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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公太中家传1090年4月 北宋 · 程颐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八、《河南程氏文集》卷一二、乾隆《河南府志》卷八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先公太中讳珦字伯温
旧名温,字君玉,既登朝,改后名。
景德三年丙午正月二十三日,生于京师泰宁坊赐第。
性仁孝温厚,恪勤畏慎。
开府事父兄谨敬过人,责子弟甚严,公才十馀岁,则使治家事。
事有小不称意旨,公恐惧若无所容。
自少为族兄文简公所器。
开府终于黄陂,公年始冠,诸父继亡,聚属甚众,无田园可依,遂寓居黄陂,劳身苦志,奉养诸母,教抚弟妹。
时长弟璠七岁,从弟瑜六岁,馀皆孩幼。
后数岁,朝廷录旧臣之后,授公郊社斋郎,以口众不能偕行,遂不赴调。
文简公义之,为请于朝,就注黄陂县
任满,又不能调,闲居安贫,以待诸弟之长。
至长弟与从弟皆得官娶妇,二妹既嫁,乃复赴调,授吉州庐陵县尉
刘丞相沆已贵显,其子弟有恃势暴横于乡里者,郡守以下皆为之屈,公独不与接。
刘丞相闻而愧之,待公甚厚。
再调润州观察支使
侍禁曹元哲者,挟权要势,与人争田。
守畏逼,属公右之,公弗为挠。
润当途,事烦剧,多赖公以济,声闻甚著。
部使者至,无有不论荐者。
大理寺丞,知虔州兴国县事。
虔人素号难治,而邑之衣锦乡尤为称首,自昔治之与他乡异。
前令欲以惨酷威之,盛冬使争者对立于庭,以雪埋及膝,而人益不服。
公善告谕之,与他乡一视,人遂信服。
在邑几二年,而狱空者岁馀。
江西狡民善为古券契,田讼最为难辨,而虔尤甚。
旁邑有争,积十馀岁不能决,部使者以委公。
根连證佐,嚣然盈庭,公独呼争者前讯之,不十数语,尽得其情,遂皆服。
事决于顷刻之閒,人以为神。
就移知龚州事。
宜州反獠欧希范既诛,乡人忽传其降,言当为我南海立祠,于是迎其神以往,自宜至龚,历数州矣,莫之禁也。
公使诘之,对曰:「过浔州,守以为妖,投奉神之具于江中,逆流而上,守惧,乃更致礼」。
公曰:「试再投之」。
越人畏鬼,甚于畏官,皆莫敢前。
公杖不奉命者,及投之,乃流去,人方信其为妄。
在州二岁,部使者未尝入境。
潘师旦提点刑狱,最称严察,一道𢥠畏。
尝过境上,以书谢公曰:「既闻清治,不须至也」。
太子中舍
明堂覃恩,改殿中丞
代还在涂,而侬智高作乱,破州城,后守贷死羁置,人皆以公获免为积善之报。
授知徐州沛县事。
会久雨,平原出水,谷既不登,晚种不入,民无卒岁具。
公谓俟可耕而种,则时已过矣,乃募富家,得豆数千石以贷民,使布之水中,水未尽涸而甲已露矣。
是年,遂不艰食。
有丐于市者,自称僧伽之弟,愚者相倡,争遗金钱,公杖之而出诸境。
国子博士,赐绯鱼袋。
归监在西染院,迁尚书虞部员外郎,知凤州事。
凤当川、蜀之冲,轺传旁午,毁誉易得。
为守者相承,务丰厨传,主吏多至破产。
公裁减几半,曰:「是足以为礼,未为薄也」。
汉中不稔,饥民自褒斜山谷而出。
公教于路口为糜粥以待之,所济甚众。
司门员外郎
丁崇国太夫人忧,服除,权判鸿胪寺
英宗嗣位,覃恩,迁库部员外郎,知磁州事。
磁城,赵简子所筑,东南隅水泉恶,灌濯亦不可用。
居民安于久习,妇女晨出远汲,不惟劳,且乏用,风俗以之弊。
历千馀岁,无为虑者。
公度城曲之地,曰:「此去濠水数步之近,渐渍既久,地脉当变矣」。
穿二井,果美泉也,人甚赖之。
时久雨,自河以北,城垒皆圮。
公言于帅府,请发众治之。
帅不敢主,使听命于朝。
公请于朝者三,不报。
盖自北虏通好,未尝发众治城
韩魏公秉政,使人谕公曰:「城坏,州当自治,何以请为」?
