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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宗答诏五事咸平四年二月 北宋 · 陈彭年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四五、《东都事略》卷四四、《宋史》卷二八七《陈彭年传》、《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三四九页
臣准诏在朝文武百官举行转对,在外群臣各许上章奏事者,此陛下思纳昌言以安庶汇之意也。
臣虽至愚,切期塞诏,伏惟明睿少赐裁察。
今之践明庭献封事者,多述民间之常务,殊非邦国之远图,臣之所言,则异于是。
臣闻重华之世,伯禹叙其九功;
太甲之朝,伊尹陈其一德;
武王受命,访《洪范》之九畴;
成王嗣兴,制《周官》之六典。
咸同古道,以资化源
伏惟陛下嗣二圣之丕基,御千龄之大统,群臣进用,百姓阜安,诚当焕发洪猷,彰明盛德,增修制度,创立宪章,变霸俗于累朝,复王风于往古,使九夷其惠泽,万世仰其声名之日也。
夫事有虽小而可以建大功,理有虽近而可以为远计者,臣请言之,其事有五:一曰置谏官,二曰择法吏,三曰简格令,四曰省官员,五曰行公举
此五者实经世之要道,致治之坦涂也。
夫置谏诤之官,开献替之路,尧、舜、汤、武所共然也,何者?
以正直之臣,忠信之士,参立左右,专奉箴规,有事必言,有阙必谏,足以达四方之壅蔽,资圣主之聪明。
今虽有谏官,且无言责,或出居外任,或兼领馀司,常钳口以自安,少危言而替否,是同虚器,何补圣猷?
臣请依《六典》员数,置谏议大夫司谏正言,并选孤立无党,忠直不欺,言行相符,名实相称者为之,俱以才授,不以叙迁。
使其常立朝廷,专居谏署,入观朝政,出听舆词。
或作事失中,或出令未当,或迁举无状,或狱讼有冤,小则上章,大则廷诤。
然后陛下察其所言,可者从之,否者罢之。
岁终,以言事之多少,为课最之高卑,忠谠尽规者甄升,依阿固位者惩责。
自然人皆竭节,政必无邪,臣下不敢偷安,朝廷得以震肃矣。
又人命所系,在于法官,官或非才,人必无告。
古者按大狱,议大刑,虽本于法律,亦辅以经义。
故释之、定国之为廷尉,则无冤人;
张汤赵禹之列九卿,乃名酷吏。
今国家重文学之选,轻刑法之司,故其属僚未得尽善。
用忠恕之道,则为旷官;
徇深刻之文,乃名奉法。
唯格律而是守,岂经义之能详?
若是,则囹圄何由空虚,鈇锧何由偃息?
臣请今后廷尉官属,咸委所司慎加铨择,不拘资叙,唯擢才能。
使其理一成之刑,务于平允,用三宥之法,志在哀矜。
无以爱憎舞文,无以高下希旨,自然民知耻格,时洽和平。
又法令者,国家之权衡,生民之衔辔,贵于简易,恶乎滋章,久用则民知适从,数变则人无所措。
近者陛下知制敕之频降,惧条科之太繁,旋奉圣谟,特令删定。
既经历之者皆是名臣,则措置之间固皆合理。
而诏书颁下,方及踰年,后敕施行,又将累百,或删去者重为条贯,或已有者更示申明,无益宪章,徒繁简牍。
且理遵画一,则吏无以欺民,令或频更,则人得以弄法,损益之际,岂不明哉。
古人有言:「利不十,不变法」。
诚为此也。
况先朝求理之心,陛下继明之志,诏令一出,夷夏同欢,纵少有于阙文,亦无妨于大体,岂烦改作,以致多门。
臣请今后有上封言事请变格法者,非有大益,无改旧章,庶使号令愈明,刑辟渐措。
又理世之端,审官为本,审官之道,用贤为先,不在具员,但期得俊。
故曰:「官不必备,惟其人」。
又曰:「省事不如省官」。
今国家州郡至广,官员太多,无益公方,空蠹国用,使有才者莫尽其力,不肖者得容其奸。
请以臣所亲经,證其利害。
臣前任苏州通判日,知州乔维岳疾病,独臣与判官崔端共事;
次任寿州通判日,知州乔维岳丧亡,支使甘鸿渐差出,独臣与推官文伟同官。
此时区分狱讼,行遣文书,皆得及期,亦无阙事。
