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诗文库 正文
祭林公执文乾道三年十月 南宋 · 林亦之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四一、《网山集》卷五、《永乐大典》卷一四○五六
三年冬十月壬子,同郡生林某并姓名三十人,以卮酒盘飧敬致酹于故承事十丈林公之灵。
呜乎!
八十之老,故国乔木。
有此彫零,云胡不哭。
街南巷北,生事如麻。
垂帘市中,所谓君家。
君家何如,教子一经
十年声名,机、云弟兄。
国人于是,谓公有子。
问诗问礼,来者楚楚。
我辈小子,陈良之徒。
斗酒哭公,义其然乎。
死而有知,聊听吾语。
有子如此,公其不死。
策问 南宋 · 孙应时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九○、《烛湖集》卷九
问:《易》始八卦,文王重之。
然《系辞》称神农、黄帝,制作之原,盖取诸《噬嗑》、《大壮》、《益》、《夬》等卦。
文王之前,卦名安有此欤?
《周官》太卜掌《归藏》、《连山》,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
然则八卦之为六十四,自夏、商已然,而曰始于文王,何哉?
《噬嗑》、《大壮》、《益》、《夬》云者,庸知非旧名欤?
虞之官占,意亦有书。
《连山》、《归藏》,所用,而文王皆废不取。
何前世圣人之于《易》犹有遗恨也,且又有疑者?
爻辞盖文王作,安得遽有「王用亨西山」,及箕子明夷之證?
彖辞固孔子作,安得自有「智者观其彖辞,思过半矣」之誇?
仲尼晚而赞《易》,当鲁哀、定之间,而穆姜论筮,前此数十年,何其与《乾》之《文言》同也?
汲冢《魏书》,后此近二百年,其《易》乃有阴阳说,无彖、象、文言、系辞,何夫子之《易》犹未行于战国也?
《易》之义深矣,学者所未易言,而其成书之先后始末,不可不知也。
故敢以问。
问:儒者羞称桓、文之霸,窃尝疑之。
《春秋》予齐,《晋语》称管仲,何哉?
方周之东,离之风降于列国矣。
向微齐、晋扶名义以尊天子,却戎夷以存诸夏,春秋之乱不可计也。
桓、文之故,不可试论之乎?
夫五霸,桓公为盛,其实似不然者。
桓公得齐三十年,始能一用师于楚汉水方城之对,彼其辞气未慑也。
堂堂中国之诸侯,下盟其一乘之使,而藉手以还兵。
未一二年,而围许救郑之兵已复北出。
桓公晚与之争东夷,而吾之力衰矣。
晋文反国未几,而城濮一战,溃楚之二军,杀其令尹
楚惕息请平者十五六年,终文公、襄公之世,而狼渊之师乃敢窥中国耳。
然则桓公之服楚,恐未可与文公同日语也。
方齐之霸也,晋国陆梁山河之间,灭耿、灭霍、灭魏、灭虢、灭虞,桓公不敢问,而晋之主盟也,、秦匹敌,俛首听之。
其强弱又孰愈耶?
桓公之业仅终其世,而晋之子孙代长诸夏百五十年,其久近亦孰优耶?
管仲之才伟矣,其所以经营霸业者,果何为然欤?
晋之诸臣,宜若不及管仲
由是言之,不几于反胜欤?
虽然,圣人以桓公为正,以仲为仁,何其言之大也?
学者又将安考乎!
并条其说。
问:东晋立国江左,考其终始,盖多故矣。
自南渡五六年,王氏首乱,至苏峻桓温父子踵之,皆以州镇挠败都邑
根本无备,何太甚哉。
始,上流未得蜀。
永和中,乃擒李势后复陷于苻坚,盗于谯纵
备多而力分,且赋入止于东南,不已窘欤!
晋史不志兵,观其前后用师,率不过四五万,极或八万人耳。
兵籍盖寡,殆非五胡敌也。
然以是立国,犹传世百有馀年,其间又能正名仗义,遣将出征,一进一退,与彊敌角。
祖逖以下,尝收河洛、入关陕者数矣。
陵夷寡弱之中,而力何以办此欤?
