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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具置场买旋行出卖远方不便事状熙宁十年三月八日1077年3月8日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一 创作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今具本路置场买熙河博卖,并尽榷诸州茶货入官,便收三分利息,旋行出卖。
致令细民失业,枉陷刑宪,大于远方不便。
谨具画一条列如后:
一、臣伏以国家富有四海,山泽之利,多与民共。
仁祖临御以来,深知东南数路茶法之害,制诏有司,一切弛放,任令通商,货法流行,德泽深厚,圣时盛事,高出前世。
今天下茶法既通,而两川独行禁榷,此盖言利之臣不知本末,茍贪劳赏而妄为之,非所以绥静远方之意。
况乎两川所出茶货,比方东南诸处,十不及一。
日月所照,文轨混同,法无二门,仁不异远,岂可诸路既许通商,两川却为禁地?
亏损治体,莫甚于斯,乃为害之大者,故臣敢先言之。
伏望圣慈特宽茶禁,所贵法令平一,以幸远方。
一、本路既为置场买,将往熙河等处,并逐旋取利出卖之后,更不许民间衷私买卖,遂令诸色人告捕,依《编敕禁榷茶法》断罪。
州县承此指挥,后来累有成都府邛州百姓马吉等为衷私卖,被人告捕,有至徒罪,各追赏钱,一路之民,遂生怨诽。
盖缘立法太重,有害于人。
大凡官中原有之物,民间私侵其利,方是犯禁。
只如解州有盐池,民间煎者乃是私盐;
晋州矾山,民间炼者乃是私矾。
今川蜀茶园,本是百姓两税田地,不出五谷,只是种茶,赋税一例折科(茶园税每三百文折纳绢一疋,三百二十文折纳䌷一疋,十文折纳绵一两,二文折纳禾草一束。),役钱一例均出,自来采茶货卖,以充衣食。
伏缘此本非官地所产,乃是百姓己物,显与解盐、晋矾事体不同。
一旦立法,须令尽卖与官,或敢私相交易,便成犯禁,斤数稍重,乃至徒刑,仍没纳随行物色,别理赏钱。
恭惟陛下仁圣恤物之心,必不如此。
伏乞别立条约,以救苛刻之弊,免使刑辟滋彰,有伤和气。
一、本州导江县蒲村、堋口、小唐兴、木头等镇,各准茶场司指挥,尽数收买茶货入官,并已施行。
民之受弊,大率均一,惟导江县一处,尤为切害。
盖缘本处是西山八州军隘口,自来通放部落入城博易买卖。
其蕃部别无现钱交易,只将到、蜡、草药之类,于铺户处换易茶货,归去吃用,谓之米。
或有疾病,用此疗治,旦暮不可暂阙。
今来官中须要现钱出卖,则蕃部难更将、蜡等物入场博买,若于铺户处博易,则铺户价例自然增长(官茶每斤先收三分息钱,官中每斤若用一百文买,即作一百三十文卖;若用五十文买,即作六十五文卖。),蕃部买卖,便致阻节。
茂州事宜之后,人情方始安帖,岂宜更使茶货不通,别生边事?
一、茶园人户,多者岁出三五万斤,少者只及一二百斤。
自来隔年留下客放定钱,或指当茶苗,举取债负,准备粮米,雇召夫工。
上春以后,接续采取,乘时高下,相度货卖,中等每斤之利可得二十文,次者只有十文以来,累世相承,恃以为业。
其铺户收贮变易,却以白土拌和,每斤之息,不及十文。
所以川中茶价,不甚涌贵,民间日用充足。
今来既被官中尽数收买,价直一定,若将银色准折,每两须高抬四五百文(臣窃闻蜀州熙宁八年,银每两官折二贯三百文足,市价一贯六百文;九年,银每两官折二贯二百文足,市价一贯四百文。),或多支交子,少用现钱茶场司指挥成贯并支交子,馀○方支现钱。)
交子所支既多,钱陌又须亏折,则园户所收茶货,只得避罪纳官,安敢更求馀利?
一旦失业,何以为生?
臣恐户口逃移,赋役失陷,渐由此起(臣窃知永康军熙宁九年买获并税过客人茶货,共一百三十二万馀斤,比八年计亏九万馀斤;比七年亏二十六万馀斤。盖是园户畏罪失业,造减少,是致税数有亏。以此推之,则失陷税赋诚有其渐。)
又缘旋买旋卖,先抽三分之息,只此一事,极未为宜。
日来州县逐旬各申时估,或增或减,官司据以为定。
岂可朝买一贯之,暮收三百之利?
一日之内,贵贱两般,则州县所供实直遂成空文,有司出纳之际乃同聚敛。
且铺户既与官中出利,则民间岂有贱
日用之物,渐见不足,锥刀敝法,徒可敛怨,必非朝廷理财之本意。
伏乞圣断,特赐改更。
一、本州所准茶场司今年二月二十四日指挥,限半月令园户、铺户尽数出卖旧,不得夹杂入官,如限满更不施行,如有违犯,并依法施行。
臣虽即时行下逐处,然计其日,限令至三月十日已满。
缘民间累年积贮茶货,准备高价相度变卖,一旦偶因官中为买新茶,亦不预先晓示,忽然责立近限,令将旧疾出速卖。
若出限未卖,被人告捉,斤数稍重,即至杖脊。
安有数日之内,尽底变易得行?
因此大段减价,无赖小人辄有告捕之心。
臣寻具状称:若只限半月,令尽数出卖,则必是减落价例,变转不行,消失钱本,便见失所。
兼虑才出限日之后,被牙子或别人告捕送官,枉陷深刑,显属不便。
又缘新茶与旧色目不同,若将旧投税出卖,则与官中收买新茶事不相妨。
本州须至申明,欲令逐场一面收买新茶,民间出卖所有旧,乞限至今年八月终,晓示园户并停塌之家,尽将赴场投税出卖,令税务公明声说,给引前去破卖。
仍乞指挥逐处官司,如有诸色人把捉到衷私买卖货,却须辨认新旧。
如是新茶,即乞依法施行;
若是旧,只乞罪在捉事之人。
所贵积贮旧之家,破卖得行,不枉受罪。
两次申茶场司,未蒙指挥
若不许展限,则贮积旧之家,便见破荡。
如此措置,岂不害民?
一、官中买,明收三分利息,方行出卖;
沿路税钱,尽已批过,更无分毫侥倖。
商旅兴贩,必是细算不行,难以尽数贩卖。
窃闻蜀州永康一处,现今积压五十六万馀斤在务,臣料将来出卖不尽之后,则必积压损坏,亏折官钱。
若般往熙河,亦误边计。
或仍旧停贮,则岁课不登,难沾赏典。
建议之臣,必须均匀配卖与贩之家,如此则他日铺户不胜其害。
伏乞指挥茶场司,具去年终已买及已卖数目申奏,仍令分析现馀茶货,若经隔年岁,合如何变转。
即自然见得此法可与不可经久施用,免令言利之臣有误朝廷大体。
右,谨具如前。
所有茶禁不通,细民失业,刑辟太重,最于远方不便事理,并已条析如前。
臣窃见熙宁七年,朝廷遣李杞蒲宗闵入川,相度买熙河博马等事,当时使者急于进用,不察事体,遂认定逐年息钱四十万贯应付熙河
后来运积滞,岁课不足,即便擘画,却于彭、汉二州,逐年收买狭布各十万匹,名为折当脚钱,其实将布上所得之息充入茶利。
自后又恐买布亦难敷及原数,则乞雇回脚船车般解盐入川。
洎至盐法难行,则又乞将川中有去处并行收买。
前后乖错,非止一事。
只是切欲功赏,不恤民间病弊。
臣愚伏望圣慈特赐采察,所贵远方之俗,被惠安身。
至如官史费耗,道涂阻节,税额亏损,得不补失,则臣不敢喋喋开陈,以渎天听。
乞以臣此奏下本路安抚,转运、提刑司,相度利害,特赐施行。
〔贴黄〕若蒙朝廷垂察,即乞下本路取索熙宁八年九月永康县银价,比对茶场折银贯陌,自见有无侵损园户。
免令将来高价折银,亏损本州卖之家。
〔又〕臣所谓得不补失者,窃闻永康县熙宁九年三百驮往熙河,除诸般费用及沿路批税外,计算每斤已是一百九十四文足,其兵士请米犹在数外。
不知到熙河货卖所得几何?