公曰:「役大,法不许擅兴。
且完旧,非创筑,何害」?
乃得请。
后数月,始概命诸州治城
每岁春首,兴役治河,民閒自秋成则为之备,贫室尚患不及。
是年,二役并兴,人甚苦之。
独磁先已毕工,民得复营河役之用,又筑于未冻之前,城得坚固。
水部郎中
神宗即位,覃恩,迁司门郎中
是岁,城中瓦屋及濠水上,冰澌盘屈,成花卉之状,奇怪骇目,郡官皆以为嘉瑞,请以上闻。
公曰:「石晋之末尝有此,朝廷岂不恶之」?
众皆服。
代还,知汉州事,迁库部郎中
蜀俗轻浮,而公临之以安静。
视事之翌日,上谢表,命园中取竹为筒。
众吏持筒走白,杀青而文见于中,曰「君王万岁」。
公知其伪,不应,吏惧而退。
中元节开元寺,盖盛游也。
酒方行,众呼曰:「佛光见」。
观者相腾践,不可禁。
公安坐不动,顷之乃定。
大兴州学,亲视敦勉,士人从化者甚众。
汉守有园圃公田之入,素称优厚,至者无不厚藏而归。
公始被命,亲旧以其素贫,皆为之喜。
公择而取之,终任所获,布数百匹而已。
熙宁中,议行新法,州县嚣然,皆以为不可,公未尝深论也。
及法出,为守令者奉行惟恐后,成都一道,抗议指其有未便者,独公一人。
李元瑜使者,挟朝廷势,凌蔑州郡,沮公以为妄议。
公奏请不俟满罢去,不报。
乃移疾,乞授代,不复视事。
归朝,愿就闲局,得管勾西京嵩山崇福宫
岁满再任,迁司农少卿
南郊恩,赐金紫。
以年及七十,乞致仕。
家贫口众,仰禄以生,据礼引年,略不以生事为虑,人皆服公勇决。
两经南郊恩,以子叙,迁中散大夫中大夫
今上即位,覃恩,迁太中大夫,累封永年县开国伯食邑九百户,勋上柱国
元祐五年正月十三日,以疾终于西京国子监公舍。
先居暖室,病革,命迁正寝,享年八十有五。
太师文彦博西京留守韩公缜、今左丞苏公颂等九人,相继以公清节言于朝。
诏赐帛二百匹,仍命有司供其葬事。
四月十五日,葬于伊川先茔之次。
少师五代河北之多乱,徙葬少监京兆兴平,将谋居醴泉
及贵,赐第于泰宁坊,遂再世居京师
嘉祐初,公卜葬祖考于伊川,始居河南
公娶侯氏,赠尚书比部员外郎道济之女,封寿安县君,先公三十八年终,追封上谷郡君
男六人:长曰应昌,次曰天锡,皆幼亡;
次曰颢,任承议郎宗正寺丞,先公五年卒;
次颐也;
次韩奴,次蛮奴,皆幼亡。
女四人:长幼亡,次适奉礼郎席延年,次幼亡,次适都官郎中李正臣
公孝于奉亲,顺于事长,慈于抚幼,宽于治民。
一岁丧母,祖母崔夫人抚爱异于他孙,尝以漆钵贮钱与之。
公终身保藏其钵,命子孙宝之。
开府再娶崇国太夫人
时方八岁,已能亲顺颜色,崇国爱之如己出。
奉养五十年,崇国未尝形愠色。
开府喜饮酒,公平生遇美酒,未尝不思亲。
颐自垂髫至白首,不记其曾偶忘也。
遇人与开府同年而生者,士人也无贤愚高下必拜之,贱者亦待之加礼。
开府尝从赵炎者贷钱五千,未偿。
公记其姓名,而不知其子孙乡里,终身访求,以不获为恨。
始公抚育诸孤弟,其长二人仕登朝省,二十馀年閒皆亡。
长弟之子九岁,从弟之子十一岁,公复抚养,至于成长,毕其婚宦。
育二孤皆再世,亦异事也。
前后五得任子,以均诸父子孙。
嫁遣孤女,必尽其力;
所得俸钱,分赡亲戚之贫者。
伯母刘氏寡居,公奉养甚至。
其女之夫死,公迎从女兄以归,教养其子,均于子侄。
既而女兄之女又寡,公惧女兄之悲思,又取甥女以归,嫁之。
时小官禄薄,克己为义,人以为难。
后遇刘氏之族子于襄邑,偶询其宗系,知姻家也。
未几刘生卒,其子立之才七岁,公取归教养,今登进士第,为宣德郎矣。
公慈恕而刚断。
平居与幼贱语,惟恐有伤其意,至于犯义理,则不假也。
左右使令之人,无日不察其饥饱寒煖。
与人接,淡而有常。
不妄交游,于所信爱,久而益笃。
在虔时,假倅南安军,一狱掾周惇实,年甚少,不为守所知。
公视其气貌非常人,与语,果为学知道者,因与为友。
及为郎官,故事当举代,每迁授,辄一荐之。
闻人有庆乐事,喜之如在己。
不为皎皎之行,平生不亲附权势,而请谒常礼,亦不废也。
至于亲旧之贵显者,既不与之加亲,亦不示之疏远,故贤者莫不敬爱,不贤者亦无敢慢。
寓居黄陂时,主簿贪凶人也,曰:「谚云明镜为丑妇之冤,君居此照我,何其不幸也」!
