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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雪滕宗谅张亢1043年 北宋 · 范仲淹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六、《范文正公政府奏议》卷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昨日面奏滕宗谅事,当天威震怒之际,臣言不能尽。
章得象等不知彼中事理虚实,皆不敢向前。
惟臣知从初子细,又只独自陈说,显涉党庇。
宗谅虽已行勘鞫,必能辩明虚实。
然有未达之情,须至上烦圣德。
今具画一如后。
一、梁坚元奏滕宗谅泾州贱买人户牛驴,犒设军士。
臣切见去年葛怀敏军败之后,向西州军官员惊忧,计无所出,泾州无兵,贼马已到渭州,只是一百二十里,滕宗谅起遣人户强壮数千人入城防守。
其时兵威已沮,又水冰寒苦约十日,军情愁惨,得滕宗谅管设环庆路,节次策应军马四头项一万五千馀人,酒食柴薪并足,众心大喜。
当仓卒之时,有此才力,虽未有大功,显是急难可用之人,所以举知庆州
缘其时贼马逼近,收买牛驴犒军,纵有亏价,情亦可恕。
一、梁坚滕宗谅邠州声乐数日,乐人弟子得银楪子三二十片者。
臣与韩琦邠州筵会一日,其时众官射弓,各将射中楪子散与过弓箭军人及妓乐,即非宗谅所散与人,而罪归于滕宗谅
又云「士卒怨嗟」,况边上筵会是常,当直军人更番祗候,因何得其日便有怨嗟?
一、梁坚奏称滕宗谅到任后,使钱十六万贯,其间有数万贯不明。
今来中使体量,却称只是使过三千贯入公用,已有十五万贯是加诬。
钱数料是诸军请受,在十六万贯之内。
岂可诸军请受,亦作宗谅使过?
臣在庆州日,亦借随军库钱回易,得利息二万馀贯,充随军公用支使外,却纳足官本。
今来宗谅所用钱数物料,必亦是借官本回易,所得将充公用。
一、环庆一路四州二十六寨,将佐数十人,兵马五万。
宗谅勾当,已及八九个月,并无旷阙;
边将军民,亦无词讼;
处置蕃部军马公事,又无不了。
若不才之人,岂能当此一路?
一、边上主帅,若不仗朝廷威势,何以弹压将佐军民,使人出死力,禦捍强敌?
宗谅都部署经略使,一旦逐之如一小吏,后来主帅,岂敢便宜行事?
亦无以立威,人皆知其自不可保。
将帅树威者,是国家爪牙之威也,须假借势力,方能集事。
一、防秋是时,主帅未有显过,而夺其事任,将令下狱,若遇贼兵寇境,未知令何人卒然处置此路?
又差王元权之,况王元在河东沮怯,已曾责降,今且在边上备员,岂可便当一路委寄?
恐更误事。
一、宗谅旧日疏散,及好荣进,所以招人谤议,易为取信。
一、台谏官风闻未实,朝廷即便施行。
臣目击非虚,而未蒙朝廷听纳。
臣若是诳妄之人,不当用在两府
既有目睹之事,岂可危人自安,误陛下赏罚?
西北未宁,见搜求稍可边上任用之人,即加奖擢,岂宜逐旋破坏,使边臣忧惕,不敢作事?