如此事理,亦乞朝廷体察。
按:《净德集》卷一。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二,《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八,《容斋三笔》卷一四,《宋史》卷一八四《食货志》下六、卷三四六《吕陶传》,《文献通考》卷一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九,嘉庆四川通志》卷六九。
奏为官场买亏损园户致有词诉喧闹事状熙宁十年四月二十四日1077年4月24日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一 创作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今再具官场买取息太重,亏损园户,致有词诉及生喧闹,画一奏列如后:
一、据九陇县税户党元吉等状称:「自来相承山坝茶园等业,每年春冬,雇召人工薅刬,至立夏小满时节,又雇召人工趁时采造茶货,逐日收来堋口投场货卖,得钱收买粮食。
每一称和袋一十八斤,内除出上件破用并输税、免役等钱折除算计外,每称只有利息一百五十至二百文以来。
往年早茶每斤货卖得九十至一百文,今来官中置场收买,每贯上出息钱三百文,招诱客人货卖其
牙子并兴贩客人为见官中息钱,却只于园人户茶货上估定,价例低小,每斤卖得一百文以来者,现今只卖得六十至七十文,却将馀上价钱令客人用作官中息钱,收买前去,以此园户盘费不足。
元吉等家各只有些小茶园,并不种植得诸般苗色,又为路途遥远,往复相去本场约一百五十里以来,若此价例低小,难以造作茶货,必见破败。
伏乞指挥,贵获存济」。
一、据九陇县税户牟元吉等状称:「自来只以佃食茶园为业,其茶园偏峻,不任种植诸般苗色,逐年举取人上债利粮食,雇召人工,两季薅刬,指望四月小满前后造作讫,投场破卖得钱,填还债利,并送纳诸般税赋。
若遇丰熟之年,米价平和,每袋上除折上件盘缠、输税外,上头只馀得利息一二百文。
或遇年辰较恶,米粮价贵,天时亢旱,生短浅,以此数目减少,虚折薅刬盘缠。
今蒙官中置场收买园户茶货,每贯上出息三百文,其每称和袋十八斤,牙子只称作十四五斤,若是薄弱妇女卖时,只称作十三四斤以来,每称约陷著一二斤,别无上头利息,心极忧惶。
昨蒙提举推官躬亲在茶场内看觑收买茶货,不与园户分擘逐处茶场、时候、早嫩、粗细、等第色额,只作一样收买,去年时节每斤卖得七八十文,今来只卖得五十文。
除牙子钱了,收得四十七文。
所有馀上钱数,令客人用作官中息钱收买,不管园户裹缠不足。
若不具状申讫,切恐将来转见沦亡失所」。
本州所据党元吉并牟元吉等二状,寻行遣帖堋口茶场,钤束牙子并专拦等,不得准前大称园户茶货,及剩除园户牙钱,仍仰常切点检茶货粗细、等第色额,一依自来价例收买。
申茶场司,更乞措置,免致亏损园户去讫。
一、据堋口茶场申:据至德山人户将到炭焙新茶赴场中卖后,却出纳三分息钱收买,请引出外货卖。
又申:自三月二十一日至月终,买到第二等新茶,并是园户马吉等情愿出纳息钱,请引前去。
一、据蒲村茶场申:本场逐日据园户将到新旧茶货赴场,随日收买出卖。
内有园户自出纳三分息钱,请引前去破卖,亦有客人在外,与园户商量价例了,却于园户处除下息钱,投场收买,请引前去,不虚。
一、据九陇县园户石光义等状称:「今月五日将到茶货投场破卖,每袋计一十八斤,和袋不委牙子除折,只称得一十四斤。
系第二等,每斤合准直价钱九十文,当日减下价例,每斤只收得大钱四十七文。
至到十三日,其每斤系第三等,合准直价钱七十文,每斤又再减价例,又只作大钱三十七文。
今来牙收光义等茶货,比前山下路人户粗一样减下价钱。
光义等住处系在后山,为地土寒冷,以此至小满前后,只造作得似前山第一等、第二等茶货,现在委的不依每年逐时等第价例,一样取意团断,即光义等各为雇召人工,每日雇钱六十文,并口食在外,其破人四工,只作得一袋,计一十八斤。
切虑光义等家,向后必有失所。
指挥」。
本州所据园户石光义等陈诉亏价事理,已帖堋口茶场,仰检详承受前后所降敕条指挥,候园户将到茶货赴场中卖,请监官当面看验前山、后山、色额、等第、粗细,依自来市色实直、粗细、逐时市价,添减两平,称来收买,画时当官支给价钱,即不得容令牙子、专拦等依前低作价例,只作一等茶货收买,及非理大称斤两,致有亏损园户,无故拥并阻节,仍仰出榜晓示园户知委。
如受此指挥后,却将好为恶,将贵作贱,只作一等价例收买,致令园户再有词说;
或因本州察探得知,其牙子、专拦等必当勾遣赴州报勘施行,官员亦当勘劾闻奏,仍取责监官并牙子、专拦等知委。
仍仰本场分析今月十三日因何将石光义等第三等每斤只作三十七文收买因依。
并两次申茶场司,更乞措置,免致亏损园户去讫。
一、据管勾堋口茶场秘书丞尹固并濛阳主簿同共买薛翼等二状申:「今月十七日收买六万斤,计钱三千六百贯文,支用本、净利钱并尽,遂于十八日申州,乞相度支移交子六千贯文,应副十九日二十一日市收买茶货。
至十九日,天色才晓,据园户将到茶货赴场中卖。
当日巳时后,固等为现请交子未归,兼更值雨,遂向园户道:『请交子相次回归。
及等候天晴,与你称』。
其园户便自将直上来厅堆垛,团围固等,须要称,及向牙人道:『尔等当时通出抵产在官,今来官中无钱买,你牙人须著与我出钱买一市』。
固等各回廨宇及安下处。
主簿薛翼行至净众院门,其园户却致打本官手下公人,兼扯破薛翼袍袖,更寻牙人,意要相争。
牙人为见如此,各自回避,现不住差人四散寻觅。
固等切恐二十一日市别牙子买卖茶货,又虑园户准前争闹,别致不虞,系属人众,难为止约,乞差九陇县一员,赴茶场告谕园户,三五日所贵晓会」。
本州所据尹固、薛翼申报,寻体访得今月十九日有园户五千人以来投入茶场,直上监官厅上,指约不得,致打公人,并毁骂官员。
盖为刘佐等起请,须要旋买旋卖,出息三分。
其逐场若尽价收买到,恐客人兴贩无利,将来出卖不行,以此须至低估价例收买,每斤委只及一半价钱。
又缘逐日买及数万斤,监官实难照管得尽,其园户既被亏损,无可申诉,遂便聚众喧闹,人数颇众,难为约束。
今来后山正当茶货出众时节,切恐少钱收买,准前争闹。
当州勘会前后六度支与堋口茶场交子、现钱一万一千二百馀贯,银一千两,其银为园户不肯折请,已分与九陇等县出卖。
又为市并绝无现钱,因是货卖未得外,馀茶场司兑拨交子一万文,至今未到。
