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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除衙前投名人外概不许更雇役人奏元祐元年七月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三
臣伏见朝廷改更役法以来,及今半年,民间已安其事,被差并无纠决,祗应多是正身,验之人情,良以为便。
惟是官司自相疑贰,盖有幸差法之不成,而欲伸其志者;
有观望俯仰,伺势之所在,而不复究利害者;
有偏蔽不通,而好异立奇者。
州县不敢决,而禀议于详定;
详定俟监司之请而后裁止。
奏报屡上,多非纲要;
辞教数下,殊少适从。
臣窃原朝廷差役之法,责其力不敛其钱,欲其均不使其幸,条目万变,大槩不过此两端而已。
虽朝廷宽给期限,使天下详尽利害,而当职之吏,所见不一,或欲单丁、女户、官户、寺观出钱,以助役人之费;
或欲放户长,只差甲头催税;
或欲存留散从官,仍旧雇募。
上下纷纭,何时可已!
陕西一路尤未就绪,盖吕大忠等有此相度行下,州县属官因而议论不同。
且女户、官户等不许出钱,并放甲头、差户长自有著令,除招衙前及久来投名人外,其馀自合于差法到日并罢支雇钱,虽监司旋有申请,未见允从。
而州县既有诏条,自当遵守,岂可既差户长,仍置甲头
更留散从官,尚支雇直?
悠悠之徒,违戾如此,臣恐日月淹久,大法未定,民间疑惑,即于治体深有所损。
伏望圣慈特降指挥,截自某月某日,应役人除衙前许招,并使院职级弓手、节级许存留,曹司库子、栏头之类充投名人外,其馀役人如敢尚支雇钱者,并以故违条制论罪,示天下以必行之意。
庶几役法早得成就,无使小人幸其不成。
吕进伯简三1086年 北宋 · 程颐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九、《永乐大典》卷一一三六八、《程子年谱》卷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相别累年,区区企渴之深,言不尽意。
按部往来,想亦劳止。
秦人疮瘵未复,而偶此旱暵,赖贤使者措置,受赐何涯!
儒者逢时,生灵之幸。
勉成休功,乃所愿望。
颐备员于此,夙夜自竭,未见其补,时望赐书,开谕不逮。
与叔每过从,至慰至幸。
引傃门墙,坐驰神爽。
所欲道者,非面不尽。
惟千万自爱。
别纸见谕,持法为要,其来已久矣。
既为今日官,当于今日事中,图所设施。
旧法之拘,不得有为者,举世皆是也。
以颐观之,茍迁就于法中,所可为者尚多。
先兄明道之为邑,及民之事多。
众人所谓法所拘者,然为之未尝大戾于法,众亦不甚骇。
谓之得伸其志则不可,求小补,则过今之为政者远矣。
人虽异之,不至指为狂也。
至谓之狂,则大骇矣。
尽诚为之,不容而后去,又何嫌乎?
鄙见如此,进伯以为如何?
公知遇之厚,辄有少见,上补聪明,亦久怀愤郁,无所控告,遇公而伸尔。
王者父天母地,昭事之道,当极严恭。
汉武远祀地祇于汾脽,既为非礼,后世复建祠宇,其失已甚。
因唐妖人作《韦安道传》,遂为塑像以配食,诬渎天地。
天下之妄,天下之恶,有大于此者乎?
公为使者,此而不正,将正何事?
愿以其像投之河流。
慎勿先露,先露则传骇观听矣。
勿请勿议,必见沮矣。
毋虞后患,典宪不能相及,亦可料也。
愿公勿疑。
吕大忠发运副使1086年8月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五三、《苏文忠公全集》卷三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敕具官吕大忠发运使按治六路,所部几万里,持节出使,未有若此其重者也。
以尔更练世故,果于从政
屡试剧部,厥声蔼然。
是以命尔均南北之有无,权货币之轻重。
使农末俱利,公私宜之,以称朕意。
可。
吕副枢1065年7月23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八七、《苏文忠公全集》卷四七、《皇朝文鉴》卷一二二、《文编》卷五一、《文章编体汇选》卷二七○、《启隽类函》卷一六、《古俪府》卷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伏审近膺告命,入总枢机。
中外耸观,朝廷增重。
伏惟庆慰。
窃以古之为国,权在用人。
德厚者,辅其才而名益隆
望重者,无所为而人自服。
是以淮南叛国,先寝谋于长孺;
汾阳元老,尚改观于公权
樽俎可以折冲,藜藿为之不采。
哀此风流之莫继,久矣寂寥而无闻。
天亦厌于凡才,上复思于旧德。
恭惟枢密侍郎,性资仁义,世济忠嘉。
岂惟清节以镇浮,固已直言而中病。
出领数郡,若将终身。
小人谓之失时,君子意其复用。
迨兹显拜,夫岂偶然。
然而三朝两世之恩,当《春秋》贤者之责。
推之不去,凛乎其难。
进伯玉而退子瑕,人皆望于门下;
桑羊而斩樊哙,公无愧于古人。
莫若尽行寿昔之言,庶几大慰天下之望。
轼登门最旧,称庆无缘。
踊跃之怀,实倍伦等。
乞黜降韩缜元祐元年闰二月十六日1086年闰2月16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二、《栾城集》卷三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臣近三上章,乞罢免右仆射韩缜,至今未蒙施行。
窃谓奸邪无状,略与蔡确等,而犹颇有吏干,粗知经史。
枢密,与宋用臣、张诚一等共建修城养马之议,迷国误朝,罪与均,而不学无术,去远甚。
河东定地界一事,独擅其责。
臣闻定地界时,多与边人燕复者商议,复劝成其事。
举祖宗七百里之地以资寇雠,复有力焉。
复本河东两界首人,亲戚多在北虏,其心不可知。
与狎昵,至不持一钱托令买马。
及至事发,乃云方欲还钱。
如此而可,则凡天下犯赃之人,无事恣意受赃,有事则云方欲还主,便不书罪,则是天下更无赃吏矣。
复之心迹,众所疑畏。
为大臣,曾不为国深虑,私相往还,至受赂遗。
正使先将金钱令人买马,亦须托良善士人,不当及复;
而况不持一钱,将何證明知是欲还而未及?
欺谩茍免,略不知愧。
访闻河东当日割地与虏,边民数千家坟墓田业皆入异域,驱迫内徙,哭声振天,至今父老痛入骨髓。
而沿边崄要举以资敌,此乃万世之深患,以一死为谢,犹未塞责。
蔡确已罢相,而尚未动。
臣愚窃意陛下欲令自引避,如之去,臣窃以为过矣。
之罪恶与未可同日而语,当正其罪以告四方。
乞下臣前后章疏,令三省两制杂议,有不如臣言,甘伏讪上之罪。
若臣言不妄,亦乞稍正典刑,以谢天下。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乞下河东提转安抚使密切体量燕复,久远可以保任不至作过已否,令结罪保明闻奏。
如不敢保明,即乞指挥今后更不与沿边兵马去处差遣
先帝初使吕大忠商量地界,大忠果悍有谋,坚执不与。
虏使自知别无的确證验,已似慑服。
闇懦,遂坏此事。
乞取问大忠及当时知次第人,即见诣实。
衙前及诸役人不便劄子1090年9月8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二、《栾城集》卷四五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近奏乞修完弊政,以塞异同之议。
其一谓诸州衙前,臣请先论今昔差雇衙前利害之实。
盖定差乡户,人有家业,欺诈逃亡之弊,比之雇募浮浪,其势必少。
此则差衙前之利也。
然而每差乡户,必有避免纠决,比至差定,州县曹吏乞取不赀。
及被差使,先入重难。
若使雇募惯熟之人,费用一分,则乡差生疏之人,非二三分不了,由此破荡家产。
嘉祐以前,衙前之苦,民极畏之。
此则差衙前之害也。
若雇募情愿,自非惯熟,必不肯投。
州县吏人知其熟事,乞取自少。
及至勾当,动知空便,费亦有常。
虽经重难,自无破产之患。
此则雇衙前之利也。
然浮浪之人,家业单薄,侵盗之弊,必甚于乡差,熙宁以来多患于此,此则雇衙前之弊也。
然则差衙前之弊害在私家,而雇衙前之弊害在官府。
若差法必行,则私家之害无法可救。
若雇法必用,则官府之弊有法可止。
何者?
嘉祐以前长名衙前除差三大户外,许免其馀色役。
今若许雇募衙前,依昔日长名免役之法,则上等人户谁不愿投?