其尤难者,苻氏盛兵百万,自以投鞭塞江,可一日而无晋。
曾未深入,一战瓦解,天耶?
人耶?
谢安奕棋饮酒,游谈自如,以傲大敌,乃曰:「朝廷处分已定,兵甲无阙」。
诚矫情镇物,姑为是大言者非欤?
淝水之胜,此进取之大机,迟回久之,乃使谢玄北出,已适为慕容姚氏之资矣,又何委也?
论中兴之功,必曰王导,时人以比焉。
假设二子易地而处,使佐中兴,苻坚,谓将何如?
东晋之事褊矣,然原其所以危而能久,怯而能胜,胜而不能进,则夫立国之始,内外轻重之,取财之地,制兵之法,与夫二臣所以经画而扶持之者,要皆有失有得,不可以不知也。
参诸今日之事,亦将有可上下其说者,丐悉数之。
问:士不要于道义,而以豪杰自命、以功名自许者,三代之时无有也,洙泗之间无有也,而见于后世特多。
是安所授受哉?
究观其说,不过慕管仲孔明
之功,圣人固称之,而仲之器则圣人小之矣。
孟子谓豪杰之士,无文王犹兴,而他日有取于陈良,则周公仲尼之道,而后学之所宗者也。
管仲曾西之所羞,岂孟子所谓豪杰哉?
史言孔明尝自比于,而以俊杰见称于司马徽,世以为孔明之学固已如此。
然当汉分裂,奸雄猬起,智勇争奋,孔明闭门高卧,非刘玄德之贤且正,而三顾益勤,似无出理。
彼以功名自许者,其然乎?
孔明才略固大,而自称独曰谨畏,其言语行事信然。
至其取士,不曰忠纯良实,则曰性行淑均。
彼其所以为俊杰者,毋乃颇与后世异耶?
管仲以名尊周,而孔明以死殉汉。
一匡天下之功,孔明有所未就。
若三归反坫之事,孔明所不屑也。
此其人物本似不伦,则自比云者,殆犹有说,而遽以豪杰功名之士例之,何哉?
天生奇才,气高识远,不用之于任道立义,而区区管仲之慕,功未可及,而器先似之,又以托诸孔明,是何故也?
岂非常之士,固非常人之所能识欤?
试相与證之意,论次之大略,因以观诸君之志焉。
问:自没,异端并起,道术破裂,正学不传。
汉兴六世,始黜百家、崇六经,而两汉经学大盛。
然专门名家,不能相通,士不知道。
颇知道者西京董子、扬子东京未有考焉,抑黄叔度郭林宗其近乎。
末有诸葛孔明,本体正大,而亦未粹也。
魏、晋以风流为胜,清谈为贤,其间文章之习日兴,亦日以靡,老、佛二家始纷纶参错。
天下南北相望,经生学士仅如辰星。
讫隋而得王仲淹,意可与董子、扬子相上下者乎。
唐三百年,卓然有意,独一韩子,然其渊源粗略矣。
总之,自汉而下,经术、文章自分两途,经生规规朴学,文人浮夸无实,至谈性命、道德,必出于老、佛,起而谋人之国家,则是三者皆不足用,而刑名、权谋、功利之说实阴制天下之命,若是者千有馀载,可不悲夫!
宋有天下,明圣在上,人伦正德气洽,人文运开,杰士辈出。
始则经术益以通明,文章益以古雅。
嘉祐治平之后,舂陵周氏、河南程氏、关中张氏始以绝学为诸儒倡,文必要于六经。
经学所以穷理尽性,立道成德,出可以治天下、明王道之正,斥异端之惑,千五百年破碎分裂之学,于是复见天地之大全,可谓盛哉!
盖今学者虽三尺之童,皆知论说此义,而羞前代经生文人之陋习。
是何以能然,而可以不自庆欤?
敢问均此文也、经也,均此人也,均此理也,昔何为而蔽乎?
今何为而明乎?
岂道之偾起天,而非人乎?
抑学之得失人,而天乎?
