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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集序嘉祐三年十月 宋 · 陈世修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六一、《爱日精庐藏书志》卷三六
南唐相国冯公延巳余外舍祖也。
公与李江南有布衣旧,因以渊谟大才弼成宏业。
南有国,以其勋贤,遂登台辅
与弟文昌左相延鲁,俱竭虑于国,庸功日著,时称二冯焉
公以金陵盛时,内外无事,朋僚亲旧,或当宴集,多运藻思,为乐府新词,俾歌者倚丝竹而歌之,所以娱宾而遣兴也。
日月寖久,录而成编。
观其思深词丽,韵律调新,真清奇飘逸之才也。
噫,公以远图长策翊李氏,卒令有江介地,而居鼎辅之任。
磊磊乎,才业何其壮也。
及乎国以宁,家以成,又能不矜不伐,以清商自娱,为之歌诗,以吟咏性情。
飘飘乎,才思何其清也。
核是之美,萃之于身,何其贤也!
公薨之后,吴王纳土,旧帙散失,十无一二。
采获所存,勒成一帙,藏之于家云。
大宋嘉祐戊戌十月望日,陈世修序。
元包经传序政和元年十月 北宋 · 杨楫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经义考》卷二七○、《皕宋楼藏书志》卷四九
大观庚寅夏六月,予被命来宰兹邑。
莅官之三日,恭谒卫先生,顾瞻庙貌,览古石刻,先生实高士也。
既而邑之前进士张升景初携《元包》见遗,曰:「是经先生所作也,自后周历隋、唐迄今五百馀载,世莫得闻。
顷因杨公元素内翰秘阁本,俾镂板以贻诸同志。
然妙用所寄,奇字居多,大率类扬雄准《易》,非深于道者,有不能知」。
予观斯文,窃谓《易》之兴也,伏羲画卦,文王重爻,孔子作翼,更三圣人而后备。
故曰:「加我数年,五十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包》之为书,其学《易》之至者欤!
辞简义奥,殆未可以象数尽也。
唐苏源明李江为之传注,作经之意思过半矣。
先生之独智,不能造《易》之妙;
非苏、李之绝学,不能探《元包》之旨。
苟非其人,道不虚行,岂谓是耶?
先生名元嵩益州成都人
少不事家产,潜心至道,明阴阳历算,时人鲜知之。
献策后周,赐爵持节蜀郡
武帝尊礼,不敢臣之。
茔域在县廨东偏,邑人崇奉,至今不绝。
先生有传在《北史》,恐读是经者未知其出处之大致,故为之序云。
政和元年十月望日,奉议郎、知汉州什邡县杨楫谨序。
按:《元包经传》卷首,津逮秘书本。
元包数总义序绍兴三十年五月 宋 · 张行成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四三、《经义考》卷二七○、《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六一、嘉庆《邛州志》卷三九、《皕宋楼藏书志》卷四九、《宋代蜀文辑存》卷四九
扬子云《太玄》,其法本于《易纬卦气图》;
卫先生《元包》,其法合于火珠林,皆革其诬俗而归诸雅正者也。
伏羲始作八卦,因而重之为六十四,是名先天,陈希夷所传《先天图》是也。
其数有二:圆图者天也,自一阴一阳各六,变为三十二阴、三十二阳者,运气数也;
方图者地也,八卦纵横上下,一卦为主,各变七卦者,生物数也。
卦气图以六十卦为主,一爻当一策,所谓乾坤之策三百六十,当期之日,其于《系辞》,则《序卦》之义也。
主于运行之用者天而地之数,故为天地之大数也。
火珠林以八卦为主,四阴对四阳,所谓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其于《系辞》,则《说卦》之义也。
主于生物之用者地而物之数,故为人物之小数也。
《卦气图》之用出于孟喜《章句》,火珠林之用祖于京房《易》。
末流之弊,杂乱于星官历翁,其事失之诬,其辞失之俗。
故二君以其法为书,而归之雅正也。
《太玄》日始于寅,义祖《连山》;
《元包》卦首于坤,义祖《归藏》。
由是三《易》世皆有书矣。
唐苏源明作《元包传》,李江为之注,徒言其理,未达其数。
夫天下之象生于数,而数生于理。
未形之初,因理而有数,因数而有象;
既形之后,因象以推数,因数以推理,论理而遗数。
譬如作乐而弃音律,造器而舍规矩,虽师旷之聪,工倕之巧,安能无失哉!