诸州衙前例得实户,则所谓官府之害坐而自除。
臣窃谓虽三代圣人,其法不能无弊,是以易贡为助,易助为彻,要以因时施宜,无害于民而已。
今差法行于祖宗,雇法行于先帝,取其便于民者而用之,此三代变法之比也。
谨具条列如后:
元祐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敕:诸路衙前规绳,令逐州当职官员体究利害。
委是难以招募处,即以旧支雇食钱参酌量添入合销重难分数,勾集衙众,参定优重之实,申转运司审察施行讫,保明申户部点检。
元祐三年六月三日敕:应投名衙前,并依旧与免本户色役。
元祐三年六月三日敕:诸处乡户衙前役满未有人抵替者,并且依见行招募法雇支工食酬钱。
如愿招募者,听仍依条与免本户身役。
不愿招募者,速招人抵替十月一日敕除去役满二字。)
元祐三年闰十二月十九日敕:诸路监司勘会衙前有招募未足去处,躬亲与当职官员同共体究利害。
如委有妨害事节及优重未均,或合以旧支雇食钱添入重难分数,并依五月二十八日敕命指挥,勾集衙众参定,一面施行讫,修入衙规,仍分明晓谕,限半年招募人投名替放乡差人户了当。
如限满尚有不足去处,即具的实事由,申户部看详施行。
元祐四年八月十八日敕:诸州衙前投名不足去处,见役年满,乡差衙前并行替放,且依旧条差役,更不支钱。
如愿投充长名及向去招募到人,其雇食支酬钱即全行支给,却罢差充。
其投募长名之人,并与免本户役钱二十贯文。
如所纳数少,不系出纳役钱之人,许计会六色合纳役钱之人,依数免放
臣看详元祐三年闰十二月以前所定衙前条贯,颇已完备,亦近人情。
只缘诸州招募未足,见在乡差衙前不得替罢,议者特以为言,议改更,却行差法。
臣尝略闻建议大意,止谓雇人不足,良由人户欲要高价,不肯投募,以俟添钱。
故令投募者并得雇食支酬等钱,而被差者一钱不得,为此诱胁之术,欲使招雇得行。
然不知州县官吏,利在差人。
向者法不得差,故勉行雇法。
今既立差法,差人既足,虽有雇法,其势必不行矣。
臣以为将钱雇人,正如出钱买物。
钱物相当,理无不得。
纵使一人欲要善价,馀人安肯坐而待之哉?
彼诱胁之术,盖商贾小数,不足为朝廷大法也。
今者已行此法,其事可验。
大抵欲雇之心无由复得,而已差之势遂不可回。
加以卖坊场钱自此有入无出,差人既依嘉祐而支酬不复其故,万口怨咨,皆言朝廷直取此钱,欲作他用。
本求利民之誉,更得剥下之谤,此最立法之病也。
而况长名衙前若免户役之费,动累百千,今每岁止免二十千,彼亦何赖于此乎?
况非见纳役钱人户,又须取之他人,收索之间,必不便得。
诉讼之端,由此必甚。
凡此皆非所以便民也。
臣今欲乞应招募衙前并依上件元祐三年闰十二月以前条贯,其元祐四年八月十八日敕更不施行。
其招雇未足州郡所差乡户,且令依旧招募,候招募到,从下户先入役者替放,与折当合入役次,仍令诸州军所定衙规比元丰年雇食支酬钱数别无增添者,监司不得曲加问难。
盖元丰以前屡经裁损,纵有些小优润,数亦不多。
所贵民间易为应募,仍限指挥到日,限半年依前指挥保明申户部
〔贴黄〕户部近乞衙前依旧乡差比雇役衙前支五分雇食支酬钱。
臣谓官自有坊场钱可以支雇,必不以减半为利,而民间不免差役之害,不若以钱雇人,仍免户役,可得实户之为利也。
元祐四年五月十一日敕:诸路收到助役钱,只许支充应系补助役人费用,不得别将支用。
候岁终除支外,尚有宽剩钱数,令封桩户房置簿,候诸路逐年申到数目揭贴,仍令户部指挥路提刑司依封桩钱物法条式施行。
岁终具帐,限次年春季申户部,缴申尚书省
元祐四年六月九日敕:坊场钱并依上件助役钱,已得指挥,令封桩户房一就置簿揭贴
臣看详诸路坊场,嘉祐以前并以支酬长名衙前,熙宁以后并出卖得钱为雇役衙前,雇食支酬之费,未有以供他用者也。
至于人户所出役钱,本以补助户少役多县分雇募役人,亦非国家经费所入之数。
今自二圣临御,改更宿弊,大抵皆是损利以予民,而独于衙前坊场及人户助役支用之馀,收入封桩,以充朝廷缓急之用。
民愚无知,但见损下益上,非己之利,必致怨谤。
况所雇衙前钱数一定,无复减损,而坊场败折,所入净利有减无增,人户色役频烦,日益不易。
若亟收羡数,不以及民,必失民望
臣观此法,止是官吏以聚敛为功,欲因增羡觊幸酬赏而已,非二圣仁民爱物之意也。
臣今欲乞一皆仍旧,只以准备补助役人。
若欲岁知其数,宜令提刑司申上户部右曹置籍揭贴,勿申都省充封桩钱数,以解天下之惑,且使衙前役人两得足用。
其二谓诸州县役人,臣前已具论差雇役人利害,以谓差役之利,利在上等下等人户,而雇役之利,利在中等。
既利害相半,则兼行差雇,为利实多。
然则祖宗旧法与先帝近制,要为皆有所去取,唯当问人情之所便,更不当以新旧彼我为意,有所偏系也。
臣观前后役法,皆由臣僚意有所执,或自前曾经议论,欲遂成其说;
或见今观望上下,有所希合,致令所立之法,不得通济
谨具条列如后:
元祐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敕:官户等助役钱,逐州除依条支用外,以实数十分量留一分准备,其馀钱勘会管下诸县,合役空闲户不及三番处,将州手分、散从官、承符人招募,抵替乡差人户。
元祐三年五月十五日敕:役钱除令招募役人支使外,有宽剩钱数,许一路通那支用。
元祐四年八月十八日敕:诸州役除吏人衙前外,其馀应系合差,州役人年满,本州于替期前行下,合干县分差充。
本县先于本等内揭簿定差,如无空闲及三年户,即于次等差,又无空闲及三年户,本县方具目今未有可充役人户,保明申州支钱雇募。
臣看详三番之法似疏而易行,三年之法似密而难用。
何者?
人户物力厚薄,等第高下,丁口进减,及充役年限久近,率皆不齐,而概言三番,此所谓似疏也。
然而逐等合役人数若干,可役人户若干,揭簿可指。
自非造簿,别无增减。
逐县先供番数在州,遇州役有阙,当差当雇,不待下县,州自可见。
人户晏然不知,而胥吏无以寒热,此所谓易行也。
州役有阙,每须下县覈实无空闲三年人户,然后得雇,此所谓似密也。
然而每有一阙,县吏得以起动人户。
虽空闲未及三年,非贿不免;
虽已及三年,得赂或止。
加以三番之法,本约六年以来,今无故辄减其半,民情不悦,此所谓难行也。
臣今欲乞复行三番旧法,仍约定每番止于二年,及令人户逐等各计番数(不用本等不足即差次等之法,盖所以优狭乡也。),使宽乡虽闲得六年以上,而法不禁;
狭乡虽闲止三年以下,而民不怨,则善矣。
又臣以为助役钱本出于民,除留准备一分外,当尽用雇役以助民力。
盖取之于民,而还以为民,民情乃悦。
今此法许以雇州役而不及县役,若役钱不足则已,若役钱有馀,而止雇州役,非通法也。
臣窃见梓州路转运副使吕陶奏:「朝廷立法,既令空闲户不及三番处并雇州役,则是欲减合差之役,令人户空闲,须及三番。
今除已雇州役外,尚有空闲不及一番、两番、三番处,即差役年辰愈近,民力愈不易理,合将助役钱为雇县役,令人户空闲及得三番,则法意均一,民力宽纾
本路年收助役钱四万四千四十贯有零,除当留一分及雇募州役外,尚馀宽剩钱三万一千一百一十贯有零。
今若更将一万二千五百五十贯有零雇上件不及三番以下县役,尚有宽剩一万八千五百六十贯有零,委是不致妨阙」。
又,知陕州吕大忠奏:「陕州所统七县,除夏县外,大概户少役多。
且以平陆一县言之,每揭簿定差,本等不足须及次等,又不足则迤逦攒那,遂至下等。
县役既无指定空闲年月之文,役满遇阙,便即再差,则上户无有休息。
若稍宽上户,则下户反应重役。
臣自到任以来,访闻役法未便,士莫不窃议于其家,农莫不窃议于其野。
人人共知,而州县观望,惟务迁就,庶几推行,而终有窒碍。
乞下有司早议成法」。
臣详观大忠之言,虽不陈措置之方,大约与吕陶之意不异。
访闻诸路事体,大略亦与二人所言不殊。
臣欲乞诸路役钱除通那支雇不及三番处州役外,仍许通那支雇不及一番以上县役,令人户皆及三番而止。
其钱少路分,则随钱所及而止。
臣尝谓畿内天下根本,其民与外道均出助役钱,止以雇法止于州役,遂使畿内人户出钱而不得雇役,反不及诸路之优。
今若通雇县役,则畿内之民与诸道均被其赐,此又一之一端也。
〔贴黄〕户部见立法,诸州助役钱留一分准备外,尽数支雇州役。
此法比旧虽已甚宽,然臣谓不限不及三番然后许雇,即宽乡愈宽,而狭乡自狭,未若限以不及三番,通雇州县役之为均也。
元祐差役敕:人户差役,除耆长户长壮丁须正身充役,其馀公人如愿雇人充代者,并许任便选雇。
经官陈状委保,替名祗应,其雇直钱物,听私下商量。
臣看详元丰以前官雇役人,皆有定下钱数,不至过多。
今既行差役法,仍许所差之人不愿身充,亦得雇募,盖所以从民之便也。
然私下雇人,为弊不一。
或官吏苛虐,必使雇募某人;
或所雇顽狡,百端取其雇直。
官中所使,要以皆非税户正身,而横使民间分外糜费。
虽条约颇严,然州县施行,岂得如法?