若得上件交子,尽数支用,亦只买得三两市(在州现今实直,第二十七界交子卖九百六十,茶场司指挥作一文支用;第二十六界交子卖九百六十,茶场司指挥作九百八十文用。此亦亏损园户之一端也。)
本州虽已出榜,严行约束,指挥本处,候园户将到茶货赴场,即便依次称来收买。
如是园户准前要致打公人等,或毁骂官员,仰擒捉送州,待凭取勘,依法施行,兼差九陇主簿勾龙骧前往晓谕,同共买卖茶货。
切虑园户准前喧闹,别致不虞,又差本县令薛高三五日一次,在前照管。
申茶场司催促交子,并乞大段支钱赴州,应副使用。
及乞检会本州今月十七日申石光义等告说亏价事理,许令添展价钱去讫。
右,谨具如前,所据园户党元吉等状并蒲村、堋口两镇申述,并已条列在前。
臣伏见刘佐、李杞蒲宗闵等妄陈愚见,茍希进用,尽将川茶禁榷,旋买旋卖,立法太重,取利太多,致令茶户被此深害,遂于今年三月八日后来,两次具状论奏,乞赐更此弊法,以幸远方。
狂瞽之言,未蒙采纳,方且日俟朝旨,俯就诛殛。
而臣部内百姓,累有申诉,皆言被官场减下价例,大有侵损,以至嗟怨,聚众喧闹。
臣虽严行约束,及差官同其管勾,须得相度茶色,添长价钱去讫。
今若隐而不言,虑恐因此生事,上误朝廷,须至再具论列,烦浼圣断。
盖缘刘佐等起请要出息三分,若逐场尽价收买之后,将来商旅计算不成,不愿兴贩,则积坏茶货,例被责罚,及干连人必著赔填。
以此须至顺承茶场司风旨,减价收买,所贵客人愿来兴贩,变转得行(假如一百斤,每斤一百文,若便作一十买,则恐客人不肯用一十三请买,以此减下园户价钱,只作七贯文收买,便于客人作十贯文请买。)
或是园户自纳三分息钱,请引出外(园户茶货须得中卖于官,若欲别处变卖,便成犯禁,无引不行,被此抑逼,须至自纳息钱三分,请引出外。)
情弊如此,上下通知。
茶场司臣僚恐出息不多,难沾赏典,空行文牒,督迫州县,其实则任令减价收买。
逐场监官畏惧茶场司威势,恐遭责罚,干系人众,深虑将来积压陪填,一向刻剥园户。
州县之吏,熟视疾苦,无力以救之,日久为害转深。
恭惟陛下仁民爱物,与天地等。
夙夜孜孜,讲求治要,惟恐一夫未得其所,必不容此刻薄小人茍希劳效,作为敝法,以困西南生聚,有累圣政,众所不平。
臣愚伏望圣慈检会臣今年三月八日十八日及今来所奏,早赐睿断,特降指挥下本路监司帅臣,采访利害。
如臣所言有一事一件稍涉虚诞,甘俟诛戮;
若万分有一可以采用,即乞更张茶禁,以便远民,或限数收买,或量减息钱,则山乡茶户,不胜至幸。
〔贴黄〕臣体问得六月以后,犹有晚茶一色,贵者每斤三十文。
若尽收买,所出之息,亦不甚多。
缘逐处自开场至今,买获茶货,旋行出卖,稍有厚利。
如或朝廷谓此成法难便改更,即乞自六月一日以后,权住收买,放令准私交易,所贵园户留得晚茶一二分,尽价卖与客旅,稍助生计,亦遗秉滞穗与民之义。
伏乞圣明,特赐采察(《净德集》卷一。)
九百六十:文渊阁本作「九百四十」。
九百八十:文渊阁本作「九百六十」。
奏为缴连先知彭州日三次论奏榷买川茶不便并条述今来利害事状元祐元年闰二月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三、《净德集》卷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八
右,臣先于熙宁十年彭州日,为见朝廷依李杞蒲宗闵、刘佐等起请,尽数榷买川茶,收息出卖,大于远方不便,并据本州园户屡有陈诉,及为堋口茶场减价买,亏损园户,致有喧闹,遂于当年三月八日,又本月十八日四月二十四日凡三次具状论奏。
虽蒙朝廷施行,后来续见李稷蒲宗闵陆师闵等贪功急利,侵刻远民,阻节商旅,增添岁课,欺罔朝廷,希窃恩赏,措置乖谬,遐方之人不胜其苦,为弊之极,凡有十端。
一则是高估米价,预俵与有之家,名为本,及至纳,颇有赔费。
二则是蒲宗闵首议兴贩大宁盐并布等,相兼取利,充补茶息;
陆师闵都茶场,以博为名,尽买诸货,一如市易,及典米收利,以求出剩,至令市井商旅,动皆失业。
三则是般运不前,往往是差雇税户,多有骚扰。
并置递铺般载,支费衣粮,及于成都路差厢失贴般,力役劳苦,走窜求死,其数甚众。
四则是将转运司合收税钱作茶司收到数目申奏,及郡县畏惧司事势,以税钱为息钱,上下表里,敢肆欺诞。
五则是通判知县簿、尉监官计卖息钱,与牙子等均分,隳丧廉耻。
六则是有及般郡县知州通判知县,皆由茶司运司奏明差注,其间差注好利少恩之人,贻害远俗。
七则是监发茶纲官员并兼监知县,推赏过厚,极为滥溢。
八则是私卖之人并递铺、转送司文字运限之法太重,细民相率枉陷深刑。
九则是秦、陕客商皆不入川贩,亏失沿路省税。
十则是增起陕西价直,遂使民间当此阙钱之际,更食贵茶。
凡此十事,皆是臣熙宁十年论奏,后来浸生弊害,岁月愈久,为患愈深。
近者伏闻朝廷遣使入川按察茶法,所有昔年三次奏状并今来条析利害备录缴连在前。
一、邛、蜀、彭、汉、绵、雅、洋等州、兴元府三泉县人户,多以种茶为生,有如五谷。
自官榷以来,重法拘制,不许私相交易。
被官中抑勒等第,高称低估,每斤只得半价,须至贱卖入官。
亦有被此侵害,情愿斫伐茶苗,被捉送官,又更科罪,怨嗟无诉,已及十年。
幸而累岁丰熟,粮食颇贱,可以度日。
间或岁歉物贵,茶价独贱,则园户大见失所,多有为盗,久为川蜀之害。
一、茶司每于秋成之际收籴仓米,高估价钱,俵与茶户,谓之本,不愿籴者,例须支俵。
假令米一石八百钱,即作一贯文支俵,仍出息二分,计一贯二百。
其买每斤直八十文,只折四十文,借端刻剥,大率类此。
一、茶法许增息二分出卖,缘茶司违法,别作名目,收及五分以上,或加倍以来。
只如雅州,每斤五十文者,计一百文卖;
二十文者,计三十四文卖;
十八文者,计三十二文卖;
一十四文者,计二十五文卖;
一十二文者,计二十三文卖。
乃是贱买园户茶货,过取买人息钱,两自侵损(有息钱、头子、长引钱、税钱、牙钱、打角钱,凡六等。)
一、名为茶法,却贩布并大宁盐及陶器,并运解盐入川,相兼收受。
近更置博易茶场,买丝、绵、䌷、绢、纱、罗、绫、布、金、银、楮、皮、笺纸、香、药、米、豆等,出息货卖,仍许监官出外招诱,及遣牙子往诸县编拦,其害过于市易。
所买纱、罗、绫、绢,多是监官一员与牙子通同作过,剩支官钱,却将纱、罗等运往陕西货卖,别无积滞,难便败露(天下市易已蒙废罢,惟有博易茶场,未蒙指挥,乃是西路受其祸。)
兼与成都府酒场典糯米一万贯,每斗出息八文,过半年未赎,仍更出息二分。
如此多端聚敛,岂是茶息岁收二百万?