虽国家威令不可不行,须候见得实情,方可黜辱。
臣欲乞朝廷指挥宗谅且在任勾当,委范宗杰邠州一面勘鞫干连人,并将已取到庆州钱帛文帐磨勘
宗谅显有欺隐入己,及乖违大过,即勾宗谅勘鞫
如无乖违大过,又无欺隐入己,即差人取问,分析缘由,入急递闻奏,别取进止。
所有张亢,亦奉圣旨,令便勘鞫
臣体量得张亢不能重慎,为事率易,昨在渭州亦无大段过犯。
乞委范宗杰一就勘鞫干连人,依勘滕宗谅事,行遣闻奏。
仍乞以臣此奏宣示台谏官,候勘得滕宗谅张亢却有大段乖违过犯,及欺隐入己,仰台谏官便是弹劾,臣甘与二人同行贬黜。
臣所以极言者,盖陛下委寄边臣,使一向外禦,而无外忧之祸,则边上诸路,人人用心,不至解体,有误大事。
陕西盐法奏(一 皇祐元年十月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五、《包拯集》卷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七、《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八
臣奉敕差往陕西转运司范祥面议盐法利害。
缘臣前任本路转运司,备知前来盐法。
庆历二年,因范宗杰擘画禁榷之后,差役兵士车牛及逐州衙前等,般运盐席,往诸州官自置场出卖,以致兵士逃亡死损,公人破荡家业,比比皆是,所不忍闻。
衙前估计家业,每直一贯者,即管认般盐两席。
虽家业已竭,而盐数未足,怨嗟之声,盈于道路。
前后臣僚累言不便,乞复旧法通商,以救关中凋弊。
有司执议,终不施行。
昨因范祥再有起请,兼叶清臣曾知永兴军,见其为患之甚,因乞依范祥擘画,用通商旧法,令客人于沿边入纳见钱,收籴军粮,免虚抬贵价入中斛斗,于榷货务大支官钱,兼宽得诸般差役劳扰,此乃于国有利,于民无害,理甚灼然。
但以变法之初,豪商猾吏悉所不乐,而议者沿其岁入课利稍亏于前,而横有沮议,乞复旧法。
若旧法诚善,复之无疑,但恐为害浸深耳。
且法有先利而后害者,有先害而后利者:若复旧日禁榷之法,虽暴得数万缗,而民力日困,久而不胜其弊,未免随而更张,是先有小利而终为大害也;
若许其通商,虽一二年閒课额少亏,渐而行之,必复其旧,又免民力日困,则久而不胜其利,是先有小损而终成大利也。
且国家富有天下,当以恤民为本。
今虽财用微窘,亦当持经久之计,岂忍争岁入数十万缗,不能更延一二年以责成效?
轻信横议,不惟命令数有改易,无信于下,而又欲复从前弊法,俾关中生灵何以措其手足?
臣细详范祥前后所奏,事理颇甚明白,但于转运司微有所损,以致异同耳。
臣固非惮其往来之劳,妄有臆说,实亦为国家惜其事体,不欲徇一时之小利,而致将来大患。
臣欲乞候到陕西相度,如沿边近里州粮储有备,钱物可以那容,得行新法,公私未至大害,其閒或有未便之事,即与逐司将通商旧法与今来新法公共从长商量损益,且令通行。
如沿边粮储阙乏,公私为大不便,即具画一事状,乞朝廷详酌指挥
再论盐法奏皇祐元年十月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七
陕西制置解盐使范祥建议通陕西盐法,行至十年,岁减搉货务缗钱数百万,其劳可录也。
陕西旧于沿边秦、延、环、庆渭、源、保安、镇戎、德顺九州军,听人入中粮草,算支解盐。
康定后入中粮草,皆给以交引,于在京搉货务还见钱银绢,解盐却于沿边入中他物。
方军兴之际,至于翎毛筋角胶漆铁炭瓦木石灰之类,并得博易,猾商贪贾,乘时射利,与官吏通为弊,以邀厚价。
凡椽木一对定价一千,支盐一席,岁亏官钱不可胜计。
朝廷知其弊,命三司度支判官范宗杰往经度其事,以客人所博盐引及已请盐并剥纳亏官钱,官自辇运置场出卖,禁民通商。
虽稍获利,而般载车乘一出民大,岁月寖久,颇困关中