其弊终在。
见今州役如承符等皆官自雇人,至于县役必使民间自雇,议者之意,但欲茍存差役之虚名,而不顾民间之实病,非通法也。
臣欲乞应州县诸役所差人,如欲雇人,并许依元丰以前官雇钱数纳钱入官,官为雇人,一如旧法。
据前后臣庶上言,乞行此法者非一。
乞令户部检会,足见人情共愿,非一人私说也。
元祐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敕:诸县空闲户不及三番处,将州手分招募,抵替乡差人户。
元祐三年五月十六日敕:州手分不以诸州空闲户及与不及三番处,并招募替放乡差人户。
元祐四年七月二十七日都省批状:据户部状,契勘朝旨,州手分系差到人,并许支钱招雇抵替外,有系投名旧人愿住,即不该支给雇钱。
检会前后累据京东京西淮南路转运并京东京西河北利州河东路提刑司及环、复、密、济、黄、滑、唐、陈、邓、郑、瀛、定州河阳颍昌府申陈,据旧吏人词讼,不请雇钱,事理不均。
勘会诸州吏人,除江南东、西、两浙福建广南东、西路已有投名人数足外,馀路逐州军有投名不足抽差人数,盖乡村人户素多不谙公书算,不谙公家行遣次第,于应役之际,惟惮差充人吏,其承符散从官之类,只是身自出力,可以自充,是致无投募手分处。
手分最为重役,本部今相度诸州吏人,除自来已有人投名数足处外,应有抽差人数见行雇募处,即以见支雇钱裁减均那,不限新旧人并行支给。
如委的数少,向去招募不行,即从本州当职官员参酌案分繁简,相度量添,即不得过旧日募法雇直之数。
仍开具立定所支钱数、案分、等第、则例,保明申提刑司审察诣实,指挥施行。
若助役钱有阙剩,即从本同通一路移那应副支使,候施行讫,依此开析保明,申户部点检。
手记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四七、《范太史集》卷五五
傅尧俞/钦之苏轼元祐五年正月乞召还。)/苏辙/子由赵彦若元考/司马康/公休元祐三年讲官,除侍讲。)王岩叟彦霖/朱光庭公掞/吴安诗(傅正)/贾易/明叔元祐四年两省同举御史,除殿中。)刘安世/(器之)吕陶/元钧吕大忠进伯/吕大临/张舜民/芸叟(纯之)/杨国宝/(应之。元祐六年闰八月二十七日御史。)杨瑰宝(器之)/谢卿材/仲适游师雄景叔/常安民/希古王汾/彦祖姚勔辉中/张耒文潜/晁补之无咎/刘唐老/寿臣廖正一明略/郝辟之希孟/吴立礼/张举子/(厚阙。志趣高洁,词学清赡,甲科登第。二十馀年,侍亲终养,屏居不仕,安恬之节,臣实不如。)曾孝纯/元祐五年十月二十八日馆阁。)孙贲/钱世雄/元祐五年八月举,升陟,时权进奏院户部检法官。)宋大章/乐京/(已卒)丁骘/公默师仁坦求元祐五年四月一日三免讲,乞擢用。前此十科举讲读。)/邵伯温/(子文)敏求拙翁元祐四年台阁清要,升。)/刘敦夫元祐四年举著述科。)/龚史彦和/冯如晦叔明/冯山/允南陈鹏/(图南)赵伋/思诚康国/饶州教授改官。徐铎榜及第,元祐七年学官。)元弼(蒙之子。公肃纪常极称其有文。元祐五年学官七年再荐。)/马涓/朱绂/郑倞/周行己/师正叔)秦觏(能文)/程遵彦/(杭签。子瞻极称其才,云温公亦知之,而口未尝言。)苏坚/(衮子。子瞻称之如程。)韩纯彦(好学有文,申公尝欲除馆职。)/侯/邵光子瞻称之。已卒。)/韩宗直/公掞称之)王普/王当/李楚怀州人,能文。)/范致明/(应制举,能文。)致虚/元祐三年及第。文甚豪。)贺铸(班行,有文。)/朱勃逊之元祐六年闰八月二十七日,与公掞同举御史。)/王浃/(能诗赋)杜常(诗学)/王奎永兴通判回,方识。久在陕西,言边事甚详,言:元祐二年秋,西人数十万点集;半年方起,至镇戎城下,五日而去。本无意入寇,乃梁沁布欲姑以此举观人情也。三家共一驼载乾粮,人甚苦之。既无所得,自后未易点集。沁布更以恩结人心,又欲立功以服国人。年方三十二。泾原之寇,先杀烽子,故无斥堠,边吏亦不知。六年六月三日镇戎之役,官军聚城中不出,并听张之练节制,帅臣无所施为。李由颐云:沁布保护嗣子,乃之伊、霍,观其所为,无篡夺之形。)/赵竦/(平吕梁百步洪之险。元祐七年举公私俱便。善治财赋。)乐举/李元祐六年台阁清要。)/张瓛/游冠卿/雍钧/苏嘉元祐七年举升擢清要。)/石嗣庆/李格(潜之、子敦极称之。)/孙谔元祐七年台阁。)/陈沂/元祐七年举升擢。)杨宗惠/敦夫处厚敦夫。唐大极称之。)/赵令畤/(颍签。子瞻字之曰德麟,作字说,并书来,盛称之,云已荐馆阁。)宇文邦彦/傅/杨阜/王涣之/张东元祐八年举著述。)/商倚/刘羲仲/尹材/处初元祐四年举献纳科。卒。)云卿/伯纪元祐八年学官。)陈师锡/伯修/少游陈轩元舆。坡举自代。)/孔武仲彦常/应昭纬/苏炳/周尹/正孺。卒。)李由颐(养正)/朱光裔公远/陈元直/叔正陈元纮/张重子威/吴俦/陈瓘莹中/李百禄祐父/荣辑/子雍元祐八年学官。)陈恢/宋匪躬(履中)/宋景年遐叔/家彬中孺元祐六年台阁。)/石景略/蔡肇(天启。元祐六年台阁。)/李格非/李彻/(择之)韩宗质/王寔/仲弓王宁/幼安徐铎(振父)/游酢/元祐五年举著述科。)田述古/(明之)李豸/方叔庭坚/广安人盛侨司业称之。)李纯中/(师中弟。李彻言:正叔尝责尧夫不与换官。)鲜于绰(大受)/祝康/(法家)孙览傅师/程之才/程之元德孺/程之邵(懿父)/高士英子容/范子奇/中济刘昱/晦叔乔执中/希圣绶/(乔云:论议似从二程淮南发运司。)赵屼景仁元祐五年十月,与两省同荐御史。)/范纯礼/夷叟。举自代。)赵泽/元祐四年两省同举御史。)郭晙(已卒。)/刘当时/叔郑富绍庭德先/田子谅/丁綖邃翁/陈陔/孙安(永弟。长社宰,宣德有能政。)/苏京/罗适/张升卿(与张宗谔同以茶法勒停。)/文勋/徐君平(久从荆公学,当国时不随,子由称其文字。)/李曼/修儒。有吏才。元祐六年荐献纳。)宇文昌龄/伯脩安鼎/元祐四年两省同举御史。)君锡/无愧郑穆/闳中元祐五年正月经筵。)郑雍公肃元祐五年正月经筵。)/李栝元祐五年洋州回始识。)