欺罔朝廷,莫甚于此。
一、川路险阻,般陕西极难。
始,元丰初,拨成都路兵士数百人贴补般运,不一二年,死亡逃窜几尽,茶司遂令和雇人夫,同共般载。
州县畏其势力,或和雇不行,则差税户往前,颇有赔费。
洋州一处,因差夫般,最为骚扰。
一、未禁以前,陕西客旅得解盐并药物等入川买,所过州县,俱有重税钱。
及至将出川,沿路又纳过税,以此税课大段增羡。
法施行以后,商旅更不兴贩,所收税钱绝少熙宁七年未禁茶法,兴元府收七百四十万住税,每斤六文,岁收四万七千贯,次年所收才及一二。)
纵有各商在官场贩往别州军,虽明纳税钱,其钱逐处畏惧茶司势力,及欲贪分息钱,往往将税钱转作茶息,以此税课颇有亏减。
其所得税钱亦不曾拨还转运司,却滚作岁课闻奏。
一、陕西之民食有定数,茶司为贪羡息,般运过多,出卖不尽,逐州有亏年额处,却于每斤上添起价直,务要岁课馀羡,往往亦配卖与人户。
乃是榷茶之害,非独在蜀,亦已流及秦、陕凤州今岁卖,准茶司指挥,每州添一百文。)
一、通判系按察之司,令佐皆在县令之上,今来却计所卖茶货,与牙子等均分息钱,亏损廉节,略无愧耻。
一、盗及二贯文,徒一年,仍出赏钱五贯。
今将钱八百文买四十斤者(每斤二十文。),不幸被捉,亦徒一年,出赏钱三十贯。
是贩之罪,过于为盗,于理不通。
递铺文字,于外界军机,或非常贼盗,日行四百里,马递日行三百里,违二日,徒一年。
递往来,并日行四百里,违一日,徒一年。
立法太重,有损治体。
一、雅州名山县监茶官但发及一万驮,即转一官,知县亦减三年磨勘
且计纲发,殊非常事,冒滥颇为侥倖。
一、茶禁之害,日久日积,朝廷所得者,岁有一百万缗,而失陷商税亦数十万。
今若推广惠泽,罢去榷利,许令通商,则百姓荡然无禁碍,商旅大段通行。
秦陕客人入川,随行物货已收一重税钱;
其卖先收住税,买又收过税,则一岁之收,必数十万贯;
每驮直十贯者,收长引钱一贯文,不及贯者,计斤收钱,又须有数十万贯,亦可充折茶司一岁之息。
但责成都利州运司,令依律应副熙河,则百事简便,公私两得。
惟桩留博马茶若干万驮,令铺兵般运,重沿边私贩之禁,则于马事,并无妨阙,而朝廷恩德,及民最深。
一、若谓以博马,川茶未可通商。
李杞立法之初,只认四十万贯应副熙河,后来蒲宗闵等渐贩布贩盐,添及六十万贯,李稷陆师闵又增至一百万贯。
今则岁献二百万贯,亦只以四十万贯应副熙河,且倚法刻民,亦可增及千万。
恭惟圣朝治道,日从仁厚,若指挥茶司只得岁入一百万贯,不须出剩,则茶官不敢过有掊刻,仍不许俵米与有之家。
若俵本钱,勿令出息,买则添原估,卖则减旧价。
并已罢博易茶场,及诸般货物并不得收买。
所有般载,尽差递铺,更不得差雇人户,免令赔费。
及罢官员均分息钱,仍令将税钱拨还运司
稍减滥刑,渐抑重赏。
严戒陕西州军不许添价配卖。
如此则榷茶之害,十分亦去四五,于博马别无妒碍。
论蜀茶五害状元祐元年二月二十四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一、《栾城集》卷三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六、《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臣伏见朝廷近罢市易事,不与商贾争利,四民各得其业,欣戴圣德,无有穷已。
唯有益、利、秦凤熙河路茶场司,以买卖虐害四路生灵,又以茶法影蔽市易,贩卖百物。
州县监司不敢呵问,为害不细,而朝廷未加禁止。
臣闻五代之际,孟氏窃据蜀土,国用褊狭,始有榷茶之法。
艺祖平蜀之后,放罢一切横敛,遂无禁,民间便之。
其后淳化之间,牟利之臣始议掊取。
大盗王小波李顺等因贩失职,穷为剽劫,凶燄一扇,两蜀之民肝脑涂地,久而后定。
自后朝廷始因民间贩卖量行收税,所取虽不甚多,而商贾流行,为利自广。
近岁李杞初立茶法,一切禁止民间私买,然犹所收之息,止以四十万贯为额供亿熙河
至刘佐、蒲宗闵提举茶事,取息太重,立法太严,远人始病。
是时知彭州吕陶奏乞改法,只行长引
今民自贩,每一贯,出长引钱一百,更不得取息,得旨依奏。
民间闻之,方有息肩之望。
又却差孙迥李稷入川相度,始议极力掊取,因建言乞许茶价随时增减。
茶法既有增减之文,则取息依旧,由是息钱、长引二说并行,而民间转不易矣。
等又益以贩盐布,乃能增额及六十万贯。
李稷陆师闵共事,又增额至一百万贯。
师闵近岁又乞于额外以一百万贯为献,朝廷许之。
于是奏乞于成都府都茶场,客旅无见钱买,许以金银诸货折博
遂以折博为名,多遣公人牙人,公行拘拦民间物货入场,贱买贵卖,其害过于市易。
又以本钱质典诸物,公违条法,欺罔朝廷。
盖茶法始行至今,法度凡四变矣。
每变取利益深,民益困弊。
然供亿熙河止于四十万贯,其馀以供给官吏及非理进献,希求恩赏。
而害民之馀,辱国伤教,又有甚者。
夫逐州通判本以按察吏民,诸县佐亦以抚字百姓。
而计算息钱,均与牙侩分利。
至于监茶之官,发万驮,即转一官,知县亦减三年磨勘
国之名器,轻以与人。
遂使贪冒滋章,廉耻不立,深可痛惜。
又案盗贼之法,赃及二贯,止徒一年,出赏五贯。
今民有以钱八百私买四十斤者,辄徒一年,出赏三十贯。
递铺文字,事干军机及非常盗贼,急脚递日行四百里,马递日行三百里,违二日止徒一年。
递往还,日行四百里,违一日,辄徒一年。
立法太深,茍以自便,不顾轻重之宜。
盖造立茶法,皆倾险小人,不识事体。
但以远民无由伸诉,而他司畏惮,不敢辩理,是以公行不道,自始至今十馀年矣。
臣窃闻朝廷近日察知其弊,差官体量。
然犹恐未知其详,臣今访闻,稍得其实。
谨具条件五害如左:其一曰:益利路所在有,其间邛、蜀、彭、汉、绵、雅、洋等州、兴元府三泉县人户,以种茶为生。
自官榷以来,以重法胁制,不许私卖。
抑勒等第,高秤低估,递年减价,见今止得旧价之半(乞委所差官取榷茶至今递年所估价例对定,即见的实。)
茶官又于每岁秋成籴米,高估米价,强俵茶户,谓之本。
假令米石八百钱,即作一贯支俵,仍勒出息二分。
春茶既发,茶户纳又例抑半价,兼压以大秤,所损又半,谓之青苗(元条:园户,一百斤许收十斤市例。内一半入官,一半用饶润客旅。今逐场一百斤,有收至二十馀斤,出剩者,往往却伪作园户中虚,旁支出官钱入己,近年邛州常有此狱。又有见出剩数多,阴与客旅商量,纳赂不赀,指数出卖者。)
及至卖本法,止许收息二分;
今多作名目,如牙钱、打角钱之类,至收五分以上。
商旅,其势必不肯多出价钱,皆是减价亏损园户,以求易售。
又昔日官未榷茶,园户例收晚茶,谓之黄茶,不限早晚,随时即卖。
榷茶之后,官买止于六月
晚茶入官,依条毁弃。
官既不收,园户须至私卖,以陷重禁。
此园户之害一也。
其二曰:川茶本法止于官自贩,其法已陋。
今官吏缘法为奸,遂又贩布,贩大宁盐,贩瓷器等物,并因贩还脚,贩解盐入蜀。
所贩解盐,仍分配州县多方变卖,及折博杂物货,为害不一。
及近岁立都茶场,缘折博之法,拘拦百货,出卖收息,其间纱罗皆贩入陕西,夺商贾之利。
至于买卖之馀,则又加以质当。
去年八九月间,为成都买扑酒坊李安典糯米一万贯,每斗出息八钱,半年未赎,仍更出息二分。
其他非法,类皆如此。
今四方蒙赖圣恩,罢去市易抵当之弊,而蜀中茶官,独因缘茶法,潜行二事,使西南之民独不蒙惠泽。
此平民之害二也。
其三曰:昔官未榷茶,陕西商旅皆以解盐及药物等入蜀贩,所过州军,已出一重税钱。
及贩出蜀,兼带蜀货,沿路又复纳税,以此省税增羡。
今官自贩,所至虽量出税钱,比旧十不及一。
纵有商旅兴贩,诸处税务畏惮茶司,又利于分取息钱,例多欺诈,以税为息,由此省税益耗。
假有作税钱上历,岁终又不拨还转运司,但添作茶司岁课,公行欺罔(访闻元丰七年八月陆师闵劄子奏,茶司全年课利,内有一项系税钱。)
又茶官违法,贩卖百物,商旅不行,非唯税亏,兼害酒课
蜀中旧使交子,唯有茶山交易最为浩瀚。
今官自买,交子因此价贱(旧日蜀人利交子之轻便,一贯有卖一贯一百者。近岁止卖九百以上。)
