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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羊肉价高有感 南宋 · 高公泗
七言绝句 押阳韵
平江九百一斤羊,俸薄如何敢买尝。
只把鱼虾充两膳,肚皮今作小池宋洪迈夷坚丁志》卷一七《三鸦镇》。《夷坚丁志》:吴中羊价绝高,肉一斤为钱九百。时郡守去官,浙漕林安宅居仁摄府事,其人介而啬,意郡僚买羊肉食者必贪,将索买物历验之。师鲁作一绝句云云。林公微闻之,索历之事亦已。)
盘洲老人小传 南宋 · 洪适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四四
盘洲老人洪景伯名某初名造字温伯亦字景温饶州人
高祖行第八,妣章氏,夫人。
曾祖考少保,妣何氏,纪国夫人
祖考太师、秦国公,妣董氏,秦国夫人
徽猷阁直学士、兼直学士院、赠太师魏国公谥忠宣,妣沈氏,魏国夫人
洪族本居徽州,唐末避乱,徙乐平之东七十里,曰「岩前」,曰「洪源」,凡百馀家,世世业耕桑。
高祖志操不群,力教二孙,欲振起门户。
自岩前常以干至郡,去郡四十里曰滃港,舟过之,爱其水朝山远,可卜宅兆,于是每归必以鱼盐遗主人雷氏,岁久浸熟。
秋成,则买谷百许斛,分寄诸家。
尝置酒聚其族曰:「诚惭岁以谷相溷,欲谋数丈地,自作仓以贮,可乎」?
皆曰:「诺」!
独一叟持不可。
或言叟性木彊不可回,唯妇言是畏,因饵妪双缣。
妪谯其夫曰:「洪八翁往来吾里,如骨肉,求一片地,奈何不与」?
叟即呼人书券相授。
高祖疾革,命家人曰:「葬我必于滃港仓下,后世青紫当不绝」。
后十六年,当元丰乙丑,伯祖给事中始以进士起家。
又三十年,政和乙未忠宣公继之。
又二十七年,绍兴壬戌,某同元弟遵中博学宏词科
后三年乙丑,仲弟迈继之。
给事之后官者七,今一人存。
忠宣之弟侄官者九,今两人存。
子、孙、曾孙官者二十六,今二十二人存。
皆高门泽也。
忠宣在南荒常叹曰:「秦氏置我死地,曾祖潜德焘后,禭章无因,赍恨泉下矣」。
某既点西府,纳所当转官丐高祖恤典,且奏:「臣下延恩,虽极三世,稽之故事,亦有特貤之伯叔父表兄弟者」。
上恻然赐可。
诸公议以大夫告第,会同列衔曩隙,讽中书阎舍人安中为缴章,谓人臣赠四世僭也。
某闻之,即上疏乞寝前请,且俟罪。
阎亦坐它事,即谴斥。
差之毫氂,不获伸先志而彰祖德。
忠宣连仕浙部,因寓秀州
及持节使虏,某时年十三,奉秦国归乡,以俸入在秀州,侍魏国以往凡九年。
魏国弃诸孤,仲舅博士公使奉丧来无锡,依外氏以葬。
河南复为王土,尝拟宰臣贺表,以「齐人归郓欢之田」对「宣王复文武之土」。
舅氏爱其语,谓某曰:「甥若加鞭不休,词科不难取」。
乃同二弟闭门习为之,夜不安枕者馀岁。
既试,偶中选。
宰臣进读制词,太上皇曰:「父在远,其子能自立,可与升擢」。
遂得敕令所删定官
次年,为正字
忠宣南归,即去国。
某以奉亲自列,得通判台州
甫终更,英州之祸起,台守撰弹文迎秦意,秦嗾言官上之,坐免官。
又九年,忠宣薨。
服阕,知荆门军徽州提举浙西、江东常平,以户部郎淮东军马钱粮
符离甲申之役,缘淮列戍,襁负来归者袂相属,共亿之费数倍。
左支右吾,仅逃乏兴,就迁司农少卿
还朝,以太常权直学士院,又权礼部侍郎
元弟罢同枢,时相为某蕲去,天语令安职。
后三日,与右正言尹穑宿直,同赐对选德殿
上谓曰:「洪某为人温粹,文词有用,论事皆可行」。
褒奖至再三。
出,惊叹曰:「圣眷乃如此」!