/石亘/毛渐(知高邮军,复三十六堰。)/朱京/杨畏(子安)/傅传师/传正弟。原明称之。)李君卿(考课第一,未奖。)/张安上(能吏也。)/刘涣公济元祐五年七月博士。)/李傅/(同上荐。)景仁(同上荐。晁无咎称之。除教授。)/张咸/元祐五年七月乞免举应制。)司马槱/元祐五年八月举贤良。)良佐/公掞正叔皆称之。元祐六年举著述。)畅大隐/虞策/元祐五年十月,与两省同举御史,自湖南运判除监察。)裴纶元祐五年御史,辞不就。)/郭知章/陈祥道/(用之。精礼学。元祐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劄乞行其所进《礼书》。元祐七年四月二日又荐,乞复为礼言。)丰稷/泽夫汝砺/(器资)藩兴嗣/晁说之(作《扬雄别传》,有史才。又六荐著述科。)/李常/(同年。袭弟。廷珍称其文与李傅相上下。)吴仪传正侄,极称其文。)/许奉世/尧夫荐经行,特就殿试。注《孝经》。)扈充元祐六年举升擢清要。)/鲜于之元祐六年台阁清要。)/周廉彦/许彦处中元祐七年台阁元祐七年十二月宫教。)/司马庭直孺/王任叔重元祐七年举著述。)/李晰(邛人。能文。元祐八年学官。)/晁将之/元祐八年学官。)孙协元祐八年荐学举。)/刘逵/焦蹈榜第二人。)李瑺/纪常称其能文。)虞芮乔希圣举贤良,极称之。)/王谊/王发刘器之举贤良。子瞻称其文。)/舒焕/吴
检校司空左武卫上将军郭公墓志铭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五一
公讳逵,字仲通
世家钜鹿,国初徙京师,后卜葬洛阳,因家焉。
曾祖隐,赠太保
祖荣,赠太傅
考斌,赠太师中书令
曾祖妣何氏、祖妣崔氏、妣贺氏,追封信安永嘉华原郡太夫人
公幼慷慨,喜兵学,初以父荫补北班殿侍
宝元康定间,元昊扰西陲,兄遵为延州西路都巡检使,遇贼死之,朝廷优恤其家,录公为三班奉职
范文正公仲淹陕西都部署,公往隶麾下。
范公器之,勉以学问,待之如子侄。
延安有募兵十八人,号青刚社,勇皆绝人。
一日捕虏,误杀属羌,有司皆论死,将刑之。
公请于范公,愿赦之以责后效。
范公亟令毋杀,得活者十有三人。
尹洙陕西经略判官,趣范公以延州兵取灵武,范公召公计议
公曰:「地远而食不继,城大而兵不多,未见其利」。
范公曰:「君之言然」。
遂决意不复出师。
怒,而府中将吏皆诮公。
未几,泾原任福全军没,于是向之诮公者以不出师为幸,且服公先识。
陈恭公执中荐公试武艺,会罢武艺司,安抚王文忠公尧臣力荐公材武,且有战功,改右班殿直
公安京东,属岁多盗,奏请公为驻泊捉贼,屯青州
陈公尝谓宾佐曰:「当今名将无如葛怀敏」。
众唯唯。
公曰:「怀敏易与耳,他日必败朝廷事」。
陈公甚怒。
后数日,谓公曰:「君何以知怀敏必败」?
公曰:「喜功徼倖,徒勇无谋,可禽也」。
陈公叹曰:「君真知兵,怀敏今覆军矣」。
召试入等,进右侍禁,授真定府兵马监押
保州云翼军拥兵马都监韦贵据州叛,安抚使田公况、都部署李公昭召公往招之。
公与保州兵马监押侍其臻尝同事范公,臻为贼所留。
公驰至城下出紫囊示贼曰:「此旧物也,谁识之者」?
臻应曰:「臻识之」。
即再拜。
贵与巡检史克顺亦拜,皆曰「愿君登城相见」。
公乘城径入,开谕祸福,皆泣拜,请谕众归顺,贵等由此得全。
然乱兵或疑,未肯下,且曰:「或杀降,奈何」?
公曰:「我留城中以为质,或杀一人,来碎吾身可也」。
众感激,皆请降。
公悉开所塞诸门,以出降兵。
保州平,诏先授閤门祗候,然后论功。
都师嫉之,不肯议赏,复坑降卒四百馀人。
公力救之,不可;
求还镇阳,不许。
俾公守城门,不畀以兵,不给以食,复欲因事中之以法。
民皆叹曰:「完此城者此公也」。
争往馈之。
久之方脱去。
富文忠公弼宣抚河北召公谓之曰:「保塞之冤,盍诉于我」?
公曰:「赏以閤门职,夫复何冤」?
公曰:「吾知已详,而君不言,真长者」。
改雄霸州路沿界河至海口同巡检,又以为定州驻泊兵马都监
东头供奉官,充环庆路驻泊兵马都监
丁太夫人忧,乞解官,三请乃许。
边郡武臣、小使臣亦许行服,自公始。
服除,复授环庆路驻泊兵马都监
大臣荐之,乃以为泾原路驻泊兵马都监、兼知镇戎军
先是,夏知汉法不敢过壕,每为寇。
公命边吏追奔突击,必得所掠而后已。
迄公去,不敢犯边。
皇祐五年秦凤路通古渭州,公受诏以本部兵赴援,三战皆,遂拔其城。
擢授礼宾副使,寻兼閤门通事舍人
河北路沿边安抚都监、兼同巡检诸州军寨搉场,未行,选为贺契丹国母生辰副使
会虏中群臣上其主尊号,请南使同上。
公与国信使吴公奎固不可,虏欲胁之。
夜闻帷外有兵刃声,公坚卧不起。
虏人促之急,公曰:「使臣可杀不可屈」!
虏之君臣乃好谕曰:「北朝盛礼,愿南使一观」。
公曰:「当观于何所」?
曰:「立本班」。
公使还报曰:「不可」。
复命曰:「立于别次」。
乃入,卒观不贺。
使还,虏人以为言,吴公出知寿州,公亦降授汾州兵马都监
故相庞公籍镇并门,俾公权忻州
契丹请天池庙以为故疆,久不决,庞公委公往议。
公于故牍得兴国契丹移文天池县,曰「遥祀天池庙」,有「应以属南朝地,未敢擅修」。
公以示庞公庞公喜,命公自为报命,辽遂伏。
庞公管勾河外三州军马,未受命,会下溪蛮彭仕羲反,加带御器械,充荆湖北路兵马钤辖、兼知澧州
捕得仕羲亲信,置左右,以为小史,善遇之。
久乃备言山川地形、虚实情伪、用兵长短。
嘉祐三年春,用小史为乡导,以步兵进讨,破罗城峒及贺府等二十馀隘,拔新州
又衔枚夜进,踰旬,至仕羲所居桃花州,一战破之。
仕羲弃城走,蛮酋七百馀人仰血乞降,公受降以闻。
赏功,拜本司使
邵州武冈杨昌透反,诏以公为荆湖南路兵马钤辖兼知邵州
至则潜师夜起,径至贼垒,黎明围数匝。
昌透登栅大呼,公命纵火焚栅,斩其将雷铁城等数辈,谕昌透令降。
昌透曰:「我平生勇冠诸峒,一旦窘此,智勇不及施,非战之罪。
愿射公,三发不中即降」。
公曰:「天道助顺,尔何能为」!
