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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华严》诗 初唐 · 武则天
五言排律 押先韵
法席开广方,缁徒满胜筵。
圣众随云集,天华照日鲜。
座分千叶华,香引六铢烟。
钟声闻有顶,梵响韵无边。
一音宣妙义,七处重弘宣。
唯心明八会,涤虑体三禅。
既悟无生灭,常欣佛现前。
按:《卐续藏经》本唐释法藏《华严经传记》卷三《智俨传》为永昌元年作。
苏州乾元寺碑 唐 · 顾况
 出处:全唐文卷五百三十
五蕴十二入十八界。此上三科
能包万法因缘。生为有无。
自性为空。空有融一。
即中道义。虽石船渡海。
蚊背负山。不为希有事。
僧法珣与和合众法藏等造乾元寺者。晋高士戴逵子禺之宅也。
乾元初节度使郑昊之奏立。
观察李涵李道昌皆有力。大臣求无上道。
以心无所愿无边。受者实得。
施者实与。虽空不败。
有为有灭。无为无灭。
无为有为之体。有为无为之用。
无生无灭。无相无名。
无相法。无言语说法。
以无言语说故。有相大乘。
有观法门。无相大乘。
无观法门。于法有所得。
有相大乘义。于法无所得。
无相大乘义。所得无所得。
俱真一乘之义事也。为妙因果。
譬如种子。依地而生。
又如大地。能偫有。
虚空之体。大于天地。
天地有尽。虚空无尽。
如来之体。大于虚空。
光明虚觉。圆寂万亿。
故于无住本建乎诸法。不动真际。
恒沙烦恼。莫不断除。
鱼吞钩。虎落阱。
蛾拂火。此众生自取其毒。
道本平坦。树本清凉。
佛在摩竭提国城等正觉。诸弟子栖乎茂林
藉彼祥草。厥后因时设教。
犹著弊衣。行次乞食。
及往忉利省摩耶夫人。优填王铸金刻木。
始用胶漆泥布。佛有像自此始也。
与佛在时。功德无异。
于是给孤长者造祗园精舍。末由底迦造龙宫精舍。
竺乾法兰造洛阳白马寺佛图澄造邺中九百七十三寺。
释道安襄阳一十五寺。远法师庐山东林西林寺
度法师摄山栖霞寺杯渡法师南陵隐静寺
傅大士东阳双林寺思大师衡阳南岳寺。
智者大师天台国清玉泉寺。三十五寺略也。
涅槃无前无后。般若无新无旧。
法珣上人重旧德不轻新学。门人清瑛请况于经藏中抄佛心说。
永示无极。文曰。
倬哉迷卢。宏亘大千。
百亿日月。藕丝贯穿。
蚊背负之。飞登梵天。
尘劳为海。般若为船。
截生死流。是曰希有。
大哉乾元。实则不朽。
和众云臻。珣为称首。
佛告善来。宝坊崇哉。
法雨洒埃。慈云徘徊。
法藏禅师塔铭 唐 · 田休光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二十八
世之业生灭若轮环者。则虽尘沙作数。草木为筹。了无遗纤哉。吁。不可知者。其惟流浪乎。夫木性生火。水中有月。以凡筌圣。从道场而至道场。通因及果。非前际而于后际。行之于彼。得之于此。禅师讳法藏。缘氏诸葛。苏州吴县人。昔偫雄角力。三方鼎峙。蜀光有龙。吴恃其虎。瑾之后裕。蝉联姑苏。曾祖𧦬。吴郡太守苏州刺史秘书监银青光禄大夫上柱国开国男。大父颖。随阆州刺史银青光禄大夫。父礼。皇唐少府监丞吴会旗棠。东南旖旎。洗墨而清夷落。衣锦而烛江乡。山海禁钱。蓬莱秘府。屡游清贯。历拜宠章。禅师苏州使君之曾孙。少府监丞之第二子也。年甫二六。其殆庶几。知微知章。克岐克嶷。此寺大德钦禅师。广世界津航。人非钻仰。禅师伏膺寂行。礼备师资。因诵经。至永徽中。颇以妙年经业优长。奉敕为濮王度。所谓天孙利益。禅门得人。禅师自少出家。即与众生作大善知识。道行第一。人天殊胜。开普门之幽钥。酌慈源之密波。由恐日月居诸。天地消息。每对天龙八部。昼夜六时。如救头然。曾未暂舍。非乞之食不以食。以至于头陀。非扫之衣不以衣。得之于兰若。禅师自少于老。驼骡象马。莫之闻乘也。以为镕金为象。非本也。裂素抄经。是末也。欲使贱末贵本。背伪归真。求诸如来。取诸佛性。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众生对面而不识。奈何修假以望真。且夫万行之宗。众相之本。生善之地。修善之境。禅师了了见之矣。夫钟鼓在庭。声出于外。如意元年。大圣天后闻禅师戒行精最。奉制请于东都大福先寺检校无尽藏。长安年。又奉制请检校化度寺无尽藏。其年又奉制请为荐福寺大德。非禅师戒固居龙象之首。清净开人伦之目。不然。焉使天文屡降。和众相推。扬觉路之威仪。总禅庭之准的。护珠圆朗。智刃雄鸣。伏违顺之鬼魔。碎身心之株杌。废情属境。卑以自居。如谷王之流谦。百川委输。若周公之吐哺。天下归心。菩萨下人。名在众生之上。悲哉。三界即火宅之所。四大将岁时之速。既从道来。亦从道去。遂拂衣掩室。脱舄绳床。惟惚惟恍。不惊不怖。粤以开元二年十二月十九日。舍生于寺。报龄七十有八。门人若丧考妣。乃相谓曰。和上云亡。吾徒安放。乃抆血相视。仰天椎心。即以其年十二月廿□日。施身于终南山楩梓谷尸陁林。由是积以香薪。然诸花氎。收其舍利。建⿰(土窣)睹波于禅师塔右。自佛般入涅槃。于今千五百年矣。圣人不见。正法陵夷。即有善华月法师乐见离车菩萨悯兹绝纽。并演三阶。其教未行。咸遭弑戮。有随信行禅师与在世造舟为梁。大开普敬认恶之宗。将药破病之说。撰成数十馀卷。名曰三阶集录。禅师靡不探赜索隐。钩深致远。守而勿失。作礼奉行。是故弟子将恐颓其风声。乃掇诸景行。记之于石。铭曰。
有若禅人凝棱。心不易兮。
身世澒洞。探讨真赜兮。
寂行冲融。涣其冰释兮。
轩裳蝉联。清晖相射兮。
奕裔不梁。乾乾衣锡兮。
萧洒諠哗。地自虚僻兮。
元关洞开。亡珠可索兮。
吾将斯人。免夫过隙兮。
魂兮何之。声流道格。
若使天地长久而可知。即相与摭实刊之于石兮。
东都十律大德长圣善寺钵塔院主如和尚茶毗幢记836年 唐 · 白居易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七十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浮图教有茶毗威仪。
事具涅盘经。
陁罗尼门有佛顶咒功德。
事具尊胜经。
经文甚详。
此记不载。
今但载大师僧行佛事。
与建幢义趣而已。
大师姓吉号智如
绛郡正平人
自孩及童。
不饮酒。
不茹荤。
不食肉。
不儿戏。
年十二授经于僧皎。
二十二受具戒于僧晤。
学四分律于昙浚律师
通楞伽思益心要于法凝大师
贞元中
寺举省选。
累补昭成敬爱等五寺开法临坛大德。
繇是行寖高。
名寖重
僧尼辈请以圣善寺敕置法宝严持院处之。
居十年而法供无虚日。
律讲无虚月。
使疑者信。
惰者勤。
增上慢者退。
僧风骤变。
佛事勃兴。
实我师传授诱诲之力也。
太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终于本院。
报年八十六。
僧夏六十五。
明年正月十五日
都城道俗万数。
具涅槃仪。
移窆于龙门祖师塔陂。
明年某月某日。
用阇维法。
迁祔于奉先寺祖师塔西而建幢焉。
噫。
大师自出家至即世。
前后讲毗尼三十会。
苾刍百千人。
乘律登坛施法行化者五十五载。
而身相长大。
面相端严。
心不放逸
口无戏论。
四部瞻仰。
敬而畏之。
矧又以直心坐道场。
以密行传法藏
东王城十大德首。
为南赡部八关戒师。
名冠万僧。
利及百众
所谓提智慧剑。
破烦恼贼。
挝无畏鼓。
降内外魔。
凛乎佛庭之直臣。
郁乎僧坛之大将者也。
初师之将迁化也。
无病无恼。
宴坐斋心。
领一童诣诸寺。
遇像致敬。
逢僧与游。
口虽不言。
心若默别。
后数日而化。
识者异之。
及临尽灭也。
告弟子言。
我殁后当依本院先师遗法。
勿塔勿坟。
唯造佛顶尊胜陁罗尼经一幢。
寘吾茶毗之所。
吾形虽化。
吾愿常在。
愿依幢之尘之影。
利益一切众生。
吾愿足矣。
院主上首弟子振公洎传法受道侍者弟子某等若干人。
合力建幢。
以毕师志。
振辈以居易辱为是院门徒者有年矣。
十年以还。
蒙师授八关斋戒。
见托为记。
附于真言。
盖欲以奉本教而满先愿。
寻往因而集来果也。
欲重宣此义。
以一偈赞之。
偈云。
幢功德甚大。
行愿甚深。
孰见如是幢。
不发菩提心。
大唐三藏大遍觉法师塔铭 唐 · 刘轲
四言诗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四十二
岁丁巳开成纪年之明年。有具寿沙门曰令检。自上京抵洛师。以缥囊盛三藏遗文传记。访余柴门于行修里。且曰。闻夫子斧藻偫言旧矣。讵直专声于。能不为释氏董狐耶。抑岂不闻贞观初慈恩三藏之事乎。敢矢厥来旨云。三藏事迹载国史及慈恩传。今塔在长安城南三十里。初高宗塔于白鹿原。后徙于此。中宗制影赞。谥大遍觉肃宗赐塔额曰兴教。因为兴教寺。寺在少陵原之阳。年岁寖远。塔无主。寺无僧。荒凉残委。游者伤目。长庆初。有衲衣僧昙景始葺之。大和二年安国寺三教谈论大德内供奉赐紫义林。修三藏忌斋于寺。斋众方食。见塔上有光。圆如覆镜。道俗异之。林乃上闻。乃与两街三学人共修身塔。兼砻一石于塔。至三年修毕。林乃化遗言于门人令检曰。尔必求文士铭之。检泣奉遗教。直以铭为请。非法允之冢嫡。谁何至此乎。轲三让不可。乃略而铭之。三藏讳元奘。俗陈姓河南缑氏人。曾父钦。后魏上党太守。祖康。北齐国子博士。父惠英。长八尺。美须眉。魁岸沈厚。号通儒。时人方汉郭林宗。有子四人。奘其季也。年十三。依兄捷出家于洛。属隋季失御。乃从高祖神尧晋阳。俄又入。学摄论毗于基暹二法师武德五年。受具于成都。精究篇聚。又学成实于赵州深。学俱舍于长安岳。于是西经前来者。无不贯综矣。初中国学者。多以实相性空。通贯偫说。俾彖象蹄笱。往往失鱼兔于得意之路。至于星罗棋布。五法三性。析秋毫以矢名相。界地生汇。各有攸处。曾未暇也。大遍觉乃兴言曰。佛理圆极。片言支说。未足师决。固是经来未尽。吾当求所未闻。俾跛眇儿视履。必使解行如函盖。始可为具人矣。且法显智严何人也。犹能孤游天竺。而我安能坐致耶。初三藏之生。母氏梦法师白衣西去。母曰何去。曰求法。贞观三年。忽海中苏迷卢山遽凌波而入。乃见石莲波外承足山。险不可上。试踊身腾踔。飒然飙举。升中四望。廓澈无际。觉而自占曰。我西行决矣。至凉州都督李大亮防禁特切。逼法师还京。法师乃宵遁。渡瓠芦河。出玉门。经莫贺延碛。艰难险阻。仆而复起者。何止百十耶。自尔涉流沙。次伊吾高昌王曲文泰遣贵臣以驼马迓法师于白力城。王与太妃及统师大臣等尊以师礼。王亲跪于座侧。俾法师蹑肩而上。资赠甚厚。送至叶护可汗衙。又以廿四封书。通屈支等廿四国。献花缯五百疋于可汗。称法师是奴弟。欲求大法于婆罗门国。愿可汗怜师如怜奴。其所历诸国。为其王礼重。多此类也。自尔支提梵刹神奇灵迹。往往而有。