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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故右朝奉大夫致仕周公墓志铭 宋 · 孙觌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九一、《鸿庆居士文集》卷三六
周氏先世避五季之乱,以力田为生业。
宋兴二叶,有十公者,积德累善,为乡县所推,号里长者
尝辇一巨碣寘廷中,戒家人曰:「吾后世之兴,有以禄仕起家亢吾宗者,著吾平生终始刻其上」。
此石所以志也。
阅三世,有孙右朝奉大夫讳庭俊,生子曰执羔。
宣和末徽宗御便殿,策以当世之务,奏篇上,擢为第二,除太学博士
历践台省,进礼部侍郎待制敷文阁,典五大州,为方伯,周氏浸大矣。
于是奉大夫之命,徵余文记十公所遗石,表之墓道。
余叹曰:「十公乃与天通耶」?
后二年,当绍兴三十二年大夫公年八十九,以四月十二日感微疾卒,待制公又属余铭其葬。
公字彦正信州弋阳县人
曾祖文坦,即十公也;
祖备;
考知雄,韶州乐昌县主簿
周氏自十公命儒教子,今六世,皆以通经学古为事。
公少力学自立,尤工词赋。
乐昌以丧归,伯兄蚤世,方治葬送,一弟又遇疾死。
顾影孑然,家事亦兹出,一门宾祭衣食之奉,王事之输,外姻属人之问,皆自公出,而读书著文犹不辍。
待制生十数岁,属文辞,语出惊人,公喜曰:「吾有子矣」。
遂不复治举子业。
久之,待制策高第,至大官,天子疏恩,命公承事郎
凡十封,为右朝奉大夫致仕。
待制为郎时,以所迁一官奏换公五品服。
太母庆寿恩,又赐服金紫。
余尝读《仁宗实录》,景祐初知枢密院李公咨临江新喻人,其父文捷以贵,拜十一官于家,终尚书刑部郎中,书之国史,为天下父子希阔之荣。
今公亦以子贵拜十官,为烈丈夫,与李氏相望百年间。
异日史官又将著之典册,以诏无穷。
呜呼,盛矣哉!
公心平行高,言笑不妄。
接遇少长戚疏,常欲处之于无过之地,间读前人家训可为后法者,大字传写,揭之曰:「此亦书绅之意」。
阅邸报,见士大夫触法抵罪,则喟然动容,为之叹惜。
兄之子出分里中,兼并之豪以倍直质其田,为必得之计,曰:「吾母应氏青毡故物也,不可靳一费」。
按亲邻条令驰告县,偿其直而赎归之,为钱八十七万云。
喜施贷,凡有丐请,无但已者。
事佛甚谨,读其书三复,曰:「一切世谛,空幻之非实,信如所云也」。
故一乡之评,谓公行事多类十公者。
公清净寡欲,老益精明。
待制眉山,始闻命,曰:「亲年八十一,岂堪乘剑门蜀栈之险」?
即日上书丐免。
曰:「汝不闻王尊叱驭耶?
吾虽老,尚堪一行,与汝共载而往」。
岁馀,移镇夔子。
道途所过,二川三峡,一山之阻,一泉之涯靡不游;
巫山祠、三游洞在高岩穷绝处,蹬道艰滑,车马不能至,公拄一策,褰衣而上,虽少壮者莫能追也。
待制请便郡,守贵池,徙番阳,去乡州数百里。
公安车过家,从常所往来,命卮酒,道旧故,以为笑乐。
名书朝籍,佩服三品,无朝衙夕坐官簿之拘,而日享三牲五鼎二千石之奉。
待制江西大帅候吏来迎,牙兵千馀人,旗纛鼓吹,帕首𩊓靴,充满门巷。
公虽卧疾,犹令治酒食劳饷,又发廪周其乏。
三日易箦矣。
将吏奔走,给丧事如在官府。
大敛已,罗拜庭下辞去。
里父老聚观太息,以谓五福兼备,始卒哀荣如公,未曾有也。
元配吴氏,忠州文学季文之女;
今配刘氏,亦前卒,并赠宜人
三男子:长即执羔也,左朝散大夫、充敷文阁待制、知洪州、江南西路安抚使马步都总管、兼营田使
次执绂,先公十年卒;
次执谊。
一女,适进士余亿年。
皆吴出也。
孙男七人:訚、阅、闳、闶、阐、闿、辟。
訚,右教宣郎、监行在榷货务都茶场
闳,右从事郎江西路转运司干办公事
辟,右承奉郎
孙女七人:右宣教郎主管台州崇道观伟节右承事郎、监潭州南岳庙曼容通仕郎李有邦,进士良翰、方如晦、符愬、程绘,其婿也。
曾孙男女九人。
执羔等卜以隆兴元年正月己酉,奉公之柩葬于前田原十公之次,公所自卜也。
于是待制公以书来告曰:「周氏世有阴德,至吾先君不大显于其躬,而以燕厥后。
予小子被遇四朝,持橐备甘泉侍臣之列,人徒见周氏之兴,而不知吾世积累之所自」。
其可无铭?