此省课之害三也。
其四曰:蜀道行于溪山之间,最号崄恶。
陕西,人力最苦。
元丰之初,始以成都府路厢军数百人贴铺般运,不一二年,死亡略尽。
茶官遂令州县和雇人夫。
和雇不行,即差税户。
其为搔扰,不可胜言刘庠永兴日,有洋州般茶人,以疲劳不堪告诉。令取状在案,判云:「候本府雇人般日呈。」后来永兴即不曾雇人。)
后遂添置递铺,十五里辄立一铺,招兵五十人,起屋六十间,官破钱一百五十六贯,益以民力,仅乃得成。
今已置百馀铺矣。
若二百铺皆成,则是添兵万人,衣粮岁费二十万贯。
见招填不足,旋贴诸州厢军。
逐州阙人,百事不集。
递一人日般四驮,计四百馀斤。
回车却载解盐。
往还山行六十里,稍遇泥潦,人力不支,逃匿求死,嗟怨满道。
至去年八九月间,剑州剑阳一铺人全然走尽,沿路号茶铺为纳命场。
递铺之害四也。
其五曰:陕西民间所用食茶,盖有定数。
茶官贪求羡息,般运过多,出卖不尽。
逐州多亏岁额,遂于每斤增价俵卖与人。
元丰八年凤州准茶官指挥一斤添钱一百。
其馀州郡,准此可见。
又茶法初行,卖茶地分止于秦凤熙河,今遂东至陕府,侵夺蜡茶地分,所损必多。
陕西之害五也。
五害不除,人泣血,无所控告。
臣乞朝廷哀怜远民,罢放榷法,令细民自作交易,但收税钱,不出长引
止令所在场务据数抽买博马茶,勿失朝廷武备而已。
如此则救民于网罗之中,使得再生,以养父母妻子,不胜幸甚。
如朝廷以为陕西边事未宁,不欲顿罢茶事,即乞先弛榷禁,因民贩,正税之外,仍收长引钱,一岁之入不下数十万贯(以见今长引钱数计之可见。)
而商旅通行东西,诸货日夜流转。
所得茶税、杂税钱及酒课增羡,又可得数十万贯(以未榷茶以前及榷茶后来年分,自蜀至陕西沿路酒税务岁课较之可见。)
而罢置递,无养兵衣粮及官吏缘所费息钱食钱之类,其数亦自不少。
则榷茶可罢,灼然易见。
若异日西边无事,然后更罢长引钱,如旧收税而止。
然臣再详师闵所营茶利,虽使之裒敛一一如数,止于二百万贯,无复赢馀矣。
若以前件引、茶税、杂税、酒课等钱约七八十万贯折除,即止约有利一百二十馀万贯。
若更除递养兵衣粮及官吏缘所费约三四十万贯,即是师闵百端非理,凌虐细民,止得八十万贯(前件两项钱并且从小约计,故师闵所得利有八十万贯。若依实计之,恐不得及此数。)
假令万一蜀中稍有饥馑之灾,民不堪命,起为盗贼,或如淳化之比,臣不知朝廷用兵几何,费钱几何,杀人几何,可得平定?
今但得七八十万贯钱,置此不虑,臣窃惑也。
兼臣访闻陆师闵去年成都移治永兴,仍取成都供给,有本府衙前杨日新者为之卖酒。
至十一月中师闵自觉非法,始移牒永兴成都,止就用永兴供给。
其违法差衙前卖酒及多请过成都供给,即不曾举觉。
其贪冒无耻,一至如此!
亦乞令所差官便行体量,如是诣实,乞重行黜谪。
以慰远方积年之愤。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陆师闵久擅茶事,欺罔朝廷,奏请如意,为吏民所畏惮。
若留任本职,虽特遣使命,恐必难以体量实害,欲乞先罢师闵职任。
利州路转运使蒲宗闵昔同建议榷茶,曾窃冒恩赏,显有妨碍。
亦乞指挥不得同签书体量事。
所贵官吏不忧后害,敢以实告。
封还解盐专置使元祐六年七月十三日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三五、《范太史集》卷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八、《古今图书集成》官常典卷六○七
中书省录黄,尚书省送到白劄子:「勘会陕西制置解盐司,元专设官总领,后来方令转运使一员兼管,是致职务不专,有害钞法。
契勘茶事司、河北籴便司巳罢,转运司兼领」。
七月八日得画,三省同奉圣旨,依旧差官专充制置解盐使,更不令转运使副兼领者。
右,臣伏见仁宗庆历中,以范宗杰制置解盐使,行禁榷法,公私大受其弊。
于是范祥请变盐法,至八年,乃以陕西提点刑狱,兼制置解盐事,尽革宗杰之弊,课入亦增。
初建议,当时论者争以为非,而韩琦包拯等皆以法为便,请久任以专其事。
乃擢陕西转运使
李参,官课遂损。
嘉祐中张方平包拯请复用之盐法至今称之。
卒,薛向继其后,皆号为能言利丰财之臣,然皆以提转兼领。
之再使,虽尝专领,后卒归之转运司
由此观之,盐事修举,在于得人,不在置使也。
今诚得如、向者而主之,亦何必专?
若不得人,虽专无益。
仁宗嘉祐以来,不置此使已数十年,今一旦复之,设官置吏,别为一司,公私先有劳费。
权轻则不足以动州县,重则是又增一监司,州县承禀,不无烦扰。
又提转之外,别置使者以主财利,无不好相侵夺,各求自便,此人情之常也。
神宗熙宁中,留意马政,置监牧使,数年而罢;
又置提举常平司官,陛下即位而罢。
监司之外又置使,则为冗长,事理不安,故不能久。
且治道贵于简便,纲领尤不欲众多也。
东南海盐不为不多,然提刑司亦兼盐事。
解池盐在陕西转运司,止一事尔,若须置使,则东南盐亦当设官矣。
若每事专设官,则转运司遂无所用,尚何以主钱谷为职哉?
茶事司本起于李杞、刘佐、陆师闵之徒征利而为之,议者皆以为非,朝廷以熙河边用,不得已而存之,此不足为法也。
夫解盐利害非臣所知,止以祖宗之旧及事理言之,恐不必专设官。
陕西都转运使转运使副判官提点刑狱,皆可以随资序用人。
若选择知盐事者一人为监司,使之兼领,亦岂敢不举职?
若任转运司于钞法有害,则提刑司兼领亦范祥故事。
理增监司一员,犹愈于别置使之烦也。
古者利不百,不变常。
朝廷方欲省官惜费,茍无大利害,则不若且如其故便。
臣愚窃谓作事谋始,所宜慎重,故未敢行下。
伏望圣慈更与大臣详酌,所有录黄,谨具封还,伏候敕旨。
李杞等经画成都府买茶事诏熙宁七年四月壬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二
三司勾当公事李杞等罢相度成都府市易务,止具经画买,于秦凤熙河路博买利害以闻。
李稷三司判官手诏熙宁十年八月丙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七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四、《锦绣万花谷》别集卷一○
川茶一司创置虽久,未能就绪。
倘非得材智详敏之人,益以事权,延引岁月,不惟坐失厚利,兼恐必无所成。
昨自一二奸回造意倾摇,其法愈更陧杌,赖朝廷随事惩艾,得就小安。
观方今在彼人情,亦未肯服职退听,苟不大为考察措置,经久必坏。
近虽差李稷刘佐领其事,风力强果,固已可仗,然权势轻小,必未能胜为邪害公之朋。
可依李杞例,兼三司判官,仍委权不限员举劾违法、奉法官吏,俟一二年课入登羡,事有条理,却与裁节,庶一方边费有以取办,每岁不假度支供亿。
成都路榷茶之害疏熙宁十年九月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四、《宋会要辑稿》食货三六之三一(第六册第五四四七页)、《宋史翼》卷一、《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一
成都府路置场榷买诸州,尽以入官,最为公私之害。
初,李杞倡行敝法,夺民利未甚多,故为患稍浅。
及刘佐攘代其任,增息钱至倍,无他方术,惟割剥于下,而人不聊生矣。
大抵在蜀,则园户所苦,压其斤两支钱,侵其价直;
在熙、秦州,则官价太高,而民间犯法不可禁止。
又搬运不逮,糜费步乘,堆积日久,风雨损烂,弃置道左,同于粪壤。
兼所至不通客旅,惟资无赖小民,结连群党,持仗私贩,亏失征税。
茶司认虚额,又侵盗相继,刑罚日滋,致数千里之害,可为深虑。
臣顷在京师传闻其事,既未详尽,安敢轻议!
今受命入,所至体问,乃知买为害甚钜。
有知彭州吕陶、知蜀州吴师孟等论奏可以参验。
往者、佐继陈苛法,即信用其言,曾不略加参考;
今议者条其刓蠹,悉皆明白,未即采听。
何勇于兴利而怯于除害乎?
