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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孺人墓志铭政和三年闰四月 北宋 · 毕仲游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西台集》卷一四
元丰五年九月,故宣徽南院使郭公仲通之子忠谏战殁于永乐,其室田氏孺人年二十七,既终其夫之丧,父母欲夺而嫁之,孺人守义不许,事其舅姑。
宣徽公薨,卫国太夫人寡居而老,以严闻,孺人事之弗懈。
鸡初鸣则起,昧爽而至卫国之所问安以侍,不敢退。
食饮非孺人所调视不举,衣服非孺人所纫制不服,起居上下非孺人扶承不适。
及夜,振床布席,起衾箧枕几,以告卫国卧,孺人俛而覆之乃退。
至鸡初鸣复起,以为常。
卫国曰:「是善事我」。
乃使孺人主其内事。
方孺人之寡也,其子体仁数月,以父战殁得官。
及长,调监南京楚丘县酒税。
卫国命随其子之官,孺人辞不可,乃使体仁自之官,孺人但往视之,三月而归,曰:「我去卫国之傍,三月如三岁也」。
卫国益老,孺人事之益尽,不复归其室,夜分而寝,不离卫国之侧。
张半床席,不帷。
孺人既白首,卫国尚无恙。
孺人起恭起孝,犹如初为妇时。
卫国薨,孺人哭泣思慕,二十一日而得疾,七月而卒,年五十八。
洛城之人识与不识,皆曰:「田氏之子,郭氏之妇,其孝可称也」。
孺人之望出雁门,自元魏至唐,家于京兆,今为京兆人
文思使银青光禄大夫讳守度之女也,年十六归郭氏,生二男子、四女子而寡。
未寡时长男已卒,未名。
次即体仁也,今为从事郎、泽州司户曹事。
既寡而老,始嫁始娶妇。
长女适朝散郎尚书户部侍郎王革,幼女适从事郎、河中府荣河县吕辅修,而其中二女未嫁卒。
有四孙,曰申义、好义、与义、和义。
孺人之卒在政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其葬在闰四月二十二日,其葬之地则河南府洛阳县金谷乡郭氏世墓之次,祔其夫之兆,实南化张里之原也。
孺人之初病也,犹经理家事。
及病日侵,乃手自疏家事之曲折以告后人,且曰:「我为嫠妇三十年,事卫国四十二年,卫国之抚我厚,故我不敢不尽曲折以告」。
已而曰:「我嫠妇之薄于命者也,一子四孙是所有也,他无以累后人。
人悯我,欲为一堂以居我,可姑止。
我安于庑下久矣,奚以堂为」?
遂以孺人手疏从事云。
铭曰:
婉昵,洵穆且那,有厥家兮。
警戒静专,誓而弗渝,夭厥夫兮。
左右后先,靡宁靡居,燕厥姑兮。
姑之燕矣,嫠之愉矣。
姑之逝矣,嫠之痛矣。
何痛不已?
嫠之尽矣。
维其尽矣,是以铭矣。
开封府狱空乞许拜表称贺奏政和六年十二月 北宋 · 蔡京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六二、《宋会要辑稿》刑法四之八九(第七册第六六六六页)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伏睹开封尹王革奏:奉诏,开封府见禁公事稀少,仰催促结绝,祀前奏狱空。
十月二十九日,据左右狱等处公事并已断绝,即日狱空。
王革大理正马咸大理少卿 宋 · 刘安上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六五、《刘给谏集》卷二
朕明慎用刑,哀矜庶狱,期得哲人,典司臬事。
以尔守义不回,擢长棘寺
以尔治烦不扰,往贰厥官。
惟一乃心,惟公乃听,庶几天下无冤民,以称朕好生之意。
奏论宋晦落职不当行词状1127年8月12日 宋 · 汪藻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七九、《浮溪集》卷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九、《新安文献志》卷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商丘市
臣昨论王革等不当因赦复职,陛下亲降德音,以为王革等系参酌元犯,降等升叙。
今来臣寮论列,若全不叙复,即不沾登极赦恩,可于逐官更行减等降职。
臣狂瞽之言,既蒙陛下留听,又烦圣训,委曲开谕如此,臣虽至愚,岂不知幸?
