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诗文库 正文
观文殿大学士苏公行状1102年6月 北宋 · 邹浩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四三、《道乡集》卷三九、《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二七、《群书考索》后集卷七 创作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苏氏出己姓,颛帝之后。
裔孙吴回重黎,生陆终,陆终生昆吾
昆吾之子封于苏,今邺郡之西苏城是也。
三代时,苏忿生周司寇,世居河内,后徙武功
汉平陵侯建平陵
七世孙章为并州刺史,又五世生魏刚侯则,又八世生绰,为周度支尚书封邳公
邳公生威,相隋,封房公
曾孙瑰相唐中宗、睿宗,封许公
许公生诜,为徐州刺史
徐州孙奕元和中光州刺史,家固始
光州孙益固始王潮入闽,为王氏领军使,国初赠隰州刺史
隰州生光诲,石晋初与留从效泉南叛将黄绍颇从效表为漳州刺史
泉帅陈洪进畏其英杰,不为己下,以计召之至同安,为大第留不遣,而密使人之漳州夺其位,遂为泉州同安人
开宝末盗起,劫漳州为盟主,馀党环城下。
监郡何承矩州将乔维岳欲屠城,遁去。
漳州一夕殪盗魁十馀人,送首级于州,馀众皆溃,城门始开。
归朝赏功,迁左屯卫将军,官其子十人,即公之高祖也。
子某仕江南,为漳州行军司马检校国子祭酒
初,漳州既夷群盗,祭酒急索帐中,得贼所募人名籍千馀纸,火之,皆得不诛。
漳州闻之,语人曰:「吾儿有阴德,其后必大」。
以公贵赠司空大夫张氏赠代国太夫人
生福公,讳某,少魁杰,有文武术略,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被召,会罢六科。
后与魏公同登进士第,既而覆落,改三班官,非其志也。
提点荆湖南北路刑狱公事,知宜、邵、复三州,所至有风绩。
左屯卫将军,赠太师、福国公
初娶刘氏,陈留郡,赠随国太夫人
再娶翁氏,长安郡太君,赠徐国太夫人
刘夫人生魏公,讳某仁宗时贤良方正决科,登侍从,入翰林学士
数纳忠论事,特被知遇,赫然为天下伟人。
不幸早世,终侍读学士河阳府,赠太师魏国公
娶陈氏,河南郡太君,赠魏国太夫人生公
公机警夙成,性知礼义。
三岁时,魏公为宜州推官,公犹未离怀抱,与人语,出则从官府之称,入则如家人礼。
州将日召至其家与语,谓人曰「儿异人也」。
既就外傅,则与老生大儒讲论六经指义,无不通贯。
建安黄晞福唐王皓南城李觏临川蔡元导、元翰,建阳陈洪辈皆与为忘年友
十八预进士高荐,大为吴公育所重。
魏公任子恩当得京秩,公力辞不受。
再举,为别试第一,考官欧阳公修、张公方平谓人曰:「吾所试题,非通天人之奥、穷制作之原者不在首选也」。
遂中庆历二年乙科,调汉阳军判官
以魏公奉诏北京,改宿州观察推官
魏公持福公丧,又改知江宁府江宁县事。
建业承李氏后,版籍赋舆皆无法制,每有发敛,府移追扰,吏系缧于道。
公至则曰:「此令职也,府何与焉」。
每因治诉,旁问邻里丁产多寡,悉得其详。
一日,召乡老更定户籍。
民有自占不实者,必曰:「汝家尚有某丁某产,何不自言」?
相顾而惊,无敢隐者,一县以为神明。
又为刬革蠹弊,更设条教,简而易行,诸县取以为法。
他日,诸令长造门,领县长拜廷下,谢曰:「此曹获免追逮,皆公之赐也」。
民有忿争者,至诚喻以乡党宜相亲善意,若以小忿而失欢心,一旦缓急,将何赖焉,往往谢去,或至半道思公言而归,县以大治。
监司王鼎、王绰、杨纮皆以部吏少许可,及观公施设,则曰:「非吾所及也」。
寻以魏公忧去职,用治命葬京口,故今为润州人
服除,为南京留守推官
留守欧阳公一以府政委之曰:「子容处事精审,一经阅览,则某不复省矣」。
杜岐公老居睢阳,一见公,深器之,每间数日,必折简召,常曰:「如君,真所谓不可得而亲疏者」。
且自谓平生人罕见其用心处。
遂自小官以至为侍从宰相,所以施设出处、先后本末,悉以语公,曰:「以子相知,且知子异日必为此官,老夫非以自矜也」。
其后公出入中外,荐历清要,至为宰辅,还政退居,名德终始略相似焉。
皇祐四年翰林学士赵槩与诸禁从列荐公文学才行宜在朝廷,召试学士院
明年,改大理寺丞
时公与冯公京同试,入最优等,除馆阁校勘
至和初同知太常礼院
嘉祐二年,改集贤校理,编定集贤院书集,再迁太常博士
前后在馆九年,官冷俸薄,而奉翁夫人、陈夫人,养诸姑姊妹与外族之无归者凡数十人,躬自刻厉,甘旨无阙,婚嫁以时,妻子衣食之用常不足,而公处之晏如也。
时富郑公、韩魏公为相,务推尚廉退有德之士,以劝励风俗,知公久次儒馆,不干荣利,屡问所欲,惟力求外,以便亲养,遂除知颍州
后富公遗公书曰:「若吾子出处,可谓真古之君子矣」。
考课,进祠部员外郎
英宗即位,迁度支员外郎
仁宗山陵,有司不知故事,调发严急,吏挟事势,多以不时难得之物赋诸郡,旁郡皆取于民,至胁以军法。
公谕吏曰:「遗诏山陵务从俭约,岂有土不产可强赋以害民乎」?