昌透注矢,三发皆不中。
诸蛮惊畏,以公为神,相率愿降,并以所领十馀州永输租赋。
受降以闻。
荆湖南北悉平,就差知广信军,迁六宅使,充成都府利州路兵马钤辖
公曰:「吾结发从军,大小战阵必在其间。
成都乃享厚禄、养资考之地,非报国本意」。
固辞不行,以六宅使端州刺史、权泾原路马步军副都部署
明年,就加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果州团练使,升天武捧日四厢都指挥使,加侍卫亲军步军都虞候惠州防禦使赐号「雄勇亮节功臣」。
英宗即位,加容州观察使,升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
马步军缺帅,诏公入朝兼总二司。
未几,兼领殿前司
上亲试田琼、韩存宝武艺,不中格,皆诉云:尝从郭某泾原有功未赏。
上命公升殿问之,信然,乃录用之。
上顾问边事,公条具方略以对,上甚悦,泛论朝廷大事。
时富公以直谏被谗,上问公何如,公曰:「富忠亮,臣以全家保之」。
上察公可备辅弼,治平元年,先以公复为泾原路马步副都总管
二年正月,制授检校太保同签书枢密院事封文水郡开国公,改赐「推忠佐理功臣」。
及国门,公感疾,上遣中贵人以国医来;
未瘳,令平原夫人往视。
公曰:「下臣有疾,上为天子忧,未能造朝,而先见家人,非礼也」。
令勿下车而返。
韩忠献公琦欲宽塘泺之禁,同列以为不然,论于殿上。
上甚怒,韩公未敢对。
公进曰:「臣详知塘泺利害,诚不足恃」。
同列大臣进曰:「王公设险以守其国,岂曰不足恃」?
公曰:「设险者,审权术、修法令、议制度、正纲纪是也,未闻止谓塘泺。
澶渊之役岂无塘泺耶?
他日误朝廷守计者,必塘泺也」。
欧阳文忠公修进曰:「郭之言是也」。
上意遂解。
三年,领签书枢密院事,为陕西路安抚使、权泾原路马步都总管经略使、兼判渭州
公恳辞枢职,上曰:「初欲授卿宣徽使,虑外人以为罢政,第领枢职,往重使权」。
公力荐今丞相范公纯仁等数人而后行。
党羌令征反,杀巡检陈敢,朝廷议招怀。
公以谓始服终叛,为梗不已,今又杀王官,当以威惩之。
一族既破,诸部必降,因绳之以法,则边患当弭。
遂决意用兵。
二月,师次捺吴川,令征挺身来降。
公不许,命执之,进师讨诸未下者,大破之,拔鸱鸮、训狐等城。
乃散谕诸羌,俾安心归业,毋若令征,自取剿绝。
诸羌畏感,争出犒师。
因驻兵塞外,观览山川,见彊弱利害所在,乃城捺吴川
又遣诸酋谕青鸡川诸部,示以威信,悉效顺。
又城青鸡川
二川形胜相恃,新附降羌万馀帐、地数百里,皆在腹中。
乃置酒召诸酋犒燕,酒酣,语之曰:「汝等今日遂为王臣,何以报国」?
诸酋顿首曰:「惟公命」。
公曰:「诸羌利牧养而拙耕稼,故二川沃壤,鞠为荒莱。
汝等可近山畜牧,以閒田来献」。
诸羌曰:「谨闻命,有吝田者,我等为公灭之」。
得良田千馀顷。
乃下令召弓箭手人受田百亩、马五十匹,旬月得壮士千人、骑万匹,省屯戍馈运之劳。
诏奖之,赐捺吴川堡曰治平寨,青鸡川堡曰鸡川寨。
神宗即位,加静难军节度观察留后
复乞解枢职。
御史中丞言宰相不押常朝班,以为跋扈,指公为党。
公固请閒郡,召还朝,至京师,阖门待罪。
上遣中贵人促视事,公力辞,乃为宣徽南院使,充京东西路安抚使、判郓州
至州七日,拜鄜延路马步都总管经略安抚使、判延州
种谔诱嵬名山降,夏人诱知保安军杨定内殿承制侍其臻、右侍禁张时庸杀之,边事方起。
故命公往。
初,种谔绥州,朝廷以擅兴生事,命公当必弃之。
公以夏人杀王官,而所得绥州复弃,徒取轻耳,当必留之。
会夏人以众十馀万欲复取绥州,公遣刘甫屯绥平、王雅屯怀宁、燕达守绥州
贼攻围不克而去,遣薛宗道同周宗义来告谅祚之丧,且请绥州
公言不可许。
又欲纳塞门、安远二寨易之。
朝廷遣今丞相韩公缜、故太仆卿刘航来就议,公执初议。
然朝廷曲徇其请,许之。
熙宁二年,都啰重进奉誓表,以二寨来易,朝廷下誓诏予之。
公曰:「此正商于之地六百里也」。
韩公问重进曰:「二寨且献,封界何吝」?
嵬名󰬗寨党移赏浪来交寨,公遣机宜官往会之。
夏人欲二寨、绥州同日交易。
公使先交二寨地界,然后还绥州
夏使曰:「二寨寨基是也,何界之有」?
会有诏俾公焚弃绥州,公曰:「一州既失,二寨不可得,中国为夏人所卖,安用守臣为!
愿以死守之」。
藏其诏不出,潜访地界,得祥符西平王檄为验,夏使遂诎而去。
公以其事闻,上大惊,顾大臣曰:「不知绥州今存否?
亟遣问之」。
大臣皆恐。
即降诏云:月某日指挥更不行。
诏至,属僚皆惊曰:「前诏云何,未之见何也」?
公徐出之,乃促公焚弃绥州
公曰:「曩遂奉行,今则何如」?
将吏皆叹伏。
公乃以前诏上,且言绥州见存,待稽朝命、违诏旨之罪。
诏褒之曰:「渊谋秘略,悉中事机,有臣如此,朕无西顾之忧矣」!
诏数夏国之罪以拒之,卒留绥州
嵬名山之众凡一万二千既降,未有以处之。
公以夏人叵测,散居内地或生后患,广务赈贷非可经久,乃户选壮士一人为捉生军,分隶蕃将,贷以耕具,辟延州顺安怀宁等旷土以居之。
夏人欲执景珣来献以易名山等,公上言:「夏人诈谋不可信,若纳珣而拒名山,则弃前恩、生后患,异时谁敢向化?
景珣庸人,何系轻重」?
朝廷乃拒之。
初,杨定等死,公密诇边吏,得杀定等姓名。
谍告曰:「夏人将斩杀定之人于境以谢罪」。
公曰:「此将斩囚以绐我」。
宥州诘之,且曰:「必执李崇贵等来」。
告曰:「杀之矣」。
公曰:「崇贵等见存,职任状貌如此,何可欺也」?
夏人惧,乃归杨定之子,执李崇贵、韩道喜以来,公遣侄忠绍献阙下。
朝廷大臣以秉常初立,欲以官爵授其左右任事之人,公上疏曰:「彼主幼国疑,当不受诏。
借或受之,必伪立姓名,以邀金缯。
今既恭顺,当开布大信,以示威灵所加,不宜诱之以利」。
果不奉诏,如公所料。
未几,夏以重兵寇边,上手诏赐公曰:「秉常纳欸,词礼恭顺。
朕务来远,以息边民,方降誓诏,且备册命。
使犹在,兵已犯塞,可具经久守边方略以闻」。
公上言:「边人之性不常,古无一定之策,然久远不能易者十事条上之」。
终曰:「陛下推心委任贤才,专意笃行仁义,删苛法而宁众心,省重征而安百姓,邪佞不闻于耳,正直常致于廷,天下何忧不和,四夷何患不服?
若攻守方略、应变权宜,贵无声无形,不可预言」。
上嘉纳之,然必欲闻措置大略,遣知河中府蔡公延庆来就议。
上降问目,咨访利害,公具条对,附延庆上之。
明年,夏以亲军夹河,壮骑侵顺安绥平、黑水等寨。
诸将请击之,公曰:「敌远来利在速战,其锋未可当」。
令毋得轻出。
谍告曰:「贼粮欲尽矣」。
公稍出兵应之。
已而绥德城告急曰:「贼益兵大至,仙山烟火皆满」。
公曰:「贼师其遁」。
诸将皆疑,公曰:「鸷鸟之击,必匿其形。
兵果来,岂示人以众?
此张虚声,惟庸将乃疑耳」。
终不大出兵。
贼侵汉地,筑城鄣,暴掠尤甚,公曰:「可矣」!