然臣区区,犹有不能已者,敢因宋晦,再为陛下陈之。
臣闻庆赏刑威曰君,言赏而人不以为庆,刑而人不以为威者,非人君之道也。
陛下自临御以来,半年于兹矣。
宵衣旰食,侧躬修行,非不励精焦劳,是宜天下之人无不畏威而怀德
然兵出则叛,将用则北,士大夫方命,偃蹇莫知听上,其故何哉?
以赏不当功、罚不当罪故也。
其赏罚不当,莫甚于因赦复职之人。
昔齐侯之郭问父老曰:「郭何故亡」?
曰:「以其善善恶恶也」。
曰:「若子之言,贤君也,何至于亡」?
父老曰:「郭君善善而不能用,恶恶而不能去,所以亡也」。
自崇宁以来,纲纪日紊。
其兼官据势者,非赀结权倖,则权倖之亲也;
非误国开边以取赏,则奴事阉官以进身也。
如此等辈。
皆仆厮之材,本非士类,乘时悖谬,攘取公器,如盗贼然。
考其平生,一无分毫可得之理。
以此清议不伸,搢绅道丧,天下切齿,驯致今日之祸。
幸陛下中兴,清议亦望稍伸,搢绅亦望行志,承平之风,庶几可复。
彼一时饕窃之人,虽尽行削夺,适还其素分耳。
况名位已极矣,家赀已积矣,子弟已官矣,亲戚已显矣,士大夫犹谓有已不可追夺者,为国家之恨。
今日陛下亦既深知其非,乃徒以赦恩之故,复使累累然玷汗清贯,将使终身保其宠荣,一何小人常幸而君子常不幸耶?
臣恐蹈郭君不能去恶之戒,而四方解体也。
或谓登极赦者,人主非常之恩也,于此而不复,非所谓旷然一新者。
臣以为赦所当复者,复其阶官耳,职不当复也。
何以言之?
阶官者,积岁月可至,而职名者,人主所以待天下英俊。
一时甄擢之权,苟非其人,终身莫得而至也。
且谓之复者,言其才足以当此,偶缘过失夺之,今赦其过失复之耳。
既止缘侥倖,初无当得之理,何名为复哉?
若小人其初得之如此其易,既得之后夺之如此其难,则英俊之人,有以相谓矣,曰「我何以砥砺为哉?
正使褒迁不过与此曹等耳」。
欲望风节之彊,事功之立,岂不难哉?
议者又谓「彼职名者,朝廷既已与之矣,若夺而不还,如咨怨何」?
臣以为人主与夺,但问其当与不当而已。
管仲夺伯氏骈邑三百,饭蔬食,没齿无怨言,以其公也。
李吉甫宪宗,省冗官八百员、吏千四百员,亦不闻其咨怨也。
管仲吉甫,人臣耳,犹能使人退听如此,岂陛下以人主权势之利,革数十年名器之滥,而忧此数鄙夫不乐哉?