至纤至悉,躬自区处,民既便之,而事以集。
召为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公事,陛对称旨,赐绯衣银鱼。
岁大旱疫,公请转邻路以补匮乏,且委本司与诸县审蠲租税,免自朝廷差官以重劳扰,民赖以济甚众。
又言周制六军盖出六乡之众,在王畿四郊之地。
唐设十二卫将军,亦散布辅畿郡县,又以关内诸府分隶之,皆所以临制四方,为上国蕃卫也。
国朝禁兵多屯京城及畿内东南诸县,虽于运粮供馈为便,而西北两面武备或阙。
中牟长垣直都门要冲之路,二鄙驿置皆由此出,而旧不屯兵,至于城守防传,居常乏人。
请置营益兵,以备非常。
明年,杜文等乘饥啸聚长垣,贼杀官吏,人莫不服公之先见。
公即请以获盗多寡立县令殿最法,以为巡检县尉但能捕盗,而不能使民不为盗,能使民不为盗者,县令也。
且州县物务岁课稍亏,则官佐有罚。
今良民罹剽劫之害,而亲民官独不任其责,可乎!
三司度支判官,为治平四年寿圣节接送伴使。
虏使还至恩州驿舍,夜火,左右白请与虏使出避。
州兵叩门,欲入救,公闭门不纳,令曰「妄动者寘之法」,徐使防卒扑灭之。
郡人恟恟以为虏反,州兵亦欲因缘生事,飞语至京师
公还入对,神宗首以问公,闻奏本末,喜曰:「朕始亦疑之,使人密诇,皆如卿言。
闻卿措置甚得宜,其所镇遏多矣」。
覃恩改工部郎中,迁为淮南转运使
神宗收揽万机,厉精政事,尤留意人物,自在藩邸闻公名。
及使事还,被知遇。
至陛辞日,咨访治道,因问入馆之年,曰:「何濡滞久耶」?
公曰:「臣自选调被召,才改官即入馆,历计资级,未为濡滞」。
于是有用公意。
未几,光禄卿史炤淮南转运使
因对,上曰:「苏某有学识,与卿同事甚善」。
后数月,召修《起居注》。
先是,记注久阙员,资望无踰公者。
丞相韩魏公数荐公,会执政以亲嫌为言,故有使淮之命。
至是上自擢焉。
公与秘阁校理李大临并命,官同而除同,以公职集贤,在大临上,公以年齿推先大临而居其下。
同判礼部、祠部,又判三司磨勘司,改同判太常寺兼礼仪事。
熙宁元年,召试知制诰
故事,外制不过六员,时阙其一。
上不欲独试大临,命公同试,员遂溢数,乃特恩也。
入谢,赐金紫。
俄充北朝皇太后生辰国信使
是岁郊恩,加朝散大夫封南阳县男食邑三百户
二年,兼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同详定命官使臣过犯。
又为北朝贺生辰馆伴使,同知审官院权审刑院事。
时知金州、比部郎中张仲宣坐枉法赃罪至死,法官李希辅例,贷死杖脊,黥隶海岛。
公奏曰:「希辅、仲宣均为枉法,而情有轻有重者」。
上愕然曰:「枉法岂复有轻者」?
公曰:「希辅知台州,受赇数百千,额外度僧。
仲宣则以所部金坑发檄巡检体究无甚利,土人惮兴作,遂以金八两求仲宣不差官比较,止系违令,可比恐喝条耳,故枉法为轻」。
上曰:「免决黥之,如何」?
公曰:「士大夫有罪,可杀则杀之。
古者刑不上大夫,仲宣官五品,有罪得乘车,令贷其死而黥之,使与徒隶为伍,所重者污辱衣冠,顾其人无足矜也」。
上曰:「免决与黥,流岭外」。
公再拜奉诏。
自是命官犯赃抵罪者遂以为例。
又兼提举兵吏司封官诰院,详定天下印文,判司农寺
三年,权知贡举
四月,朝廷特除前秀州军事判官李定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知制诰宋敏求以为弗循旧制,封还词头。
翌日辞职,罢之,词头复下。
公适当制,即奏:「去岁诏旨专令中丞举官,虽不限资品,犹以京秩荐授。
自支郡幕职官入居纠绳之地,近岁未有。
议者或谓唐世自诸侯幕府入登台省者多矣,定之此除不为过,臣以谓不然。
在唐方镇盛时,有奏辟郎官御史以充幕府者,由此幕府增重。
祖宗深鉴此弊,一切釐改,州郡僚佐皆从朝廷补受,大臣出镇或许辟官,亦皆随资注拟,满岁迁秩,并循铨格,非复唐世之比。
而今之三院又重于昔时,况不由铨考擢授朝列,不缘御史之荐直寘宪台,虽朝廷急于用才,度越常格,然隳紊法制,必致人言,所者小,所损者大,未敢具草」。
复送李大临大临如公议。
又送公,公又言:「祖宗朝天下初定,士或弃草莱而不用,故有起孤远而登显要者。
真宗后,每有除授,虽幽人异行,亦不至超越资品。
今朝廷清明俊乂,并用进士台阁动有成规。
远州幕官,非有积累之资,明白之效,偶因召对,一言称旨,便授台官,它日或有非常之人又过于此,则复以何官处之?
浸渐不已,诚恐高官要秩或可以岐路致也。
臣切谓威福之柄,人主得以自专;
官守有责,臣下得以固执。
若朝廷以定才实非常,则当特与改官,别授职任,随资超用,无所不可,不必遂弃近例,处之宪纲」。
疏奏,手诏曰:「二十八日上殿来,有事指挥」。
公入对,上曰:「卿所谓李定事虽善,然熙宁二年诏书,奏举台官,不拘官职高下令兼权,则定之除命正诏意,不为越法。
宜以举官条赴院商量,速为草制,久格诏命,恐将得罪。
卿宜思之」。
公曰:「臣闻治道在察臣下之邪正,邪正之分,惟所操守。
若臣前以为不可,今蒙陛下召谕,遂变前言,乃奸邪固位之臣所为也,陛下亦将察而罪之矣。
熙宁二年诏书臣亦讲论,若于臣心无疑,岂敢久格诏命」?