仆本为康节之学,患其难明,乃遍采古之言《易》者而旁通之,因识《元包》之旨,不敢自私,辄具述之,以示同好。
宋绍兴庚辰五月晦张行成谨序。
按:《元包数总义》卷首,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真州翼城 南宋 · 刘宰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四四、《漫塘集》卷二二
宝庆元年冬朝奉郎权发遣真州、兼权淮东运判上官涣酉言于朝:「真北距淮,道平如砥,南俯大江,盖江浙馈运之所必经,通、泰盐利之所必出,民物之盛,为淮南一都会,固应设险,用戒不虞。
而城下滨江,民多去城以逐利,故异时疆埸小警,即鸟兽散。
比岁增筑两城如左右翼,一时幸役之省,曾不谋长。
西城倚西南之偏,旷不可守;
东城临潮闸之上,险不足恃。
有三面之城,无以禦一朝之患,涣酉实寒心焉。
州家使者俱为一体,而事权一分则不相用,愿及涣酉承乏,共改筑西城而更增东城之长,使相属于潮河,庶于事为便。
而役大费广,惧不敢专,惟朝廷命之」。
报曰可。
乃裁冗费,覈羡财,选参佐,备器用。
材取诸商贩与人之愿售者,而不迫之民;
工取诸兵之坐食与民之隶于兵者,而不及于农。
既规画略定,乃属其事之纲于漕若州之属,使均其稍食,稽其功绪,受其要会;
属其事之目于戍将之长若贰,使因地之崇庳而致其力,视役之难易而课其功,以式法授材,用以赏罚,率其怠而劝其勤。
转运司干办公事潘振、赵善臸及州录事参军张端义司理参军赵汝梼、司法参军赵必法各任其责,克既厥心。
江右军统领真州忠勇军权统制李江镇江游奕军正将权统领真州守戍张震各率所部,克恭乃事。
即以其年十有一月己未开壕,越明年二月丁未筑城。
其冬朝奉郎王君通由县最擢通判州事王君明敏而更练,复殚夙夜之勤以相之。
明年四月,城成。
西城旧长一百六十有三丈,今撤去,直州城之南改筑凡三百有二丈,下广又六丈五尺,上广杀四丈,高二丈二尺。
东城旧长四百七十有八丈,今增五之一,合五百七十有一丈,高与西同,而上广减三尺,下广减五尺。
盖因其旧植木为干,非徒积土以为高;
甃石为址,非徒累砖以为固。
壕之长因于城,广十有五丈,深十之一。
漕河为东城所截,废为断港,复开导之,使折而南,凡三百十有四丈。
入于潮闸之上,又折而东出。
跨之为水门,冠以层楼,扁曰壮观。
凡南北之风帆浪舶,皆会于几席之下;
东西之波光野色,皆浮于樽俎之间。
版筑之工,登临之胜,于是为最。
城之上为女墙以伺敌,炮台以毙敌,凡守禦之须毕具。
其大者楼橹,为屋至二百一十有四。
壕之上为堰以止水,为桥以绝水,凡守禦之须毕具。
潮河之南,又培土城,缭以外河,凡六百一十有七丈。
合所用米以石计二万七千六百七十有奇,而未尝勺合敛之民;
钱以缗计八十六万三千六百三十有奇,而未尝毫分请之朝。
既成,父老惊嗟,以为期月之间而形势天成,江山改观。
吾侪小人,向也鸥鹭之与邻,而今也金汤以为卫;
向也蘧庐以幸一日之安,今也栋宇以为子孙之计,侯之赐宏矣。
况新放生池亭以广上恩,修社稷坛壝以崇明祀,籴舂管米万五千斛以备凶荒,创招忠武军五百人别为营垒,以严守卫。
其奉上也忠,其事神也敬,其养民也惠,其虑患也周。
侯之事皆可书,城之役又其大者,是乌可无纪!
而王君余友,法曹余同年子也,故述父老之意来请,余其何辞?
或谓背水而陈,破釜焚舟,而进军之善志也,斯役也,无乃戾是意欤?