言者知旨意,于是无相撼心。
阅月,迁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如故。
汤岐公策免,闻侍御史晁公武啧有语相击,因奏乞身。
上曰:「前日公武汤思退有罪而卿称之为大臣,制词中无谴责一语,乃其死党。
朕曰:『朕令作平词,非其罪』。
公武执弹章在手,乞留榻后,已却之,且徙置户部矣」。
胡骑嵌淮不退,王师未解严,某独当内外制,兵事反覆,书诏填委,或一日屡易。
既寻盟,首为贺生辰使。
上谓副介龙大渊曰:「前日洪某侍玉辂上,见其容貌甚悴,岂有声色之奉邪?
方欲大用之,可往谕朕意,令其自爱」。
某答之曰:「家素无侍妾,近以法服执绥车辂,撼顿失其常度。
只尺天威,有战慄之色,所以颜状如是」。
使还,为翰林学士,仍兼中书舍人
辅臣奏自来无翰苑下兼西掖者,上曰:「洪某在后省甚振职,且要其整顿纲纪」。
故事,给舍缴駮施行者,皆封付三省。
秦埙提举太平宫,某奏秦桧欺天盗权,戕害忠直,当锢其子孙。
若一人奉祠,则其党皆有弹冠之兴,源不可开。
即时御笔依奏,乃封付某。
明日召对,上曰:「所论秦埙甚当,异日有缴奏,只批敕以来,不须联章。
虽朕意所向而不可行者,但论之」。
盈旬,乞免兼职。
上曰:「执政有阙,朕今用卿」。
佥书枢密院
上语二参政曰:「三省事与洪某商量」。
早朝遂不先退,东西府同班奏事自此始。
阅两月,除参知政事
中旨朱彦宗婺州,某执奏,彦宗虽故翊善,子娶长公主女,家居婺州,此命若出,将骇物听。
遂改泰州
四阅月,拜尚书右仆射,兼枢密使
术士薛言中出入御史刘贡门下,同子为人求官于枢密使汪明远
事泄,汪送之临安
会奏事,上誉能治钱塘寄囚事,云适已擢为殿中侍御史
某因白其过,且言除书未启,当封还。
上曰:「卿如此无隐,向来宰执所无」。
遂罢。
道人皇甫坦以方技进,尝与右史陈天与同坐客舍,典谒者导陈先入,怒不同升,厉声咄骂,奋而来前,探怀出一饼相遗。
某掷之地曰:「君诚有道者,何不学吕洞宾韬光尘外,而仆仆朝市?
正虽仙食非所须」。
麾使出。
翼日某奏:「通国以神仙待皇甫坦,不识圣意以为何如人」?
上笑曰:「颇能布气治病尔。
昨日中宫赐以酒,陛辞时已大醉,言不伦,所以如此」。
某在位才百许日,春多雨,上迎天竺佛请霁,天厨进素食。
某以燮调无状,独章乞罢出,上慰谕,使安职。
谏议大夫林安宅、侍御史王伯庠已乘间见攻。
上随事诋之,安宅至居家待罪,遂以观文殿学士提举外祠
明日,上谓参政叶子昂曰:「宰臣奉公守法,纯诚不欺,近年无如洪某者。
台谏搜索细故,不存公道,安得如此人而用之」?