乃使李安、李颙出绥德,彭逵出顺安燕达绥平,贾翊出安塞。
宥州及使人谕贼曰:「夏国违誓诏,侵城汉地,其罪甚大。
若能悔过,悉听汝还;
或不从,诛无噍类」。
既而贼弃顺安走,纵之;
馀皆拒官军,诸将合攻之,斩首数百,馀皆弃城遁。
检校太尉,改雄武军节度观察留后,再任。
,夏人数十万,声言将自西路击延州,公遣李颙往东路视之。
未及塞,驰还请济师,公复遣往。
已而贼果自东路,由金汤、白豹川袭庆州
公知秉常在宥州,遣燕达将锐士悉破夏近边诸寨,声言捣虚取宥州,遣田守度设伏要其归路,吴稹援大顺。
夏人闻之,亟还守,度要击,败诸金汤,敌众遁归。
韩献肃公绛宣抚陕西四路,种谔帅师将取横山
公曰:「谔狂生耳,朝廷以家世用之,过矣,他日败国事必此人也」。
韩公与公议出兵,公力言不可。
使幕府与公论难,公曰:「此举不惟无功,恐别生他变,为朝廷忧」。
以议不合,诏召还朝。
上问公曰:「种取啰兀、抚宁二寨,或闻夏人复欲取之,当何如」?
公曰:「愿速备抚宁,则啰兀无患」。
上曰:「何也」?
公曰:「昔夏人取灵武,先击清远,然后灵州失守。
抚宁地平而城小,戍兵不多,万一用前策,则必先取抚宁抚宁破则啰兀随之」。
上深以为然,未及往备,抚宁已陷,遂弃啰兀。
明年庆州兵作乱,关中骚然,诸郡皆警。
朝廷忧之,拜公永兴军路安抚使兵马都总管、判永兴军
至镇,彻警去备,追巡逻兵皆还,惟以重赏募兵吏入山谷禽盗,人情乃
徙判秦州,充秦凤路马步都总管经略安抚使
甘谷城通渭寨皆捍西圉,甘谷形势孤绝,民不乐业。
公使增筑五城,以民心。
通渭旧乏水,公欲移新城以就水泉,默计城池广狭、功力众寡,召诸将分命之,曰:「趣往治新城,期以十日」。
将相目,莫敢出言。
公授以方略,亟遣行。
各至其地,则土功攻守之具毕集,不踰旬皆成。
敌骇其神速,不敢攻,于是边圉遂固。
王韶将开熙河,依宰相势,多为不法,公案其罪。
引边事以自解,且乞他官覆案。
朝廷遣大理丞杜纯来治,先移公判渭州
事皆实,宰相怒,并坐,更遣御史蔡确来。
公由是得罪,落宣徽南院使、知潞州
未几充河东路经略安抚使马步都总管、知太原府
明年,复宣徽南院使
时辽人遣萧禧来议地界,上遣吕大忠、李舜举与禧议,手诏问公方略,公悉奏之。
北人有降者,众谓宜纳之,公曰:「此得之何益?
彼或欲交质于我,何以拒之?
契丹驸马刘三贾来归,仍上平燕策,朝廷恐以小害大,尚且拒之,此一番奴,欲致我曲耳」。
亟遣之。
杨复河东陕西招怀投来蕃部,公奏駮之曰:「河东扼二虏之交,与陕西异,誓诏、誓书皆以招纳为戒。
今行杨复之议,是自求扰也」。
时朝廷有经略四夷之意,于是迎合献言者甚众,公独镇以静重,务敦守盟好,不求边功。
熙宁九年交趾寇广南,陷邕、钦、廉,诏以天章阁待制赵公卨为招讨使内侍押班李宪副之。
已而罢宪,更拜公为安南道行营马步都总管经略招讨使、兼荆湖南北路广南东西路宣抚使,卨副之。
公入见,上问何以平南,公曰:「兵不可前料,愿至边图上方略」。
上问所须,曰:「愿得鄜延河东旧将吏」。
将行,宴于便殿,赐中军旗物剑甲以宠之。
师次潭州,遣知钦州任起攻永安州,拔之。
朝廷初降敕榜谕溪峒,公以蛮夷不知文告之词,乃直陈八事,请散榜郡县溪峒。
门州贼将黄金满、岑庆宾来降,公遣和斌、杨从先将材士数万、战舰数百艘,诸将将九军及降附诸蛮,水陆并进。
师次邕州,遣曲珍下雷诸峒,降之。
又遣知邕州陶弼左江诸峒,皆会于军次思明州
公以谓广源州咽吭之地,兵甲精锐,不先取之,则有腹背之患;
观察使刘应纪为贼谋主,不禽应纪,则军声不振。
燕达往,一战克之,拔其城,应纪出降。
师次决里隘,遣张世矩攻之。
交人以象拒战,公使强弩射之,以巨刀斩象鼻。
象却走,自践其军,大兵乘之,贼溃去,胜拔桄榔县。
曲珍攻门州,亦拔之,溪峒悉降。
交人伏兵于夹口隘以待王师,公知之,乃由间道兜顶岭以进,次富良江,去交州四十里。
贼以夹口之计不及施,亟以战舰数百艘先趋富良壁岸下。
绐告曰:「和、杨从先且至」。
军中皆喜。
既至,则交人数万鼓噪薄官军,前军不利。
公率亲兵当之,使骑扬言曰:「大师至矣」!
贼少止,麾下士勇百倍。
公叱骑将张世矩、王慜合战,诸伏皆发,贼大败,蹙入于江者不可胜数,江水为之三日不流。
斩首数千级,杀伪大将洪真,禽左郎将阮根。
乾德大惧,奉表诣军门请降,纳苏茂、门谅、广源五州之地,仍归所掠子女。
公与诸将议帅师济江,诸将曰:「九军粮尽矣。
凡征南兵十万、夫二十馀万,冒暑涉瘴,死亡过半,存者皆病瘁」。
公曰:「吾不能覆贼巢,俘乾德以报朝廷,天也。
愿以一身活十馀万人命」。
乃班师,以乾德降表闻,约交人听旨。
公入塞,亦疾甚,卧护诸将,城顺州及桄榔县而还。
诏赦之,又罢宣抚司
公上章乞閒郡养疾,除判潭州
朝廷以公不能得交州,降授银青光禄大夫左卫将军西京安置。
杜门不出者十年,读书养气以自乐。
今上即位,授左屯卫大将军致仕。
明年,落致仕,检校司空、知潞州武功县
公不敢辞,亟就治,即告老,不许。
明年,复广州观察使、知河中府,径归洛阳,力请老,拜左武卫上将军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
元祐三年十二月十四日,薨于西京嘉庆里第,享年六十有七。
讣闻,辍视朝一日,赠雄武军节度使
公娶史氏,封平原郡夫人
六男子:忠良,左侍禁
忠谏,左班殿直
忠孝,承事郎
忠臣,西头供奉官
忠恕,东头供奉官
忠贤,左侍禁
忠良、忠谏皆先公卒,忠恕后公踰月而卒。
女八人,通直郎夏大定、大理评事承务郎胡士宣义郎吕昭问、内殿承制石舜宾、承务郎王秉文、广济主簿范埴皆其婿也,一早卒。
孙男六人,孙女三人。
公初遭母丧,庆帅杜杞以边州金革从事,例夺丧听乐,召公强致之。
公涕泣就坐,毁瘠不胜衣,遂罢去。
既诏许解官行服,以钱四十万赠之,公谢而不受。
奉养节俭,慕范文正之为人,性严重不妄言笑。
将领宿卫,持法不贷下,军政肃然。
及守边,拊循士卒,得其欢心。
用兵先计而后战,善料敌伐谋,戎狄畏其威名。
节制鄜延,夏人尝寇秦凤,边将范愿死之,杀掠甚众,公檄宥州索所掠,悉得之。
神宗尝问公八阵遗法,公曰:「兵无常形,八阵特奇正相生之一法耳」。
因为上论之甚详,上大奇之。
延安,使将吏以八阵教兵,久不能成。
公召诸军晓金鼓营阵之法者,得六十四人,使人教一队,顷刻而成。
先是鄜延虽多属羌,而无法制,不足用。
公择其勇技出众者奏官之,皆激厉贾勇,数万皆为精锐,兵械犀利,为诸路最。
善用将校,每至所部,使人人自言所能,暇则阅试而记之,故所用无失。
庆州之役,主帅归罪偏裨,既斩李信、刘甫,又治鄜延西路都巡检使白玉之罪。
玉见公,托以后事,且言不得终养老母。
公恻然哀之,曰:「君第以我不遣为词」。
力救之得免。
明年,玉大胜于新寨,神宗谓公曰:「白玉能以功补过,今立战功,皆卿之力也」。
公每战,必戒诸将先招怀而后战斗,故降附多而诛戮少。
尤爱惜士卒。
南征既上道,有犯罪者,或请从便宜诛之,公曰:「若从此杀戮至贼境,则我军将尽矣」。