法师皆沥诚尽敬。耳目所得。孕成多闻。与夫世称博物者。何相万耶。详载如传。惟至中印度𨚗烂陁寺。寺遣下座廿人明详仪注者引参正法藏。即戒贤法师也。既入谒。肘膝著地。舐足已。然后起。法藏讯所从来。曰自支𨚗。欲依师学瑜伽论。法藏闻则涕泗曰。解我三年前金人之说。伫尔久矣。遂馆于幼日王院觉贤房第四重阁。日供担步罗果一百廿枚。大人米等称是。其尊敬如此。法师既名流五印。三学之士。仰之如天。故大乘师号法师摩诃天。小乘师号解脱天。乃白大法藏请留之。法师曰。师等岂不欲支𨚗之人开佛慧眼耶。不数日。东印度王拘摩迎法师。戒日王闻法师在拘摩处。遣使谓拘摩曰。急送支𨚗僧来。拘摩曰。我头可得。僧不可得。戒日神武雄勇。名震诸国。乃怒曰。尔言头可得。可将头来。拘摩惧。乃严象军二万。船三万。与法师同溯殑伽河。筑行宫于河北。拘摩自戒日于河南。戒日曰。支𨚗僧何不来。拘摩曰。大王可屈就。王既见法师。接足尽敬。且曰。弟子闻支𨚗国有秦王破阵乐。乃问秦王是何人。法师盛谈太宗应天顺人事。王曰。不如此。何以为支𨚗主。因令法师出制恶见论。然小乘外道。未即推伏。请于曲女城集五印沙门婆罗门等。兼十八国王。观支𨚗法师之论。凡十八日。无敢当其锋者。戒日知法师无留意。厚以象马橐装饯法师。又以素謺印书使达官送法师。所经诸国。兵卫达汉境。法师却次于阗。因高昌商胡入朝。附表奏自西域还。太宗特降天使迎劳。仍制于阗等道送法师燉煌于流沙。鄯部于沮沫。时帝在洛阳。敕西京留守梁国公玄龄备有司迎待。是日宿于漕上。十九年春正月景子留守自漕奉迎于都亭。有司颁诸寺帐舆花幡。送经于宏福。翌日。大会于朱雀街之南。陈列法师西域所得经像舍利等。其梵文凡五百廿夹。六百五十七部。以廿马负而至。自朱雀至宏福十馀里。倾都士女。夹道鳞次。若人非人。曾不知几俱𦙁矣。壬辰法师谒文武圣皇帝于洛阳宫。二月己亥。对于仪鸾殿。因广问雪岭已西诸国风俗。法师皆备陈所历。若指诸掌。太宗大悦。谓赵公无忌曰。昔符坚称道安为神器。今法师出之更远。时帝将征法师请于嵩之少林翻译。太宗曰。师西去后。朕为穆太后西京造宏福寺。寺有禅院。可就翻译。三月己巳。徙宏福。夏五月丁卯法师方开贝叶。廿年秋七月。法师进新译经论。仍请制经序。并进奉敕撰西域记十二卷。太宗美法师风仪。又有公辅才。俾法师裼缁褐袭金紫。法师因以五义褒扬圣德。乞不夺其志。遂问瑜伽十七地义。太宗谓侍臣曰。朕观佛经。犹噡天望海。法师能于异域得是深法。非惟法师愿力。亦朕与公等宿殖所会。及三藏圣教序成。神笔自写。太宗居庆福殿。百寮陪位。坐法师。命宏文馆学士上官仪对偫寮读之。廿二年夏六月。天皇大帝居春宫。又制述圣记及菩萨藏经后序。太宗因问功德何最。法师对以度人。自隋季天下祠宇残毁。缁伍殆绝。太宗自此敕天下诸州寺。宜各度五人。宏福寺度五十人。戊申皇太子宣令。请法师为慈恩上座。仍造翻经院。备仪礼自宏福迎法师太宗皇太子后宫等。于福门执香炉。目而送之。至寺门。敕赵公中书令褚引入。于殿内奏九部乐破阵舞。及百戏于庭而还。廿三年夏四月。法师随驾于翠微宫。谈赏终日。太宗前席攘袂曰。恨相逢已晚。翌日太宗崩于含风殿。高宗即位法师还慈恩。专务翻译。永徽三年春三月法师于寺端门之阳造石浮图。高宗恐功大难成。令改用砖塔。有七级。凡一百八十尺。层层中心。皆有舍利。冬十月中宫方妊。请法师加祐。既诞。神光满院。则中宗孝和皇帝也。号为佛光王。受三归。服袈裟。度七人。请法师为王剃发。及满月。法师进金字般若心经及道具等。显庆二年春二月。驾幸洛阳法师与佛光王发于驾前。既到馆。于积翠宫终译发智婆沙。法师早丧所天。因扈从还访故里。得张氏姊。问茔垄已平矣。乃捧遗柩改葬于西原高宗敕所司公给。备丧礼。尽饰终之道。洛下道俗赴者万馀人。释氏荣之。三年正月。驾还西京。敕法师徙居西明寺高宗以法师先朝所重。礼敬弥厚。中使旁午。朝臣慰问及锡赉无虚日。法师随得随散。中国重于般若。前代虽翻译犹未备。众译焉。法师以功大恐难就。乃玉华宫翻译。四年十月法师如玉华。馆于肃成院。五年春正月一日。始翻梵本。总廿万偈。法师汲汲然常恐不得卒业。每厉译徒。必当人百其心。至龙朔三年方绝笔。法师翻般若后。精力刓耗。谓门人曰。吾所事毕矣。吾瞑目后。可以蘧蒢为亲身物。门人雨泣。且曰。和上何遽发此言。法师曰。吾知之矣。麟德元年春正月八日。门人元觉梦一大浮图倒。法师曰。此吾灭度之兆。遂命嘉尚法师具录所翻经纶。合七十四部。总一千三百卅八卷。又造俱𦙁画像弥勒像各一千帧。又造素像十俱𦙁供养悲敬上油各万人。烧百千灯。赎数万生。乃与寺众辞。三称慈尊。愿生内眷。至二月五日夜。弟子光等问云。和上决定得生弥勒内众否。颔云得生。俄而去。春秋六十九矣。初高宗闻法师疾作。御医相望于道。及坊州奏至。帝哀恸。为之罢朝三日。敕坊州刺史窦师官给葬事。又敕宜听京城僧尼送至塔所。门人奉柩于慈恩翻经堂。道俗奔赴者日盈千万。四月十四日葬于浐东。京畿五百里内。送者百馀万人。至总章二年四月八日。有敕徙于樊川北原。伤圣情也。法师长七尺。眉目若画。直视不顾。端严若神。自大教东流。翻译之盛。未有如法师者。虽滕澄什康会竺护之流。无等级寄言。其彬彬郁郁。已布唐梵新经矣。自示疾至于升神。奇应不可殚纪。盖莫详位次。非上地其孰能如此乎。又曰。
三藏之生,本乘愿来。
入自圣胎,出于凤堆。
大业之季,龙潜于并。
孺子谒帝,与兄偕行。
神尧奇之,善果度之。
不为人臣,必为人师。
师法未足,自洛徂蜀。
学无常师,鸟必择木。
迹穷夷夏,更讨身毒。
寺入烂陁,师遇尸罗。
王逢戒日,论得瑜伽。
瑜伽师地,藏教泉府
猬●98A7名数,玺抽圣绪。
我握其枢,赤幡仍竖。
名高曲女,归我真主。
主当文皇,臣当蔡梁。
天下贞观,佛氏以光。
光光三藏,是护是付。
付得其人,经纶彬彬。
梵语华言,胡汉相宣。
台臣笔受,御膝前席。
积翠飞花,恩光奕奕。
太宗序教,天皇述圣。
扬于王庭,百辟流咏。
三藏慰喜,灵祇介祉。
蔑彼滕什,曾无此事。
我功成矣,我名遂矣。
脱屣玉华,升神睹史。
发棺开殓,天香馥馥。
地位殊分,神人是卜。
中南地高,樊川气清。
修塔者谁,林公是营。
门人令捡,实尸其事。
铭勒塔旁,捡真法子。
诗一首 北宋 · 晁迥
五言绝句 押真韵
愚愚谷邃,道醉醉乡春。
愚醉无迷谬,伊予意又新(以上同上书卷六 《法藏碎金录》:白乐天诗云昨日旧制临郡县,不该愚谷醉乡人。予谓此语自述其情,而于愚谷醉乡理有未尽,因而别作二十字,推演其意云云。)
其二 北宋 · 晁迥
 押东韵
介居僧尚杂,警听鹤犹聋(拟白乐天自咏诗)
按:《法藏碎金录》卷二
法藏碎金录序天圣五年九月十五日1027年 北宋 · 晁迥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予爰自弱龄,逮兹暮齿,探古圣之域,窥众妙之门
涉猎儒道诸经,必也考求微旨,修身慎行,著为箴规。
又于贝典,详观了义。
法喜融液,映夺居多。
倦闻世谛,不争戏论,洞见至理,新新无穷。
然知抚心驯柔,道所由致,而且挥翰祖述,志未能忘。
暨挂冠之后,栖息乎浚都昭德坊之旧居,别葺静斋,翛然独处。
素所乐欲,习以成性,手不释卷,笔不停缀。
贯微臻极,深入骨髓,消忧释结,大沃襟灵。
虽患思萦,亦庆缘熟。
斐然章句,联翩衍溢,开陈有补,弗忍遐弃。
众制词律,存乎别集。
每分类例,颇烦命篇。
自今听览机会,或该演劝,属文导意,靡拘详略。
片言鳞次,混而编之,数无预定,兴尽当止。
奉法宝而推美,非小智之自矜,故名之曰《法藏碎金录》。
内有意涉重出,积习之故,前辈亦尔,不复删简。
若其束于教者,或以迦谈见诮,亦无惮焉,不能以外妨内也。
时天圣五年丁卯岁季秋望日序云尔。
天圣九年仲冬月稍量字数,分为十卷。
晁迥撰。
按:《法藏碎金录》卷首,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十谏书 北宋 · 释仁岳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
门人仁岳谨焚香稽首,奉书于本讲法智大师函丈:仁岳伏自去年冬十月拜别座隅,言旋浙右,咨决既旷,钦渴弥甚。
元良道英回,两曾寓状,必达尊听。
仁岳今栖武林天竺寺,蒙慈云大师法裔相摄,日听《涅槃》,夜读《智论》,固无匠物之意,但冀熏种之益。
间者所陈《三身寿量解》,虽对论《刊正》,实微谏《妙宗》。
比欲不使外闻,潜修前钞,无何大师未察忠愫,再树义门,以安养生身,抑同弊垢,娑婆劣应,混彼舍那。
此与一家教观,小有所妨,故不避□黜,频有违忤。
诚以忠谏谓之诽谤,切直谓之祆言,既进而不从,亦退而无怨。
近见《妙宗钞》文寄至钱塘僝工彫板,复于下卷释观佛身之处,备引仁岳前来所立难势,广有弹剥。
披究之际,不觉返袂掩泣,痛师资之道违矣。
然念仁岳奉天幸,久受法训,凡大师所制诸部章藻、难文异义、决疑发悟者,恨不能广以笔舌,宣布耳目,使大师法道,光光后昆。
岂图拾其短、隐其长,沽出蓝之名,起逆路之见,自坠涂炭,何其苦哉!
特是惜《妙宗》偶失之文,为后昆莫救之义,故尽忠赤,极犯慈颜。
仲尼云:「父有诤子,则身不陷于不义」。
故子不可以不诤于父,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仁岳性虽不敏,请事斯语。
以为师资之道,父子攸同,敢承可诤之规,庶逃不孝之罪。
今辄引《妙宗》未顺之义,略陈十谏。
辞意拙直,證据彰明,伏望鸿慈曲赐精察。
幸甚幸甚。
《妙宗》云:一家所判丈六尊特,不定约相多少分之,尅就真中感应而辨。
如通教明合身之义,见但空者唯睹丈六,见不空者乃睹尊特。
生身本被藏通之机,尊特身应别圆之众。
谏曰:《三身寿量解》中尝立生身,正为藏通小机所现,尊特正为别圆大机所现,此则已就真中感应而辨也。
大师先来不许斯义,况曾面受诃斥,今虽见用,而云「一家所立丈六尊特不定,约相多少分之」,此复不可。
意谓通教被接见不空者,不用现丈六令大,便是尊特他受用报也。
夫欲释义,先须正名。
名若不正,义必邪倒。
且言丈六尊特者,丈六非小耶?
尊特非大耶?
若谓不然,未审尊特之名为从理立,为从事立?
若从理者,此与真身如何简异?
从事立,岂非尊崇特胜之相乎?
以由此身不同分段生死之质,全是真实理体而现,是故《大论》目为法性身佛也。
若通教明合身之义者,见但空则佛唯现小,见不但空则佛须现大。
譬如临鉴有端丑,现像亦妍媸,不可机见自尊,应相自劣。
所云丈六尊特合者,盖言一佛不是两人耳。
若不现大,便为尊特,是则别圆之人见猿猴鹿马,无非他受用报,以皆是中道感应故也。
此说恐误,愿思之。
《妙宗》问云:以坐华王,具藏尘相而为尊特,三十二相、老比丘形而为生身,其文炳著,那云不以相好分耶?