某尝指陈殿中御史张之纲之失,上以谓敢理会台谏事,独立无私,终夕为之喜。
既而刘贡又去,故言者相憾不遗力。
不数月,除浙东安抚使
林时在政地,语人曰:「洪某若来奏事,即避之」。
俄而殛于筠
某到越岁有半,复奉祠
时仲弟在西掖,上曰:「观文在朝肯宣力,林安宅怀奸不能容,今以三请去,姑从之,有大藩阙即复用矣」。
既归,得负郭荆棘之地百亩,双溪夹岸,列岫如屏障,寻花问,移徙封植,风亭月观,以次兴作,杖屦消摇,心忘其归。
天光委照,察其浸润谤伤,使得终老丘壑,幸矣哉。
因葬莱妇,效汉人立双阙,缀小传刻其上(《盘洲文集》卷三三。)
其:原无,据库本补。
林安宅广东运判李植湖北运判 南宋 · 周麟之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一三、《海陵集》卷一七
凡观风察俗之吏,轺车所至,通号外台,惟时寄委尤重。
番禺当百粤之会,荆楚重湖之封,地远寄深,所当遴选。
今尔安宅儒科之旧,而优于吏能;
吏道之良,而本以儒术。
有此二者,付之六条,庶几乎孚惠于列城,用称朕爱民之意。
待制张提宫舍人 南宋 · 汪应辰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六九、《文定集》卷一四
承乏如昨,第居民颇苦疾疫,竭力救疗,幸亦少定。
渠流通快,胜于去年,农事可以及时也。
忽得金字牌,令制置司抽差四路厢、禁军二千五百人,与吴侯正兵相兼使唤,可以免差募篙梢之扰,回奏已条陈其不可,未知有能益否。
要之诸公一切受成,而议论杂出,一东一西,但只民被其害,无时而已耳。
家兄在谏省仅月馀,乞出,得江西漕,今当到官矣。
林安宅大谏、王伯庠副端告词,有「若乃矫激以沽名,轻躁以触机,使听者难于从违,非国家之福」之语,盖有所指也。
林、王业皆求去,曾怀度支郎中权户侍
其他缕缕,非纸上可完。
元章未闻来期。
龟龄书云欲力请奉祠,未知能如意否。
新昌县修学记 宋 · 韩境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九五
新昌据天姥沃州之胜,自晋、唐以来,文人才士来游来歌,里之人未有名世者。
至我朝石城山石公待旦以师道自任,始开义塾,教授里中子弟,正献杜公以郡人来学,文正范公郡守尤加尊异,儒学之盛,称于东南,石氏遂为闻家,士无不知学者。
独学校之建,至绍兴十三年知县事三山林安宅始克成之。
自是几废几兴,吟讽弦歌之声寂如也,学不几于徒设乎!
宝祐改元金华王公领县事,大惧放失,非所以移风易俗、美教化之本。
乃请进士俞彬、黄飞、俞公慥、张汉英、石埙分事杰作,整斋序,新讲堂,取《四书》,日与诸生发明天理人欲之辨,援童子之俊者教于学,赞乡先贤之名世者而立之祠。
又推本师友渊源,祠徐公侨以侑文公朱子,灿然目击而道存,油然意改而心化。
士苏省起立,咸曰:「邑虽有学,大夫虽修学,未闻修身以道,修道以教如王公者。
今公行受代,不得留,肖其像以为之祠,叙学之废兴,以寓无穷之思,可乎」!
乃相与谋而属记于境,遂为之记曰:当宣、政、炎、庆时,天下最多事,威福王食移于臣下,莫有折其奸者。
尚书石公弼、侍御石公揆、宣献黄度皆以言责奋击之,至今凛凛有生气,国祚以延,诸贤之力也,是令尹崇学校、祠先贤之意也。
令尹名世杰,为太学诸生,扣阍锄奸,登乙未进士第,所至以廉称。
其来新昌,有惠政,犴狱屡空,可以观其学矣。
按:万历《新昌县志》卷七,天一阁藏明代地方志选刊本。
郑公知府墓志铭 南宋 · 曾丰
 出处:全宋文卷六二九一
绍兴间,国家右文,士大夫狃时,阁吾书不口壮事者二十年。
信之弋阳郑公仁杰字克俊,理学明,曰:「未有久而不穷者。
穷则变,于素不筹,于卒孰酬」?
