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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诏言弭灾防盗事绍兴三十一年 南宋 · 汪应辰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六三、《文定集》卷一
臣愚不肖,陛下过意,使备侍从
方陛下宵衣旰食焦劳图治之时,而臣曾无片言补助万一,窃位素餐,死有馀罪。
今者陛下祗畏天戒,惟怀永图,亲发德音,赐以清问,臣犹不言,罪益大矣,谨昧死上愚对。
所谓消弭灾异之术者,臣不足以知天,然理之所在,有可得而见者。
夫天地与人均一气尔,上下流通,初无间断,故天地之灾祥与人之善恶,常往来相应而无穷。
圣人以人配天地而谓之三才,且曰人者天地之心也。
腹心之于五官,宜若不相为用,然疾病之作,其必蕴积于内者既久,然后一旦发见于外。
善医者察脉观色,知其所从来,治其内而外症去矣。
今者淫而过节,物被其害,是病之发见于外者也,岂非腹心之间或有所疾痛而不宁者乎?
或有所郁塞而不伸者乎?
以臣所见,此二者今皆有之。
欲止其疾痛,则莫若恤民力;
欲解其郁塞,则莫若通下情。
何谓恤民力?
臣闻国之所恃以为本者民也,民之所恃以为命者财也,取于民者过制,则民失其所以为命矣。
臣窃考之古今财赋所入,名色猥众,未有如今日之甚者。
昔汉至武帝有盐铁、榷酤之法,唐至德宗始有两税、榷茶之法,当时议者纷然,以为民害,后世既已兼而用之矣。
盖唐之初,其取于民者曰租、曰庸、曰调。
天宝以后,军旅数起,凡非法赋敛如急备、供军、折估、宣索、进奏之类,后皆收入两税,以为常赋,今之税是也。
则赋敛之重,至于两税极矣,不可以有加矣。
所谓茶税者,其初所得仅四十万缗而已,亦甚非今日比也。
今江浙州县财赋名色,臣之可得而见者,曰经制、曰总制、曰籴本、曰僧道免丁、曰州郡宽剩、曰大军月桩、曰和买折帛。
名为不取于民,而其实阴夺民利;
名为漕司移用,而其实责办于州县;
为州郡之馀,而其实不足;
名为与之以本钱,而其实无有。
陛下试诏有司,以此数者校之往昔,其所增加又不知几倍也。
至于州郡空虚,诸所诛求,又有未易数者。
如春冬军衣钱,昔之出于官库者,今则敛之民矣。
军器物料,昔之和市者,今则不复与之直矣。
茶引所以通商,今则贾用不售,亦等级而使之输钱也。
虽有廉平之吏,违冒法禁而不暇恤;
虽有严明之监司知州县之无可奈何而不复问。
况又有臣所不能尽见者。
陛下以此推之,则今日之民力盖可知矣。
夫取于民者如此其多,则宜其财聚于上而不可胜用矣。
户部之用度乃常患其不足,其故何哉?
此中外之所以疑焉而不得其说也。
臣窃以为国计之重,民事之烦,要须通知其本末源流,然后可以为之制节。
唐元和间宰相李吉甫始为《国计簿》,本朝景德皇祐治平元祐,皆尝为《会计录》,元丰间又为《中书备对》。
今宜依仿其书,为《绍兴会计录》,使天下财赋之出入皆可得而究见。
然后取祖宗之时出入之数以相参较,其浮冗之费有溢于旧者,必求其所以然之故,合众人之议,酌时势之宜,可罢者罢之,可减者减之。
视其所省者几何,然后财赋之所入,其害民之甚者,可以次第而议矣。
经制总制未能遽罢,勿拘以一定之额可也。
如和买、折帛未能遽罢,裁损其倍取之价可也。
触类而推,不一而足,庶几困敝之民,犹可以少苏。
不然则日削月朘,未知其所终极。
陛下虽恻怛于上,降丁宁之诏,立烦悉之法,初无益于民病也。
仁宗皇帝即位之初,翰林学士李咨言两边寝兵二十馀年而边馈如故,他用寖广,宜裁损浮冗费以宽厚敛。
于是诏近臣同议,以景德较天禧,计所省得什三。
其后西夏用兵,御史中丞贾昌朝建请度经费,省诸不急。
亦诏近臣议之,岁省缗钱百万。
及夏人请盟,枢密副使庞籍陕西用兵以来,用度太广,请遣使者减省边费。
仁宗从之,所省逾半。
又以近世兵多而不精,故国用困竭,与中书合议大加简阅,凡省八万馀人,三司赐粮始有馀矣。
此皆祖宗已行之事也。
虽然,节用以爱民,理固然矣,此特道其常尔。
君子安不忘危,治不忘乱,今名为兵革不用而百姓犹不免于困敝,有如兴师十万,日费千金,其将何以给之乎?