答:约相解释四教佛身,此乃从于增胜而说,未是的分相起之本。
其本乃是权实二理,空中二观,事业二识。
就此分之,则生身尊特,如指诸掌(下文引《起信》明事业二识云云。)
谏曰:相起之本,理实如然;
本起之相,安得混滥?
今论佛身正据应相,何得背相自谈其理?
今谓「若论佛本,则相疏理亲也;
若论佛应,则理疏相亲也」,大师所立义乃相返原乎?
法身无相,相必属应。
应有权实,相有优降。
应染净同居,正用生身;
应方便实报,正用尊特。
圆人了知祇一法体,起二应用。
用即体故,一相叵得;
体即用故,诸相宛然。
大师尚说蛣蜣名相至于究竟,何缘定改生身名相须是尊特名相耶?
常无常用,二鸟双游,如何分别耶?
所引《起信》事业二识的分生身尊特者,意云佛之身相,不拘大小、但从业识所现,全真起用,彼彼无非尊特身也。
今恐此义伤于径庭。
论云:依凡夫二乘心所见者,名为应身,依于业识,谓诸菩萨。
从初发意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见者,名为报身。
贤首疏释此菩萨,谓十解已去也。
若据今家所判,正是圆教初住已上也。
何者?
以于真如少分而见故。
下文明此菩萨少分见法身,能现八相,是则业识所见,正须华藏微尘数相实报无障碍土之身,岂有丈六、四八之相乎?
况论文明示报身相云「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若谓小身不用现大便是报身者,莫不公背马鸣之说乎?
又复论中虽以凡夫二乘对诸菩萨分于二识,必须别圆地住之前,亦属事识,虽知诸法从真如而生,由业识而现,其如无明未破,犹有随事分别之相。
亦如今家以七八九识,分对四圣,盖一往耳。
应知有依事识亦见报身,有依业识亦见劣应。
如《华严》凡夫、二酥小乘、别圆内外凡位,即依事识见报身也。
此乃非分获见,为其当破无明及令耻小慕大,是故现耳。
若《方等》已来至于《涅槃》,不现尊特,有诸法身大士影响嘉会,即于业识见劣应也。
此乃随机而见,了知释迦隐无量神德,现丈六金辉耳。
若依二识本分而见,则须事识见应,业识见报。
非谓别圆初心有业识之解,便乃不择大小,皆见报身。
径庭之义,请试详察。
《妙宗》云:《金光明龙尊叹佛经文》但列三十二相,圆光一寻。
疏乃判云:「正叹尊特」。
故知不定以相数多方为尊特,祇就不空妙观见耳。
问:「行人睹于劣应,谈圆佛相,祇可即是法身及自受用,不即尊特。
以尊特身现起方有,不现则无。
岂见不空,不待佛现便自能见尊特相耶」?
答:「既以尊特对于生身,分身非身,常无常等」。
劣应但即法身及自受用,不即尊特,则成寿量属于尊特,身相自属生身。
如此分张,进退皆失。
谏曰:龙尊所叹,非局小身,那但列三十二相?
况经无定数,高大之相焕然。
岂见名目有同三十二相中者,便言唯叹丈六身耶?
又焉知藏尘无此等相耶?
况疏文显示三十二相是生身佛;
大相小相,巍巍堂堂,不同常身常光常相,即尊特佛;
无身之身,无相之相,即法性佛。
然后判云:「今经正叹尊特身相,上兼法性,下摄生身」。
如何偏据正赞之言,而弃兼摄之说?
智者明判三十二相为生身,大师坚立为尊特,对文违戾,其可信乎?
抑又疏辨三身相业非不分明,百福所严,生身业也;
空慧所导,尊特业也;
实慧所成,法性业也。
若但由行人观智所见,不拘佛身大小而现者,三种相业便成无用也。
况复经云:「圆光一寻,能照无量,犹如聚集百千日月」。
又云:「身放大光,普照十方无量国土」。
又云:「佛光巍巍,明燄炽盛,悉能隐蔽无量日月」。
安得专以一寻之文而害无量之义?
今详正赞尊特兼生法者,巍巍即尊特也,一寻即生身也,诸佛清净,微妙寂灭,即法性也。
三身一体而不相滥,岂可一体混沌不分耶?
所举劣应即法,不即尊特,斥为分张之失者,此责仁岳昨来所议之辞也。
且《观经》乃以法身及自受用报为非身非不身,尊特为身,生为非身,那忽责劣应即法及自受用,不即尊特,则成寿量属于尊特,身相自属生身耶?
如此致诘,无乃不可乎?
所议生身即法,不即尊特者,其有旨哉。
夫理无所存,遍在于事。
事必即理,生岂非法。
但理体无相,事用有相。
相不可混,安以生身滥为尊特?
且如权即实,故三千空中,差而无差也。
实即权,故三千宛尔,无差而差也。
是则权用之相,毫氂不谬,在理或当,幸愿从之。
《妙宗》云:今之妙观观佛法身,见八万相不同金光,但于劣身见无分齐。
今是彼佛全法界身,应圆似观,现奇特身,非是彼土常身常相。
若彼常身,即《般舟》中三十二相也。
今乃特现八万四千相好光明。
经文自「身量无边,非是凡夫心力所及」,正类《净名》「如须弥山,显于大海」,《药师》中「巍巍堂堂,如星中月」,《大论》中「色像无边,尊特之身」。
此等经论所明尊特,与今所现无少差殊。
谏曰:大师以三十二相为尊特,又以八万四千相为尊特,又以藏尘相为尊特,又云「随现大小,彼彼无非尊特」,是则他受用报有若干差别之相也,山家执卷者皆疑之。
前文引《妙经疏》「同居方便,自体三土,皆是妙色妙心果报之处」,乃据此义立诸尊特者。
且《净名疏》明同居净秽则有异质,方便有馀则无异质。
有馀之土尚无异质,岂实报之土而有身量长短、相好多少之异乎?
所立劣身不须现胜为尊特者,请以土相验身,断可知矣。
且娑婆秽土,则有砂砾荆棘,还可不用现于宝庄严相,便是有馀实报土耶?
凡言四土相即,盖显四土祇是一处。
《妙经疏》「三土皆是妙色妙心果报之处」,如来遍应三土,故知三处相不可混。
今谓藏尘之相,本是实报土身,若有机感,亦应下之二土。
故一家凡说尊特,莫不皆指坐华王台及色究竟天受职之身,其实不指八万四千相好之身。
故知此身唯是安养净土胜应生身,不通馀土。
故《十疑论》问云:「何不十方佛土中随念一佛,随得往生,何须偏念西方弥陀佛耶」?
答中指弥陀佛有八万四千相,乃至八万四千光明,遍照法界,念佛众生摄取不舍。
若三十二相,则通同居净秽诸土。
秽如释迦,净如阿閦及药师等。
若《般舟》中三十二相者,盖是用弥陀应他土之身,以为初心观境耳。
故《观经》云:「阿弥陀佛神通如意,于十方国变现小身,丈六八尺」。
又云:「若欲至心生西方者,先当观于一丈六像。
只为弥陀身量无边(即六十万亿那由他由旬,非《大论》中色像无边。),非是凡夫心力所及」。
所以《般舟》令观小相,以彼经跋陀和菩萨所请三昧,正为初心,岂可便令顿胜相耶?
弥陀在须摩提,不是他土之身者,盖悉檀被物,令心专向耳。
亦如《经疏》,初修者取释迦毫相,弥陀毫相。
若得三昧,方可称彼佛相而
岂可初心自释迦,不弥陀耶?
《妙宗》问云:《请观音疏》无量有二义,若生身无量,是有量之无量;
法身无量,是无量之无量。
《大论》法性身佛色像无边,尊特之身犹如虚空。
法性身,此乃不灭,方名尊特。
今第九观于佛身,第十即观观世音身,观音既是补处菩萨,验佛有灭,岂非生身有量之无量?
答:藏通补处,彰佛有量;
别圆补处,显佛无量。
且《华严》佛身委明八相既是尊特,此论补处与彼何异。
谏曰:所言补处者,须约诸佛应为分段生身,前佛入灭,次佛嗣兴,方有补处。
安以法性身佛,机息应转,而论补处哉!
机若未息,岂应云亡;
机若息已,更补何处?
《华严》八相,一一相中皆具八相,无补处之义。
尝试论之。
诸佛名号不同、相好优劣、寿命长短,皆是垂世应身,从说法性身寿有劫数者,盖教道耳。
若诸佛舍那之身同一身智,犹如虚空,必无名号、相好、寿命之异也。
此义稍细,请大师鉴之。
若无量寿佛灭度之后,观音作佛,号普光功德,皆是净土胜应生身耳。
若以此土四教所见之佛,准望彼佛,乃通佛身也。
以通教佛有时亦现高大之身故。
《大论》引《密迹经》云:「一切人天见佛色量,或十里乃至百亿里」。
《辅行》定为通教身也。
经》等亦通佛收。
明文在兹,安可异说?
故知弥陀胜应俯同释迦通相,定非别圆舍那之像,以有数量故,非无分齐故。
但此土既秽,乘时方现,彼土极净,常身乃尔。
《妙宗》云:《法华》中净光庄严国妙音菩萨欲来娑婆,彼佛诫云:「汝身四万二千由旬,我身六百八十万由旬。
汝往彼土,于佛菩萨勿生劣想者,以彼土唯演顿教,纯被菩萨,所以但现高大之身」。
佛知妙音所将之众,不知娑婆开权之妙,于佛辄起定小之讥,故寄妙音规未达者,意令得悟即劣之胜,秘妙之权。
谏曰:此文意云净光说顿,故现大身;
安养说三,须存小质。
且《十疑论》云:「弥陀佛国,纯诸菩萨,以为良友」。
又云:「彼无二乘之心,纯一大乘,清净良伴」。
故知彼国虽说小法,义亦唯大。
又焉知净光不说小法,如安养乎?
大师自说圆人皆依业识,悉见尊特,净光既唯演顿教,岂有未达即劣之胜者乎?
莫是妙音所将之众,皆是未禀顿教之人乎?
自义矛盾,更请裁之。
须信诸佛净土生身,俱大如目连,至东方奇光佛所钵缘之上,大众谓之小虫。
又日月净明德佛涅槃之后,收取舍利,起八万四千塔,高三世界。
况无量寿佛,其土最净,诸佛遍赞,何苦抑彼身相令小。
若谓彼有二乘,闻小法,證小果故,佛更有丈六八尺之身者,则二乘同除粪宿草,弥陀有脱珍著弊(《妙乐》云弥陀著弊,诸教无文。),不唯抑挫佛身,兼复屈辱海众。
比望诸佛净土,谅有惭德,今更以近事喻之。
如南洲人寿既短,故身长三肘或四肘而已。
北洲人寿千岁,故身长三十二肘。
乃至忉利天人寿千岁(人间一百年为一日。),身长一里。
空居诸天人,寿倍倍增,身量倍倍长。
岂阿弥陀佛人天莫数之寿,却但身长丈六八尺而已?
岂可净土之圣不如秽土之凡乎?
故知六十万亿那由他身,未足为怪。
《妙宗》云:众经多说弥陀生身常相,今当略出。
《小弥陀经》云彼土莲华大如车轮,《大弥陀经》说弥陀浴池广四万八千里。
以依验正,身未极大。
《观经》有丈六八尺之身,此等岂非常身相耶?
谏曰:夫穷众经,要存达观,不可以小道而妨于大途。
如净宿王智佛身长六百八十万由旬,妙音止长四万二千由旬。
若将人情往推,何优降之若是乎。
又如《观经》说彼佛座,座上宝幢一一如百千万亿须弥山。
如此座,与彼浴池何夐异哉!
若云观中所见非是实事,何故经云「如此妙华,是本法藏比丘愿力所成」,莫不亦是尊特座,非生身座耶?
故众经所说依正大小,圣意难测。
傥以浴池验佛身非大,亦合以座验浴池非小。
云云无益,宜且置之。
又以《观经》有丈六八尺为彼土常身者,且此土常身尚非八尺,虽现同三尺,盖暂化瞿师。
经文显云于十方国或现小身,丈六八尺,岂是彼土常身耶?