范祥建言令客人止于沿边九州军城寨入纳见钱,籴买粮草,算请解盐。
其沿边盐,延安寨、环、庆渭、源、保安、镇戎、德顺八州军于青盐池近,却许客入中解盐,官自出卖,馀并令通商。
重青盐之禁,专置解盐使,岁课缗钱一百六十万,以计置沿边九州军一百二十馀城寨刍粟,量入计出,可助十分之八。
馀则责办本路转运司
罢在京见钱交引法,以实京师
范宗杰所差乡户衙前并兵车递铺皆行之已久,而公私以为便,县官可积见钱京师,而免铺户坐赢厚利。
然不知本末者,多欲动摇其法也。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三之三九。第六册第五一九四页
宋故枢密副使朝散大夫给事中上轻车都尉东海郡开国侯食邑一千八百户食实封四百户赐紫金鱼袋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墓志铭 北宋 · 吴奎
 出处:全宋文卷九八五
宋有劲正之臣曰包公,始以孝闻于州闾。
及仕,从(下缺九字。)立于时,无所屈□,举有明效。
其声烈表爆天下人之耳目,虽外夷亦服其重名。
朝廷士大夫达于远方学者,皆不以其官称,呼之为公(下缺十字。)其县邑公卿忠党之士,哭之尽哀,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闻于衢路,□相属也。
公讳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
天圣五年进士甲科,初命大理评事、知建昌县
时皇考刑部侍郎家居,皇妣亦高年,乐处乡里,不欲远去,公恳辞为邑,得监和州税。
和邻合肥,皇考、妣犹不乐行,遣公之官。
(下缺二十五字。)终养
积数年,皇考、妣继以耆终,公居丧,毁瘠甚,庐墓终制。
□服除又二年,方调知扬州天长(下缺三十二字。)割牛舌,盗即款服。
进丞大理,代还,知端州
岁贡砚,前守率数十倍取之,以其(下缺三十三字。)□还(下缺九字。)东排岸司,裁数月,御史中丞王公拱辰援唐制,乞增置御史里行,遂拜公监(下缺三十一字。)当选将练兵。
国任宰相,系时安危,当取天□□议,凡十数事。
时边郡有(下缺二十六字。)深然(下缺十字。)河北河东所籍民兵,以户上下,故多隐□,如约李抱真之法,以丁(下缺二十六字。)治□矣。
选使契丹国
虏中神水馆之□舍,传有凶怪,人莫敢居。
前此数日,有三驺入其间(下缺二十八字。),为京东转运使
未几,改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陕府西路转运使,诏许朝觐。
既辞(下缺三十一字。)包拯陕西,当得金紫,亟令赍赐,行次华阴,受服焉。
河北路,未行,擢为户部副使
尝奏事,上(下缺二十九字。)持政之仁暴,惟在薄赋敛、宽力役、救灾患,慎行三者,则衣食滋殖,黎庶蕃息矣。
上深然之。
皇祐二年(下缺二十八字。)承祐贪暴不法,公力疏,褫其宣徽使南京留守,以散节为许州兵马都部署
典祀明堂恩,迁兵部员外郎(下缺二十四字。)景灵宫,同群牧制置,□领四使,群议汹汹。
公与同列及御史偕上极谏,事未即改,疏复连入,遂罢尧佐宣徽景灵宫(下缺二十五字。)其忠恳,因定□后妃之家不得任二府职事。
又写上魏郑公三疏及条七事,其论□奥,深补于时。
四年,进龙图阁(下缺二十三字。)无事时用不馀,请移屯内地,以省大费,事寝不报。
至是,复陈其数,欲诸州才足城守外,屯泊之兵□俾还营,或散处垒(下缺二十一字。)之患,议者复谓戍兵不可骤损,则可训练曩所置义勇十八万,教义勇以秋、冬三月番休按阅,补以糇粮,岁费不过屯兵一月(下缺十七字。)甚明。
上意向之,大臣议不合,乃止。
数月,徙高阳关路都部署安抚使、知瀛州
自讲和契丹,北边为无事,守将以宴嬉馈遗为称职(下缺十九字。)