之教本如日之中天,何以遽无传乎?
近世诸儒之学,初若珠之在渊,何以卒大显乎?
董、扬、诸葛、王、韩诸子,信皆有得于斯乎?
叔度林宗其意象风旨亦果合乎?
濂溪二程、横渠,其论或颇不同?
何以同于知道乎?
昔之经学,今其孰取?
昔之文章,今其焉择?
异端何时而迄息,王道孰云其易行,抑今之士或窃诸儒之言而讳其名,或袭诸儒之名而戾其实,是亦何为而然哉?
言及之而不言,不可也。
问:所贵儒者之学,以其异于淫巫瞽史也。
彼以技,吾以道;
技用之必穷,道无自而能穷。
技之于道远矣。
彼曰金穰火熯枵中则虚,吾则曰灾不胜德,修诚可以格天。
然迩者之旱,自,民心嗷嗷。
主上侧身修行如周宣六事自责如成汤,而郡太守祷祠祈禜无虚日。
诚与物俱至,宜应不旋踵而感通之,不速何欤?
岂巫史之说亦有时而信欤?
夫旱乾水溢有请于天,君相守令责也,而民庶致祈佛、老者,杂然靡所不有,甚者怪诞之人亦欲乘时而售其妖妄,侥觊偶然而邀敬于世。
古无是也,而流俗则然。
纵之欤,抑少抑之则是乎?
今既矣,虽雨,无益于溉者。
至广赈救之策,不可不急讲。
浙西八郡,仰食者不知其几,而之籍于常平,仅三十万石。
被旱不无轻重,而获中下熟者甚少。
自今至来岁食新,其日月甚长,吾之术赈粜以防涌贵,赈济以止流亡,必也不出三千万石之外,何以兼足而善后?
常平所储之外曰劝分、曰补官、曰贩之类,可举而有益者何事?
诸君优游庠序,笃道正俗,其学粹矣。
荒政细务,可无讲之有素、用之不穷之术?
愿并言之,以备采择。
问:天下之风俗,学士大夫为之耶?
三代而后,二千年间,其变多矣。
周之盛也,不惟俊造贤能之选皆足以知道而入德,盖虽妇人女子、小夫贱隶,而其言语行事可以编之六经,礼乐教化之积,固使然耶?
读《左氏春秋传》,其人物议论之美,虽蕞尔国犹不绝书,愈久而不衰也。
当时之礼乐教化,岂犹先王之旧乎?
战国去春秋近耳,而风俗遽以大坏,士争为纵横捭阖、兵刑权诈之学,纷纭驰骋,务以倾覆人之国家,以遂其污贱无耻之求。
于是二周、三晋,实为游士说客之渊薮。
夫周之文献,晋多君子,其遗泽馀韵宁无足赖,一何至此极欤?
汉初,诸侯之宾客,郡国之游侠,尚有战国之风,未几一变,而儒门盈于天下。
西都之季,士气乃病于委靡;
东汉中叶,骤崇名节,大抵矜高峻厉。
魏、晋之际,故老犹有存者,而虚浮放诞之俗忽起而不可制。
江左人士,更以风流名胜相夸,其后一旦衰歇。
魏、周、隋无足论,唐兴,而文章之习尊矣。
元和长庆间,作者方盛,无何,朋党之俗辄炽,汹涌久之。
已复消散就尽,讫于五代,天下若无复士大夫者。
国朝文明熙洽,钜儒硕德、名公俊人森然并出,其学问、文章、气节、行谊,往往兼前代之长,宜若可以追还三代之盛。
顾南渡以来五六十年,浸亦不满人意。
盖今之弊,人才日以凡下,而宏远方厚之器少;
士气日以熟烂,而振厉英发之操衰。
科举之学,謏闻寡见,而不本于道义;
󲦤绅之志,营私自利,而不存于国家。
佞谀奔竞以为常,欺谩文具以为能,靡靡嚣嚣,不可殚举。
夫岂无卓然特出、不徇流俗之士?
而要其风声气习,大抵然矣。
嗟夫,此有识者所当忧乎!