铭曰:
种木十围,蔽芾其阴。
老干生菌,孙枝出林。
周氏种德,为山九仞。
封之殖之,百年而信。
赫赫大夫,襮顺里方。
续闻成宗,纂绍有光。
燕壸发祥,克生贤子。
名驹堕地,一日千里。
公有爵位,坐阅九迁。
紫绶金章,拜后拜前。
䌽衣奉舆,朱轮华毂
寿八十九,考终五福。
子孙受祉,庆远弥长。
如川方至,河公望洋。
前田之原,卜此玄宅。
公孤追荣,嗣有褒册。
重建开宝仁王寺 南宋 · 程公许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四○、《咸淳临安志》卷七六、《淳祐临安志辑佚》卷二、《西湖志》卷一三、《宋代蜀文辑存》卷八三
王院旧隶东京开宝寺艺祖皇帝六龙御天,沙门智曮奉敕兴创,奕叶纂绍。
慧照大师法晔领徒从高宗大驾南渡,奏疏行阙,请即钱塘七宝山改建,主大内祈禳事如故典。
制曰可。
五传而为文坦
嘉泰岁甲子,以民居火延燬。
议起废,而未暇也。
绵十有七祀,易四主僧。
逮及祖仁,以嫡传得次补,念先志未就,慨然以肯堂自任。
不数年,浸复旧观。
再燎于绍定辛卯之季秋,瓦砾堆阜,诸比丘众托身靡所。
祖仁仰天而泣,吁曰:「凡囿形数,成坏有时。
惟大愿力,历劫无尽。
矧兹梵刹,肇开宝朝。
以心传心,同一悲济。
河沙可算,虚空可量,而此至仁,不可胜用。
誓以坚忍,期复厥初。
申祝帝图,配天其永」。
今皇帝嗣履大宝,祗畏于天,显民碞,躬宝俭慈,内帑羡储,丝粟靡耗。
有以祖仁所发弘誓转而上闻,帝若曰:「嘻!
兹惟我祖,受佛心印,贻后之人,忽而弗图,宁不忝厥绍」?
亟命司藏辇畀金币,为之经始。
豪贵风动,叶相其成。
古石佛像、观音台殿宏丽,与三门鼎立相望,云堂丈室,庖湢帑廪,馔僧之所,作务之寮,缭绕周回,纤悉毕具。
石龙簴,架以层楼,晨昏镗鞳,则端平元年尚方之制作也。
六字飞白,揭之前荣,奎壁焜耀,则淳祐元年宸翰之贲饰也。
三顷上腴,择之馀杭,香积属餍,则三年上命之颁赉也。
清净檀施,佛所护念,乃若经律论钞,覆以宝藏,运以飙轮,金碧庄严,天龙围绕,俨然双林一会未散,无非宫闱锡予,及近侍之臣捐金喜舍,出纳具图籍,可覆考也。
祖仁殚劳土木,幸汔于成。
灵隐禅者宗礼直学士院臣公许曰:「仁王名寺,加以开宝绍熙诏旨,与圣天子藻翰,罔不惟皇祖是宪,匪但为宗门龙光而已。
子执铅椠,直禁林,盍为之记,期以尘露,增益海岳」。
臣稽首拜手,作礼称赞。
昔在觉皇住灵鹫峰,为波斯匿等说菩萨摩诃萨现诸王身化导之事,住百佛刹,修百法门,等而上之,为千为万为亿,为百亿千亿万亿,为百万微尘数,百万亿阿僧祇微尘数,乃至不可说,不可议。
从初一地至后一地,自所行处及佛行处,修證具有阶降,化利各有多寡。
然以甚深般若波罗蜜多,照见一切法皆如,则随所应现,利乐有情,最初发心与正觉无相,殆未可以差别观也。
然则佩法王印,位天王位,为天下一切众生之所依怙,非佛菩萨本所誓愿,畴克担荷?