《妙宗》云:八万相好,别圆真似方得见之。
故上品下生,疏判已登习种性位,生彼七日,见佛众相,心不明了。
三七日后,乃了了见。
唯上品上生,道种性位,生彼即见众相具足。
三贤菩萨,依业识故,知心现佛,乃就尊特论乎明昧。
若惯习小者及诸凡夫,依事识故,不于尊特而论明昧。
良以此等虽因临终迥向得生,佛顺本习,故且用小令其證果。
既说无常苦空之法,须以生身相好应之。
浴池之身,三十二相,正对此机。
谏曰:所示八万相好别圆真似方得见者,似位可尔,真位不然。
以其分證,合见华藏微尘相矣。
又云三贤依业识见佛者,此非《起信》之意,已如前谏。
今十信已下非全不见八万相好,复恐昧于习种性耳。
何以知然?
如中品中生之人,生彼七日,莲花敷已,开目合掌,赞叹世尊。
若今时悠悠凡夫,生彼经劫,方得见之。
如下品下生之人,于莲华中满十二大劫,莲华方开;
乃至下品上生,经七七日,莲华乃敷,又祇见观世音住其人前,为说深法。
故知彼佛胜相,诚难利见,以验彼国人天等见者,非聊尔之曹也。
当知九品所论生彼国者,见佛菩萨,且就生身而说,何得直见尊特身乎?
若相似位便见尊特相,了了具足者,分真之位乃成徒施也。
况娑婆秽土,即见尊特微尘相好;
岂极乐净土,止见尊特八万相耶?
《妙宗》云:前正释题以妙三身,解所观境,今至经文以八万相为所观境。
信八万相与妙三身无二无别,二处皆用不思议境而为所观,故八万相观之令显,显名观成,无别所显。
况今不是初心观境,乃圆七信所观境耳。
岂于座像圆观已成,却托藏通生身修,又观生身,显藏尘相?
此乃通人被别圆接,全非顿教始终圆观
谏曰:《疏释无量寿题》显谭有量之无量,又特示云「阿弥陀是有量之无量」。
若今经不此身,智者所示何惑众乎?
如大师所解,直观无量之无量,又谓圆人皆依业识所见,是则今经唯实报依正,全无同居依正,不成托彼依正修观之义也。
今谓《经》从水想成已,见彼国地已去,皆是同居净土依正之相,圆人托彼修乎三观,空则诸相皆亡,假则相相俱照,中则亡照双绝。
若欲克就三身辨者,空即报也,假即应也,中即法也。
又须知假观之中有二不同,或有且见八万相好,或复更见藏尘相好,以此观成,位次高矣。
又云观生身显藏尘相好,此乃通人被别圆接者,何太局哉,岂别圆教无生身耶?
《大论》云:「佛有生身,同人法有疾患等」。
如《法华》中四大菩萨及净华宿王智佛,问讯释迦云:「少病少恼,岂非生身耶」?
若谓龙女叹佛微妙净法身,具相三十二。
既云法身,法身便是相相尊特者(《妙宗》前文有此一说。),疏云「深得法身之理,即备相好」。
《记》云「三十二相者,诸教所列修得不同,多在教道。
若实道者,但是发得」。
疏、《记》之意,盖言法身之理具于生身三十二相全理发现,不同诸教修得之相,何曾指此便是尊特。
应云圆人体达生身即法,故相相寂灭,与虚空等。
其犹波之湿性遍于大海,法身即生,故身同病患,相现四八。
此如湿性之波动相不泯,若《妙经玄义》云「垢衣内身,实璎珞身」者(《妙宗》引此为證。)
盖显《华严》、《法华》祇是释迦一佛之身,昔服璎珞,今著弊衣,非谓弊衣便是璎珞。
若不尔者,华台之身,是老比丘耶?
《妙宗》问云:若是尊特,合是常身,何故《法华疏》中判《观无量寿佛经》云「实有量而言无量」?
答:此乃《刊正记》中错引彼疏。
彼疏并云「实有量而言无量」,如《阿弥陀》与《金光明疏》及此疏同。
盖以大、小二《弥陀经》不专尊特,被于顿机,故彼佛现三十二相,通被众机。
谏曰:诸经凡曰弥陀者,皆目生身耳。
况大、小二本并无三十二相之文,何忽见指借,使二本不专被顿?
今《观经》既专被顿,何故疏内却指生身?
不可将二本之义释今经之名,斯乃县额榜州,惑乱行者矣。
《刊正》所引,其义非错,但圆师不应以山毫海目之身,便为地住所见之身,彼且不将丈六等身便为尊特。
问:《观经》云「观无量寿佛者,从一相好入,但观眉间白毫,极令明了。
见眉间白毫者,八万相好,自然当现」。
疏文令取释迦毫相,大小现观。
若得三昧,观心成就,方可称彼佛相而观。
引《大论》为增长菩萨念佛三昧,故说《般若》,现奇特身相,以此为观。
且奇特身者,非尊特身耶?
既引彼證此,验八万相好即尊特也。
答:此乃泛引类例,不可□齐。
盖谓弥陀胜身,须是三昧成者方可观之,例如释迦奇特身相,亦是三昧成者,以此为观。
应如《大论》云「为增长诸菩萨念佛三昧者,多是别圆地住菩萨」,以论中明尊特身佛,为界外法身菩萨说法。
若《观经疏》云「若得三昧,观心成就者,但是圆教观行位人」。
以疏中明观行位,初观佛相,如铸金像;
乃至观成,见佛大相小相,浩浩瀁瀁,如大劫水。
是知两处三昧,深浅不同;
所观佛身,生报有异。
须将义定,无以文拘。
仁岳白大师:右之十谏,且引《妙宗》梗概之文,其诸丛脞,不敢备举。
仁岳闻巧诈不如拙诚,故笔下之语不免逆耳。
傥将佛法为念,愿以慈心而观。
生公阐提成佛,旧学以为邪说,尝被大众摈而遣之。
生于众中,正容誓曰:「若我所说反于经义,请于现身,即表疠疾。
若与实相不相违背,愿舍寿时,据师子座」。
言竟拂衣而逝。
后休验之相明矣。
仁岳言虽无似,辄效生之所议佛身。
傥违教旨,即冀现世招白癞之殃。
或契圣心,必愿临终指净土而为逝。
休咎之报,敢不信乎!
请大师焚香證之。
不备。
门人仁岳书。
按:《阇黎十谏书》,续藏经第一编第九五套第四册。
雪谤书 北宋 · 释仁岳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
十月二十七日,门人仁岳谨东向百拜,奉书于四明本讲法智大师函丈:今年春三月,于武林天竺寺脩《十谏书》,命仆夫驰达座右,请改新《妙宗钞》误说三身之文也。
寻遭母忧,牵复乡曲。
行李既旷,执讯斯阙。
钦伫慈旨,若渴人之望浆矣。
秋九月再至钱唐,正值大师遣介送《解谤书》遍布诸处天台学校。
尝得法因阇梨示及一本,于是馨炉启纸,摄虑伏读。
乃谓《十谏》之义,成乎二谤之愆。
于戏!
《汉书》云「忠谏谓之诽谤」,昔闻其言,今见其事矣。
窃以法性之宗,肇承于龙树;
山门之教,广演于荆溪
既孙谋而是贻,故旧章而可率。
再详《解谤》,似戾祖宗。
虽烦诋斥之辞,难徇泣从之义。
然念夫论佛法,何局人情。
否臧止在于一时,利病动延于百世。
矧复《僧传》所载义解之流,虽师资以相承,亦诤论而无爽。
故什公反启于磬达,僧旻勍敌于次师,盖顺理之有归,岂抑心之为罪。
仁岳性虽不敏,事致反常,退席遐方,已类糟糠之辈;
封函丈室,更陈药石之言。
所示《解谤》,抑前《十谏》有增、减二谤,谓以《观经》顿观所显之相为生身,《法华》开权第一之身为劣应,此减谤也。
以《华严》兼别之质,尊胜纯圆;
以二酥对带之容,特超绝妙,此增谤也。
今恐大师错用权实二法,定判胜劣二身,是则别教无尊特之名,圆教无生身之相,一家教观,无此准绳。
且《法华》开权,劣应宛尔,何减谤之有乎?
《华严》兼别,胜报巍然,何增谤之有乎?
今致书以雪之,请用诸祖格义而为證明,则雪谤之辞有所达矣。
恭惟悯恤,无倦披详(《解书》甚广,大率不出五义:一谓《法华》开权显实,即劣应为尊特;二谓弥陀八万相好,是他受用报身;三谓圆教外凡,依业识见佛;四谓安养生身,是丈六像;五谓法身有相。以此五义,翻前《十谏》,成乎二谤。今略取五义书之于前,次广据诸文雪之于后。)
《解谤》引《妙经玄义》云:「今经体者,体化他权实,即自行权实。
如垢衣内身、实璎珞长者,此乃决了声闻法,是诸经之王。
开粗即妙,妙外无粗,是故得云璎珞长者」。
净名疏》云:「若说《法华》,但现尊胜」。
又云:「集国王大臣,定父子天性,即是《法华》现尊特身,为诸声闻授记时也(下文云《法华文句》、《摩诃止观》以三十二相皆称相海,相既称海,即是尊特。又云《金光明》及《萨遮经》所说佛相并不现大,皆是尊特。)」。
雪云:夫以三身明权实开显者,须辨权实之法,方了开显之相。
且尊特之与劣应,乃一家所立十权实中体用之权也。
体谓实相,理体无有分别;
用谓诸法,事用差降不同。
今法身并自受用报即体也,尊特及生身即用也。
然此权用,不越十界十如之法。
若《华严》璎珞,即佛界之报也。
若《法华》弊衣,即人界之报也(《大论》云「转轮圣王亦有三十二相」,故知此身但是示同人中贵极之相耳。)
《法华》已前,藏通三乘,皆谓弊衣之身,由见思惑业所生。
若破见思,终归灰灭,此即施于化他权也。
来至《法华》,三乘之人皆知此身从法身理体起。
生身事用,虽有唱灭,而化化无穷,此即开化他之权,即为自行权也。
若就开权显实为论者,权即实,故生即法报,相相泯亡。
实即权,故法报即生,弊服宛尔。
非谓开化他权为自行权后即劣为胜,亦非开权显实之后即劣为胜。
良以权用是差别之事,而胜而劣;
实体是无差之理,非胜非劣。
故《十谏书》云生身即法,不即尊特,其有旨哉。
然则三千妙假,如天珠网,互相映入,亦是相即之义。
但以参而不杂,终自炳然,不可谓诸法互具,便乃呼东为西,召南为北。
若《妙经玄义》云:「垢衣内身,实是璎珞长者」。
此开灵山垢衣内身,实是寂场璎珞内身。
如《妙经文句》云「衣璎有异,人祇是一」,非谓《法华》开权之后不著弊衣。
若如《解谤》所会,才言开权,便须脱弊,是则《法华》绝灭老比丘相,世间常相如何解耶?
又《净名疏》云「若说《法华》,但现尊胜」者,此示《法华》有现胜之相也,非指老相便为胜身。
文云「但现」者,以疏中一往明《华严》已来,现胜身说大法,现劣身说小法,相对而辨。
《法华》既是但说无上道,故云「但现尊胜」,非谓灵山全不现劣,但开权之后,无执劣之情耳。
故彼疏下文料简《法华》亦有劣身而说胜法,如观世音以种种形游诸国土,说大乘法,况如来等。
又《妙乐》中明示《法华》佛及弟子身俱是劣,莫不荆溪有减谤之愆耶?
故知胜劣须约身相而分,不从教部而判。
又若谓《法华》无现胜之文,以验智者但指释迦入塔之身便为尊特者,此必不可,以南岳师正破古人指塔内身为尊特也。
今谓《法华·序品》佛放眉间白毫相光,即现胜之相也。
而云照东方万八千土者,且约诸土五时施化同者言之,其实十方靡不周遍。
又《妙音品》放大人相,肉髻光明,岂非现胜耶?
又《信解品》譬喻之意,以长者至宅内,集国王大臣,定父子之时,必复威德之容,岂仍尘坌之状,智者指此为现尊特也。
况复《净名疏》云:「凡四度现尊贵者(《华严》、《方等》、《般若》、《法华》。),璎珞严身皆譬释迦胜应尊特之身,光明色像无量无边,悉表欲说实相法身」。
疏文。
请观「表」之一字,足以自鉴。
若《法华》即劣是胜,不现尊贵,将何以表说实相法身耶?
文旨烂然,于何不见。
又云《法华文句》及《摩诃止观》以三十二相皆称相海,相既称海,便是尊特,是义不然。
斯乃指释迦应身即法,法体周遍,喻之以海。
自有尊特报身及弥陀应身,皆是法体,称相海。
海虽一等,相有三品。
应知尊特相海非但法体周遍,相用亦遍。
盖由此身本是实报土中法性之身,身既称性,性无分齐,身亦复然。
若弥陀相海及释迦相海,并是同居土中应空之身。
土既隔别不融,身亦分齐有量。
身虽有量,圆人体之,无非即性,皆可喻海。
若以《金錍》二遍收之,尊特相海宽广遍也,生身相海即狭遍也。
以二遍,故俱得称海;
以宽狭,故优降天殊。
又谓《金光明》及《萨遮经》所说佛身并不现大,皆是尊特者,不亦隐乎。
《金光明》云:「身放大光,普照十方无量国土」。
又云「佛光巍巍,明燄炽盛,悉能隐蔽无量日月」。
岂不现大耶?