恭惟太祖皇帝创制内藏,当时平定僭伪,亲祀郊丘,所费巨万,皆出于内而民不知。
真宗皇帝诏近臣作记,以述祖宗爱民力之意,且谓宰臣曰:「所贮金帛,备军国之用,非自奉也,特外廷不知耳」。
自是累朝或以师旅,或以水旱,辄发内库钱以赐三司,此亦祖宗已行之事也。
惟陛下以祖宗之心为心,则仁政可得而行矣。
何谓通下情?
臣闻言路广然后下情通,凡自古明君所以求言纳谏,与夫祖宗所以贻谋垂裕者,陛下既已知之,而又躬行之矣,臣不敢广引以烦圣听。
顷者臣下进见,陛下每谕以言虽切直,或有过当,皆能容纳,仰见陛下之意,惟恐下之有所不尽也。
既而秦桧用事,专权自恣,恶天下之议。
已而陛下得闻之也,乃始严刑峻罚,以钳天下之口。
词色之间,稍涉疑似,进退之际,或被顾盻,辄皆有不测之祸,长告讦之俗而亲戚为仇,起罗织之狱而道路以目。
人不自保,导谀成风,称之者以为圣人,尊之者以为恩父。
凡投匦之章,造庭之策,不谋而同,归美于一德元老。
至于轮当面对者,托疾而丐免;
奏事殿上者,皇遽而夙退。
圣问所及,则恐惧而不敢对;
风旨所至,则迁延而不敢行。
四方馈献,毕集于相府,而尚方所无有也;
郡国便宜,取禀于三省,而九重不之闻也。
当此之时,中外人情为何如哉?
之所以至此者,彼其为说必不自以为拒谏也。
以为不如是则国论不一,君上不尊。
由今观之,岂其然乎?
陛下奋发英断,一新政化,天下之人,始得拭目引领,以瞻天日之光。
招徕多士,不问新旧,开纳众论,不遗疏远,德意至渥也。
然而士风颓敝,非一朝夕,非大有以矫正而振起之,未易变也。
奈何议论之臣,不能广推圣德,明示中外,反假秦桧之馀术,以艰梗言路,摧沮士气。
陛下因星变而求言,彼则曰恐奸人以天变为幸也。
大理少卿论及刑法,彼则曰不当言而言,是犯分也。
凡士之献言者,固未必其心迹相应也。
然而有言则受之,有善则行之,岂必问其他哉?
今或逆探其隐伏之情,或追究其平素之行,或指以为好名,或目以为好异,此等说行,虽不必加以刑罚,而士止于千里之外矣。
公孙戍田文而得宝于外,文表而出以劝来者,司马光以为文可谓能用谏矣。
苟其言之善也,虽怀诈谖之心,犹将用之,况尽忠无私以事其上乎?
然则何必逆探其隐伏之情也?
裴矩佞于隋而忠于唐,司马光以为君恶闻其过则忠化为佞,君乐闻直言则佞化为忠。
然则何必追咎其平素之行也?
庆历间谏官包拯上言大臣颛政,恶才能之士,有所开建,则议其近名。
夫群下虽众,然有志于国家者甚少。
其能处心积虑,图补于上,又困于近名之说,是志士仁人终无以施矣。
则夫指之以为好名者,是不欲其为善也。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故晏婴谓和与同异,则夫目之以为好异者,是欲其为同也。
伏望陛下戒权臣欺罔之害,而知其说之为邪;
察今日风俗之弊,而思所以救其失。
览士大夫是非之论而断之以理,进用忠谠,斥远谀佞,使天下知好恶所在,则中人以下皆化而为忠矣。
其或狂妄而不知大体,迂阔而不适于用,亦置之而已,勿轻加以罪也。
如此则民庶之疾苦,臣下之情伪,庶政之阙失,皆毕陈于陛下之前,又孰有郁塞而不伸之叹哉?