赞宁《僧录》对艺祖言:「见在佛不拜过去佛」。
岂亦有见于此乎?
梵语释迦牟尼,华译曰能仁。
繇今观之,唐末五闰,豺狼恣睢,生齿凋耗。
大圣人者作扬仁风,扫其荒秽,洒甘雨苏其疲瘵,揭慧日烁其幽昏,然后天统以正,地维以张,人极以立。
恻隐一念,施及无穷,历三百年,销眚厉,却魔怨,系人心,奠国步,莫非此念之推也。
岂若萧梁、李唐诸君规规乎因果报应、名相有为者比哉。
大梁夷门,佳气郁积,安知嗜杀之丑虏不为我驱除?
六飞吉行,言旋故都,奠九鼎于中州,复宏规于开宝,梯航万国,仁寿八荒,尽十方世界,同一道场,无有一众生非我眷属。
顾瞻吴会,岌立宝峰,以智眼观,奚别远近?
可使职方氏会稽、维扬之镇,岂惟奉高宫,闻山万岁者三?
先佛世尊住三昧,定證我所说真实不诬。
于是祖仁偕其徒侣弹指赞叹,欢喜无量,请以斯文伐石摹刻,昭示未来。
深衣吉凶通服说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一八、《文山全集》卷一○
《深衣篇》大槩三节。
第一节言其制,「短无见肤,长无被土」以下是也。
第二节言其义,「规者行举手以为容」以下是也。
第三节言其用,「可以为文,可以为武」以下是也。
此虽三节,然毕竟义为之主。
故篇首曰:「以应规矩,绳权衡」。
文坦易明白,前辈解之悉矣。
独吉凶通服,犹有可疑。
或谓考之本篇曰「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而不曰「可以吊丧,可以受吊」;
曰「善衣之次」,而不曰「丧服之次」。
虽其间有「孤子则纯以素」一语,近于丧服,则又曰,郑氏注「年三十以下无父称孤」,则是无父而服,此衣当用素纯耳,非孤子于居丧之中可以此代丧服也。
其必以为吉服之说如此。
然愚尝参互经传,博采旁證,则此虽吉服,未见其不可通于凶事。
按《檀弓》:「将军文子之丧,既除服,而后越人来吊,主人深衣练冠待于庙,垂涕洟」。
注云:「深衣练冠,凶服变也。
盖既除丧,则不当复衣丧服,故以深衣受吊」。
以丧服一变而即用深衣,则深衣虽谓之丧服之次可也。
虽与「善衣之次」之说相反,正足以见其互相发明耳。
曾子问:「亲迎女在涂而婿之父母死,如之何」?