若云此是光明无量,不言色像无量者,且卢舍那此翻光明遍照,今正说光明遍照,故知即是尊特之相也。
况智者显示大相小相,巍巍堂堂,不同常身、常、常相,即尊特佛。
何得反用三常之相,为高累重明之貌乎?
又《萨遮经》中广说如来现大胜妙希有之相,譬如须弥,出大海水。
又尼乾子,为严炽王。
以三十二相功德比校大人相功德,百千万亿增倍不同,何曾劣应便是尊特?
仁岳常以昧识,再研诸文,尊特之相,不出二种。
一者法性身佛,华藏尘相。
此相元是实报土身,若赴机缘,亦应下之二土。
二者生身,现起尊特之相。
即于三十二相之上随现一相,无有分齐。
如应持不穷其顶(《密迹经》云:「应持欲量佛身,即自变形,高三百三十万里。复见佛身高五百四十三万兆垓二亿里,乃至上方百亿河沙世界,永不得见释尊之顶。」),目连不穷其声(《大论》云:「佛念目连,欲试清净音场,吾今欲现。时目连承佛力去,至西方界分九十九河沙佛土明王佛所,彼佛告云:仁者不宜试佛声远近。假使过于河沙劫行,亦不能知。」)
《法华》中释迦放光,皆此相也。
此相唯在同居土现,不通上之二土。
以方便实报,无有异质,若生其土,必见华藏尘相。
但方便土人,见有障碍,实报土人,见无障碍,虽有二种,莫不皆是显现,无分齐相。
实无不现,称曰尊特。
请大师取圣言以證之,去人情以思之。
傥有旨归,愿无轻毁。
《解谤》云:汝立生身被藏通之机,尊特身被别圆之机,此际宁知真中感应?
若知圆机禀于圆教,是中道感应,何故谤今《观经》所显之佛定是生身?
下/(文明八万相好,是他受用报身。)雪云:《三身寿量解》中立生身正为藏通之机者,盖取长者著弊,诱引穷子之义也。
尊特正为别圆之机者,乃取璎珞长者对臣佐吏民之义也。
此且一往,分对四教,非执大乘不睹生身,小乘不见尊特故。
著正为之言,非无所以。
若据《解谤》之意,但是中道感应,则无生身之名,皆受尊特之称。
净名疏》云「劣身说胜法」,如何消会耶?
况复《寿量解》中显云「今据弥陀生身,判为有量。
其实大机所解,其寿无量」,岂非中道感应耶?
须知圆教能应之佛,自有生身,所被之机,亦有生身。
佛生身者,如《法华》中诸菩萨等问讯释迦少病少恼,岂非生身耶?
故《大论》释宝积如来问讯释迦「少病少恼」,云:「佛人中受生,同人法寒热,生死与人等,故应如人法问讯也」。
所被之机有生身者,如《妙经玄义》云「迹门开权显实,生身菩萨得五妙益」。
又如《金光明》中十地菩萨有虎狼等怖,岂非生身耶?
所立《观经》佛身为生身者,盖是妙观所托之境,非谓观成,独显生身。
况《十谏书》中明说圆人托彼生身,修于三观,显于三身,空即报也,假即应也,中即法也。
又云假观之中有二不同,或有且见八万相好,或复更见藏尘相好。
此等明文,岂是谤今《观经》所显之佛定是生身耶?
加诬太甚,抚臆难甘。
今问大师:既立《观经》杂观中池上丈六之像,为彼土生身,若圆人修此观时,还是观生身否?
若是若非,二俱有妨。
若谓圆人观乎生身即是尊特者,此盖未穷生身入灭,尊特不入灭之相也。
何哉?
生身乃是应同居世间分段色质,入灭之际,则有舍利起塔之事。
尊特既是界外法性身佛所有身相,犹如影像,机生即生,机灭即灭,则无舍利起塔之事。
若言生身即是尊特,必须以粗身为细质,以短寿为长龄,固不应有舍利等事。
双林焚燎,无圆人耶?
当知生身四教俱有,但随大小,机见不同。
小谓入灭,身伦太虚;
大谓入灭,应遍尘刹。
又若谓弥陀生身止可丈六八尺,岂有生身高六十万亿那由他由旬者,斯盖睹醯鸡而不信海鹏,见萤火而斥无龙烛。
今试以十义伸之,庶免净土生身屈同丈六。
一者约相好伸之。
以智者定指八万相好虽在弥陀,若尊特相好佛佛皆有,何独弥陀!
故知此是同居胜应生身之相。
若言彼土别有生身三十二相,此八万相是现起者,此土释迦何不现之?
二者约光明伸之。
《无量寿经》云:「彼佛光明,最尊第一;
诸佛光明,所不能及。
或照百佛世界,乃至十方河沙佛刹,或有佛光照于七尺,或一由旬,乃至照一佛刹。
是故无量寿佛,号无量光」。
经文岂非以生身光明而为比校?
岂可尊特而有优劣耶?
此与《观经》中说光明遍照十方世界相去几何?
若谓生身丈六八尺,祇合常光一寻而已,不应号无量光佛也。
三者约寿量伸之。
释迦丈六身者,盖出秽土减劫、人寿百岁之时。
是故身量斯短。
若弥勒佛时,人寿八万岁,故佛身千尺。
是知寿量若长,身量必大。
况极乐世界日月甚长,如《华严》中说娑婆一劫,止为极乐世界一日一夜。
如是劫寿,人天莫数,岂可身长丈尺而已。
四者约位次伸之。
《大论》明尊特身佛非地前所见,又《唯识论》明他受用报佛居纯净土,为十地菩萨说法;
化身佛居净秽土,为未登地菩萨说法。
智者判上辈往生是道种性位,生彼即见众相具足。
既于地前具足而见,验知正是净土化身。
五者约华座伸之。
《观经》说彼佛华座,座上宝幢如百千万亿须弥山。
结云此华座是本法藏比丘愿力所成。
法藏本愿,正取同居净土庄严之相,故《大论》云阿弥陀佛先世时作法藏比丘,佛导至十方清净国土,令选择净妙之国,以目庄严。
当知华座祇是同居依报之相,座既高广,身岂卑小耶?
六者约菩萨伸之。
睹经说观音势至身长八十万亿那由他由旬,今问此身为生身耶,为尊特耶?
若生身者,菩萨既是生身,弥陀岂是尊特?
若尊特者,且《解谤》中定尊特身须是上三品人方得见之,中三品人止见池上丈六之像。
若如是,则何故经说下三品人莲华敷时,见观世音及大势至耶?
岂可中品见劣,下品见胜耶?
又莫是下品所见亦是丈六观音、八尺势至耶?
应知九品所谈见佛菩萨,皆是前文三圣观相所立。
中品见丈六像者,文无所凭,焉敢信受。
七者约诸佛净土身伸之。
《大论》明佛记诸比丘当生阿閦世界,大众咸欲见诸世界清净庄严,故佛于十方面各现千佛世界。
尔时四众见诸佛身大于须弥山等。
岂非诸佛净土生身俱大?
况弥陀净土,十方诸佛,出广长舌殷勤称赞,何故屈彼生身令小?
八者约《观经疏》伸之。
疏释无量寿题云「阿弥陀佛是有量之无量」,岂不直指经中山毫海目之身耶?
岂可自指池上丈六像耶?
况复若依《解谤》,所见池上之身,亦是无量之无量,以谓圆人所观皆是尊特故。
若其然者,有量之无量自指《小弥陀经》及《鼓音王经》,须取彼,足成三身。
智者之意断不如是。
九者约《十疑论》伸之。
彼论正说得生同居净土之相,以破禅人不生之疑。
但言弥陀有八万相好,曾无丈六八尺之文。
论云缘弥陀佛若法身,若报身等(报兼自他,故著「等」字。),金色光明,八万四千相好,八万四千光明,常照法界,摄取念佛众生。
《解谤》中将金色光明等便为报身,良恐未可。
若尔,则智者但教行人缘法报二身,不缘同居应化之相。
三身残缺,圆观如何?
十者约《辅行》伸之。
彼云《观》亦通佛收,盖以此土通教佛身有时亦现高大之相。
故《大论》引《密迹》云:「一切人天见佛色量,或十里乃至百亿里」。
《辅行》定为通佛身也。
所以然者,由别圆佛身现无分齐,不可以里数量之,以得法性明镜身故。
性无边,故身亦无边。
若通教佛身,但是作意神通化用,虽现高大,终有分齐。
弥陀色身既有那由他数,故《辅行》云《观》亦通佛收。
斯乃用此土通佛格彼土生身,非谓《》属于通教。
但此土既秽,乘机则现;
彼土既净,常身乃尔。
如上十义,證据昭然,固非抑理顺情,据曲翳直。
愿以净土为意,谛而思之,则知谤佛不在《谏书》矣。
原夫山门学者自昔已来多谓弥陀八万相好报身者,其有由也。
慈恩基法师作如是说,故彼云弥陀眼如四大海,毫若五须弥,即同《法华》常在灵山及馀住处他受用身也。
又谓此身是初地菩萨所见,非地前凡夫能见。
又以安养净土而为报土,于是广说报土难往,兜率易生。
此与天台所谈身土大义相及。
今家旧学,多杂他宗,人到于今,披拣未精,金沙尚混。
仁岳祥符末年睹钱唐圆法师《刊正记》文,亦指山毫海目同于地住所见之相,且与一家所说报相不同。
稽疑在怀,若多歧亡羊矣。
旋历数载,博考诸文,因见龙树云「生身佛寿则有量,法身佛寿则无量(《大论》云法性身佛,光明无边,色像无边。尊特之身犹如虚空,为法性身菩萨说法耳。)」。
又智者云「释迦化缘短,故生身是有量;
弥陀化道长,故生身是无量」。
验知《刊正》误以生身无量,为法身无量也。
大师既同师所解,故入室而谏之,以至犯颜,终成退席。
嗟乎!
诸祖之微言未绝,三身之大义何乖。
虽泣血以无从,亦抽毫而有在。
大师不信,四方岂无青眼之人乎!
《解谤》云:若中道感应名尊特者,名多在佛。
若九界差别之形,未必显立尊特之号。
虽不立名,非无其义。
如《华严》明十身舍那,其业报身岂不收于猿猴鹿马。
此乃《起信》随所示现,即无分齐相(下文据《起信》云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知彼色相离于分齐。意谓此是人顿伏五住,即依业识,得见尊特。不许别地住已前依事识见佛。)
雪云:《妙乐记》明《华严》十身有通有别,彼通云身,故云十身舍那也。
别释如来,故不应云业报佛国土佛等。
今谓卢舍那,一翻「净满」,此则通取妙觉所證十种之身,皆悉清净,无馀染著,是故经云「十身舍那」也。
又卢舍那,一翻「光明遍照」,此则唯取光明无边,色像无边之身,名为舍那。
是故《记》云「别释如来」也。
今论尊特者,正取光明色像无边之身,何得以通而滥于别?
若以猿猴鹿马皆称尊特者,《记》主何故不得云「业报佛」耶?
莫是荆溪不解即义耶?
又将《起信》随所示现即无分齐,便为现猿猴鹿马皆无分齐者,深不可也,以论中正示十解菩萨所见报土庄严之相耳。
前明报身,则云「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
次明报土,即云「所住依果亦复无量,种种庄严,随所示现,即无分齐」。
岂不以实报土中胜妙五尘为示现庄严之相乎?
安用猿猴鹿马而为庄严?
又若《起信》云:「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
知彼色相,离于分齐,便谓此是圆人顿伏五住,即依业识得见尊特者,且深信真如,少分而见者,岂非下文信成就菩萨少分见法身之义耶?
此菩萨能现八相,即圆教初发心住也,何得认为圆教外凡之人耶?
况贤首疏明判业识见佛,是十解已去菩萨,与下文八相菩萨不殊。
安得固违自立?
故《十谏书》云:「别圆地住已前,依事识见佛。
虽知诸法从真如而生,由业识而现,其如无明未破,犹有随事分别」。
《解谤书》云:「事识乃是见思熏起,故别初住见惑断,故事识甚微」。
以见惑如四十里水,思惑祇是一滴水故。
所以论中从初发意,即依业识见佛身相,离乎分齐。
若其业识,自是无明熏起。
论说分明,何得谤云「无明未破,犹有事识,既违智者,复背马鸣,都是妄语(《解》书)」?
且《起信》云:「粗中之粗,凡夫境界;
粗中之细,及细中之粗,菩萨境界;
细中之细,是佛境界」。
今问粗中之细岂非事识乎?