至于防守盗贼之策,臣窃以为今日之计,内之所以立国,外之所以备患。
虽曰时巡江左,而规模事体,实与六朝不同。
民心爱戴,有死无二,立国之势,赖以为固,此则非六朝之所敢望也。
边境之上,经理防察,常若寇至,此则六朝之所以自固,而今日所未及也。
六朝之君,往往乘时崛起,初无积累之业,其继承统绪号为中兴者,特东晋而已。
元帝徙镇建康,居月馀吴人莫有至者,假王导兄弟为之重,引顾荣贺循为之先,然后人稍归附。
既而王敦苏峻祖约相继称兵,宗社危疑,不绝如线,重之以桓温父子,而国非其国矣。
恭惟陛下总戎河朔,四方闻风,云合响应,竭蹶奔走,惟恐居后。
上下有常分,中外无异志,分阃之重臣,握兵之大将,尺一号召则朝闻命夕引道,是岂东晋所敢望哉?
然而勉就和好,确守信约,城郭不修,器械不备,堠障不立,烽燧不设。
憔悴之民,襁负系道而不之纳也;
閒旷之土,莽苍极目而未之耕也。
使六朝之君而弛备如此,不有外虞,且有内患,将不能以一朝居。
然则民心之为邦本亦大矣。
故臣区区前说,以恤民力、通下情为先务,盖所以系斯民之心,使之固结而不解也。
虽然,六朝之所以备患,又安可忽而不讲哉?
大抵国于江左,必保两淮,必据上流。
然孙氏之,未尝有淮南尺地也,亦仅足以自守。
兵至瓜步,则淮已不守矣,而卒不能渡江。
至于上流之地,万一敌据之,则鲜有不得志者,盖其顺流而下,通行无累,若高屋建瓴而莫之禦也。
建业地阔,营伍相望,外论颇以为得其人矣。
而上流之备,尚有可虑者。
《兵志》曰:以一击十,莫善于阨;
以十击百,莫善于险;
以千击万,莫善于阻。
襄阳之地,平原广野,非有险阻之限,所恃者兵而已,今兵实不足,此其可虑者一也。
与士卒同甘苦,然后可与之同死生。
田师中刻剥其下而奴隶使之,平居无事,藉藉嗟怨,一旦有急,彼能死其长乎?
此其可虑者二也。
捉募行旅,以补军籍,至有断截肢体以求免者,人情可见矣,其可驱而使用命乎?
此其可虑者三也。
夫贵极富溢而能以立功图报为志,此豪杰之士也。
唐杜牧论用兵之弊,以为爵命极矣,田宫广矣,金绘溢矣,子孙官矣,焉肯勤于我哉?
师中不几于是乎?
此其可虑者四也。
李道之于师中,故部曲也。
师中怒其去己,予以羸卒而留其家赀。
夫两不相能,而欲望其彼此应援如左右手,其可得乎?
此其可虑者五也。
凡此数事,皆人所共知,而窃以为忧者,独未闻执事者有所措画,岂其知两淮之重而不知上流之为尤重乎?
陛下诚留意于此,使将足以用其兵,兵足以为将之用,形势相接,声气益振。
至于疆埸之事,据险要,远斥堠,遣间谍,察奸伪,诸如此类,皆可以付之其人而听其所为。
惟是备禦大计,所当有一定之说者,愿陛下密诏诸将,悉意条具,使议臣参订其可否,有未尽者,往复诘难。
然后断自渊衷,裁处其当,表里相应,勠力而行之,非若率尔尝试而侥倖其或成者也。
赵充国上屯田奏,宣帝辄下公卿议。
诸臣初是充国计者什三,中什五,最后什八,于是始诏报从之。
庆历中,经画西事,亦诏帅臣议攻守二策以上而裁择焉。
近世以来,举事兴为,议论不一,政令数改,是以玩岁愒日,迄无所成。
使其审之于初,奠而后发,岂复有纷纷之患乎?
凡臣之所欲言者,既已陈其大槩矣,而惓惓之诚,犹有不能自已者,敢遂言之。
今天下所望,以为忠义纯正而可以任今日之事者,张浚是也,而臣窃有疑焉。
陛下收拾人才,孜孜如不及,寸长片善,惟恐失之,有臣如此,陛下岂肯置之谪籍耶?
古人有言曰,知臣莫如君,非必君而后知臣也。
盖其左右奉侍,朝夕亲近,其志趣之所尚,才力之所能到,所以察之者熟矣,非如他人之想望而传说也。
然则陛下之意,其必有超然独览而非天下之所知者矣。
虽然,法正言蜀先主曰:「天下有虚名而无实用者,许靖是也。
然天下之人,不可户晓,宜加崇重,以慰远近之望」。
浚之名不下于,至于实用之有无,惟陛下知之尔。
使其无也,犹当以人望见重,其不止于耶?
夫用一人而用以慰天下之望,解天下之疑,则虽曰虚名,乃所以为实用也。
且臣闻人恒过然后能改,动心忍性,然后增益其所不能。
浚之得罪二十年矣,臣不知其所改悟、增益者,止于陛下昔日之所知耶?