孔子曰:「女改服布深衣,缟总,以趋丧」。
注云:「妇人始丧未成服之服」。
盖成乎妇则成乎妇服,惟其未成妇也,不可以衰,故趋丧以深衣。
然则此亦凶服之变也。
今世女子未闻有服深衣者。
然以此事考之,凶事而可服其服,于吉事可知也。
注云:「礼教久废,故女遂废此衣耳」。
按《杂记》:「大夫卜宅与葬,曰有司麻衣布衰」。
注曰:「麻衣,白布深衣而著衰焉。
此服非纯吉,亦非纯凶也」。
夫衰,凶服也;
深衣,吉服也。
衰之下有深衣焉,故非纯凶;
深衣之上有衰焉,故非纯吉。
由此论之,深衣不专用于吉事,又可见也。
按《间传》:「大祥素缟麻衣」。
注云:「麻衣十五升布。
深衣谓之麻者,纯用布,无采饰也」。
盖大祥已除衰杖,本须服吉,然使便用采饰之服,则孝子之馀哀未忘,必不安于此。
故鲁人朝祥而暮歌,子路笑之;
有子既祥而丝履组缨,记礼者讥之。
此所以用深衣者,盖在不衰不采饰之间也。
按《丧服记》:「公子为其母麻衣縓缘」。
注云:「麻衣,小功布深衣。
以麻为小功布者,以大功降云。
公子之庶昆弟为其母,若父卒,为母大功;
父在,降大功一等,用小功布深衣」。
以此證之,深衣固为大祥之服,而亦为小功之服,但大祥缘以布,小功缘以縓耳。
夫以《深衣》正篇,本专为吉服而言,然略以此数节推之,其于凶服亦自可通。
大槩丧服皆用布,而以精粗为轻重之等。
郑氏云:深衣用十五升布,鍜濯灰治,升八十缕,则是千二百缕为经。
此今世极细之布也」。
然则深衣之所以为吉服者,以其布之精密。
又布易得而难损,取其贵贱可以通服。
经所谓「完且弗费」,注所谓「可苦衣而易有」者也。
而揆之丧服,则用布适同,而为色又相似,且经鍜濯灰治,故止可用于服之轻者耳。
非如他衣服用缯帛采色,则专当施于吉,而不可通于凶也。
此正如近世凉衫耳。
阜陵以前,士大夫皆以为会聚之常服,其后遂于吊丧用之。
则亦以其颜色可通之故,正此类也。
但是深衣之制,领缘不同,其间纯以绩者,乃是以尽饰为美,此恐专为吉服,而不当与凶服通。
至于用素用縓,自是丧服本色。
独用青者,则通于吉凶之间,皆无舛耳。
若夫冠屦一节,却欠商议。
今人谓服深衣必须用某冠某屦,此恐未明。
盖冠屦之制,《深衣》正篇既不曾见明言,而其散见于他传者,其冠亦各有变。
将军文子之丧,主人深衣练冠,是受吊之时,方用练冠也。
其施之吉,则固有他冠矣。
如女用深衣之缟总,则趍丧而后变用缟总也,其在平时必他有以为之总者矣。
又如汉制,乘舆服深衣,则用通天冠,高九寸,是天子而后有此冠也。
推而下之,诸侯大夫士以至庶人,岂当拘于一冠矣乎?
切意深衣有一定不易之制,而本篇所以不载冠屦者,恐冠屦当是从时耳。
何以辩之?
夏之冠曰毋追,殷之冠曰章甫,周之冠曰委貌,又曰元冠。
三代之冠,其制已各不同。
有虞氏深衣而养老,则深衣自虞氏已有之。
此时自须用虞氏之冠,尚不及有三代之冠也,又安得所谓某官者?
以是推之,深衣则古矣,而冠屦则无定制也。
孔子少居鲁,衣逢掖之衣;
长居宋,冠章甫之冠。
衣少所居之服,冠长所居之冠,二者参用,各随其宜,初不必曰鲁服则鲁冠,宋冠则必宋服也。
以圣人之于时且然,况今世而服深衣者,其为冠屦也,既不载于经,则其随时也为得矣。
必欲用某冠某屦,则恐又失之泥也。
然则所谓随时者宜何如?
其以深衣为吉服,则今之缁冠为不必易也。
如其以为凶服,则受吊者固当以檀弓练冠为法,而往吊者亦须如之,玄冠不以吊故也。
呜呼,礼之时义大矣哉!
器数之精微,制度之详密,虽以夫子之圣,不敢自谓生知,而屈意于一问。
区区何人,乃敢率其胸臆,评论千载之上,多见其不知量也!
虽然,亦识其所见云尔,尚以俟有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