约其经用,罢公钱贸易。
籍一路吏民所逋负、积岁不能偿者十馀万,尽奏除之。
以丧子,丐便郡,得知扬州,旋改庐州
公性严毅(下缺十二字。),莫不□服。
刑部郎中
至和二年,坐保任非其人,降兵部员外郎、知池州
明年,还旧官,徙知江宁府
俄召归,进右司郎中权知开封府
(下缺十六字。)却不得径至庭下,因缘为奸。
公才视事,即命罢之。
民得自趋至尹前,无复隔阂。
有讼贵臣逋物货久不偿者,公批状俾亟偿,贵臣负(下缺十五字。)置对,贵臣窘甚,立偿之。
中人有构亭榭盗跨惠民河壖表识者,会□诏书,废墀便河壖庐舍,完复旧坊。
中人因言地契如此,公命(下缺十五字。)丈馀,得河壖表识,即彻毁。
中人皆服,遂坐□官。
尝有二人饮酒,一能,一不能饮。
能饮者袖有金数两,恐其醉而遗也,纳诸不能饮者(下缺十三字。)曰无之。
金主讼之,诘问不服。
公密遣吏持牒为匿金者自通,取诸其家。
家人谓事觉,即付金于吏。
俄而吏持金至,匿金者大惊,乃伏(下缺十五字。)理检使
公之总风宪,法冠白□□立,□然有不可凌之势。
其所排击,曲中理实,怀阴邪之机牙□敢妄发。
至于时事,多所建(下缺十字。)使提点刑狱,以职事御史府自举属官;
谏官、御史不避二府
荐举之人,待制以上得至执政私第;
损休假之日:皆自公发之。
理检例为空名,及公(下缺九字。)咸为□正。
四年,除枢密直学士、□□□使。
异时管利柄之臣概以丰财为意,公所莅职,常急吏宽民,凡横歛无名之入,多所蠲除,剖析裁量,转虚为(下缺八字。)计□旧库务所须官物科于郡县,贾增数□□费称是。
公为置官场和市,民无科调之扰,物无虚直之耗。
剑南酒户岁入□布四十馀万匹,甚患其(下缺五字。)用之□□十馀万,吏员失官缗帛,触罪罟,械系或数□□,不能自存,或逃亡远地,其□□公皆释之,与为期以输,率如期至。
三部诸司所举吏承前判(下缺七字。)用,公悉得当举之官□□□得自举。
六年,迁给事中,充三司使,数日,迁拜枢密副使
公之举止,以义以正,达于几微,敷奏明辨,屡引大体,裁国论之当(下缺七字。)(下缺六字。)假于人,正色昌言,时望弥洽,上所倚重,体念备至。
七年五月己未,方视事,疾作以归,上遣使赐良药。
辛未,遂以不起闻。
车驾(下缺十二字。)才五岁,上顾见,惨怆久之,谕左右曰,包拯公(下缺十一字。)御寺傍,吊赐交至。
公幼则挺然若成人,不为戏狎。
长弥勖厉,操守(下缺八字。)交游□□书无所不览,至于辅世康民,致君立节,可以训臣人之失。
(下缺七字,)为国家事,词严气劲,件析明白,闻者莫不竦然服从。
(下缺十二字。)时尝令典客张宥雄州新开后门,诱纳亡叛,探(下缺十五字。)也。
假令雄州欲刺知此事,自有正门,何必侧门(下缺六字。)为言,本朝岂尝问涿州开门耶?
虏意沮,不敢复言其(下缺九字。)(下缺八字。)使,每以平□科输□□厚取于民,或水旱之灾(下缺七字。)田租必改动之,裕于民而后已。
广平两监牧地占邢、洺、赵三州民田万五千顷,多濒漳水(下缺七字)
民得自占,岁入得粟六十馀万。
群牧司复视其(下缺七字。)奏言:为政夺民膏腴为不牧之地,非仁厚之意。
诏以还民。
庆历初范宗杰奏榷解州盐,官自置场,列置县所鬻之。
转盐诸郡,吏承其役,破产者不可胜数(下缺六字。)
议者皆言其非。
诏公往视,且经画之。
公请复通商旧法,迄今为便。
又奏罢秦陇所科钭谷造船材木数十万□□□所赋建河竹木亦数十万(下缺十一字。)司专得天下逋负。
公承诏除数十年追胥未入者,总一千二百万。
公虽甚疾恶,至人有□□推以恕心故其□严而无(下缺八字。)君子(下缺九字。)前朝名臣。
既没,其嗣亦陨。
公少为筠所知,及亲近恳请以筠族孙为其嗣之后,丐还田宅,从之。
公言治乱兴衰之迹,与人论辨(下缺十七字。)公守法持正,敢任事□,凛凛然有不可夺之节,盖孔子所谓大臣者与。
前后奏议为十五卷,皆援据古谊,究□时病,□德者之言。