别圆菩萨断见思后,粗中之细正当其境,故知地住已前犹依事识。
论云:凡夫二乘依事识见应身者,且就粗中之粗,一往言之,非谓菩萨断见思后永无事识。
况复别教初住,粗中之粗,断犹未了,那依业识,便见报身?
抑又圆教外凡,见思全在,大师亦云依业识见报,何超忽之甚耶?
知事识是六粗之总名,业识是三细之别号。
于三细中,业识最细。
若未破无明,此识未当其境。
是故地住已前犹依事识,合见应身。
他住已上,既依业识,合见报身。
故《涅槃》云:「凡夫二乘,见佛寿量犹如冬日;
菩萨所见,犹如春日;
唯佛见佛,寿命无量,犹如夏日」。
智者释云:「凡夫博地翳障朦胧,藏通二乘,虽断四住,不见中道。
若舍分段受法性身,未破无明,彼土所奉,犹是胜应。
当知二乘祇见冬日,若诸菩萨未登地住,所见同前(《法华文句》。)」。
请以此文详彼《起信》事业二识见佛,位次洞然。
可了诸文有,为地前菩萨现报身者,斯乃加被令见,非是亲證能见。
通教受接攸同,须据的文,用消众说。
所言既违智者,复背马鸣,都是妄语者,驷不及也。
《解谤》云:《般舟经》说三十二相,《观经》说丈六像,《大本》浴池广四万八千里,《小本》莲华大如车轮,《鼓音王经》说城十千由旬,此等皆说安养依正,虽净虽胜,但与娑婆分五浊轻重而已。
岂比此专明顿观,所显法身尊特身量相好,迥拔非常?
若以智者教观为规,则此纯圆,《华严》兼别。
纯杂不同,胜劣可见(下文据《华严》有初成正觉之言,定藏尘相好须是分段生灭之身。)
雪云:《般舟》令观三十二相者,正被初机耳。
以凡夫心想羸劣,不能称彼八万相海,乎佛身。
弥陀既有随机化现之身,于是《般舟》令观此相。
况《》明说阿弥陀佛身量无边,非是凡夫心力所及(此对凡夫心力,谓之无边,其实有边。亦如无量,其实有量。)
又云神通如意,于十方国变现自在,或现小身,丈六八尺。
又云若欲志心生西方者,先当于丈六之像。
既云像,验非彼土真实色身。
应知九品中说此土行者临命终时,遣化佛化观音化大势至,来迎此人,皆由初心未堪见大。
若生彼国,报法既转,复于莲华之中闻法受益,华开睹相,必是真身。
然下三品人及中品下生止云得见音势至,洎中品中生及上三品人方云见佛。
是则八万相海,实难利见。
其犹天子之与冢宰冢宰易亲,天子难亲。
当知《观》有日冰等,接引初心,复有丈六之像令先观想,是故真佛高位可观。
《般舟》中别无方便,直令观佛,傥唯胜相,则曷被初心?
故知三十二相即是弥陀变现之身,丈六之像,悉檀被物,其理必然。
又以《大本》浴池乃至《鼓音王》城用验彼佛身量非大者,安用细事而妨大途?
借使生身丈六而已,何假浴池广四万八千里乎?
斯是戏论,诚宜置之。
又《鼓音王经》说弥陀有母,名殊胜妙颜。
又有调达天魔等事。
此与《往生论》云彼国无有女人之名及《十疑论》云彼国无有魔邪之事,如何相反耶?
圆法师定《鼓音王》所说同《大论》云阿弥陀佛亦有不严净国土,如释迦佛国,此见甚善。
《妙宗钞》谓弥陀净土为惯习小机,说苦空无常法,故现于生身。
人所见,随现大小,无非尊特。
今问小机所见为化他权,为自行权?
若化他权者,则有隐实施权之义,何故《净名》记云彼土虽说小法,义亦唯大?
若自行权者,正同人所见,随现大小,无非尊特,何名生身耶?
又《妙宗》云人不以身大相多方为尊特,祇就不空妙观见耳。
今来何故又立顿观所显,须是身量相好,迥拔非常耶?
《般舟》岂非顿,何故但显三十二相耶?
又《妙宗》云观生身显藏尘相,此乃通人被别接,全非顿教始终圆观
且《般舟》三十二相及《》丈六之像,莫不观生身显藏尘相耶?
若尔,则二经所说并是通教。
若谓顿观所见即是尊特者,且《解谤》又立圆教五品,顿伏五住,方见尊特,岂可池上之像不被初心,《般舟》之身非关始行耶?
须知顿观生身不疑,生身虽应相不同,顿乃法体无别。
又云若以智者教为规,则《》纯,《华严》兼别。
纯杂不同,胜劣可见者,是何义欤?
且《华严》兼别,岂可以舍那为劣应乎?
》纯,岂可以生身为尊特乎?
应知《华严》别教所见尊特与不殊,但别教谓之修成,圆教谓之性具。
此乃教有权实,非干佛有胜劣。
》圆教虽纯一,身岂混同
无谓身胜故法胜,身劣故法劣。
法有兼独之义,身无纯杂之容。
增减之愆,不当斯责。
又以《华严》有初成正觉之言,便谓藏尘相好,须是分段生灭身者,此诚屈彼之甚也。
释迦分段之身,则有八斛舍利,未审藏尘相海有若干斛舍利耶?
《妙》云:「应之上,虽云生身,义同于法」。
斯指《华严》所说摩耶所生义同《大论》法性身佛,此身本是界外二土之身,虽现八相,而一一相中皆具八相。
是则生非定生,灭非定灭。
若有机感,则说《华严》尽未来际。
《法华》云:「常在灵鹫,即此身焉」。
故智者释「常在灵鹫」,谓实报土也。
及馀诸住处,谓有馀土也。
土既法性,身岂分段乎?
当知诸所谈前佛入灭,次佛补处,皆约分段生身而论。
故《法华》中授诸声闻八相记莂,皆是生身。
身子作佛,三十二相(《大论》中凡有数处说三十二相是生身佛。)灭度之后,舍利流布次坚满补处,非生身耶?
《观音授记》云:「阿弥陀佛寿命无量,百千万亿劫」。
当有终极灭度之后,观音菩萨次当补处,明相出时,于七宝菩提树下,成等正觉,号普光功德山王,国名众宝,阿弥陀佛国十倍。
此等事相,岂约法性身上论补处哉?
《妙宗》本立《》八万相好便为尊特法性身佛,《解谤》却立《华严》藏尘相好须是分段生灭之身。
作是解者,莫不增《》而减《华严》乎?
此说定非,举众所疑。
《解谤》云:荆溪释微妙净法身具相三十二,类同《华严》一一相好与虚空等。
又《止观》解此文云:一一相好,皆是实相法界,具足无减。
身不尊崇,那言具足;
相非尊胜,不称无减(又若云生身即法,不即尊特,与而论之,幻有即空,夺而为论,外道断见。)
雪云:《华严》尊特、《法华》生身,虽现相好多少不同,莫不即是实相法界,具足无减,与虚空等。
若得《金錍》二遍之意,终不将少为多,以劣为胜。
前文已辨,今更喻之。
如大小波,湿体不异,同以波为湿体,则大小互融;
同以湿体为波,则大小各别。
二波常异,一体常同。
法身如湿体也,尊特如大波也,生身如小波也。
虽三而一,一不为合;
虽一而三,三不为散。
顺大师之意,祇合但取小波为喻。
如《解谤》云:「即一论三者,祇圆光一寻,三十二相,如来妙力,为三藏机,示有分齐,名为生身。
祇三十二相,如来妙力,为通入别机,示无分齐,名为尊特。
祇三十二相,如来妙力,为圆教机,示一一相,即是本性所具法门,名为法身(《解》书。)」。
今问:既以三十二相不用现大,即一论三者,还可以藏尘相不用现小,即一论三否?
若然者,必须云祇藏尘相,如来妙力,为三藏机,示有分齐,名为生身等。
若不然者,则尊特身但即法身,不即劣应。
如何说实相法界具足无减耶?
又如何就法身上说即一论三耶?
是知祇以三十二相,圆光一寻,不用现相令遍,又不许约性论遍,但云如来妙力,示无分齐者,无乃太妙乎?
《大论》云三十二相,是声闻法中小相,非摩诃衍中大相。
故知大相,须指藏尘。
小相唯有百福所严,大相由三智所显。
又复应知若修三智,非祇显尊特,亦能现劣应。
乃由果成,等彼百界,方能称性,施设万端。
故《止观》明别圆道品是修相法,若證中道,靡所不现。
又云中道明镜,本无诸相,无相而相者,妍丑由彼,多少任缘。
故知如来身密应现,胜劣须分,非谓三身祇是三十二相。
又云生身即法,不即尊特。
与而论之,幻有即空;
夺而为论,外道断见者,意谓法身须是有相。
若有相者即是尊特,若无相者便同小空,及以断见,此盖大师所解三身皆是有相。
如三十二相,本是应身;
不用现大,又是报身;
不须无相,亦是法身。
三身不分,一性何在?
今谓法身定无相(自受用同。),应身定有相(他受用同。),若其相即俱,相俱无相,又若据性德三身而论,斯则法身具应身之性。
良由法具,方有应身,非谓法性已有应相。
如摩尼珠具雨宝之性,性若不具,焉能雨乎?
非谓珠中,已有宝物。
若执此者,无有是处。
《灵味小亮》云:「生死之中,本有真神佛体,万德咸具而为烦恼所覆。
若能断惑,佛体自现」。
章安引古破云:「若言众生身中已有佛果,此则因中有果,食中有粪、童女有儿等」。
当知性德应身,尚无有相,况法身者乎?
经云「微妙净法身真相三十二」者,此叹全性起修,即法之应也。
若一向叹法如《华严经》云「如来非以相为体,但是无相寂灭法」。
若斥法身无相,便同小空者,非其义也。
且小乘偏空,犹如太虚,无现像之分。
大乘实理,犹如明镜,具现像之性。
所以法即应,故全无形而现形;
应即法,故举诸相而无相。
《妙宗》释「佛本无身无寿无量」云:「但无有相随情之三,非无性具微妙身等」。
是故真佛究竟一切净秽法门。
若一向无,何异小乘所證真理?
以此验知,大师实谓法身有相,言法身但无随情染碍之相,非无随智清净之相。
今问真佛微妙之身,秽之法,此与应佛为同,为异?
若同,何分真应?
若异,宁有净秽?
况智者显示法身非色质,非心智,强指法性为身,不迁不变为寿,法界虚空为量,安得谓真佛以一切净秽法门为身寿量乎?
遍寻山门诸祖教迹,莫不皆说法身无相。
龙树云:「诸佛法身,非阴入界若干种色」。
南岳云:「法身非染非净,非圣非凡,圆融平等,不可名目」。
智者云:「法身非色像身,非法门身」。
又云:「法身虚寂,岂有形声心识之可见闻知乎」。
章安云:「法身非色非声,非因非果」。
荆溪云:「若唯法身,应无垂世」。
此等诸说,莫是小乘真理乎?
外道断见乎?
故知法身是中道第一义谛,尚无真空之理,宁有净秽之法。
凡曰有相,皆是应身,此依众生变心所见。
变心若尽,应身亦亡。
故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相,迭相见矣。
仁岳顷年听次,常立法身无相,群学以为谬说,反谓不知理具之义。
后还江吴,谒诸讲肆,颇有击其节者。
又近读《高僧传》云:「生法师尝著《法身无色论》笼罩旧说,妙有渊旨。
而守文之徒,多生嫌嫉,与夺之声,纷然竞起」。
生公之论,天真也;
今之所议,祖述也。
天真由慧性所发,祖述以圣言为凭。
彼慧性而可嫉,此圣言而难夺。
昨《十谏书》未敢委陈,既谓兴谤,故兹分雪云耳。
已上五节,聊举大纲,虽《解书》有四十馀纸,分章为二十段,总摄要义,岂逾前文。
所删者唯诃责之辞,所通者皆教观之道。
虽云不让,诚愧直躬。
伏乞大师俯听狂言,少留精思。
念以仁岳志存为法,行匪沽名。
学不务于速成,义必求于至当。
岂纵凭虚之说,专行讪上之心。
僧嵩谈佛智无常,舌根先烂;
胜意拒贪欲是道,地狱生沦。
在实解而尚然,况欺诬之何若?
缅惟慈恕,洞察肺膺。
傥立理而稍长,冀回心而弥善,略椠《妙宗》之板,永赞仙方之书。
无以憎恶其人,便乃毁弃其法。
若复未谕尊命,恐乱大伦,则愿任彼绛纱,选一翘楚,暂临浙水,广会僧英,议三身之是非,定一场之胜负,群口无党,正理自彰
其或仁岳有堕扇之羞,伏望大师贻封杖之责。
不备。
门人仁岳书。
按:《阇黎雪谤书》,续藏经第一编第九五套第四册。
北山清公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八、《镡津文集》卷一六
评曰:唐高僧神清不喜禅者,自尊其宗,乃著书而抑之曰:「其传法贤圣间,以声闻如迦叶等,虽曰回心,尚为小智,岂能传佛心印乎」?