退而复论曰:「从前台官须于太常博士以上、中行员外郎以下奏举,难得资序相当之人,故朝廷又令不拘官职高下令兼权,盖谓不限博士中行员外郎耳,非谓选人亦许奏举也。
所谓兼权者,如三丞已行,未可为监察,故令上权;
前行员外郎,不可为侍御,故令下兼。
皆不为选人设。
若不拘官职高下选人在其间,则是秀州判官亦可以兼权里行,不必更改中允也。
臣所以喋喋有言者,但为爱惜朝廷之法,遵守有司之职耳」。
缴而复下,至于七八。
后虽大临当日,而堂劄批「圣旨与除李定系特旨,不碍近降条制」,促公撰词。
公又奏:「定初等职官,超授朝列,兼权御史,不应近制。
若果出圣意,则须非常之才,然后可以厌伏群议。
马周为条陈当世切务,唐太宗拔于布衣。
近世张知白上书言事,论议卓越,真宗拔于河阳职官。
此二臣者,可谓有显状矣。
犹召直门下省明年方用为御史
知白召还,奏对称旨,亦命试舍人院,然后授以正言
果足副特旨之擢,别授一官,寘之京师,俟见实状,进用未晚」。
遂与大临俱落知制诰归班。
凡岁馀,虽大寒暑、甚风雨,未尝一日移告。
执政或喻公请外官闲局,公曰:「方以罪谪,敢求自便乎」?
士大夫推重之。
四年,大享明堂恩,始知婺州
桐庐,江水暴迅,挽舟卒力不胜,樯折,舟横覆。
魏国太夫人在舟中几溺矣,公哀号赴水救之,舟忽自正。
太夫人甫出及岸,舟反覆,溺公一子与妹与甥。
皆不救,独太夫人脱危难,水不入口。
众以谓公诚孝所感,阴相之所致也。
婺学逼双溪,每秋潦溪涨,浸殿堂水数尺。
公乃迁于近南爽恺之地,多士四集,导以礼义。
自此士向学,登第者相继,文物之盛,前数十年无有也。
移知亳州,七年,召还,勾当三班院
是岁用郊祀恩复集贤院学士,加护军
八年,出知应天府,兼南京留守司事。
十月,彗星出,赦天下。
始,公与李大临同得罪,而当涂者特不喜公,至是三更赦,大临待制,独于公以久不磨勘为言,止除秘书监
岁终,复召勾当三班院
因对奏言:「本朝自庆历中因营妇逃亡,指赦而出,始有不用赦原之法。
臣在南都,见有犯罪在数十年前,虽屡经赦宥,不得沾恩者,则无知之民一犯禁令,无自新之路矣,甚可矜恻」。
上以为然,其后遂诏法官议而改焉
寻兼知通银台司
九年,以吴越荐饥,选知杭州
一日出,遇百馀人遮道泣诉曰:「某等以转运司责所逋市易缗钱,昼系公庭,夜禁厢院,虽死无可偿者」。
公曰:「吾今释汝,使汝得营生事。
衣食之馀,悉以偿官,期以岁月而足,可乎」?
皆曰不敢负,于是纵之。
转运使大怒,欲奏公沮坏法令,而民偿责者乃先期而至,遂不复言。
一日,燕有美堂,闻将兵结集,谋害官吏,郡人喧传,恐惧不安。
公谈笑自如,密谕兵官多捕首领十数辈,械送狱中。
逮暮夜会散,而坐客不知也。
十年,召修仁宗英宗正史,俄兼提举中太一宫、兼集禧观
是岁,再充北朝生辰国信使
郊礼成,进右谏议大夫,封开国子,加食邑三百户
在虏中,遇冬至,本朝历先北朝一日,北人问公孰是。
公曰:「历家算术小异,迟速不同。
谓如亥时节气当交,则犹是今夕;
若踰数刻,即属子时,为明日矣。
或先或后,各从本朝之历可也」。
虏人深以为然,遂各以其日为节庆贺。
使还奏之,上喜曰:「朕思之,此最难处。
卿之所对,极中事理」。
因问虏中山川形势、人情向背,公曰:「虏讲和之日久,颇窃中国典章礼义以维持其政令,上下相安,未有离贰之意。
昔人以谓匈奴直百年之运,言其盛衰有数也」。
上曰:「虏比自耶律德光至今,何止百年」?
公曰:「汉武帝自谓高皇帝遗朕平城之忧,虽久动征讨,而匈奴终不服。
宣帝呼韩单于稽首称藩。
唐自中叶以后,河湟陷于吐蕃宪宗每读《贞观政要》,慨然有收复意。
至宣宗时,乃以三关七州归于有司。
由此观之,夷狄之叛服不常,不系中国之盛衰也」。
上深然之。
京尹缺,上欲用公,吴丞相充以史院才难得人为言。
上宣曰「苏某久历藩府,详练政事」,遂擢权知开封府
未半岁,都邑称治。
上谕宰臣等曰:「苏某到府,决遣无滞」。
祥符孙纯罢官,欲之新任,贷其所部门僧钱百千。
它日,同院僧告门僧还往倡家,且持钱百千出,疑有奸。
公判曰:「告非干己事,不当治。
钱隶常住,非官给,无贷贷法,然闻事作,已偿之矣」。
乃杖僧。
言者谓公纵出罪,有诏鞫治,而公止坐失出杖罪。
案成,御史舒亶驳奏,以谓乃苏某女婿堂姊之子,实为近亲,不可以失论。
是时公女新嫁李徽之子,李大族,公固不知其为亲也,不复自辨。
降授秘书监、知濠州
公在府日,尝治国子博士陈世儒狱。
世儒妻李氏恶世儒所生母,欲其死,谕群婢曰:「博士一日持丧,则汝辈欲留者多与金,欲去者厚遣之」。
语多类此,终不明言使之杀也。
狱成,而法吏以李氏无杀姑语,情虽切害,而法不至死,案屡驳而情不移。
一日,因奏事,上谓公曰:「人言卿与所司欲宽世儒狱,此人伦大恶,当穷竟,不可纵」。
公曰:「臣备员京尹,有罪者皆付之有司,一有轻重意,则有司观望,遂致刑名出入。
此事臣固不敢言宽,亦不敢喻之使重」。
公既出,而狱久不决,移治大理寺
大理即以李氏之母吕乃枢密副使公著之妹,公著与苏某厚,必尝请求,请遣官即讯,而已移劾御史台
公自濠赴台置对,御史曰:「公素长者,必以交旧之情不能违,速自言,毋重困辱」。
公曰:「使某诬人,虽死不可为。
若自诬以得罪,虽甚重不敢避」。
遂手书数百言付狱吏。
上览奏牍,以为疑,诏御史求实状。
御史反覆究治,无所得,乃诘大理狱吏所以得吕某请求之说。
吏穷,吐实曰:「此乃大理丞贾种民增减其文而为之也,今其稿尚在家」。
取而视之,信然。
于是公得辨明,止坐尝闻同列语世儒帷箔事,应曰诚有之,为泄狱情,罢濠州
未几,除知河阳,以魏公捐馆河阳辞不行,改知沧州
入辞,曰:「如卿宜在朝廷,朕知卿久矣,每欲用卿,辄为事所夺,岂非命也。
卿直道久而自明」。
公顿首谢,因言:「臣母畏寒,俟春和可行」。
上曰:「卿母谁氏」?