遂颇自敛。
欧阳乾曜者,以才华自负,多肆轻傲,易公年少,以语侵公,公如不闻。
后公官岭下,乾曜适倦道路,公以人船济之。
乾曜曰:「可谓汪汪如千顷之陂也」。
南昌黄灏有高才,名动江表,然颇不羁,稠人广坐,无所不狎侮,公时最少,独见礼重,常目公曰:「长者无笑我」。
自少时德度服人已如此。
居官临事,孜孜不倦。
历守四郡,温恭待下,身率以清慎,所至,寮属无有敢贪纵者。
自朝廷行考课法,无岁不居上。
平生居官,不以私事笞扑人。
公之亲爱者有所怒,坚请杖之,曰:「吏卒小人,不加以威,是使之慢也」。
公曰:「当官用刑,盖假手耳,岂可用于私也」?
终不从。
谦退不伐善,欿然自不以为足;
所能者,虽曲艺小事,人莫知也。
平生所为诗甚多,自谓非工,即弃去;
退休后所作,方稍编录,亦未尝以示人也。
少师以来,家传清白,而公处己尤约,官至四品,奉养如寒士,缣素之衣,有二三十年不易者。
终身非宴会不重肉。
既谢事,遂屏朝衣。
宾客来者,无贵贱见之,虽公相亦不往谢。
方仕宦时,每叹曰:「我贫,未能舍禄仕。
茍得早退,休闲十年,志愿足矣」。
自领崇福,外无职事,内不问家有无者,盖二十馀年。
居常默坐,人问:「静坐既久,宁无闷乎」?
公笑曰:「吾无闷也」。
家人欲其怡悦,每劝之出游,时往亲戚之家,或园亭佛舍,然公之乐不在此也。
尝从二子游寿安山,为诗曰:「藏拙归来已十年,身心世事不相关。
洛阳山水寻须遍,更有何人似我闲」?
顾谓二子曰:「游山之乐,犹不如静坐」。
盖亦非好也。
晚与文潞公、席君从、司马伯康为同甲会,洛中图画,传为盛事。
年八十,丧长子,亲旧以其慈爱素厚,忧不能堪,公以理自处,无过哀也。
颐时未仕,阖门皇皇,不知所以为生,公不以为忧也。
及颐被召,叨备劝讲,人皆庆之,公无甚喜也。
尝有疾,召医视脉,曰:「无害」。
公笑曰:「吾年至此矣,有害无害皆可也」。
虽疾病,服药必加巾。
年七十,则自为墓志,纪履历始终而已。
书其后以戒子孙曰:「吾历官十二任,享禄六十年,但知廉慎宽和,孜孜夙夜,无勋劳可以报国,无异政可以及民,始终得免瑕谪,为幸多矣。
葬日,切不用干求时贤,制撰铭志,既无事实可纪,不免虚辞溢美,徒累不德,只用此文刻于石,向壁安置。
若或少违遗命,是不以为有知也」。
不肖孤奉命不敢违,于葬既无铭,述家传所记,不敢一辞溢美,取诬亲之罪,承公志也。
淳化 南宋 · 郑兴裔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九二、忠肃集
太宗皇帝留意翰墨,淳化中,出御府所藏,命侍书王著临榻。
枣木镂刻,釐为一十卷。
于每卷末篆题云:「淳化三年壬辰岁十一月六日,奉圣旨模勒上石」。
仁宗,又诏僧希白刻石于秘阁,前有目录,卷后无篆题。
高庙绍兴中,令国子监摹本,首尾与淳化略无少异。
当时御前拓者多用匮纸,盖打金银箔者也。
自后碑工作蝉翼本,且以厚纸覆版,上隐然为银铤𢹞痕以愚人,但损剥,非复拓本之遒劲矣。
初,徽宗建中靖国间内府续所收书,令刻石,即今《续法帖》也。
大观中,又奉旨摹拓历代真迹,刻石于太清楼。