即引《付法藏传》曰:「昔商那和修告优波鞠多曰:佛之三昧,辟支不知;
辟支三昧,声闻不知;
诸大声闻三昧,馀声闻不知。
阿难三昧,我今不知;
我今三昧,汝亦不知。
如是三昧,皆随吾灭。
又有七万七千本生经、一万阿毗昙、八万清净毗尼,亦随我灭」。
固哉也!
徒肆己所爱恶,而不知大谬先圣。
吾始视清书,见其校论三昧,虽文词不佳,盖以其善记经书,不别理义端由,而不即非之。
及考其禅宗之说,问难凡数番,辄采流俗所尚,及援书传,复不得其详。
余初谓此非至论,固不足注意。
徐思其所谓迦叶等岂能传佛心印,尤为狂言。
恐其荧惑世俗,以增后生末学之相訾不已,乃与正之,非好辩也。
大凡万事,理为其本,而迹为末也。
通其本者故多得之,束其末者故多失之。
若传法者数十圣贤,虽示同声闻,而岂宜以声闻尽之哉?
经曰:「我今所有无上正法等,悉以付嘱摩诃迦叶竟」。
《大般涅槃传》曰:「我今所有大慈大悲,四禅三昧,无量功德,而自庄严。
而迦叶比丘亦复如是」。
又谓鞠多为无垢相好佛,又谓僧伽难提乃过去娑罗王,如来降迹为祖。
如此之类甚众,岂非圣人欲扶其法,互相尊敬,而示为大小耶?
《楞枷》所谓三种阿罗汉者,一曰得决定寂灭声闻阿罗汉,一曰增修菩萨行阿罗汉,一曰应化佛所化阿罗汉。
此阿罗汉以本愿善根方便力故,现诸佛土,生大众中,庄严诸佛大会。
故若大迦叶传法数十圣贤者,岂非应化佛所化之阿罗汉者也?
然佛所化者,宜其所有四禅三昧无量功德,与如来不异也。
不异乎如来而传佛心印,孰谓其不然乎?
若商那和修曰「阿难三昧而我不知,我今三昧汝亦不知」,斯恐其有所抑扬耳,未可谓其必然。
经曰:「入远行地,已得无量三昧」。
夫入远行地者,盖七地菩萨也。
七地菩萨尚能得无量三昧,而化佛岂尽不能也?
然佛之所传心印与馀三昧者,宜异日而道哉?
夫心印者,盖大圣人种智之妙本也;
馀三昧者,乃妙本所发之智慧也,皆以三昧而称之耳。
心印即经之谓三昧王之三昧者也,如来所传乃此三昧也。
清以谓馀三昧邪?
其所谓「七万七千本生经、一万阿毗昙、八万清净毗尼亦随我灭」,此余未始见于他书,独《付法藏传》云尔,尚或疑之。
假令其书不谬,恐非谓其传法圣贤不能任持而然也,是必以后世群生机缘福力益弱,而不胜其教,以故灭之。
方正像末法三者之存灭,亦随世而法污隆焉,曷尝为其弘法圣贤而致正末邪?
呜呼!
学者不求经,不穷理,动谬圣人之意为其说,虽能编连万世事,亦何益乎!
书曰:「记问之学,不足为人师」。
清之谓也欤!
禅源通录序熙宁四年正月1071年1月15日 北宋 · 张方平
 出处:全宋文卷八〇四、《乐全集》卷三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乃先佛所说第一真实妙义,故谓之佛语心品。
祖师达磨以付二祖,曰:「吾观震旦所有经教,惟此《楞枷》四卷可以印心」。
祖祖相付,传为心要。
后至东山,以为《楞伽》义理深微,非浅智粗心所能窥测,故每用《金刚般若经》开示众等,令其易解。
逮于曹溪,以大慈悲一音演说,对答偈句,揭如日月,其所开导,直指本心,未尝离《楞伽》自證智觉之大旨也,由是领悟者多,法周沙界。
初,二祖常言此经四世之后变成名相,深可悲哉。
自衣止不传,诸方分化,地殊南北,名标顿渐,参学之流各相祖述,道场相望,源流寖广。
去圣逾远,时风益薄,堪任大事,根器诚难。
然轻重不可欺于权衡,方圆不能出于规矩,但兔角龟毛,泥牛木马,务为深隐,巧愈弥甚,名相之言,谅非虚示。
初,六祖教诸门人说法,必令先定宗旨,虽以三科起用,究竟二法尽除,故知一问一答,岂茍而已。
若其具无碍辩才,入净圆三昧,随其语默,佛法现前,缘与信合,事实稀有。
黄檗禅师每谓众曰:「江西会下唱道之师八十馀席,得大寂、正眼三两人尔」。
则知为世度门,传佛法印,大善知识,岂易偶哉!
自宾钵罗窟诸圣贤众相结集《多罗》等藏,其纪述之来尚矣。
至于中华,则有萧梁《续法》、元魏《付法藏传》,以至于唐,《宝林》、《心要》、《祖堂》等集,国朝《传灯录》,时代师承,本末详备。
吴兴有具寿僧拱辰,道意纯熟,禅寂为乐,再启法筵,寻复舍众。
虽不显谈说而示人闻修之法,虽无所作受而为众利益之事。
故阅上以来诸传集录,正其差讹,揽其精要,推明统本,总括横枝,若网在纲,条目不紊。
依于义,不依语,依于法,不依人,不离文字,示解脱相,彻照今古,乃无尽灯。
又续法眼之后至治平之末达磨法嗣通十有九世,凡二十四卷,题曰《禅源通录》。
时熙宁四年正月望日,乐全居士安道序。
道院集要序治平二年 宋 · 王古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三、衢本《郡斋读书志》卷一九、《文献通考》卷二三四、《皕宋楼藏书志》卷六五
文元晁公博观内书,精练道行,不徒强学而力行,复勤于撰述,以开导后觉为心。
其所著书曰《道院别集》,曰《自择增修百法》,曰《法藏碎金》,曰《随因纪述》,曰《耄智馀书》。
余尝得遍阅之,以为名理之妙,虽白乐天不迨也,辄删去重复,总集粹精,整比义类,使便观览,列为三卷,□曰《道院集要》。
公讳,在缺文学居禁近,官至尚书,屡辞荣丐缺太保致政于家,老而不衰,寿几九十。
缺详见国史云。
宋治平乙巳清源王古题。
按:《晁文元公道院集要》卷首,明嘉靖晁氏宝文堂重刊晁氏三先生集本。
大藏经纲目指要录五利五报述 北宋 · 释惟白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七三
崇宁二年癸未春,得上旨游天台
中秋后三日,至婺州金华智者禅寺,阅《大藏经》。
仲冬一日丁丑,援笔撮其要义。
次年甲申仲春三日丁未毕之,计二十馀万字。
因而述曰:且寡闻比丘不足以为人师表者,古今圣贤共所深诫之格言也,故集斯《大藏经律论传记纲目指要》,以资多闻者,举扬应其机器耳。
况如来圣教若大海浩渺无涯,待举一因一缘,何由便见也。
今于四百八十函,则函函标其部号;
五千馀卷,则卷卷分其品目。
便启函开卷,即见其缘起耳。
然所集者,其利有五:
一、宗师提唱者,得随宜开觉故。
何谓也?
向上玄枢,应乎大器,俯徇情性,在乎顺机。
故弘宗阐教,以方就圆,须假博闻,待乎来问。
故集斯录,益真接化贵言,有稽古道,取信于人也。
二、法师讲演者,资阐明训徒故。
何谓也?
传教者宜谈妙义,听习者专咨实理。
一部微言,必有所證。
或引经律论文,或考疏钞传记,略无所据,义理难信。
故集斯录,缓急證其驾说,使有端绪也。
三、乐于注撰者,助检阅引文故。
何谓也?
作歌颂者,赞扬妙道;
述疏钞者,发挥圣言。
临文引据,一事一缘,贵出典章,制不妄启。
故集斯录,以待伸纸操毫而无凝思也。
四、有缘看藏者,易晓品义故。
何谓也?
出家佛子,若曾听经谕,或参问知识,则一览圣教,其义了然。
既未然者,不了法味,则空益疲劳。
故集斯录,俾见大旨,然后披文,乃深入法藏也。
五、无因披教者,知藏乘要义故。
何谓也?
在家菩萨居仕宦者,致君泽民,职务骈冗;
处黎庶者,家业萦繁,公私逼迫,以故无因披阅藏教。
设若有暇,何处取经?
故集斯录,使人人知其法义,家家有大藏因缘,资乎种智而脱死生也。
然以斯五利,而报恩亦有五也。
一、国王恩者,威德普覆,令安然行道故。
何谓也?
恭念今上皇帝佛会菩萨,现为明君,慈育四生,崇隆三宝,诏谈祖道,序行续灯,希世遭逢,旷古未有。
如是圣恩,云何可报?
《经》云:「欲报君恩,当弘佛法」。
故集斯录,使佛法惠命无穷,则睿算国祚亦无穷也。
二、外护者,墙堑住持,得如意唱道故。
何谓也?
窃思二十馀年,三居禅刹,承御宝亲批,蒙朝廷降旨,皆出贵公特达敷奏。
或安全保佑,或以道吹嘘。
至如宰相天下具瞻,微赐顾接,终身荣幸,岂况揄扬赞道也。
其诸朝贵,铭在定心,斯须不忘,深念报德。
《经》云:「大臣者国之重镇,常系心祝愿」。
故集斯录,使佛法流通,助泽民天下。
三、父母者,顿割深爱,舍出家求道故。
何谓也?
缅惟生育,又付明师,授之以经书,教之以仁义,令从释访道,循方心契,玄源身长出离。
其如此也,何可报焉?
《经》云:「若不传法度众生,毕竟无能报恩者」。
故集斯录,使佛法僧播以答劬劳,斯乎佛记也。
四、师长恩者,摄授教约,得参微契本故。
何谓也?
每想慈训,得度受业和尚也;
指心见性,明眼宗师也。
交肩道伴,则一瞬一扬知心,益友则一言一句警悟死生,资成解脱。
若斯厚德,如何可报?
《经》云:「欲报师,当说法度人」。
故集斯录,使佛法种智不断,以答法乳也。
五、檀越者,随乞供资,助成圣道故。
何谓也?
且原游方十七载,住持二十年,三处焚修,四事供给,资身资道,唯信唯檀。
上自越国大主、太尉张公,及内外朝贤,远近善友,皆同心向道,共成佛事。
如斯益我,何可报之?
《经》云:「了悟心性,通明佛法,报信施恩也」。
故集斯录,使佛法增盛,同成佛果耳。
然五报者,则报无所报,无报可报也。
其五利者,则利无所利,无利可利也。
具正法眼者,同为證焉。
按:《大藏经纲目指要录》卷八,昭和法宝总目第二卷。
西京巩县大力山十方净土寺住持宝月大师碑铭 北宋 · 李洵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六、《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一○七、《蒐古汇编》卷五五、民国《巩县志》卷一九
噫!
佛灭浸久,法住浸微,有能輶举妙德,勤恁大事,承双林之善嘱,致万乘之外护,畀此土含识聆音睹相,发希有心,入不退地,自幼至老,利乐群品,□□顺世,人仰遗化,吾见于宝月大师焉。
师法讳惠深,世姓杨氏赵州柏乡人
夙植德本,生不童戏。
七岁礼邢州龙华僧宗顺出家。
真宗天禧□□诏度,系籍童行,例蒙剃染,明年具戒,甫九龄尔。
志尚超邈,誓断诸漏。
谭法师讲《百法论》,往依止焉。
专精问辨,未几悟入,顿绝伦类。
兼通《四分律》、《上生》、《盂兰》、□□诸经,既敏且勤,殆忘寝食。
而处众谦抑,外貌如愚,同学歆慕,多就咨决。
从隐法师探《唯识》之奥,许以入室,遂代居法席,时年十七。
尤精《菩萨戒经》,异时□□盂兰,悒然叹曰:「孝至德也,一切如来,此其本行,菩提萨埵依以为戒,吾岂徒言耶」?