臣愿敕有司速究榷茶之弊,俯徇众论,宽西南之虑。
宋故中大夫给事中天章阁待制环庆路马步军都总管经略安抚使兼知庆州军州事管内劝农使上柱国长安县开国子食邑六百户赐紫金鱼袋少师王公神道碑 北宋 · 邓洵仁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九六、《洛阳存古录》卷八
宣和二年岁在庚子中大夫给事中天章阁待制、赠少师□□□□□□□□□□□□□□□学士通奉大夫提举上清宝箓宫、详定一司敕令诏状公之事以来,告曰:「我先正少师公□□三朝,更代中外,□侍□□□□,其大节已载之国史,其行事已著之□铭,而□□□□播之搢绅之谈,诏夙夜惧思,不□显扬道德,以光大其美,而墓碑至今无辞以刻。
言念奕世勋旧,而知先正之平生者□如公家□□文以揭之道,以致子孙之孝思」。
余义不得辞。
惟公讳举元,字懿臣姓王氏
其先深州饶阳人
曾祖昌,赠太傅
祖彬,封崇国公
化基,佐太宗、真宗,参预大政,历礼部尚书封魏国公谥惠献
生四子:长举正,能世厥官,封平山公谥安简
季即长安公,才二岁而惠献薨,以遗恩补官。
长力学秀颖,有远器,景祐二年上书阙下,即召试舍人院,赐进士出身
明州鄞县,有治声。
徙知潮州
河阴发运判官,知棣州,除群牧判官,更提点开封府诸县公事。
丁所生张氏咸恩郡太夫人忧,还朝,改三司户部判官,领三司支收转运使,徙京东转运使,又徙淮南、□东。
未几,坐举部吏董傪,夺官知莱州
判三司支收拘辖司,未至,改陕西转运使,徙成都路
京师水潦坏官寺营库,召都大提举修造诸司
未几,除三司□□副使,遂拜天章阁待制、知沧州
属西边出兵,徙陕西都转运使,就除永兴军路兵马都总管安抚使知军府事
神宗即位,□司徒韩魏公永兴经略陕西,公复为都转运使
环庆路马步军都总管经略安抚使兼知庆州
以疾自表,乞罢守边,未报,疾革,以熙宁二年七月十九日终于正寝,享年六十有二。
公惇重宏达,彊敏有济。
居官无□□□□□□□□□□□□□□政简易。
潮州有孀妇,讼其邻董氏占父产,官司不为直,乃击登闻鼓,命公按治,卒申妇冤,而还其田。
潮人喜曰:「吾守□数□□辨累政不决之讼,善者得申□(上阙)□公授以计。
明日,□□然后□□□水患□□□金有言河暴涨,且危京师,朝廷以为忧。
公遽入奏曰:「此小人妄言以希爵赏尔。
□□□□□□□□□□□□□□□□□□□□□□□职□公至悉□所□而□三焉。
公七为转运、都转运使,尤嫉恶,以方严遇下。
尝擿发齐州长吏与其掾属不识者数人(上阙)王阴杀之,曰病死闻,幸而遇收者□□十无五六。
公叹曰:「岂重人命而为不忍之政乎」?
乃奏请举官,立赏罚,禁专杀,自是全活甚多。
人以□□□□□□□□□□□□□□□□□□吏受金不问。
公察其奸状,一讯果伏,见于□□戎来诫罗野河地界,公从数骑度河,卓帐野次,谕以恩信,略不疑间,虏俗义而壮之,顾谓使人曰:公(上阙)□□□□□□□□资奇玩,交结权要,纵横州郡,莫敢谁何。
公穷擿其奸,狱具,驳变者数四,伟诣阙讼冤,下京西置劾,讫无少异。
伟尚称讦不已,阙□□□□益伏□□□□□□氏□□□□□□□率□充送还□□□□□□奏□□□□□□入二百□千馀万□易邛,后丹棱卓筒盐出,而邛盐□□□□□□□悉(上阙)至京(上阙)而喜曰:知卿尽心公家,今以水潦之后,官□□□□□□以(上阙)出□□□持重不追曰(上阙)五十二字功(上阙)□不深□□□□□□□□肃□□□□□□□□□□□□□以手诏□□□之□□□□属员咸□□□□□□利市为请(上阙)曰:「河事未宁,吾死其无□乎」!
公之持重料敌,忘身奉公,人以为有营,□之风。
平居清约孝友,事兄如事父。
赒内外亲族,不问家有无。
其所荐□时闻人(上阙十九字)于诗有清远之思,合十卷。
初,神宗闻公之讣也恻然,遣中使庆阳护丧以归,以其年十月二十一日葬于惠献之墓次(上阙十七字)事□□大理寺丞殿中丞,迁太常博士,入尚书省屯田、都官司封员外郎,迁祠部刑部兵部郎中,拜右谏议大夫给事中,累阶至中大夫,勋上柱国,封长安(下阙十一字)部员外郎李宗谅之女,封金华县君,赠秦国太夫人,先公二十八年而卒。
再娶金华之妹,封延安郡君,赠楚国太夫人
三子:长曰诩,国子博士
次即延□□□□□□□□□□□□□□□□大夫,转尚书驾部员外郎胡淮,承议郎君章太子中舍李杞朝奉大夫杨婴,朝请大夫程公孙。
孙男十二人,曰瑴、曰璧、曰璞、曰琥、曰璹、曰□、曰□、曰□、曰□□□□时而璹已早亡,为集贤殿修撰、赠徽猷阁待制
曾孙二十三人。
世言衣冠之盛者,以公家为洛阳之望。
铭曰:
□□维□,徙自饶阳
世有令德,远而浸昌。
显允魏公,佐我二祖。
太宗真宗,为国硕辅。
笃生安简,能绍厥声。
遂世其位,□□□□。
□□□□,是凭是式。
爰自弱龄,车□□□。
有材自振,内外□更。
所临有称,乃被圣知。
擢置近侍,□□□□。
□□□□,□□□□。
□□□□,□□□□。
□我□□,方兴而仆。
帝□□昔,□□□□。
□安□多,公去久矣。
□□□□,□□□□。
□□□□,□□□□。
□□□□,千载而下。
过者加肃(下阙)
李杞 宋 · 胡铨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一二、《胡澹庵先生文集》卷一六
李姓出自嬴氏,自颛帝,四世皋陶庭坚为尧大理,其后历虞、夏、商,世为大理,以官命族为理氏。
至理徵为翼隶中吴伯,以直不容于时,得罪以死,其妻子逃难于伊侯之墟,食木子得全,遂改理为李。
至十世孙耳字聃,周平王时太史
郭景纯云,老聃生而指李树为姓。
据唐史,理徵妻子食木子而改姓李,而郭景纯乃云老聃生而指李树为姓,今人多从郭说。
若以指李为姓为是,则自老聃始姓李矣。
若以食李改姓为是,则郭说诞。
予谓二说皆可疑。
予闻古字多假借,左氏「行理」多作「行李」,《史记·天官书》「荧惑为理」亦作「」,则「李」与「理」古人通用。
疑理徵之妻避难,因改理李耳,不必食木子乃改姓也。
故《管子·法法篇》云「皋陶为理」,亦作「」。
然则李出于理,章章矣。
若谓因食李李得姓,则明皇禁捕鲤,又可姓鲤乎?