朅焉自画攻守策,献于旧丞相赵公鼎。
留语,奇之,业寘散已,未得用萧何韩信故事,第从右尚命之官,盖有待也。
从臾乘而奋出,应时选,中材武优等,调行在省仓下界户部籴场。
不素餐,受侍郎李公涧知,辟为使金行属。
过中原,窥见表里,与所进赵语合,窃自多,岁在庚辰也。
明年,奸亮奸纪,一如公所料,而赵不可作矣。
丞相鲁国陈公康伯相知如赵,躐拔容有嫌,循年进例。
因扈从高宗视师金陵,还,增秩。
参政汪公澈相知如陈,居以离嫌,故进不得地,惜之。
节制军马之行,耳目寄阙,辟以自广。
都阃王宣攻汝,军未张,得口奉节制檄为统领,鼓游军而前,拔之。
上功,补閤门祗候,寻授京畿将。
先是,节度王公彦成边,首向未决,公与言:「无金则辽阳不固,得商、虢则金孤,法当先取二城。
敌望以(音葬)蜀障,然后获开陕之宜,孰向之」?
王用其计,攻拔之。
捷闻,拜招抚使,移守襄阳
属阙,辟以自赞。
后有诏置发运使史公正志侍郎领事,籴买官阙,辟以自藉。
至则不傅史意,反谓析秋毫无足益大农
随次建业,议不合去,自归于朝。
未几,史以不可行罢。
周行诸公,以南北在其目中,口道如目,躬行如口,可否中机,去就中节,未识问安在,有事则亹亹问何如也。
参政郑公闻、尚书沈公介、御史李公处全、韩公彦右侍郎胡公铨十馀人交状荐所知,记其姓名。
中傅汪公应辰俄复露章,孝宗省知荐者累累,召对便殿,奏陈切时,圣悟,慰荐曰:「行大用卿」。
右监门郎,将其进也。
环列,条上军民十便称旨,赐带。
而意忤时宰,固请外,除镇江兵钤
物色谋变者,谕主将者立寘之法,阖郡恃以无恐。
除知廉州,改钦州,移光州
请祠,之管州崇道观
少选,除知复州,改险州。
赴钦过桂林,与经閤张公栻平章百策,施之,民间曰便。
治郡毓士抚蛮,有仁声。
张以召归,表扬其材。
参政范公成大代张剡白其绩,遂膺光命。
直大酋寇境,飞警彻中,诸司类觊得自效,旨下畀公讨寇,授将校方略
去三日,枭其首还,函献帅漕。
开馀党以自新,蒙生死恩者棼如也。
诏以金为碗赐之,漕使张公士元传旨将。
其柬上知如此。
而言者过听于得君,至请耄不宜行。
曾不疲,未六十也。
久之,起以总管福建马步军。
又有以耄闻者,易命与祠,公曰:「此吾志」。
自退缓十五六年,安坐有堂,嬉游有圃,暇翻书而倦警策。
客至茗饮果啖,手谈鼻参,得味成趣。
使其晋晋而遂,未必有此乐。
其曾大父某,始聘越国陈均居仁之女为大父圭配,复以大姑配其子秦国公亨仲,是为鲁公母。
楚国公仕尧之曾女孙又郑之归,累赠宜人,是为公母。
陈贵,郑因之,族望著矣。
肆公通籍,赠其父郎,累至大夫,又加著矣。
赀产岁入晚良饶,支伏腊赢,复为美事。
不问识不识,食口衣体等事左右之,砥道梁津等费乞乞之,无吝色。
由报得年,至六十,曰足矣,达者耶!
先具后事,阅五年,感微疾终。
庆元戊午七月十日也。
先二年,余与其子修职郎建宁府浦城县岩瞻为僚,归道见公,知其博涉广记,意气性度豁,不为深中浮外。
与人交,有忠告,无诡随。
临事机丛出,用之未殚其材,成者犹歉于志。
荐绅闻讣,是𢛁是嗛。
所幸武经郎岩坚才难,与仲岩瞻俱有志广父声。
先釐其奏议、诗词为二十卷传于后。
伯岩崇弗禄;
仲与漕贡,后未易量。
公生自武经至武功大夫为达,而没有不朽者存矣。
嘉州文学周宗之女,其配也,累封宜人,先公卒。
从仕郎汀州军事推官曾迠,进士蒋容图之妻,其女也,皆蚤世。
闻诗、镕、钥、镃,其孙也。
会郊,以保义郎闻诗矣。
修职郎南剑州顺昌主簿傅杰,忠训郎潭州攸县巡检陈三儒,文林郎静江府观察支使李孝述进士景望、陈棂之妻,五在室,其孙女也。
渭孙、沂孙,其曾孙也。
二孤卜地,得某乡某里之原。
卜日,得某年某月某甲子吉日,公葬焉。
次其行,诏铭。
余惟公徒步起家,子孙克承,初禄克终,可书也,不辞而铭,曰:
绍兴之末,狃治成血。
国势屹然,公睨曰臲。
不筹其素,孰酬其卒?