命一如法令,须入贼境,乃行便宜。
杀贼妇女老弱者皆不赏,故不以多级为功。
尝语其子曰:「吾用兵,阴德多矣」。
公虽以武立名,然刻意学问,书无所不读,日有程,不中程不止。
自得于圣贤之意者甚多,手自录之,曰《竹庵精虑》。
又古人言行可师者,拟刘向《新序》编次之,以自鉴戒。
至于阴阳占侯、百工技艺,无不精晓。
国朝故事、四夷名邑,用兵地名、山川形势、成败事迹,莫不精究。
喜为诗,有《五原》、《兰江》二集,《节制集》五卷、奏议五十卷、《经制集》五十卷、《对境图释》五卷。
日葬于里,从太师之兆。
公在仁宗时,有功南海,为名将。
英宗、神宗尤深知公,遂大用之。
出入中外,为重轻,所至隐然如长城,朝廷四方恃以为,论将帅必以公为首。
及南征,困于瘴毒,虽不得交州,然洪真授首,应纪面缚,得五州之地,全师而返,交人畏詟,遂不敢动。
公尝言曰:「兵,凶事也,必有大狱随之,理势自然,无足怪者」。
故公一谪不复振,处之怡然。
晚居洛阳,门庭寂如无人。
治家如官府,子弟非冠带不见。
及二圣嗣位,起公,将复用之,而公病寖,久无意于世矣。
年未六十,即自有椁棺,贮之居第,每与客观之。
幕府辟士极一时之选,赵卨初掌机宜,未几代公帅鄜延,其馀多为名臣,世以公为知人。
初,范文正最先知公,奖拔之;
韩忠献、富文忠、司马文正及今丞相范公皆称公不容口。
从祖忠文公尝曰:「吾游诸公间,每见郭公,言必及深远」。
观知公之人与公之所知,虽古之贤将,何以加此。
孤忠孝以铭为请,辞不获,乃铭曰:
惟郭之先,受氏自虢。
世有显庸,以践邦伯。
桓桓郭公,允武允文
出入四朝,克成厥勋。
仁宗惟仁,天德不杀。
疆理南海,公初奋伐。
英宗惟英,整肃四方。
登公枢廷,大震氐羌。
神宗惟神,耀我圣武
西守南征,公为元虎。
蠢尔交蛮,自昔邦雠。
帝命公往,匪亟匪游。
披其五州,炎荒是宅。
功成身危,为众受责。
释师十万,耽玩简编。
乐以忘忧,卒岁穷年。
二圣起公,将收桑榆。
公以老告,身与疾俱。
惟其成烈,万夫之特。
云谁无勇,孰如公识。
不知其人,视其所知。
呜呼郭公,名则不夷。
按:《范太史集》卷四○。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七、一八八、二七九原注,《名臣碑传琬琰集》中卷一三。
吕伯恭论渊源录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九四、《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五、《古今事文类聚》续集卷一六、乾隆《郿县志》卷一四、乾隆《凤翔府志》卷一○、《宋元学案补遗》卷一六、二一
元丰中诏起吕申公,此段初固知其有误,然以其不害大体,故不复刊。
今欲正之,亦善。
但去「司马温公,温公不起」八字,及依程集本题改「寄」为「赠」可也。
道言当与元丰大臣共政,此事昨来已尝论之,然亦有未尽。
今详此事乃是圣贤之用,义理之正,非姑为权谲,苟以济事于一时也。
伊川气象自与明道不同,而其论变化人材,亦有此意(见《外书》胡氏所记。)
《易传》于《睽》之初爻,亦有「不绝小人」之说,足见此事自是正理当然,非权谲之私也。
然亦须有明道如此广大规模,和平气象,而其诚心昭著,足以感人,然后有以尽其用耳。
常人之心既不足以窥测此理,又无此等力量,自是信不及。
设有信者,又不免以权谲利害之心为之,则其悖理而速祸也为尤甚矣。
此今之君子所以不能无疑于明道之言也(胡氏所记,尹氏亦疑之,岂所谓未可与权者耶?)
邵子文晚著此书,于其早岁之所逮闻者,年月先后,容或小差。
若语意本末,则不应全误。
且所谓二公并相,盖终言之;
宗丞未行,以疾卒,亦记其不及用耳。
非必以为二公既相,然后召明道也。
又谓《邵录》多出公济,恐亦未然。
盖其父子文体自不同也。
折柳事有无不可知,但刘公非妄语人,而《春秋》有传疑之法,不应遽削之也。
伊川之谏,其至诚恻怛,防微虑远既发乎爱君之诚,其涵养善端,培植治本又合乎告君之道,皆可以为后世法。
而于辅导少主,尤所当知。
至其馀味之无穷,则善学者虽以自养可也。
故区区鄙意深欲存之,盖其说如此,非一端也。
今乃以一说疑之而遽欲刊去,岂不可惜?
若犹必以为病,则但注其下云:「某人云:国朝讲筵仪制甚肃,恐无此事」,使后之君子以理求者得其心,以事考者信其迹,其亦庶乎其可矣。
范公不为程门弟子,下卷范公语中论之已详。
此年谱所载,特鲜于所录之本文耳。
然不削去「门人」二字者,范公语中既引以为说,则此不可削,史固有变例也。
但来喻引范公《日记》,以为伊川所为范公未必尽知。
若率先具素馔,则应大与东坡忤,何以能处程苏之间而无违言乎?
此则恐于事理皆未尽也。
盖范公所记正叔独奏,乞就宽凉处讲读,而并及修展迩英次第,则固善之之辞,而非有讥贬之意也。
伊川已奏而事方施行,则自不必更言。
而在范公之自处,则亦或有不敢言者。
至于国忌斋筵,荤素所宜,则以范公之贤,于己之所行自当顾义理之是非以为从违,不当视同列之喜怒以为前郤也。
使其果欲依违两间,曲全交好,则具素馔既忤东坡,具肉食亦忤伊川
若虑于彼而忽于此,则亦非所以两全矣。
况范公之意未必出此,而他书所记亦云范醇夫辈食素,秦黄辈食肉,则所记虽不同,而范公之不畏东坡而每事徇从,亦当时所共知矣。
故尝窃意范公虽不纯师程氏,而实尊仰取法焉。
其于东坡,则但以乡党游从之好素相亲厚,而立朝议论趣向略同。
至其制行之殊,则迥然水火之不相入。
且观其辨理伊川之奏,则其心岂尽以东坡为是哉?
但不能辨之于当时,而发之于数年之后,此则刚强不足,不免乎两徇之私者。
而其所重在此,故卒不能胜其义理之公也。
大抵程苏学行邪正不同,势不两立,故东坡之于伊川素怀憎疾,虽无素馔之隙,亦不相容。
若于范公,则交情既深,而其气象声势无足畏者,故虽有右袒之嫌,而不以害其平生之驩也。
侯师圣二先生大概亦得之,但语意少不足耳,亦不必删去也。
文潞公事但注其后云:「某人云:先生判监时,潞公未尝尹,疑此有小误」。
「以管窥天」,此伊川本语,见于《遗书》,不必曲为隐讳。
兼其语有抑扬,善读者当自知之。
若为其不善读而毁吾说以避之,则古今书传之得存者寡矣。
横渠墓表出于吕汲公,汲公虽尊横渠,然不讲其学而溺于释氏,故其言多依违两间,阴为佛老之地,盖非深知横渠者。
惜乎当时诸老先生莫之正也。
如云学者苦圣人之微而珍佛老之易入,如此则是儒学异端皆可入道,但此难而彼易耳。
又称横渠不必以佛老而合乎先王之道,如此则是本合由老佛,然后可以合道,但横渠不必然而偶自合耳。
此等言语与横渠著书立言,攘斥异学,一生辛苦之心全背驰了。
今若存之,非但无所发明,且使读者谓必由老佛,易以入道,则其为害有不可胜言者,非若前段所疑年月事迹之差而已也。
又行状记事已详,表文所记无居状外者,亦不必重出。
吕侍讲学佛事似不必载,如何?