公曰:「龙图阁直学士陈从易女」。
上曰:「天圣间侍从耶」?
公曰:「臣外祖天圣间以直昭文馆广州还,不市南物,辇见俸过岭。
仁宗闻之,即日擢知制诰」。
上曰:「清节过于马援矣」。
到沧数月,复大中大夫,召还,判尚书吏部
中书舍人舒亶言公复官未应叙法,中批以旧官判吏部,又兼详定官制。
先是,唐制文选掌于吏部武选兵部主之。
神宗谓自三代至汉未尝有文武之别,议者不知所处。
公言:「唐制,吏部三铨之法,分品秩而掌选事。
今欲文武一归吏部,则莫若分左右曹以掌两选,又以品秩课格分治之,无所不可」。
上从之,于是吏部有四选之法焉。
后因进对,上曰:「朝廷与契丹通好岁久,故事仪式遗散者多,每使人生事无以折正。
朕欲集国朝以来至昨代州地界文案,以类编次为书,后来得以稽据,非卿不可成。
然此书浩繁,卿自度几岁可毕」?
公曰:「臣愿尽力二年」。
因令置局于枢密后厅,仍辟官检阅文字
如期书成,凡十有八门,二百五十卷,为事目总叙奏之。
上览之嘉叹,赐名《华戎鲁卫录》。
元丰五年,为北虏贺正馆伴使。
虏使郑颛明辩有才智,上命副使张山甫谕以「近命苏颂修《信录》,欲以重两朝盟好之固」,颛感激称谢,见公益恭逊,私觌礼物,皆异常时。
遣使喻旨曰:「闻虏使以卿儒学酝藉,赠遗特殊,今以小龙琉璃器赐卿,可予之以答其意」。
颛复遗公异锦一端,即日进之。
后因奏事语及,上曰:「禁中所无也」。
大中大夫
官制行,改通议大夫吏部侍郎,以尝领详定,特迁正议大夫
六年,上幸尚书省,迁光禄大夫
是岁,增上列圣徽号,为礼仪使,乘辂奉册入庙。
郊礼成,加上护军,进开国侯食邑千三百户。
七年,魏国太夫人寝疾在告,同曹侍郎权引选人。
上顾左右,问苏颂安在,左右以实对,令枢密承旨张诚一喻旨曰:「太夫人疾幸有间,宜亟出视事」。
会太夫人薨,遣中使就第抚问曰:「早闻太夫人之丧,想卿情极哀慕。
方暑,宜少抑摧踊」。
明日,又遣使赐白金千两,诏有司假官舍以居,州郡应副葬事。
元祐初服除,进刑部尚书,俄兼详定重修敕令。
二年,迁吏部
八月,兼侍读
奏言:「国朝典章,大抵沿袭唐旧,史官所记,善恶咸备。
乞诏史官学士采录新、旧《唐书》中臣主所行,日进数事,以备圣览」。
遂诏经筵官遇非讲读日进汉、唐故事二条。
公每有所进,可为规戒、有补时事者,必述以己意,反复言之。
公前后掌天官四选五年,是时新法行,吏无所觊。
每选人改官,京朝官、使臣关升磨勘,或以功过当升降者,吏洗垢求瑕,故为稽滞,且引失自首,以沮格之。
远方寒选待次辇下,动经岁时,不见得否。
公至则敕吏曰,某官缘某事当会某处,仍引合用条格,具委无漏落状同上,自是吏不得逞。
每诉者至,必取案牍使自省阅,诉者服乃退。
其不服者,公必往复诘难,度可行行之。
苟有疑,则为之奏请,或白都堂
故士大夫受赐多,不得者亦以为无可憾。
四年,迁翰林学士承旨,兼掌皇弟五王笺表。
明年三月,迁尚书左丞
公自至和入中,馆居京久,闾巷之人皆闻公名。
至是登用,莫不相庆。
明日,语执政曰:「苏甚慰人望」。
七年,纳皇后,讲修六礼,为册礼使
六月,进右仆射中书侍郎开国公,加食邑七百户、实封三百户
是岁郊礼恩,加千户、实封四百户
公自与闻国政,务在奉行故事,使有司奉法遵职,执事量能授任,杜绝侥倖僭差之原。
深戒疆埸之臣邀功生事。
每庙堂论议,古證今,出入经史,所未安者必力争之,毅然不可,与同列浸不合。
会牵复前侍御史贾易苏州,争不决,至论于上前。
公曰:「易与臣本无雅故,以其为御史不避权要,号为敢言,又法应牵复。
既已为监司矣,乃徙知苏州,则是虽更赦,反下迁。
兼其馀当牵复者甚众,使人人如,则赦令为虚文矣」。
众欲加直馆阁职,公亦以为不可。
有旨再议,而御史杨畏、来之邵公稽留诏命。
公闻之,即舆归私第待罪。
三上章乞致仕,不许,又再以老病辞。
八年三月,拜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
九月,出知扬州
宣仁太后上仙,哲宗始亲政,因公陛辞,尤加眷礼,问为政大略与人才能否。
公对甚久。
明年西京留守阙,首命除公。
公以老再辞,不听。
既行而卫国夫人薨,恳请南归,时绍圣初年也。
复知扬州明年,再请还政。
章累上,遂拜中太一宫使,居京口
后二年复请老,乃以太子少师致仕。
今上即位,拜太子太保,增邑四百户,实封一百户