尝试论之:古今士俗无虑数十变,而皆不相似也。
岂天地之间,推移摩荡之理,莫知其为之者耶?
抑其倡焉者皆有端,而激焉者皆有故耶?
倡焉者有应有不应,激焉者或宜然而不然,亦皆有说否耶?
彼其方盛而辄衰,岂尽有摧折之者乎?
其既变而不返其初,岂无复挽回之者乎?
世之言士俗者,常归之于上。
夫自春秋、战国以来,如前所述者,果皆上之人使之乎?
矧今天子明圣,躬德义,兴学校,重选举,丁宁训告不详,作成涵养非不厚,而士俗犹自若也,是又将安出乎?
然则欲今之士俗复如祖宗之盛,由祖宗之盛而复如三代之时,岂终不可乎?
愿共讲之。
修复艾轩田记1253年 南宋 · 刘克庄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莆田
初,郡人祠艾轩先生于城南,田以赡之者忠定赵公也,碑以实之正献陈公也。
不幸先生二子继卒,犹子成季字井伯,有贤名,忠定客也,又卒,家事益落,田为二姓所得。
诸孙曰钧者愬于计台方公大琮喟然太息曰:「鬻祀田,非法也;
没价返田,法也。
吾使乡部,宁厚毋薄」。
郡丞以窠名钱酬元直之半,俾复其旧。
会易帅他路,事格不行。
田既去,祠益圮,钧复愬于郡,杨公栋亦喟然太息曰:「古者祀乡国之先贤,以为先师艾轩非先贤乎?
式闾表墓,自昔有之;
田非闾墓比乎」?
乃新祠宇,复谕二姓曰:「先生在不殖寸产,没岂与乡人较数亩之田者?
虽然,诿先生之廉让,利故家之清贫,取而有之,此名不可安也。
方公去矣,窠名钱不可觊,其以郡镪十有二万酬若等」。
二姓退听,毁券归祊。
公又曰是尝一鬻矣,安保其不再乎,覈其田凡八亩三角三十一步,岁得谷十七斛有奇,钱千,图久远而可托者莫如学,以田隶学。
文郁先生孙也,宜主其祭;
钧,井伯孙也,有劳于田。
学官以其岁入分给二子焉。
孟子论善士而有一乡一国与天下之辨,以陈良为楚产,以仲子为齐巨臂,至伯夷伊尹则不然。
今夫前陈后方,莆人也,其于先生犹曰吾东家某云尔。
忠定番人也,杨公蜀人也,地如此其远也,岁如此其久也,事先生如此其恭也,岂私于东家者乎!
先生者,所谓天下之善士乎!
杨公起伦魁,由枢掾、尚书郎出牧。
其来以风化为先务,旌贤崇德,蒐遗缮废,于是二刘、二郑城四先生之祠皆新。
朝廷嘉公治行,就擢刑狱使者
垂发,命某曰:「圮者葺,侵者归矣,子二大父实同閟宫,其书于石」!
某不敢以衰病辞(《后村先生大全集》卷八九。又见《艾轩集》卷一○,《莆阳文献》卷一一。)
于:原缺,据四库本补。
申判府程丞相乞免再起化人亭状辛酉六月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黄氏日钞》卷七○、《南宋文录录》卷八
照对本司久例有行香寺曰通济,在城外西南隅可一里。
本寺久为焚人空亭约十间以网利,邪说谬见入溺人心,合城愚民悉为所诱,亲死肉未寒,即举而付之烈焰,杈棒碎拆,以燔以炙。
馀骸不化,则又举而投之深渊。
哀哉,斯人何辜,而遭此身后之大戮耶?
某久切痛心,每念革绝,人微位下,趑趄未发。
五月六日之夜,风雷骤至,独尽撤所谓焚人之亭而去之,其挟势罔俗自诡,视延圣寿之佛殿,则固岿然无恙也。
意者此亭秽气彰闻,冤魂共诉,皇天震怒,为绝此根。
明日,据寺僧发觉陈乞,为之备申大使府,盖亦幸此亭之坏耳。
案吏何人,敢受寺僧之嘱,欲为影傍,抄注张本,节节不住行下本司,勒令监造,急于星火。
某窃谓此亭为焚人之亲设也。
人之焚其亲,不孝之大者也,此亭其可再也哉!