沟封奉圣乡虽非封建,然亦可以为封建之渐,且无时不可为。
若曰分茅胙土,大封王侯,则主少国疑,诚非可为之时矣。
伊川决不至如此不晓事,必待晚年更历之多,然后知其不可也。
大抵前辈议论不能无小不同,今两存之,学者正好思索商量,非若汲公之论横渠,大本不同,其流有害也。
杨应之事以少见,故悉取之,亦变例也(恐可访问,更增广之。)
杨于程门,亦未必在弟子列也。
吕进伯和叔本当别出,以事少无本末,故附之与叔,甚非是。
告访问增益,别立两条临川有薛氏,汲公甥也,可因人问之。)
苏博士语中胡公所论,盖以越职言事,便非语默之当然。
又以其得罪之重,知其言必有过当处耳。
词之未莹,故若可疑。
然苏乃元符末年应诏上书,恐未可以越职罪之也(此事吾辈更合商量,非特为苏公之是非也。)
杨公墓志首尾联贯,不容剪截,故全书之,亦变例也。
胡公所辨发明述作之意最为有功,似不可去。
胡公行状取屏斥学生事,乃为作学录、行学规之样辙,非独为后来论列张本也。
然明道叙述中亦有如此者刘立之记罢判武学事。)伊川存而不去,盖欲备见事情。
虽知气象之小,而不得避也。
其他浮辞多合删节,当时失于草草耳。
卷首诸公,当时以其名实稍著,故不悉书。
自今观之,诚觉旷阙。
但此间少文字,乏人检阅,须仗伯恭与诸朋友共成之也。
坐小吴埽河决责罚张惠等诏元丰四年九月己酉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六
都大提举、修护澶濮州堤岸、东头供奉官张惠追毁出身以来文字,除名勒停,编管黄州
知南外都水丞、承议郎苏液,前权发遣北外都水丞宣德郎陈祐甫皆追两官。
通判澶州承议郎戚守道追一官。
河北转运判官吕大忠罚铜三十斤。
吕氏乡约跋淳熙二年四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三五
此篇旧传吕公进伯所作,今乃载于其弟和叔文集,又有问答诸书如此,知其为和叔所定不疑。
篇末著进伯名,意以其族党之长而推之,使主斯约故尔。
淳熙乙未四月甲子朱熹识。
按:《蓝田吕氏遗书》卷上,明刻本。
密院咨目元祐元年五月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一四、《司马公文集》卷六三、《太平治迹统类》卷一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四
光比日曳病入朝,只为欲与诸公商议数事,于帘前敷奏,终不能得聚厅。
今光饮食日减,不能造朝,未知几时复得瞻望颜色。
须至具咨目如左:吕大忠虏乍恭乍骜,由私市公行故也。
其延、庆侵疆,有害无用,终当与之,然今日未可与也。
大忠到官,审察事势,先奏乞严禁私市,不过年岁间,彼必屈服,遣人来祈请,然后朝廷下诏,旷然归以侵疆,赦其罪戾,自今贡赐往来,一切如故。
此策大善,请明公更召见,询访其详。
然如光愚见,若只如去约束(检门下开折簿曾行下。),则大是悠悠,徒为玩令,一无所益,须别立法云:「应汉户、熟户与西人私相交易者,正犯人处斩,妻子送江淮编管」。
粉壁晓示,许人陈告,即时给系省钱五十贯充赏。
本地分巡检、寨主、监押,并冲替。
仍令经略司、本州常切觉察。
如此逐处行却一两个,方能禁绝。
若西人如往年兴兵压境,以胁庆州刘忱时亦莫之听,但坚壁清野,使自疲弊而去。
河东经略司总领二十馀州军,边面千馀里,地接二虏。
帅府之重,孰过于此?
而以吉甫处之,果能称职否?
且如昨者,北虏侵火山地,不与。
于初累石时,便令撤去。
彼若放箭,我射何伤,仍时据道理,紧行文牒,痛加诘责,云当奏朝廷,问诸北朝
今朝廷亦不共理会,示之以弱。
但恐春暖,虏狃于得志,以为南朝易与,大兴徒众,广有占割,朝廷亦坐视,无如之何。
土地者,国之本,若虏惟意所欲,无问多少,要取便取,成何国家?
此由边帅不能防微杜渐故也。
渠自乞扬州,诸公何不早许之,别择老成重厚有胆略者以代之。
子厚方欲措置熙河,为经久之计,而元帅乃一方头目,其人岂高材英器,忧国忘家者邪?
愿早易之,勿致败事。
御史所言保甲罢按阅,甚当,宜从之。
彼得三时务农,岂顾此微茫赏物,而省国用不少。
但与逐旋置库,量留些小金帛,遇教时,委令佐选绝艺者,赏以银楪子、银碗、䌽段。
如与人班行,虽云猥贱,亦是国家命官,岂可如泥土与人?
其出等事艺,及正长教人及分数,欲更不与班行(正长所以鞭挞保丁,只为未及分数,干赏故也。)
前日见驾部来白,沙苑地狭,不能容京西所送骒马。
且彼无牡马,徒多养骒马何为?
但使之积死,可惜耳。
欲令京西未发者,皆烙退印还民,已发者,令沙苑估价出卖。
如何?
若可取,望早指挥
然监牧亦不可不一面早差官相度兴复。
唐都长安,故养马多在汧、陇、三辅之间。
国家大梁,故监牧在郓、郑、相、卫、许、洛之间,各取便于出入故也。
合宜且复近处一二监,各有旧基故也。
子厚常言军赏误,何时当与裁减改正。
边人立小功者,宜勿赏。
宋璟所以安开元也。
封事大约已遍,止有两复吏云其签,子厚欲有去取,既难得会议,彼亦无大利害,但请子厚欲去者去之,馀令进入。
贵早结绝。
袁季皋先辈 宋 · 晁说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三、《嵩山文集》卷一五、《宋元学案》卷二二、《宋元学案补遗》卷一六
说之启:留落在邮上,足下仲兄以诗见过,喜其温然安诗者也。
既而足下仲兄来,则又幸得千乘之国,恺悌之长也,夫何幸会之多!
足下复又投书来讲学,是非明白,有馀愤存焉,若刚严御史然,孰谓予之困穷也哉?
足下于是讲明道、横渠、伊川先生得之矣,窃恐足下得其名而未得其实也,敢因布之为谢。
明道之学,专明大道而本乎仁义,其徒既少,又亦未尝著书。
横渠之学先笃乎行而后诚乎言,其徒则吕晋伯、与叔、范巽之、张芸叟,其书有《正蒙》存焉。
伊川之学,使人于一德有所入,或仁或孝入德而至乎敬,其徒则谢显道杨中立、游定夫、张思叔,其书则《易传》存于世,而《春秋》方具藁草授之思叔,今不知存亡。
传曰:「唯通人有蔽」。
夫三先生者,亦岂无蔽哉?
明道取人太吝,横渠轻视先儒,伊川时出奇说,足下亦不可不知也。
足下即其所蔽,极其所善,则六艺之文朝夕与身俱出也,又何必若今之所谓儒宗,配飨孔子者,一切以讲说文字为功,诡异如饰非,颠倒如避难。
学者被其盲聋而不知非,仕者畏其罪罟而莫敢难,遂至今日,学士大夫于名教土崩瓦解也。
且其自任之言,以伯夷不谏武王刘向于汉强聒,商鞅能必行其令,哀三良之死而责其未贤,百姓可咈以从,先王之道,平颁兴积,不问民之欲否,释老申韩之说杂然并传六艺中矣。
因自骇愚而肆也,以谓修身治国家,帝王之功,皆土苴馀事。
呜呼,《易》知盗而同忧患,《春秋》拨乱以尊一王之制,《诗》不遗鸟兽草木虫鱼以美刺兴亡,《书》上自尧舜,下逮《费誓》,同明治乱之迹,《礼》之九经十伦详矣,皆修身治天下国家帝王之功德,巍巍而不可须臾不本元者也。
以是涂塞天下学者之聪明,为祸大矣。
而犹未若执经劝讲人主之前者,祸乱天下也。
彼其所得者如何,其弊则如何,其徒复如何,足下宜终始固执之不贰也。
先明致寇之阴,从极御寇之阳者,《易》之道也。
王荆公排明道,曰「伯纯之学善矣,其如入壁何」!
明道曰:「拙状如壁,不可入也,公则如捕风矣」。
一日荆公又戏明道曰:「伯纯纵高,不过级级,至十三级而止耳」。
明道谢之曰:「公自十三级而出焉,上据相轮,恐难久以安也」。
并欲足下闻之,无以为一笑,而幸少思也。
属连日有人事,为报稽缓,悚仄,不宣。
二月十九日说之上。
吕大忠特除宝文阁直学士秦州绍圣三年七月己亥 北宋 · 宋哲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四九、《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
渭州、宝文阁待制吕大忠元祐中坚持边议,不为利回,兼领帅日久,宜进职名,以劝守正之人协心边计。
特除宝文阁直学士、知秦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