建中靖国元年五月戊寅日北至,公起居膳犹如常,三接宾客,甚款至。
已而草遗表数百言。
逮暮,与诸子语如平时,无一及家事。
明日稍就枕,即屏左右、却药饵,召所用医工亲谢遣之。
夜半,犹起就坐,达寅而薨,实二十日也。
讣闻,上辍视朝二日,制赠司空,遣中使赙恤其家,恩意甚至。
公天资仁厚,宇量闳博,喜愠不形于色。
事亲孝,睦九族以慈,处朋友以义。
幼自偪束,尤谨礼法,虽燕居,必正衣冠危坐,家人莫见堕容。
平生未尝问家人有无,晚际会,所得俸赐,随即散用。
其自奉养至俭薄,每食不过一肉。
始薨之日,吊哭者造其寝堂,见其居处服用,无不叹愕咨嗟,以为寒素不若也。
自少所交,皆当世贤杰。
及居近,务推挽正人吉士,不问识与不识。
性酷嗜学,晚岁弥甚。
自书契以来,坟史所载九流百家之说,至于图纬、阴阳五行、律吕、星官、算法、山经、本草、训故、文字,无所不通,不独见于论议文章,必欲验之实事,以扶助世教。
其于名理,所造尤精诣,所至为政,务大体,深戒虚名,因时乘理而实利及下,莫见其迹。
既去,则人莫不思之。
在相位时,避远权势,门无杂宾。
其进退士大夫无纤毫私意,以故人不归恩,而怨讟亦不切至焉。
馆职时,尝被命补注《神农本草图经》、《千金方书》,而医家赖以活人甚众。
元祐中请别制浑仪,因命公提举
公既邃于律历,又以吏部令史韩公廉晓算术、有巧思,奏用之。
且授以古法,为台三层,上设浑仪,仪中设浑象,下设司辰
贯以一机,激水转轮,不假人力,时至刻临,则司辰出谷,星辰躔度,所次占候,测验不差晷刻,昼夜晦明,皆可推见,前此未有也。
至和中文潞公为相,尝请家庙。
事下太常,公议以为《礼》:大夫、士有田则祭,无田则荐,是有土者乃为庙祭也。
有田则有爵,无土与爵则子孙无以继承宗祀。
是有庙者止于其躬,子孙无爵,祭乃废也。
参合古今之制,依约封爵之令,为之差等,锡以土田,然后庙制可议。
若犹未也,即请考案唐贤寝堂祠享仪,止用燕器常食而已。
嘉祐中,诏礼院议立故郭皇后神御殿景灵宫
公以谓敕书云「向因忿郁,偶失谦恭」,此则无可废之事。
又云「朕念其自历长秋,仅一纪;
逮事先后,秪奉寝园」,此则有不当废之悔。
又云「可追复皇后,其祔庙谥册并停」,此则有合祔庙及谥册之义
请祔郭皇后于后庙,以成追复之义,备荐享之礼。
众论未定。
一日,白事至都堂丞相曾公问曰:「学士郭后事甚善。
郭后是上元妃,若祔庙则事体重矣」。
公曰:「国朝祖宗三圣贺、尹、潘皆元妃,事体正相类。
今止祔后庙,则岂得有同异之言」?
曾公曰:「议者以谓阴逼母后,是恐伤万岁后配祔之意」。
公曰:「若加一怀哀悯之谥,则不为逼矣」。
曾公叹重久之。
群牧判官宋公敏求谓公曰:「闻议郭后事引敕语,此是先人宣献参政时自撰,甚有微意。
云『后有知礼者当行之』,盖当时有沮此议者,非公莫能见也」。
然竟不行。
熙宁初经筵官请坐讲,下礼官考议。
公以谓:「天禧旧制,侍臣皆赐坐,讲官别设本于前列坐而听。
乾兴后,侍臣皆先就坐,赐茶讫,彻席立讲,讲毕复坐赐汤而从容焉。
其尊德重道,固已重于三公矣。
然事出上恩,虽微贱赐坐,于义无害。
若人主不命而自请之,则为非礼矣。
侍从之官见于天子,若赐之坐,有所顾问,犹当避席立对,况执经人主之前,本欲便于指陈,则立讲为宜。
若谓其传道近于为师,则今侍讲但解诂旧儒章句之学耳,非有为师之实也。
乾兴以来,侍臣立讲仅五十年,足为定法,岂可一旦以为有司之失而轻议变更乎」?
神宗竟从旧制。
尝议学校,欲博士分经课试,诸生以行义为升俊之路。
议贡举,欲先士行而后文艺;
去封弥誊录之法,先行州县,使有司得专参详考察,庶几存乡举里选之遗范。
又请每岁考进士量留人数,以广制科遗逸之选。
又谓尚书,古之天台,朝廷万事之本皆由此出。
仁宗朝大臣尝请移审官院吏部三班院兵部审刑院刑部,庶稍近古制。
当时议者不深惟其本,苟惮兴作,遂不果行。
请先制朝臣两员,振举纲维,俟其葺有绪,然后议移审官三院还省,则南宫故事可举而行,一代典章,于斯为盛矣。
其后诏博士分经,以三舍取士,兼考行义。
又十馀年而官制行,皆略如此言。
又请重加役流法以代配隶。
又尝因对,神宗从容问宗子主祭承重之义。
公言,礼典久废,服属亲疏有所未明。
古者贵贱不同礼,诸侯、大夫世有爵禄,故有大宗小宗主祭专重之义,则丧服从而异制,匹夫庶人亦何预焉。
传曰:「父为长子,何以三年?