臣以为如宋晦辈治之不胜其多,何足一一烦朝廷词命
伏望陛下诏有司,取会凡有职名者,自观文殿学士而下,直秘阁而上共若干人,每职分为一等,每等集为一类,各具得职夺职因依及其人劳效过恶申三省,用祖宗旧法,每等止留数人,无其人则阙。
其馀取旨,虽未夺者,悉行追夺,不止于不叙复而已。
又有虽尝落职,而寄禄官叨窃至银青通奉正议正奉者,皆前日奸凶邪佞之人非所当得,亦乞降至中大夫而止。
臣又闻昨降指挥,前宰执子弟因恩泽带贴职及待制以上者并罢,而近日郑修年、亿年公然以杂学士乞见,朝廷亦不问而许之。
钱盖以诞谩落职,初未尝复也,而于奏状擅带龙图阁待制,而群臣亦无一言及此者,臣窃未喻。
臣愚欲乞如修年、亿年,并明降指挥,孰为当得,孰为当罢,指定姓名,镂版施行。
钱盖者,问其何以复职,如无所因,即重行黜窜。
庶几卿士大夫共为陛下守此名器,辅成中兴之业。
所有宋晦落职词头,臣未敢撰进。
政和营缮军铺录序政和六年三月 北宋 · 王革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二六、《宋会要辑稿》兵三之六(第七册第六八○四页)
政和六年春某月甲子,开封尹臣革奏事殿中,建言:「臣所部都城四厢,无虑若干坊,坊有徼巡卒合若干人数,尝筑庐以居。
岁久庐坏,或废徙亡失,无以庇风雨,禦寒暑,卒皆侨寄佗处,往往托民篱下,私贾贩以自营。
讼者莫知所愬,盗贼益玩弛无忌惮,甚不称诏令。
愿下将作,以时缮完,臣昧死以闻」。
皇帝曰:「嘻,弊有甚于此者邪!
顾将作役多,力弗能专,汝言可绩,甚为朕典司之」。
因出御府钱二万缗,下开封府如章。
臣既承诏,鸠功揆材,相方视址,均远近,视要害,有迁有仍,或因或革。
作以某月之甲子,成于某月之甲子。
若干区棋布星列,纵见横出,股引钩联,声通气接,都人聚观,愕怡踊跃。
旧舍甲乙之次,杂取旁近官寺若佛老之居,以为题号,久或迁易,浸失本真,因一切削去讹舛,冠以坊名。
具绠勺储水器,暑以疗暍,火以濡焚。
书之于籍,转相付授,月校季考,稽比以时,有可以资备预者,无弗饬也。
先时,无赖之民喜以嚚讼自贤,小睚眦即坐庐下,并原良而就拘,闾里重愧谢,或贿守者,乃得释,习以为常,长老苦之。
上谓臣曰:「讼之所听吏也,今公系而私释之,其如政何」?
命增其禁,臣因以诏旨揭诸庐上。
他日争者知系之不可以苟释也,虽盛气虚骄,终相视而莫敢先,讼愈益衰。
京师者,天子之所居,四方之所会,百官有司之所治也。
自唐虞三代以来,所以拱卫而尊崇之,咸所致严。
汉家卫士于周垣下为区庐,说者谓区庐犹今之仗宿屋。
班固因夸言之曰:「周庐千列,徼道绮错」。
此虽其宫中之制,然以内外推之,宜略相准。
矧吾太平极盛之世,可使辇毂制度有所缺而弗讲欤?
昔者,周人考牧,虽薪蒸蓑笠、微末细碎,咸所记录,罔或遗漏。
君子之于政事,凡可以为法者,不厌其谨且详也。
今幸赖陛下至仁加惠,谁何之卒,使得聚庐而托处。
臣谨缘圣恩,裒次前后所被诏令,与夫所费之要,凡器凡目,庐之号名,地之阡陌,辑而成书,目曰《政和重建军铺录》。
缮写奏御,以待诏旨颁焉。
庶使来者知圣训之所自,时葺岁缮,毋敢不恭。
他日吏欲因缘为奸,有所诋欺,而按籍求之,可以辄得。
虽至于千万年可也。
臣革谨序。
王革王鼎落职梁师成华州安置诏靖康元年正月十二日 北宋 · 宋钦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一四、《靖康要录》卷一
开封府王革为政惨酷,搆造语言,可落职,在外提举华州云台观,日下出门,本处居住。
王鼎落职,许随侍。
梁师成朋辅王黼,众议不容,可责授彰化军节度副使华州安置,差使臣日下押出门,本处交割。
王革所辟所委用开封府官属靖康元年五月八日 北宋 · 宋钦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一八、《靖康要录》卷六
开封府官属并系王革所辟及所委用。
以虐民罢斥,而官属尚存,未叶民心,可并罢,别与差遣
聂山别行踏逐以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