余曰不然,国朝置发运司,岁运东南之米六百万石以给京师,又诸籴米本称是,此其地也。
上方扫清区宇,还都旧京,疏汴水注之淮,以来东南之运,则凿斯池也,筑斯城也,岂直为目前计哉,有志斯世者当知之。
侯字元之历阳人,今真除淮南转运判官
李江转四官授武功大夫依旧淮东路兵马钤辖 南宋 · 洪咨夔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九六、《平斋集》卷二二
敕具官某:于台之役,大小三十七战而城降,士用命也。
莫府上功,谓尔勇鸷而敢战,宜受醲赏。
峻跻武级,总戍海陵,报国赤心,更观来效。
可。
奏论江防五利1238年 南宋 · 吴潜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六八、《许国公奏议》卷二 创作地点:江苏省镇江市
臣辄有江防末议,可以致悠久之利,而除目睫之害,僭用奏陈。
照对本所近体探到镇江府制司芦场一所,坐落建康府管下,其名曰杜真沙,周广一二十里。
近因流民坌集,擅斫柴芦,渐觉生事,不免差承信郎、权镇江府节制司准备差遣胡拱之前去相视弹压。
乃知此沙之上流民凡十七寨,寨各有长,老少不下十馀万口,强壮约一二万人,皆安、濠、、滁四郡百姓,而总此十七寨者,则宗子时𣆳也。
沙之对岸六和县界,地名郭墅、󱾀塘、王峡塔等处,又有强壮五千人,头目王瞻义,见行劄立硬寨,遥与时𣆳相为表里。
本所差官,既体探的实,遂亲行下时𣆳,立加晓譬。
旋据时𣆳状称,元系六合上户,丙申之冬,鞑贼侵犯六合城壁,总辖李江以城献贼。
时𣆳兄成忠郎特差充黄州黄岗县尉时𣆺自率死士,与贼苦战,竟死于敌。
时𣆳把持母亲,突围而出,仅得生全。
连年贼寇冲突,时𣆳团结乡井强壮,依险附险,屡与贼交锋,前后杀获,不知其计。
恐官司反行追取获到马匹,以此不敢闻官。
近于九月间,因探报鞑贼将并力于东淮,时𣆳深恐势不能敌,遂提十七寨老小渡江,于沙上屯泊,实不知其为使所芦场,荡析之民,未免采斫,结缚蘧芦,为遮蔽风雨之计,委非得已。
除遵依约束,告谕十七寨头目,督责所部,自相禁约,不敢侵斫,仍不敢一毫生事外,但念时𣆳忝出帝胄,每怀报国之心,不幸遭鞑贼之祸,、滁之民以时𣆳自父祖以来粗有恩信于乡里,因推以为首,团结聚众,今十万老小,一二万强壮,目前虽有三两月之粮,尚可茍活,万一向去乡里未可归,生理无所仰,窃虑小人饥寒所迫,或稍违越于法禁之外,则时𣆳一身,万死何赎!
今虽蒙沿江制司差人前来,取责流民,单名细载
缘别未有处分,闻又准行下起发五百人策应庐州,以此各寨头目未就团结
此来傥蒙使所时加区处,使之有可耕之田,无馁死之虑,则时𣆳乞将上项人听从官司拣选,籍充民兵,以备调遣,即不愿支破钱粮请给。
欲望务念淮民,疾速具申朝廷处置施行。
臣按照杜真沙虽在大江,贴近南岸,并无限隔。
今聚数万众于其上,所合早为区处,以消意外。
照得此沙芦场不下数万亩,其侧有赵姓、钟姓两户芦场,一以宝章,一以主簿立户,各不下数千亩。
外此则有熟田三数万亩,只属两户。
一系真州长芦寺常住,今寺已焚荡,僧已散亡,是无主物业;
一系故将张俊府第之产。
合三项芦场及两项田计之,约有二十馀万亩。
区区之愚,拟将长芦寺田亩从官司拘管,张府田、赵钟二户芦场,并行拘籍,却将上项流民选精兵万人,人授田二十亩,令自耕种。
却仿京淮民兵例,分为五将,总以统制一员,就令屯驻沙上,如此则立可收五利而去一害。
不仰朝廷请给,坐得万人精锐之卒,一利也。
此沙正对滁河,设使此贼有意窃,舟楫自滁河而出,沙上之军,便可迎剿,二利也。
扬、滁、三郡,或遭围闭,大军策应,其势实难。
此曹皆艰苦忍耐之卒,且屯驻江心,上岸击贼,洗脚下船,其势最为顺便。
使之解围劫寨,必能有济,三利也。
润之间,兵备素单,得此万人,增壮上下流声势,四利也。
江淮血脉,易于间断,今沙上既有安、濠、、滁四郡之人,则声闻相接,淮民之心,亦有系属,淮方之事,亦易体探,五利也。
五利既具,而又可以弭萧墙不测之害。
臣以为目前江防大虑,莫出于此。
欲望圣慈详酌事机,如以臣言为可采,即乞降圣旨,遵守施行。
〔贴黄〕再照得准黄榜指挥,招军头目人,如能团集一千人,补转一官资旨命,及二千人者补转两官资,以上等第推赏。
并乞睿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