我盟敌寒,卒如公言。
一从其计,拔彼大藩。
百计百从,还我中原。
辅经弼综,不必中。
于虖于公,中不必
甘其外莅,借千里重。
台纠谏绳,平不必鸣。
于虖于公,鸣不必平。
恬其中养,视万物轻。
十公之荐,四朝之眷,无乃宠荣,有以诒燕。
门户簪缨,子孙笔砚。
肆新又新,亶善之善(《缘督集》卷二○。)
陈三儒:清抄本作「陈三畏」,疑是。
复雠论 宋 · 高斯得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五○、《耻堂存稿》卷三
客问于高子曰:「雠可复乎」?
高子莞尔笑曰:「陋乎子之问!
复雠,天地之大义也,而又何疑焉?
《传》曰『父之雠不与共戴天,兄弟之雠不反兵而斗』。
齐襄公复九世之雠,《春秋》大之;
周平王不能讨申侯之罪,传诗之君子诛焉。
夫民生于三,事之如一,惟其所在则致死焉,古之道也。
君之雠不复不可以为臣,父之雠不复不可以为子,兄之雠不复不可以为弟,前志所以贵豫让而尊子胥、哀王裒而薄嵇绍为是也。
夫事有疑则问之,不必置疑而问,君子谓之不善问」。
客曰:「今有人焉,有父之雠二十有八载而不能复,有兄之雠二十有六载而不能复,非惟不能复也,又与雠人同国而居焉,是待其父兄曾交游之不若也。
问之则曰,吾非终不复也,将有待焉尔,一旦为御史之官,乃得反之。
如是者则可乎」?
高子曰:「是禽兽也,恶乎而可。
夫天子之置御史也,使之黜不端、治有罪,明目张胆斥然正以呼之也。
若盗天子之权以报家怨,借无辜之人以寓奸心,枉矢蛇行,为鬼为蜮,不思置是官也,固使彼若是乎?
被以诛心之法是为无君,非禽兽而何?
彼掩耳盗钟,谓人莫己觉也,不知君相非之,近臣议之,同列耻之,在廷百执事口不敢言而心鄙之,舆台皂隶小夫贱人群嘲之。
《诗》曰:『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国人知之』。
陈佗稔矣,岂待远恶而后弃乎?
公羊子曰:『父不受诛,子复雠可也;
父受诛,子复雠,推刃之道也』。
夫为天子师儒之官,辱士以快私仇者,廷绅言天下事于天子之前,以大义斥之;
为天子近民之官,贪刻以病民者,刺史掊击大奸,并狐狸而去之;
是皆受诛之类也,而可报乎?
管夷吾不复雠,夫子以为是,王圭、魏徵不复雠,程子以为非。
孔子曰:「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朱子以为怨有不报而德无不雠,夫复雠义也而有权焉。
彼浅丈夫不学无术,知推刃而已,安足以及此?
郭解、原涉以侠济民,作威作惠,王法之所诛也,然君子犹曰复雠报直,不失仁义。
今也盗天子之大权以作奸威,以害良善,是贼仁义者也,其罪浮于、涉矣。
故吾谓举天下之人无不可复雠,惟天子之御史则不可。
昔者孝宗皇帝综核名实,以公灭私,御史之挟私盗权以诬人者必痛绳以罪,林安宅之于叶颙姚宪之于曾怀萧燧之于李景嗣,大者窜逐,其次削秩罢官,轻犹徙他官,未有但已者也。
今天子虽圣明,而言事官犹观望当国者之意以为向背,望其行林、姚之罚难矣」。
客曰:「子之论则正矣,气则昌矣,然人毁君,君亦毁之,得无取贾竖女子相争之诮乎」?
高子曰:「《春秋》之义,乱臣贼子人皆得而诛之,吾欲诛无君之人以扶世教、正人心,而何嫌之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