正体于上,又乃将所传重也」。
近代不世爵,宗庙因而不立,尊卑亦无所统,其长子孙与众子孙无以异也。
今《五服敕》嫡孙为祖、父为长子犹斩衰三年,生而情礼则一,死而丧服独异,恐非先王制礼之本意也。
而世俗之论乃以三年之丧为承重,而不知为承大宗之重也。
尝闻庆历中朝廷议臣僚任子者,长子与长孙差优与官,馀皆降杀,亦近古立宗之法也。
乞诏礼官博士参议礼律,承重者,酌古今收族主祭之礼,立为宗子继祖者,以异于众子孙之法。
及士、庶人不当同用一律,使人知尊祖,不违礼教。
左丞时,尝权枢密院,边帅遣种朴入奏,得谍言,阿里骨已死,国人未知所立。
蕃官赵纯忠者信谨可任,愿乘其未定,以劲兵数千拥纯忠入其国立之。
众议欲如其请,公独曰:「不可。
晋赵鞅以师纳蒯聩于卫,其子辄犹拒之而弗受,以尊王父之命也。
今越境而入其国,事未可知,使拒而不受,得无损朝廷威重乎?
徐观其变,俟其而抚辑之未晚也」。
已而边奏至,阿里骨故无恙。
公学问渊博,无施不宜,其大者固已发于朝廷,垂之典册;
其小者亦足以警动一时,诱掖后进。
元丰五年,神宗御集英殿进士,有暨陶者,主司误呼为「暨」(去声,)三呼不应。
上顾公,公对曰:「当呼为『暨』」(居乙切。)
上曰:「卿何以知?
出何书乎」?
公曰:「臣尝记三国时吴有暨艳造营府之论,恐其后也」。
问陶乡里,乃建人。
上喜曰:「果吴人」!
褒谕再三。
又问曰:「字书中训何义」?
公曰:「字书不出何义,止云人姓氏,当从旦。
今旦字缺下一画者,盖俗书避唐代宗名耳」。
又尝接伴至雄州,虏使问:「适过市,其榜有『仉』家,此何姓也」?
公曰:「音与掌同,出《姓氏谱」》。
虏人叹服。
每公卿会集,有僻书疑事,必以问公,公随为言之,常倾一坐。
诸公好事者时时造前,听语经史微旨,前代典故,至近世名臣阅阀,无不厌服。
公亦喜为讲道,或终日清谈,亹亹忘倦,客有退而记录其言至盈编秩者。
平生于人无纤芥仇怨,在杭州日,有要人以事属公,公不从。
后其人当言路,怀忿抵巇,或谓其事迹书札具存可辩。
公笑曰:「吾岂为是者」!
颍州日,通判赵至忠本归明人,所至辄与守竞。
公待之以礼,具尽诚意。
他日,至忠泣曰:「某虏人也,然见义则服。
平生诚服者,唯今韩魏公与公耳」。
累官太子太保,职观文殿大学士,爵赵郡食邑四千七百户,实封一千三百户
所著文集若干卷。
初娶凌氏,屯田郎中景阳之女,追封吴国夫人
继室辛氏,驾部员外郎某之女,封魏国夫人追封徙韩国
男六人,熹、嘉皆朝奉郎
駉,朝散郎
诒,承议郎
京,奉议郎
携,通直郎
女三人,长适婿朝议大夫李孝鼎
次二前卒,婿朝散郎刘琯襄州录事参军贾收
孙男十九人,象先奉议郎
处厚承事郎
德舆、行冲、季辅,皆承奉郎
长庆、馀庆、公绰、彦伯、道孙、简求、陶孙、伯孙、朝孙、叔孙、文孙、镇孙、季孙、公孙、孙,皆未仕。
孙女十二人,婿宣德郎德严、知相州录事王琮天平军节度推官邦彦湖州武康王騠、明州定海主簿吕无忌、郊社斋郎曾怘,馀皆幼。
曾孙男八人,直孙、赵孙、朱孙、磻孙、房孙、迎孙、瀛孙、信孙。
曾孙女四人。
卜,将以某年某月某日葬公于某所,某孙属某编次历官行事而为之状。
谨状。
馀姚县陈山寺 南宋 · 楼钥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六○、《攻愧集》卷七五
《五代史》载耶律德光冯道曰:「天下百姓如何救得」?
曰:「此时佛出救不得,惟皇帝救得」。
虽俳语,人谓契丹不夷灭中国之人,赖一言之善也。
季历五十馀年,四方云扰,惟两浙境内不知兵革。
但知钱武肃王累世奉佛,崇饰塔庙,不知一方生灵佛力所不及者,钱王实为之。
阴功至普,于今庆裔绵远,为本朝勋阀之冠。
姚江陈山一碑具言建立本末,主僧妙珣欲持谒丞相丹丘,仍携忠懿王制书求跋,遂书于卷尾。
赵振文经幢碑 南宋 · 楼钥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五六、《攻愧集》卷七三
赵振文为临安郡从事,寄示小碑,得于井中,盖钱氏专知回图酒务曹从晖所立经幢也。
后书「会同十年岁在丁未七月十五日」,试考之,石晋岁在丙申改元天福,三年戊戌,契丹耶律德光改元会同
至天福九年晋改元开运
至开运四年,岁实丁未契丹入汴,灭晋。
六月刘知远建国曰汉,仍用天福。
十二年契丹会同十年是丁未一年,实晋之开运,而汉仍称天福,契丹则曰会同也。
明年戊申,汉始改乾祐,钱氏兼有两浙
唐乾宁二年至皇朝太平兴国三年,凡八十五年。
五代时,贡奉中国不绝。
唐明宗时安重诲奏削镠王爵元帅尚父太师致仕时,尝称宝正年号。
安重诲死,复镠官爵,复用中国正朔。
今乃用契丹年号,耶律灭晋时大赦,改晋国大辽国,开运四年会同十年,意必亦颁正朔于诸国,故钱氏用之,此史氏所未见也。
钱弘佐以是年卒,而俶立,史不书月。
《旧五代史》:弘佐以汉初卒于位,而倧立。
汉祖入汴之岁十二月,倧为胡进思所废。
此盖弘佐已卒,当倧之时也。
因并著之。
后总1217年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八○、《水心别集》卷一六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水心村
秦既一天下,筑长城以限胡,蒙恬将重兵境上,匈奴畏威远遁。
秦之亡,非戎狄能为害也。
汉初有天下,韩、赵更叛,匈奴屡入,高帝受围白登,仅以身免,始与中国分权并角。
自后历代盛衰不常,攻守异用,和战迭行,而安危存亡系焉。
以本朝故实考之。
渡江前约和坚定,而南北幸无事者百馀年矣,渡江后约和坚定,而南北幸无事者六十馀年矣,前世所未有也。
然于其中间,盟誓渝爽,和约倾败,则恣意摧残,极力倾辱,中原故地沦没大半,残杀之暴,遍于江、浙。
其他琐琐一嚬一笑而能制吾之死命者,常人耳目惯见熟闻,不暇赘陈矣。
韩侂胄愚騃专擅,以功名自喜,轻举妄动,号为复仇
中国皇惧,亟杀侂胄,匣其首谢虏,请再定和约,甫得无事。
忽女真、蒙靼递相攻击,议臣谓可乘隙经营,遂绝币罢和。
六七年间,牵引山东河北,破坏关外,未有毫发之益,而所丧巨亿万计,东南之人不得相保。
夫安危大虑,存亡大决,必有成论,终始不移,课功索效,若探囊而取,犹恐不及。
奈何疏略茫浪,一不顾计,如处燎原焦烂中,乃谓得清凉安坐之乐哉!