公曾祖(下缺十二字。)氏追封荥阳郡太夫人
祖讳士通,赠太子少傅
祖妣宣氏,追封冯翊郡太夫人
皇考讳令仪,赠至太保
皇妣张氏追封□阳郡太夫人
初娶(下缺十一字。)郡夫人
子繶,太常寺太祝,先公卒;
綖,五岁儿也。
天子念公之忠,录綖为太常寺太祝,及官其族子若孙(下缺六字)
女适陕州硖石(下缺七字)
国子监主簿文效。
以公之薨,朝命效为保信军节度推官,俾护丧归。
即以嘉祐癸卯八月癸酉日,葬公于合肥县乡公城里。
铭曰:
□□□□公(下缺七字。)德行□躬。
竭力于亲,尽瘁于君。
峻节高志,凌乎青云。
人或曲随,我直其为。
人或善容,我抗其辞。
自始至终,言行必壹(下缺二十三字。)
公。
忧国□□,视民哀恫。
念虑所至,声乎无穷。
维仁能力,维义能果。
大奸必摧,不顾细琐。
大义□发,每(下缺二十六字)
止,能大其职。
弗克远图,昊穹胡啬。
维公逝殁,圣主咨嗟。
多锡秩物,厚抚其家。
都人感怆,及乎□□为臣(下缺十四字。)万□□□。
惟令名之皎洁,与淮水而悠长。
按:安徽省博物馆藏拓片。又见《包拯集编年校补》第二六○页,《安徽大学学报》,一九八○年第二期。(卢茂村供稿并校点)
封还解盐专置使元祐六年七月十三日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三五、《范太史集》卷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八、《古今图书集成》官常典卷六○七
中书省录黄,尚书省送到白劄子:「勘会陕西制置解盐司,元专设官总领,后来方令转运使一员兼管,是致职务不专,有害钞法。
契勘茶事司、河北籴便司巳罢,转运司兼领」。
七月八日得画,三省同奉圣旨,依旧差官专充制置解盐使,更不令转运使副兼领者。
右,臣伏见仁宗庆历中,以范宗杰制置解盐使,行禁榷法,公私大受其弊。
于是范祥请变盐法,至八年,乃以陕西提点刑狱,兼制置解盐事,尽革宗杰之弊,课入亦增。
初建议,当时论者争以为非,而韩琦包拯等皆以法为便,请久任以专其事。
乃擢陕西转运使
李参,官课遂损。
嘉祐中张方平包拯请复用之盐法至今称之。
卒,薛向继其后,皆号为能言利丰财之臣,然皆以提转兼领。
之再使,虽尝专领,后卒归之转运司
由此观之,盐事修举,在于得人,不在置使也。
今诚得如、向者而主之,亦何必专?
若不得人,虽专无益。
仁宗嘉祐以来,不置此使已数十年,今一旦复之,设官置吏,别为一司,公私先有劳费。
权轻则不足以动州县,重则是又增一监司,州县承禀,不无烦扰。
又提转之外,别置使者以主财利,无不好相侵夺,各求自便,此人情之常也。
神宗熙宁中,留意马政,置监牧使,数年而罢;
又置提举常平司官,陛下即位而罢。
监司之外又置使,则为冗长,事理不安,故不能久。
且治道贵于简便,纲领尤不欲众多也。
东南海盐不为不多,然提刑司亦兼盐事。
解池盐在陕西转运司,止一事尔,若须置使,则东南盐亦当设官矣。
若每事专设官,则转运司遂无所用,尚何以主钱谷为职哉?
茶事司本起于李杞、刘佐、陆师闵之徒征利而为之,议者皆以为非,朝廷以熙河边用,不得已而存之,此不足为法也。
夫解盐利害非臣所知,止以祖宗之旧及事理言之,恐不必专设官。
陕西都转运使转运使副判官提点刑狱,皆可以随资序用人。
若选择知盐事者一人为监司,使之兼领,亦岂敢不举职?
若任转运司于钞法有害,则提刑司兼领亦范祥故事。
理增监司一员,犹愈于别置使之烦也。
古者利不百,不变常。
朝廷方欲省官惜费,茍无大利害,则不若且如其故便。
臣愚窃谓作事谋始,所宜慎重,故未敢行下。
伏望圣慈更与大臣详酌,所有录黄,谨具封还,伏候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