开封杞国才,绍兴辛未予始识之崖州,愿而有礼。
别五年复来,而予尚滞留贬所也,又获与之周旋。
一日,忽告行,且乞文为别,因书以赠。
李杞胡蒙绍兴四年八月 南宋 · 魏矼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九
庸人宣谕浙西,黄叔敖假大臣意风之,论荐得官,旋贩私酝。
郡邑观望,不敢复治。
梅溪题名赋(并引) 南宋 · 王十朋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一五、《梅溪先生文集》卷一一、《宋元学案补遗》卷四四
吾徒宋孝先、李大鼎作《梅溪庚午多士赋》,叙一堂八斋六十人名字,而铺陈条列三百六十字之中,言简意尽,有足观者。
陈元佐、万孝杰、童侃又作《梅溪多士赋》,通前后八年间凡一百二十人而并列之,文工而事益详。
予于是采二赋之馀意,变声律而古之,先美后规,效古人劝讽之旨,非敢以文戏也。
目曰《梅溪题名赋》。
余辟馆于梅溪兮,岁甫及乎梦龄(余弟寿朋字梦龄。书馆之辟,今八年矣,故借梦九龄以喻意。)
自渊献而逮乎敦牂兮,顷十朋而今百朋(某,余名。百朋,予季弟昌龄名。予癸亥秋辟馆聚徒,游从者十人,至庚午岁通数之,凡一百二十二人。)
斋敞八而堂虚一兮,咸与贤而与能(谢与贤简之,与能任之。)
余宗旦而罔有一德兮(余宗旦仲阜,贾称一德。),敢不希仲舒明经(陈元佐希仲。)
幸诸友能祖说之逊志兮(张祖说文孺,郑逊志时敏。),又恪希颜回之服膺陈恪叔恭,林次渊希颜。)
乃有汾晋五士(罗士能少陆,谢士奇文美,士龙汉臣,连士表少华,季士宏宏老。昔晋文公五士,故曰汾晋五士。)汉唐群英(张次房汉英孙元唐英李杞亦字唐英。)郑国七子张仲远子猷,周孝友子施孝显子扬,孝思子则,浚子深王淳张载子厚。《春秋》有郑七子赋诗。)凉州三明刘玄德明夫,万序明之,余如晦明叟。后汉凉州三明。),器成三足之鼎(李大鼎镇夫郜鼎叔镇,万鼎镇远。),才宜九佐之卿(万澄清卿,童伟俊卿,侃文卿宋孝先舜卿,林汤臣商卿陈朝正卿,施良臣名卿,陈光朝台卿,林叔举虞卿。)
有一瑞兮冲远之鹗(贾脩一瑞,刘鹗冲远。),有千里兮图南之鹏(周千里百驹,谢鹏图南。)
莫不端武升堂(蔡端武威仲。),敦诗趋庭刘敦诗温夫。),如璧之莹(余璧全之。),如芷之馨(玉芷茂之。),如㮤之茂(叶㮤茂正。),如椿之灵万椿杨椿并字大年。),如楩楠之美(万楩永年,亿年,杨楠元干。),如松梓之青(万松乔年林梓材叔。)
森乎如钺之可畏刘载通达。),轰乎如震之可惊周震景东。),皎乎如海峤之吐明月(蒋峤景山。),耿乎如长庚之辉众星李庚少白。),昂昂乎如季梁之梗槩(万孝杰季梁陈昂仲昂。),孜孜乎卫伯玉之老成(潘孜元善,刘□伯玉。)
可居天任而泽远赵公天任杨寓泽远。),可为王佐而扬庭王佐才仲,陈献可扬庭。),可起傅岩之筑(刘傅岩叟。),可同舜佐之登谢皋舜佐。)
一夔而乐作(连宪民式,周次凤一夔。)伯虎文兴(贾炳作德夏伯虎用之。)
肇辉先之德业(陈肇德远,许煇先光甫。),谐兴祖之家声(余谐孝仲姚绍宗兴祖。)
汝文兮宜月选而季诠(何铎汝文,季诠仲言。)汝弼兮必类进而方升陈舜咨汝弼方升中高。)
逖矣乎(王逖正矣。),有来二客,业彼管城横阳武子龙泉叔奇来客梅溪,以篆字题名。),名列甲乙,字篆丙丁(丙丁,谓篆字也。见《尔雅》。),如翼斯飞吴翼季南。),如璘斯荧王璘德夫。),灿银钩与玉箸,俨壁上之题名。
吾徒之秀,乃有词赋兮少云之作(朱少云吉作。)
太原之老,乃变声律兮祖舜之赓(陈少虞祖舜。)
于是阐大猷而溥告之曰李大猷定夫,孙溥德广林溥叔广。):学必剖藩篱而克己(缪克己兼夫。),道必舍蹊径而中行(蒋中行谦仲。)
先之以孝忱之意万庚先之曾来会课,亦与题名。宋孝忱伯恂。),申之以敦信之诚(万庠申之,刘敦信叟。)
礼欲安上兮必先自治林安上世□。),仁欲及远兮慎毋自矜(林取仁及远。)
湛万顷以窥宪黄万顷伯厚,叶顷澄叟。),妙一唯之悟曾(邬一唯仁叟。)
祖伊尹畎亩之乐(许祖伊次尹。),振仲尼文教之鸣(陈之纪振仲。),玩蒙亨之爻象李蒙彦通。),俟泰来而汇征(万康泰之。)
勿务世华而起文通之夏伯文世华,刘文通叔达唐陆淳谥文通先生柳子厚尝欲扫其门,然陆亦附王叔文者。),勿求必达而贪季孙之荣张必邦彦,刘祖汉季孙。)
穷则隐居(吴隐若靖翁。),达斯大亨徐大亨显仲。)
凡百君子,毋渝此盟。
李杞墓志铭 宋 · 杜楠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三九
维宋嘉定十有三年庚辰夏四月二日庚申,免解进士李君因足疾而终于第,享年五十有三,以其年六月二十四日壬午葬于襄阳城东招贤村之原。
李君讳杞字山甫襄阳人
君天资静重,不妄然诺,平居视之,似不能言者。
于书无所不览,尤精于真体,自少时已有文行称。
及壮就举,试于有司,诸生之善于文艺者无能出君之右,于是有声场屋。
捧乡书试礼部,人皆以不第为惜。
君擅乡评之美者,素有三誓:设药肆以广活人之心,捡遗骸以免暴骨之苦,凿义井以便汲饮之众。
嗟夫!
药肆以成而二者将及,遽尔奄逝,岂非天之辜君之积善邪?
抑非君之命仅止于此邪?
君娶许氏,乃先儒学正许公之幼女。
有子四人:曰保大,以干蛊而克家;
曰养大,□□师友而能属文;
曰成大,曰从大,皆习儒业而未冠。
四子□□所自名也。
女二人:其一先君十有三年而亡,次适乡贡进士刘叔献
一日,子养大状君之行,泣谓余曰:「古者孝子之葬其亲,必有文以志其墓。
今有石欲刻诸幽,乞为之铭」。
余曰:「余与先府君游从之久,且为姻家,知为最详,非余谁其铭之」?
铭曰:
伟哉李君,天资不群。
笃行属文,蚤擅乡评。
三誓未全,奄逝其身。
孤愤归然,□□德名(国家图书馆藏拓片·章专一三三五。杨世文校点)
)/题下原署:「友人乡贡进士杜楠述」。
朝奉大夫直秘阁张公墓志铭 南宋 · 陆游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五一、《渭南文集》卷三八、雍正《浙江通志》卷一五○
公讳琯,字子律宁州真宁县人
其先为邠宁望族,世以学行著,或居邠,或居宁
居邠之后,故吏部侍郎侍读舜民,为元祐名臣。
居宁者,则公之大父太中大夫也,讳居,擢元祐六年进士第
元符三年徽宗皇帝嗣位,下诏求言,太中时为黔州彭水,上疏切直,出数百人上,而数百人者得其副,亦叹以为不可及。
蔡京入相,取奏疏次第之,置奸党上等,特降官冲替,永不许改官。
数年,遂卒于沉废。
后以子仕登朝,累赠至今官。
实生朝请大夫通判永州事讳遹,则公之考也,亦累赠至中奉大夫
中奉遭乱南渡,从大将岳少保飞,为之属,身先将士,屡与金虏鏖战,走其名王大酋,策功进官。
方慨然以功名自许,会朝廷与虏和,中奉幕府,调知岳州巴陵县,有异政。
久之,佐永州以殁。
识者谓用不究其才,后当有兴者。
公始以郊祀恩入官,调赣州会昌县主簿
未几,以材选摄事兴国丞、信丰,皆阅岁。
会昌梅州比境,移文捕逃卒,卒已亡去,巡检司乃发卒围其所亲李杞舍。
雄其乡,以为耻诟,聚谋乱。
令托辞委县去,以印属公。
公不为动,械巡检卒系狱,亲为檄,谕以祸福。
皇恐听命,县赖以无事。
兴国有婚讼,久不决,公察其妇人不类良家,一问引服。
信丰俗悍,输赋率不以时,吏亦以此扰之,至相率抱险自固。
吏计穷,即以民拒官为言。
公曰:「岂有是哉」!