窃尝朝思夕念,非复归于和,终不能一日无事,然而势有甚不可者。
女真、蒙靼,兴灭未定,各责重赂,争邀厚礼,使聘并驰,何以立国?
绝旧希新,后福奚算?
禁新挟旧,先效焉取?
化我沃野,卒为污莱,一也。
山东忠义,聚于山阳十万,始畏其强梗若仇敌,今安其捍禦如腹心。
使蒙则已疑,和金则增忿,反侧立见,变乱遂形。
且养兵百万,安有倚山东人捍禦之理!
北不为北,南不为南,则议和方为目前莫大之忧矣,二也。
议和不可,独有守淮。
淮非边也,今为边耳。
前世守边,旷数百千里无垣塞,当其盛时,虏不敢入者,以人守之也。
本朝废不用,自以文法为守,渡江后尤密矣。
然百守而不一固者,知以文法为守而不知以地为守也。
今欲一守而百固,则必画地而守。
姑以近事言之。
嘉定十年,虏始突中渡,自是我无岁不守,虏无岁不突。
梅林、沙窝,山水阻深,虏绕出其后,残黄破蕲,直至大江湖南江西处处震动。
今建县为军,升关为使,是弃淮而守江也。
然其百守而不一固者如故也,一日突过,则大事去矣。
愿庙堂回虑易意,行一守百固之策,自淮为始,画地而守,今岁行之,来岁必收其效。
天子以保民为职。
宰相群臣,助天子保民者也;
智虽绝伦,谋虽超众,必其可以保民而后用之,不足以保民者不可用也。
今西则阜郊保、洋州,东则眉子洲,北则泗州,南则蕲、黄,我百姓死者四十馀万人矣,是累岁守边之策果不足以保民也。
行之不变,民命都尽,其事非远。
且民知其终不足以保我,必将自求生路,东南全蜀皆为盗区,是时虽欲一守而百固,可得乎?
淮濒,美土也。
其水清,其鱼肥,其种易熟,其熟不独饱,东南之地不能及,非塞外沙碛比也,民所乐耕而愿守也。
请朝廷专建使名,自一里至三四十里止,令民居之,有陂泽之利者固之,有已居之家者助之。
淮水袁聘儒云:「内」字元稿系「南」字。)深广壕堑,略如冈阜,乘高瞰下。
虏攻则拒守,常时耕作自恣,以逸待劳(虏已越淮,复阻广堑,兵少则不能攻,兵多则不能布阵,拐子马虏之长技,无所用也。)
夫浙西都邑,我之阃奥也;
江东、西,我户庭也;
两淮,我界限也。
譬之人家,必严其界限,不使偷人暴客突过,而后户庭、阃奥得安焉。
今虏一突过,则吾界限数百千里之民以肉喂虎狼,然犹以其未至于户庭阃奥也而忽视之,此旁观之所以凛凛也。
自一里至三四十里,居民可百家(袁云:元稿有「则为一堡」四字。)
淮名千里,实可居七八万家。
请朝廷专建使自为之,勿委边帅(其三四十里外,以边帅守。朝廷所行,不以累帅守及令,帅守及令亦不得预吾事,无相侵越也。)
募浙西、江东、西、湖南、福建厚赀产及盐米商能以力居民者,自一里为差至五里止,计其费以官之,或(袁云:「或」字元稿作「钱」字。)佐以盐
募及其三,即择阴阨,先为之遣将将万人,沿淮上下以护其作(其兵必募精练忍耐,不剽劫生事者。袁云:丁卯岁,侍先生金陵,亲商略此事。先生谓一里作堡,不过可存著数百人,可以择禦者不过数十百人,若五里一堡,则皆三倍矣。公家之力不能遽办,故欲募富商。富商亦谁肯无故出此一项钱?然茶盐米商者,其赀本多在淮南,虏一冲突,则皆荡尽,使其为堡自守,所必乐。然是时虏已据濠梁,故必以兵护作,亦古法。)
虏来争,幸三数得胜,则惩创渐退,吾役可成矣;
其败,谨勿追蹑。
如此,则淮间极边,有材鸷勇力头目数百人错杂而居,其麾下所将可任事者亦不为少,一二年中,安集稍定,则边头形势壮,而淮地三四十里外,南至于江,可以奠枕,淮奠枕则江南晏然,不忧二虏矣。
卖官有常价,然无仕进之路,民以为弃己也。
今自一里而至三四十里,所居百家,室庐、粮种、什器、浚壕约费三万缗。
其能五里者,补宣教秉义郎,即理知县监押资任,其下差次。
关升改官,自知县监押而上,两任通判、路分,两任知州路钤,不愿转出者,与职名或朝官称谓。
任子孙出仕依常法。
淮东、西已成,西至襄、汉,土尤美,民尤乐耕愿守;
其无水险可因者,再浚之
古人五沟五涂而树之林,以山川丘陵为地险,不以人为险也。
今极西至关外,已有山林堡障。
然自与虏和,不知捍蔽之利,而和约一败,则被残破之害矣。
山东忠义人,决不可同处。
石圭已叛。
淮北实得州县若干,立李全大使,专其地。
五百人首领已上,各差次与官,某乡某县皆析与之,居处耕作之费皆稍助之,使之欣然挈携北去,北自为北,南自为南。
观今议者往往以为山东忠义既聚,理无复散,因循目前而忘异日之大祸。
然何待异日,可畏甚哉(袁云:此一段系回刘子至书。)
自府兵立而兵农分,自府兵废而兵农不可合,遂遗唐、五代之患,而本朝至渡江受其极弊。
略计四总领之所给,岁为钱六千馀万缗,而米绢犹不预。
百官群吏,日夜鞭挞疲民以奉其费而不能安也,危乎殆哉!