字行稍高,而先后之次,与淳化少异。
其间数帖多寡不同,各卷末题云:「大观三年正月一日,奉圣旨摹勒上石」。
蔡京书也。
而以建中靖国「续帖」十卷易去岁月名衔,以为后帖;
又刊孙过庭《书谱》及贞观十七帖,总为二十二卷,谓之《大观太清楼帖》。
绛帖者,尚书郎潘师旦以官帖摹刻于家,为石本,而传写字多舛误,世称为《潘驸马帖》,凡二十卷。
次序卷帖虽与淳化官帖不同,而实则祖之《潭帖》者。
庆历中刘丞相帅潭日,以淳化官帖命僧希白摹刻于石,置之郡斋,增入《伤寒十七日》、王濛、颜真卿诸帖,而字行颇高,与淳化阁本稍不同。
逐卷有「慧照大师希白重摹」字样,而岁月各异。
中间谬处甚多。
朱元晦讥其极为可笑。
《戏鱼堂帖》者,即《临江帖》也。
元祐间刘次庄以家藏《淳化阁帖》十卷摹刻于戏鱼堂,除去篆题而增释文。
黔江》者,黔人秦世章于长沙买石摹僧希白《法帖》十卷,谋舟载入黔中,壁之黔江绍圣院后,题云:「长沙正臣重摹」。
鼎帖板本,较诸帖增益最多。
余酷爱法书,不惜购求,以故诸帖俱备几案间,而莫能辨其真伪。
淳熙甲午冬,以孝庙所赐内府藏本较之,大都官本法帖,字极丰腴而有精彩;
且有银铤𢹞痕。
每版皆全纸,无接黏处,与诸刻迥不相侔,谨什袭藏之。
用识数语,以示儿辈云。
请选用提转长吏官奏知谏院时作)1050年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包拯集》卷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三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闻王者之总治天下也,内则宰臣、百执事,外则按察之官、刺史县令而已。
若中外各得其人,协心以济,则陛下垂拱仰成,无为无事矣。
转运使提点刑狱,在乎察官吏之能否,辨狱讼之冤滥,以至生民利病,财赋出入,莫不莅焉。
事权至重,责任尤剧,设非其人,则一路受敝。
如州县之职不举,按察之吏又不以闻,则朝廷无繇而知,是一方之民有终无告者矣。
汉宣帝曰:「与我共理天下者,其惟良二千石乎」!
刺史县令,耳目接于民事,政令所出,惨舒攸系。
今朝廷既已轻授,又数数更易,其才者虽有育民济治之具,亦乌所施设哉,又况庸庸者乎!
今粗举一二,条陈如左:窃见近日除授转运使,但理资序,不甚选择,如江西刘纬利州路李熙辅,皆知识庸昧,众所共知;
提点刑狱,亦未甚得人,若广西潘师旦江东令狐挺京西张士安河东席平,皆素非干敏之才,又无廉洁之誉,猥当是选,宜乎不任其职。
虽近例并委两制奏举,然所举之人,或才有合格,以微文不用,故不才者往往进焉,乃是诃其细而忽其大,恐非任才之意也。
欲乞今后应除转运使,先望实而后资考,则所得精矣。
凡举提刑,若保荐之人不协公议,即乞责其谬举,别委他官。
如此,则可绝徇私之请矣。
刺史县令,前后条约,非不丁宁,其中滥进者亦众:如曹琰通判便授润州大郡,果非理决人致死;
又闻韩松鼎州,缘本州控接蛮界,居常屯治军马,旧系武臣知州,后乞选差文资,况韩松累任以不治闻,岂可当此边任乎!