其亦有未易知耶?
古之圣人,不以己之独智而废众人之论,不以人之一眚而掩终身之善,每以知人为难者,盖在于此。
惟陛下加察焉。
臣不胜恳切之至。
代萧岳英上宰相书 南宋 · 杨万里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三、《诚斋集》卷六五
某闻之,私者君子之甚恶也。
利于私必不利于公,公与私不两胜,利与害不两能,故夫私者,君子之所甚恶也。
虽然,私足以害公矣,亦有利于私而利于公者。
昔者楚有直躬,其父窃羊而告之吏,令尹曰杀之,谓其直于君,曲于父也。
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
君子以为孝而举之。
由楚人而观之,公莫甚焉;
由鲁人而观之,私莫大焉。
然而公者见杀而私者见举,何也?
孟子曰:「于所厚者薄,无所不薄也」。
人能卖其父,则君何有焉?
楚人之公非公也,以公而害公者也,是以君子杀之也。
人能不弃其父,则岂忍弃其君?
鲁人之私非私也,以私而利公者也,是以君子举之也。
嗟乎,天下不难治也!
善立法者能如楚之杀直躬,鲁之举败卒,则天下不难治矣。
古今之法,至于吾宋备矣。
吾宋之法,至于吾君吾相密矣。
虽然,亦犹有备中之缺,密中之疏者乎?
某请得而言之。
吏部之法曰:「为从政郎有六考,而愿致仕者,与之迁通直郎
遇郊祀,则有封赠之典」。
此圣人立法之意,所以厚人子之私者也。
而近岁之言者曰:「选人有以岳祠补考而关升改秩者,亦有全用两任岳祠而改秩者,侥倖之启,莫此为甚」。
于是乎选人岳祠并不理考矣。
朝廷更法之意,所以破群议之私者也。
夫厚人子之私者,岂非塞其滥而贵其实乎?
法之备且密,未有妙于此者也。
而某犹曰「备中有缺,密中有疏」者,何也?
前之法教之以孝,此法备矣。
然以奉祠理考而改秩者,法之所不及防也,故曰「备中有缺」也。
后之法塞其滥进,此法密矣,然革其以奉祠理考而改秩者,并及其以奉祠理考而致仕荣亲者,故曰「密中有疏」也。
且夫以祠考而关升,是诚滥也,以祠考而改秩,是诚滥也,谓其利于私不害于公,不可也。
若夫以祠考而致仕者,是固利于私矣,亦岂有不利于公者乎?
告老者多,则廪给者寡矣,其利一也。
因告老之身以及其亲,忠孝之教于是乎在,其利二也。
封赠之典有荣名而无实费,然上有不赀之恩,而下有不赀之荣,其利三也。
一举而三利从之,亦何惮而不听其以祠考致仕乎?
以某之管见,谓宜为之法曰:「以祠理考而关升改秩者勿听,以祠理考致仕而迁官封赠者听」。
如是则破群臣之私以塞其滥,厚人子之私以教之忠,可以并行而两利矣。
某所谓利乎私,亦有以利乎公,不在兹耶?
不在兹耶?
虽然,某也年六十有馀矣,改秩荣进非某事矣。
独念父母罔极之大恩,三釜之养则不及矣,所以为之报者,惟赠典而已矣。
今又绝望焉,岂非痛之极乎?
仰惟相公孔子孟子之所以事君者事君,以孔子孟子之所以泽民者泽民,朝廷之深仁厚泽,如天斯宽,如地斯大,无一物之不得其所者。
而某也有荣亲之阶,又有绝望之痛,岂非所谓一夫不获,而吾相之所深耻者耶?
涤其耻,疗其痛,造化之力,直馀事尔。
昔者孟尝君至楚,楚献象床,使登徒氏送之,登徒氏不欲行。
孟尝君之门人有公孙戍者,受其宝剑,入谏曰:「君奚受象床哉」!
孟尝君辞焉。
公孙戍出,孟尝君返之,曰:「子教我甚善,子何志之喜也」?
公孙戍曰:「君得廉名,臣得宝剑也」。
孟尝君善之。
公孙戍之得宝剑者,私也,然而能成孟尝君之廉名者,公也。
不以私废公,不以公咎私,孟尝君之所以为贤欤?
今某妄议朝廷之法,而出于自荣其亲之私,岂不有公孙戍之嫌哉?
然因家以及国,因亲以及君,是亦以私利公之义也。
以私废公,以公咎私,相公岂其然哉!
进越而言,震惧无所。
不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