夫因民为兵而以田养之,古今不易之定制也。
募人为兵而以税养之,昔人一时思虑仓猝不审,积习而致然尔,改之无难也。
请择任总领,以濒江近里凡民夫四至包套而种植实不到者耕之,其屋宅、农具、器用、役作、种粮,朝廷各给与百万缗。
今安边所及岁币所不用,足以办此。
若尽力为之,倍给可也。
欲其坚实完好,皆粗如私家,家为百亩,可为三十家,从兵居之(先有功,以事艺精习,勇捷过其等伍者。)
教阅皆如在军法(前代虽与敌对守,当其四时,未尝不番休耕作,无常聚不散者。)
次用总领历后钱。
往岁历后率一二百万缗或数百万缗以上,近馈师常苦不继,当无馀矣。
次募故将相贵臣家子弟之愿进者(募之必有方,彼争从命,我不为抑也。)
自百家至千家,第其官职而褒优之,虽次对可也卜式关内侯,往事之明例也。)
然则四总领五年中当有十万兵,不待粮饷。
通以十年,则六千万缗及它米绢皆无用,而月桩、和买、折帛、折估、青草诸钱,皆可大削损而归还其民。
夫其所以简易捷疾能若此者,岂有奇术!
特以田养兵而不以税养兵尔。
古人为天下,虽黄帝、舜、禹,无不战者。
孙武言「百战百胜,非善之善也,不战而屈人兵,善之善者也」。
呜呼!
彼固以其学意之尔,非真能不战而屈人兵也。
虽然,于今则有可以不战而屈二虏之道。
彼既挫于吾坚堑之下,求战不获。
耶律德光既灭晋,尽以其兵分守中原,忽刘知远称帝,所在州镇起兵逐之,虏遂大败。
今吾下令中原人勿与虏角,签刷勿应,先锋勿行,能取胡一级(必真胡人,中原人勿自斗也,),与钱五百缗。
彼有无穷之级,我有无穷之赏。
以其名王、贵婿下至千户级来者,差次重赏,级至二十万,则真胡人部伍离散,无与守中原者,遁还其巢穴矣。
故曰「不战而屈人兵」,于今独然者,亦非有奇术,适值其时然也。
城濮之役,但言「少长有礼」,一战而胜,遂霸诸侯。
本朝制兵,虽荒陬绝戍,一阶一级,佥归伏事,可谓严密矣。
然而龠米寸帛皆仰于官,先军后民,养卒不满三千,阖郡为之困弊,举三百年之中以为无可为者,亦不思以田养之而徒以税养之故也。
今欲傅城三十里内,以爵及僧牒买田。
今岁买之,则来岁之获可永减民税十之三,官以其全赋给一郡之用,犹馀十之五(此据温州所馀言之,他州或过或不及。)
营分给散,悉循今法,无改毫分。
夫可以损民税之十三,可以赢郡用之十五,所行止于傅城三十里之近,而一境数百十里之远不预闻焉,取成于一岁之内而无悠久而难见者焉。
昔人有言,「利不百者不变法」,嗟夫!
此亦百矣,可以变矣。
尝以温州赡军,粗为程式,虽吏文粗鄙,今特存之。
袁云:此以后是约温州言之,它处未必尽然,虽有差误,亦不必较。
全韵诗上去入声七十六首 其六十 辽太宗乾隆戊戌 清 · 弘历
四言诗 出处:御制诗四集卷四十九
唐咸通耶律显族。
发祥潢河,会同继续。
既都上京,遂变本服(辽自太祖创兴大业国势盛强太宗继绪灭梁立晋其规模益为恢廓然自会同改元以后公卿庶官皆仿中国既入大梁朝廷制度并用汉礼遂渐改其旧俗矣)
长驱入梁,重贵袒肉。
徙之黄龙,石田土屋。
延广弗咎,重威乃哭太宗引兵入大梁有司欲使晋主衔璧迎降太宗不许曰吾遣奇兵取之非受降也乃执晋主重贵以归封为负义侯徙之黄龙府初晋为□所立奉事惟谨及晋主敬瑭殂重贵嗣立大臣议奉表称臣告哀于辽景延广请致书称孙而不称臣李崧以为不可延广固争晋主卒从其议太宗得书大怒遣使责让延广复以不逊语答之遂兴兵击晋及破城执延广太宗诘之曰致两主失欢皆汝所为十万横磨剑安在召乔荣与證荣以纸所纪语示之乃服是石晋之亡衅实由于延广晋主不追咎延广之失谋贻误惟以杜重威负晋降辽引兵破国为恨见其营寨恸哭而去亦何辈哉)
一统元殊,分疆金匹(叶)
规模逊焉(辽与宋南北分疆较金之于宋虽亦相仿然金兵直破汴京驱徽钦北去逼令高宗仓皇南渡一线偏安及孝宗时犹具书称侄不敢失事大之礼若辽则惟与宋联和后乃并弛边备驯致沦亡其威武不及金朝远甚止可与北魏并称耳)北魏可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