驰至近村,憩僧庐中,以善言招其乡之为士者及父老,与之酒食,从容曰:「税赋岂可终负。
然已失时,姑使吾得十二藉手若何」?
皆踊跃而去。
更相告,即日皆集如约。
公去而之他乡,悉如之,旬日归报。
太守洪公迈异其能,方荐于朝,而忌者间之于部使者,遂止。
潭州右司理参军
有老卒夫妇居牙城中,白昼为何人所屠,而掠其赀。
卒有义子,兵官疑之,执送州,且以同处之卒及牧羊儿为證。
既系狱,公亲诘之,皆词服。
公察其冤,他日,取牧羊儿置壁间,引义子者与他重囚杂立庭中,出儿问孰为杀老卒者,懵无以对。
乃入白州,请揭厚赏,募告真盗,不阅日获之,则卒王青也。
捕至具伏,且得其赀于市库,无遗。
即日释义子去。
湘乡县械铺卒张德上州,以为手刃其叔祖。
公引至前,语之曰:「兹罪十恶,赦宥所不及。
汝兄与叔祖同居,汝暂自外来,有何憾而戕之」?
泣曰:「囚来省叔祖,不得见,兄以疾告,就视则死,而非疾也。
方愕视,兄与里正及邻人共谋执诬之,且以言胁诱,谓决不死,今乃知死矣」。
因称冤不已。
公亟呼其兄与对,兄情得语塞,遂伏辜。
他死囚类此得不死者,十有七人,终不言赏。
府帅林公以直得名,临事刚果,小人揣知之,有榜于州治门,言提辖官者为帅谋,将称兵。
林公怒,阖门遍呼吏卒,验其书,一兵典者,与榜出一手,亲诘不服,乃以付佥厅,苛惨虽至,终不服。
乃属公即佥厅鞫问,公宽之,而谕使以情言,且许以不死。
始具言提辖官横甚,为所患苦之状,度不可诉,故出下策,为此榜,以为不及帅,则无以激其怒,不知乃陷重辟。
公问于六局兵,人人言同。
公乃白帅,且求宽其罪。
林公大怒嘻笑,必诛之。
公一日凡十馀进,力争曰:「帅所以属某者,欲得其情也。
今得其情而失信,则有司自是不复可鞫狱矣」。
争至暮,林公亦悟,黥隶岭外而已。
民有诉一冤死而十年不见理者,诉于提点刑狱马公大同
马公以属公,公阅其狱,皆谓震死,公独得其死状,实以斗殴,非震也。
公曰:「罪固有所归。
然岁月久,屡更赦令,当从末减」。
马公强果自信,下吏莫敢与争,公独不为屈。
又有讼者,马公直判委公勘某罪,公力陈其不可。
马公皆霁威严,如公请。
识者两善之。
公每白事,姓名岁月,及事之名数曲折,皆成诵在口,无一遗者。
马公始亦疑,因强记一条验之牍皆合,乃大叹服,自谓不逮。
又调常德府武陵县,政事益明习,摄县及府从事者,凡再阅岁。
绍熙中武陵大水,犯县城,不没者三版,门不得阖,水且入城。
公时方摄县,亟命实土于布囊以窒门。
俄而水定,乃设方略,募舟救民,且亲载,户给之,泥行露宿无所惮。
蠲阁赋输,一切必以实,吏不得一摇手,民亡其灾。
县三里港。
灌溉甚广,久弗治,数遇枯旱,公为筑之,不愆期讫事。
因治他陂塘,无遗利,迨今赖焉。
以荐者及格,改宣教郎,知隆兴府奉新县。
县有营田,征赋比他为最薄,民竞耕之。
久而营田罢,以鬻于民,履亩取税,比旧已增,俄而复命折粟帛以缗钱,其低昂或至十百,民皆破家不能输。
令屡以病告,不见听。
公力请,又不听,则欲弃官去。
会帅张公杓来,是公言,始奏蠲之。
户千有九十,皆若更生,杨公万里记其事。
他兴除利害,劝农桑,筑陂防,兴学校,不可胜载。
所部及府,俱以其事论荐于朝。
而王公大人,亦自知公,乃命主管官告院,进将作监主簿太府寺丞
方公在朝,子右史舍人翱翔三馆,俄擢从班,父子相望于班列中。
客至门见公,便坐从容,闻国朝故事,前辈履行,后生所未闻者,人人餍足。
退而见舍人,硕大隽杰之资,同时进用,为国光华,史册所载,殆无以进焉。
而公了不以自满,方勤其官,如仕州县时。
文思院火,告身绫无在者,士大夫不以时得告身。
公时在告院,建言援故例,便宜以杂华绫纾目前,从之。
药局旧隶太府,积奸弊至众,公日夜穷极弊原,发栉而缕析之,都人无贵贱,皆得善药。
方擢置要官,而近比厄于未为郡,公亦小疾,思彷徉外藩,力请去。
乃知嘉兴府
中贵人蓝氏,殖产于崇德县,名田过制而役不及,有钟淳者纠之。
蓝迫期去产以规免,官吏欲许之。
公判曰:「两家物力,相去远甚。
而蓝又白脚,必如法乃可」。
一郡称快。
故人子乘舟方醉,纵从者与将官樗年忿争,交诉于府。
公察故人子不直,治其从者不少贷。
民张瑨得临安营妓,与之归,遂欲弃妻出子
其兄止之,复悖兄。
兄以告官,公为逐妓归临安,且以大义开谕之,于是瑨为兄弟夫妇父子如初。
其为政有古循吏风,类如此。
且摘发隐伏,照瞭如神。
良民虽相与化服,而奸豪之谗作矣。
主管建宁府武夷山冲佑观,公怡然命驾去。
郡人钱公孜,乡之老成人,尝以书抵其舅娄公机曰:「张公廉直有守,近时鲜及,今乃遽去。
此无他,吾乡士民福薄耳」。
归过国门,右史方请外,乃舣舟北关,需同载而归。
右史被命使金国,右史将恳奏辞行,公不许曰:「使事不可辞。
我留此待汝自蓟门回,乃偕去,未晚也」。
遂寓钱塘门张氏园
甫再旬,右史既渡淮而北,公女孙丑老生十岁,暴得疾。
丑老慧而孝,公甚爱之,朝暮亲抚视,因亦感疾。
比其夭,家人不敢告,而公揣知之曰:「吾与此孙偕逝矣」。
遂卒,享年六十有四。
上始闻公疾革,以子远使,加直秘阁,盖异恩也。
公自宣教郎七迁至朝奉大夫赐绯鱼袋
娶韩氏,魏忠献王元孙通直懿胄之女,封恭人
三子:嗣真从事郎,新新州新兴县,先公七年卒。
嗣祖,苦学得心疾,未能仕。
其季,则朝散大夫侍立修注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国史院编修官资善堂小学教授嗣古也。
一女,适宣教郎知太平州芜湖县赵汝锷。
三孙:烜、煜举进士,幼未名。
公资磊落恢疏,与人交,洞然无城府,而默察其贤否邪正,无能遁者。
善则称之不遗馀力,不善则苦言规之,虽愠不恤也。
初,中奉公遭乱去秦,生公襄阳,遂卜居宜春
公仕宦五十年,先畴之外,不增一垄。
右史奉公丧归,至无屋可庐,其清约如此。
右史卜以开禧元年八月丙申,葬公于袁州宜春县归化乡宜化里大富岭赵家冲之原。
王君克勤之状,来属某为铭。
某与舍人同为史官,因得从公游,义不可以耄疾辞。
铭曰:
彭原之张,与邠相望。
邠迁杜城,元祐之英。
彭原绵绵,独处不迁。
太中公,得谴以忠。
中奉履艰,有功兵间。
传家禾兴,益以才称。
刚不容世,用而踬。
是生记注,麟仪凤翥。
父子在廷,国有典刑。
子聘于幽,公逝不留。
上闻叹息,加锡秘职。
生谁不终,贲耀无穷。
刻铭隧道,百世是告。
富乐山寺题名乾道七年十月 宋 · 杨甲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一八、金石苑
乾道七年秋,余以事度关,宿剑门传舍,梦游□岩洞,有泉泠然,文与可记,游其上。
与客掬泉饮之,客云此花石岩也。
及事既,少城李杞南才西归,游富乐山寺,行幽岩修林间,宛如梦中所见,相与惊叹久之。
盖余梦以八月六日,而来以十月三日
小溪杨甲嗣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