欲乞今后应差知州,并令有司精覈治状,审验人才,以州郡繁简要僻,差而授之,庶几不至败事。
所有奏举县令,即令流内铨选注繁剧不治之邑,是则民瘼少苏,而和气可召矣。
伏望圣慈申命宰府,举而行之,则天下幸甚。
鸳鸯湖棹歌一百首 其十六 甲寅 清 · 朱彝尊
七言绝句 押阳韵 出处:曝书亭集卷第九
城北城南尽水乡,红薇径外是回塘。
千家晓阁纱窗拓,二月东风蕙草香。
注:红薇径:原在南湖东岸,是宋代尚书潘师旦园林“会景亭”中的一景。
鸳鸯湖棹歌一百首 其六十一 甲寅 清 · 朱彝尊
七言绝句 押青韵 出处:曝书亭集卷第九
马场渔溆几沙汀,宿雨初消树更青。
最好南园丛桂发,画桡长泊煮茶亭(彪湖一名马场湖宋潘师旦以南坞渔溆水十一处会于春波门外建会景亭南园余叔宜春令别业有桂树四本高俱五丈苏子瞻煮茶亭在水北)
注:彪湖一名马场湖宋潘师旦以南坞。渔溆水十一处会于春波门外,建会景亭。南园余叔宜春令别业,有桂树四本,高俱五丈。苏子瞻煮茶亭在水北。
乞与郑戬御史台照对水洛事状庆历四年六月1043年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二、《河南先生文集》卷二一
右,臣准中书劄子,奉圣旨,候潘师旦成资方得交割勾当
臣已具待阙去处闻奏讫。
臣切见自来谏官、御史应授差遣,少有于诸处待阙者。
臣到庆州未十日,因孙沔陈乞疾患,不赴泾原路,却还旧任,就移臣知晋州
潘师旦晋州已一年馀九个月,却令臣待阙,事体之间,深有可疑。
臣之私心,实怀忧惧。
伏念臣自忝泾原一路寄委,近及一年,凡于戎事,并与狄青商量处置,未尝有毫分差失,亦不敢将近鄙细务,频有陈请,烦渎圣听。
其合奏公事,前后多蒙俞允。
臣与狄青,虽出处本异,而忠义一心,但专为枝梧昊贼,不敢邀功生事,庶几外禦寇雠,上副寄委。
只自水洛城奉圣旨罢修已来,郑戬刘沪朋党,造作谤言,传于道路,其间多不详其本末。
今且以众所传闻者两事明之。
一言刘沪所带枷重四十馀斤。
狄青德顺军枷送刘沪下所司,当捕摄之初,事颇严密,及呼问之际,众谓必行军法,岂可预造大枷,有同儿戏?
若本军从来有此大枷,即都转运司合因此别作行遣。
以此搆谤,不近人情。
一言泾原路经略司令人把定邠州州院门,遂致刘沪疾患。
此时臣虽在式假,后来体问得都无此事。
邠州系是环庆路统制,于泾原本不相辖。
刘沪是朝廷送下本州寄禁,若泾原路差人把门,岂得不画时申都转运司,及具闻奏?
据此二事,只欲朝廷知泾原路经略司要致刘沪狱死,以快私愤,都无公心。
观此用意,实可惊骇。
又众言郑戬罢四路后别授朝旨与修水洛城,所以刘沪得免专辄之罪。
臣勘会于三月九日,本司准枢密院三月二日子云:「据郑戬奏,水洛城并是当司一面兴修,若便中止,实恐生、熟蕃部递相仇杀,却为边患」。
贴黄又言:「或且令臣泾州半月日,候许迁等军马回,即起发赴任」。
水洛城已降指挥,令泾原路一面相度指挥去讫。
所有许迁等又已别移任使,其兵士等亦系分擘往逐路替换年满及权驻泊人数。
奉圣旨:「令郑戬一依所授宣敕指挥,疾速将许迁手下兵马,差使臣管押往指定路分讫,起发赴任」。
郑戬既承准上件朝旨,明知水洛城本路得一面指挥,如委实兴修有利,只令论奏,别听朝廷指挥
岂可尚与刘沪文牒,一面督促,及称专奉朝旨,遂致刘沪托此为名,故违本路节制?
勘院既不收监取勘,法寺又无较正,以此郑戬所称专奉朝旨,臣实难以晓会。
臣与狄青只据本司所授到枢密院劄子内圣旨施行,岂敢曲附郑戬,上违朝命?