于是罄其衣资,于尧山县遵善寺罗汉院为父祖而上设无碍斋,请律师□□施四众大乘净戒七昼夜,建陀罗尼石幢,会七世之丧于下。
龙兴愿和尚戒德称首,师志般若,业在毗尼,乃具灯烛果馔妙供三千,奉十方佛,饭道俗□□礼愿求戒。
自是律范精洁,诸方宗仰,行住坐卧,无非佛事。
造慈氏圣像,施财者三百万,课慈氏尊名,摄心者二亿众,善缘熏滋,胜验殊特。
嘉祐初入洛,礼金□□,为僧云宝等与巩之官属邑众请住净土
兹寺之兴,肇自元魏,规模甚壮,旧容千僧,经乱堕废,基址石洞存焉。
厥后有高行僧三人分修以居。
至皇祐四年敕赐十方之额。
初有广和尚者住持,未久迁谢,师继之,慨然有志兴葺。
檀信之士闻风响臻,始营前后僧堂并厨共二十八间,续建法堂及步廊总二百间。
□□法藏,中央寘金装旃檀瑞像一躯,妙相月满,慈视三界,函袟周绕,髹漆相鲜。
印经律论下迨传记以充之。
罗汉洞四十二间,五百应真,分处岩岫,剖劂䌽□,□极精巧。
费金无虑二千八百五十馀万,名德之盛,上动宸极。
慈圣光献皇后体佛深心,佑我上治,素加崇礼,入内忏悔,廷赐紫方袍,又御封佛□宝匣,用严资戒道场,仍锡宝月师号焉。
熙宁二年同天节,师饭僧二万人,人施袈裟一条,以祝圣寿。
每山门法会,香烛、茶果、钱帛等恩赐相属。
五年,大具供施,往泗上礼普照塔
慈圣降香及金钵以助缘。
还自唐邓,所过欣迎迓延请,缁素之众,朝夕盈前,金缯之施,奔走恐后。
六年,自京师铸钟,重六千斤,慈圣临幸兴国寺广严殿,畀师迎归以荐福昭厚诸陵。
八年,开宝寺创崇因阁,复召师赴阙下修佛事,以庆其成。
恩旨特留,恳辞还山,乃就庆寿宫塑师真仪送阁上,以足罗汉之数。
慈圣皇后卒,哭,神宗皇帝遣二中使与内典宾樊夫人赍御前劄子,许乘兜轿,及祠部度牒五道、钱五百贯、䌽七十疋,召师赴内道场。
先是,慈圣尝令本寺岁度僧一名,上仙乃止。
上闻之,即令依旧,遂为永式,眷礼之重,夐无前比。
元丰七年冬示疾,十二月二十二日晨钟时,嘱累讫,右胁告寂,寿七十有五,僧腊六十六。
师气貌温厚,举止祥顺,遇人无高下,和容卑词,发于至诚,虽甚刚梗,见辄调伏。
寺初营缮,僧寮屡易,有粗行狂悖者,忿其迁动,大诟以来。
师方宴坐室中,遽揕其胸,负之以出,且曰:「吾与若俱沉于洛尔」。
师神色不动,方止众噪。
及河,众愤发夺取,将诉诸官,师怡然譬解曰:「吾与之戏尔」。
闻者无不嗟服。
山门无田业,日赡几五百口,化导殆半天下。
有以伪借名其间者,众谓此不隐辩,恐败信心。
师遽遏其端,退而告之曰:「利养均所趋也,利我以害彼,如佛意何?
且辨伪,则真亦疑矣」。
顷之岁荒,民流诸方,徒众多亦散居,师延纳有加于常,知事以为言,师笑曰:「与子共此者,宁力致耶?
不思议事,未易以一期歉足较也」。
解装者倍多,又日饴饥民于庭。
然馈送之家不远千里,盖未尝阙供也。
施虽奉己,一付诸库,口不与会计,目不领券要,是以愈久益信,至今人以为法焉。
师奉戒精苦,汔无纤缺,日讽《菩萨戒经》七返,《俱𦙆真言》五百过,月与其徒诵《戒忏悔》、讲经论一百二十次。
名师,并开法席,岁不下五六,学者归之,户屦尝满。
瞻护病疾,必加勤渠,营救生命,不可算数。
住持者三十年,弟子净惠等五十三人,禀大戒宗裕等四十八人,多为名僧,受经论善诠等三十二人各专法会,为四辈圆授菩萨洎五八戒三十馀万人,皆有籍记。
其法缘如此。
明年二月十五日,塔于寺西北隅,启棺异香弥覆,颜貌如生,衣衾间得舍利光白无数,有祈请者或掇诸土中,或落自空际。
宣仁圣烈皇后香合椽烛,赙绢五十疋。
将窆,道俗斋送,空邑落而遍原野,四远奔赴,不啻万人。
风景凄变,鸟乌号集,悲恋赞叹,声动山谷,其感应又如此。
绍圣三年春,其徒净良、持禀戒门人有诚等所录事状来谒文,顾余投迹甚迩,聆风且旧,即为纂而次之,犹恨阙略。
知师者谓师之头陀行可及也,其方便智不可及也,岂菩萨应世示现说法者欤?
抑證无生忍大善知识也已。
铭曰:
忍无上业,万德之筌。
师践履之,同符往仙。
行寓诸戒,智通乃禅。
于像法季,有大因缘。
彼正律藏,率繄宣传。
所至归德,其聚成廛。
慈柔渐平,移𢤱□□。
□□□□,二后淑圣,恩礼后先。
神皇钦明,眷接加虔。
诚动幽显,供浃人天。
视若不足,乃终沛然。
山门增辉,聿世其年。
报尽理显,示人有迁。
散设利□,□□□□。
□□半百,法施大千。
良则是图,不惟其贤。
寺之乾维,森焉。
来者瞻慕,润生敬田。
绍圣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小师净良,寺主赐紫法轮住持传戒广惠永定陵都监供备库使李宗立立石。
代云盖贺北禅方老书1122年 北宋 · 释惠洪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五、《石门文字禅》卷二九 创作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清净燕居,虽圣师之明诲;
流通法藏,乃释子之本心。
于其可为之时,盖亦何胶于迹?
远公老矣,竟不过于虎溪
南阳翻然,乃肯来于凤阙。
观其以道自重则或异,惟其以身徇法则皆然。
伏惟某人清明在躬,淳化接物。
以渊才雅思之三昧,资淹通博识之兼能。
比自云山,徙居城郭。
盖丛林之故老,传声名于此邦。
金斗城中,旧挽浮山之九带;
汨罗江上,重扬临济之三玄。
光壮吾宗,提携后学。
凡于闻见,无不欢哗。
属叨疾衰,尚稽展对。
谨奉启陈贺
春色向暄,尤冀珍重。
安养庵记崇宁五年八月1106年8月5日 宋 · 程俱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三九、《北山小集》卷一八、《乐邦文类》卷三 创作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
河沙刹中,有一世界,号安养国
其国有无量寿如来,应供正遍,知明行足。
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
其国境界,皆以七宝,装饰成就,广博严事。
其国众生,皆是宿具福智,化生莲中,住不退地。
其国寿命,无有边量。
一日一夜,此土一劫。
其国六时,皆有天乐,微妙音声,及雨宝华,而共娱乐。
其国花木,皆是莲华,如车轮大,及宝行树,交映周彻
其国鸣禽,皆是如来变化所作,于一切时,演无量义。
以是种种,希有之事,故名安养
从是安养国东方,过十万亿国土,有世界号曰娑婆。
诸国土中,无数伽蓝。
有一伽蓝,曰灵山聚。
复有精舍,号安养庵
是中有人,衣壤色衣,净除须发,处乞士众,名曰修意。
是庵无有七宝严事,但有墙壁栋宇,山溪丘坎,为其境界。
是庵无有化生莲中,但有胎卵湿化,诸有情类,为其众生。
是庵无有无边寿命,但有五十七十,乃至百岁,为其寿限。
是庵六时无有雨华及诸天乐,但于昼夜餐饭食粥,撞钟击鼓。
是庵周匝,无有宝树及大莲华,但见山中,草木华茂
是庵无有变化众鸟演无量义,但闻虫鸟,自鸣自已。
以是现前,种种之事,亦名安养
乞士者,诸国土,亲事知识,得法藏已。
受用自在。
还归北山,结庵安居。
北山中,有一居士,适游伽蓝,至安养庵。
谓大众言:现前种种,如上所说,与安养国,为一为异?
若作异见,断佛种子;
若作同见,是魔眷属。
安养世界,在一切处,而一切处,非安养国。
若作断见,彼释迦文,宁为虚语?
若取法相,汝则孤负,无量寿尊。
咄诸男子,各依位住,坐大道场。
如不信承,请诣毗耶离城,当俟螺发梵王,为汝解说。
崇宁五年八月甲子北山程俱记。
郑大资 其十九 宋 · 孙觌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六九、《内简尺牍》卷七
蒙示晁文元法藏碎金》,亦未见之书也。
文元宦成名立,宗向佛乘,又以庄、老、儒书会而为一。
尤喜向子平富不如贫,贵不如贱之说。
一卷之中,三复其言,信乎有得于其閒也。
某读之终篇,稍识归宿之处,别具禀扣。
宣州昭亭山广教寺公禅师塔铭 宋 · 李弥逊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五七、《竹溪先生文集》卷二四
昭亭山广教寺住持师守讷,寿七十六,僧腊四十五,以宣和四年三月十有八日无疾终。
阇维得舍利五色,不可数计。
其弟子虚藻等即奉师骨塔于寺之西南隅一分以葬,金峰师之旧隐。
踰月,塔成,虚藻持余友人邵搏旸叔状来请铭,状曰:师族郑氏,其先吴人,本衣冠子,业进士,有声场屋间。
性刚志洁,不喜接世俗事,视纷华澹如也。
栖霞山云渺庵主能以出世法导人,因往依焉。
后游钱塘净慈寺,得《圆觉》几案间,披卷恍然,若获旧物。
诵至「今者妄,身当在何处」,心目开明,踊跃自喜,乃弃儒衣冠,礼圆照本公,为苾刍
师具游方至圆通秀公室,圆通知其法器,一见许之,决剔疑情,卒为印可。
熙宁元丰间圆照圆通道行,当世钜公要人咸所严事,而师寔出其门。
丛林学者尊之,皆以讷叔称焉。
芜湖吉祥院江宁能仁寺,继迁华藏,皆当路以师道价敦请之,非师志也。
尝曰:「比丘辞亲割爱,出离世网,当以因缘果报为念,讵宜俯仰世权,执事住持,为人役耶」?
故所至未几,辄辞去。
隐居于宣之泾县,邑人王文谊为筑室金峰以居,凡十有六年。
宣和辛丑龙图阁学士毗陵钱公即来镇是邦,会广教住持虚席,公曰:「此唐相国裴公隐地,断际禅师道场也,宜得道行为众钦信者居之,无如者」。
辞老且病,公卒以礼致之。
师虽久于自晦,一旦复出,四方释子抠衣问道,云集辐辏,方来不已,而师遽逝矣。
惜哉!
师逝之前二日,尝以顶相封授其徒,既而启封,得偈二十言,有违世之意,其于死生际,了了如此。
师为人劲直精敏,勇于践履。
禅观之外,博极群书,赋诗属文,自号莫莫翁,有集行于世。
作《大藏节要》二十门,为之序。
节《宗镜录》十卷,拟寒山诗数百篇。
浩博渊奥,事理并举,皆以寓教,观者获益焉。
噫!
余之愚,且从师未久,固不足知师,而旸叔深于禅者,其言炳炳可考,则师之行信矣。
惟浮图氏以真实不二为宗,以谦卑慈忍为行,以戒定寂默为修。
至其弊则流而为诡,为戾,为贪。
又其弊则诞惑不根,捷给尚口,訾慢自我,好为人师。
浸以相承,不知其失,而道日隐矣。
如是习者怠,信者疑,使人得以议其教,是岂教之罪也?
以状考之,师则无是,殆所谓明于宗,笃于行,而得其所以修者欤?
呜呼,亦难矣哉!
是宜铭。
又师之嗣法兄法藏卓公视余为犹子,故余之诸父从师游者众。
师亡之夕,见梦于余,若有所属者,则铭师尚可辞耶?
铭曰:
真离诞胜日翳昏,畴始离之秀暨能。
沿非传异益放纷,惟师友德合于浑。
坚持所修修所闻,尘销觉圆静以醇。
死而不亡法中尊。
荐先妣忌日亲诵维摩楞伽金光明严明圆觉法华经疏 宋 · 葛立方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三八、《归愚集》补遗、《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卷八二
称性宣扬,义存贝叶;
悼先特诵,福过河沙。
而况毗耶谈不二之门,楞伽演百八之句。
百劫众恶,忏悔入金鼓之声;
一解六亡,绾叠契华巾之喻。
销幻翳而显本性之不动,灭化城而知二乘之非贞。
是皆法藏之秘文,实亦如来之了义
虔宣梵庋,用荐冥涂。
先妣魏国夫人伏愿绝邪见之稠林,离三有之窟宅。
安养国内,坐临七宝之池;
睹史天中,速到九廊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