敢以焚人不可之事百拜为大使府告。
某谨案古者小歛、大歛以至殡葬皆擗踊,谓迁其亲之尸而恸之也,况可得而火之耶?
举其尸而舁之火,天下惨虐之极,无复人道,虽蚩尤作五虐之法,商纣作炮烙之刑,皆戮之于生前,何至戮之于身后也?
展禽夏父弗忌必有殃,既葬,焚烟彻于上,或者天实灾之,未可知。
然谓之殃,则凶可知也。
司马子期欲焚麋之师,子西戒不可。
虽敌人之尸犹有所不忍也。
伍员以父之雠尝掘荆王之墓而鞭其尸,之倒行逆施极矣,然虽鞭之,犹未至焚之也。
卫人掘褚师定子焚之平庄之上,殆开辟以来所未有之怪事。
田单即墨之孤邑,当燕将下齐七十城之后,积五年思万死一生之计,以激其民之奋死,则袭用其毒,误燕人掘齐墓,烧死人。
齐人望之涕泣,怒十倍,而齐灭燕矣。
然则焚其人之尸,为人子孙者所痛愤而不自爱其身,故田单思之五年,出此诡计以误敌也。
人子以此奉其亲,何耶?
尉佗在汉,闻汉掘烧其先人冢,故叛。
陆贾明其不然乃服,与之要约,亦曰反则掘烧王先人冢耳。
举至不可闻之事以相恐,非忍为之也。
酷吏尹齐淮阳都尉,所诛甚多,及死,仇家欲烧其尸,尸亡去归葬,说者谓其尸飞去。
夫欲烧其尸,仇之极也;
欲烧之而尸亡,是死而有灵,犹知烧之可畏也。
广川王刘去淫虐不天,其姬昭信共杀幸姬王昭平、王地馀及从婢三人。
昭信病,梦昭平等,乃掘出尸,皆烧为灰,无道之极。
昭信旋亦诛死。
王莽作焚如之刑,焚陈良等,亦旋诛灭。
董卓毒乱天下,既诛,炷其腹为炬,不待尽烧,人已丑之矣。
东海王越乱晋,胡羯石勒棺焚其尸,曰:「乱天下者此人也,吾为天下报之,故焚其骨以告天地」。
夫越之恶固宜至此,亦夷狄之酷而忍为此也,其馀谁忍为之!
王敦叛逆,有司出其尸于瘗,焚其衣冠,斩之。
所焚犹衣冠耳。
苏峻以反诛,焚其骨;
杨玄感反隋,亦掘其父杨素冢而焚其骸骨。
惨虐之门既开,因以施之极恶之人,然非治世法也。
隋为仁寿宫,役夫死道,杨素焚之,上闻之不悦。
夫淫刑如隋,宜且不忍焚人,则痛莫甚于焚人者矣。
蒋玄晖渎乱宫闱朱全忠既杀而焚之,一死不足以尽其罪也。
然杀之者常刑,焚之者非法。
非法之虐且不可施之诛死之罪人,况可施之父母骨肉乎?
世之施此于父母骨肉者,复往往拾其遗烬而弃之水。
则宋诛太子劭、逆党王鹦鹉、严道育,既焚而扬灰于河之故智也,惨益甚矣。
而或乃以焚人为佛法。
然闻佛之说,戒火、自焚也。
今之焚者戒火耶?
烈焰以为火耶。
自焚耶?
子孙焚之耶。
佛者夷狄之法,今吾所处中国耶,夷狄耶,滔滔流俗,谁与易之?
有识者为之痛惋久矣。
今通济寺僧焚人之亲,以网人之利,伤风败俗,莫此为甚,天幸废之,何可兴之!
欲望钧慈矜生民之无知,念死者之何辜,备榜通济寺,风雷已坏之焚人亭,今后不许再行起置。
其于存念死生、转移风俗,实非小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