然群谤之起,亦有所因。
郑戬知微交结,情契至深。
昨令许迁等军马兴修水洛城,其知微系是本路走马承受,却作「都大」名目统管兵马,以至修城,指使工匠,皆望修了迁转。
及近边细民,又得弓箭手把土。
刘沪不惜财货,招致小人,所以罢修之后,谤议纷然。
臣与狄青都不采听,所恃者朝廷公道,所赖者陛下圣明。
是以前后所上章奏,惟论国家利害,不与辈争辨是非。
至于京师书问,亦皆断绝,即不知辈谤臣更有何事,朝廷闻臣更有何过。
直至今来臣未得赴任,方始自疑。
兼臣昨于本司备录到水洛城始末一宗文字,欲乞令臣暂乘递马赴阙面奏事状,及乞将郑戬等所奏臣事降下,许臣分析。
臣若曾上违圣旨,矫称朝命,专擅生事,诬谤陷人,如郑戬之罪百分有一,即乞伏刑都市,以励边臣。
傥以事体未明,须合證辨,即乞与郑戬一处下狱照对,以明国典。
况臣十年之中,三次左降,至于荣进,本不系心,非为降差遣,方此论列;
只缘臣当圣明之朝,被此诬谤,若不陈述,臣虽瞑目,自衔恨九泉。
伏望陛下察臣忠愤,闵臣冤枉,特赐早降指挥
干冒宸严,臣无任战越俟命之至。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庆历四年六月日,朝奉郎、行右司谏、直集贤院、新差知晋州军州事、上骑都尉、赐绯鱼袋、借紫臣尹洙伏奏。
晋贤法帖跋1064年5月10日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二二、《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三七、《集古录》卷四、《六一题跋》卷四、《古今图书集成》字学典卷七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晋贤法帖。
太宗皇帝万机之馀,留精翰墨,尝诏天下购募钟、王真迹,集为法帖十卷,模刻以赐群臣。
往时故相刘公沆在长沙,以官法帖镂版,遂布于人间。
后有尚书郎潘师旦者,又择其尤妙者别为卷第,与刘氏本并行。
至余集录古文,不敢辄以官本参入私集,遂于师旦所传,又取其尤者,散入录中。
俾夫启帙披卷者时一得之,把玩欣然,所以忘倦也。
治平元年五月十日书。
小字法帖跋(一)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二八、《欧阳文忠公集》卷一四三、《集古录》卷一○、《六一题跋》卷一○
右小字法帖者。
近时有尚书郎潘师旦者,以官法帖私自模刻于家,为别本以行于世。
余因分以为类,散入《集录》诸帙,而程邈卫夫人、钟繇、王廙、宋儋,皆以小字为一类于此。
余尝辨钟繇《贺捷表》为非真,而此帖字画笔法皆不同。
传模不能不失本体,以此真伪尤为难辨也。
治平元年七月三十日书。
小字法帖跋(二)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二八、《欧阳文忠公集》卷一四三、《集古录》卷一○、《六一题跋》卷一○
近时有尚书郎潘师旦者,窃取官法帖中数十帖,别自刻石以遗人。
而传写字多转失,然亦时有可佳者。
因又择其可录者,分为十馀卷,以入集目,聊为一时之玩尔。
小字尤精,故录于此。
潘师旦閤职转一官制 南宋 · 崔敦诗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六五、《西垣类稿》卷一
帝宸二閤,职近地亲,肆推懋恩,率用优比。
尔久恭乃事,今解厥司,眷言劳勤,宜有褒异。
且一官之赏,朕亦甚吝,毋曰持例可得而不思报哉!
可。
绛帖平序嘉泰三年五月 南宋 · 姜夔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一一、《丛帖目》卷一 创作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小学既废,流为法书,法书又废,唯存法帖,法帖乃古人陈迹耳。
况数经摹刻,已失笔意,然苟能习之,亦胜面墙。
法帖始自贞观,褚遂良所校馆本《十七帖》是也。
太宗皇帝造《淳化阁帖》十卷,自后有所谓刘丞相沆潭、潘尚书师旦绛、临江刘次庄、宗氏将字、世章汝刻《续帖大观》之类,不可胜计,要皆本诸《淳化帖》。
淳化帖》今难得,而诸家旧帖亦不易致,《绛帖》传至今者复有三四本,潘师旦所刻为胜,绛公库本次之,厥后漫灭,屡经补治,甚至字画乖󸈠,尝以相校,乃知其有三四本也。
嘉泰辛酉,予入越,友人朱子大以绛帖遗予,归而玩之,因为之本事释文,名曰《绛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