即今苏州知州通判外,有职事官三员,寿州知州通判外,有职事官四员。
官既众,事益烦,增将吏之衙参,添簿书之拥滞。
又臣本州洵阳县计主户一千一百,有官三员,汉阴县计主户六百,有官二员,率皆人户彫疏,路岐荒僻,词讼绝少,租赋甚微,徒使安闲,固无勤绩。
臣每见支郡推官、军监判官,并名初等职事。
然有名虽支郡,而事倍藩方,额是军监,而务多州府,或当要路,或在边陲,其间支郡则有推官而阙判官,军监则有判官而无通判
监当钱谷,详断刑名,凡所责成,莫非繁剧,然其请受少于判司,劳逸不均,贤愚共见。
臣请特选明干朝臣,与诸路转运使相度管内州县,有公事简少,官属过多处,并量减省,以所减之俸,依司理司法参军例,添给初等职事。
则冗长之处既已减员,要用之官又各加俸,自然官无虚设,人皆竭诚,创此新规,益光至理。
又为邦之道,莫切于求贤,求贤之方,莫先于公举
然堤防不峻,则滥进之路兴;
宪网稍严,则明扬之典废。
期臻多士,在振宏纲。
臣请依唐朝故事,新授常参官朝谢日,并进状举官自代,各随所长,具言其状。
或以文学,或以吏能,或以强明,或以清白,务在摭实,不许饰词。
傥所谙知,无避亲党。
既经御览,即付宰司,俟至年终,具名条奏。
在外者委诸路转运,在京者委本司官长,更审其能,以验所举。
如荐扬既数,采听非虚,即与量才,各加进用。
其后或不修操行,故黩彝章,则举主依法科刑,以惩缪举。
或政绩殊异、课最有加,则举主随事旌酬,以褒进善。
赏罚既信,清浊自明。
盖采群议则人无以私,有常规则众皆知劝,清原正本,其在于兹。
臣又伏见唐太宗召公卿咨询理体,群臣多拘近俗,莫有远谋,独魏玄成请行王道。
文皇既从其议,果致太平,中华则外户不扃,四夷则重译来贡,艰难屡作,而缔搆益新。
岂非盛德在人,馀庆及后所致欤?
以陛下之德,跨越古先,诚宜鄙晋、魏而不谈,小高、光而独出,行清净神明之化,恢仁义慈俭之风,然后舞干戚以为甲兵,画衣冠以为刑辟,建明堂而朝万国,登岱宗而礼百神,则天下之民无声而应,海外之俗不召而来矣。
赠太师中书令冀国王公行状1026年 北宋 · 夏竦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文庄集》卷二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公之先,周王子晋之后,世家太原
唐末,高祖讳遐,随曾祖冀公倅江西廉幕,始占籍新喻
祖郑公,生而警悟。
三岁,冀公教诵书,日数百言。
七岁,遂熟五经。
吴顺义初,赐童子及第。
弱冠,伪唐调伪授本县尉
屡宰剧邑,阴布德惠,专以宽刑利物为意,诸郡累表为戎佐。
仕至常州都团练判官检校水部郎中通判军州事。
归朝,终于濠州团练判官
晋公,幼有志节,刻诵坟典。
江南明经登科选限,未选,复举五经,与故龙图阁学士刑部侍郎杜公镐同榜擢第,特授本县尉,治有风迹,秩满而终。
初,晋公侍郑公任鄂州通判日,秦国夫人有娠,就蓐之旦,江水暴溢,将坏廨舍,亟迁于黄鹤楼,既夕生公
或言汉阳居人遥望楼际,若有气象。
公幼而秀异,资性机敏。
六岁丁秦国夫人之丧,十二钟晋公之戚。
哀瘠以礼,有如成人。
初,秦国夫人疾,启郑公曰:「此儿生时颇有异,将大王氏门户,愿爱之」。
郑公视如子,保育于鲁国夫人,教于家庭,不就外傅。
涉猎书传,词笔早成。
郑公之在冀幕也,公甫十八,太宗皇帝吊伐大卤,撰《平晋赋论》献于行在而还,郑公益奇之,待以宾礼。
郑公移濠梁,公应进士举,将拔覃怀解。
郑公三止之曰:「吾年七十有三,恐不逮汝之返也」。
公既行踰时,郑公忽一夕沐浴易衣,会家人置酒,夜分,疏记后事,且曰:「吾历官五十馀载,慎刑罚,活人多矣。
后有兴者,其在吾孙乎」!
遽舍笔就枕而薨。
府中闻乐声泠然。
淳化三年第十一人擢第,释褐试秘书省校书郎亳州防禦推官,励精吏职。
属朝廷遣著作佐郎直史馆曾会中使李知信察近郡风俗,吏民状公政迹。
等上之,有诏褒谕,就迁防禦判官,加文散十阶。
尚书屯田员外郎舒公荐公艺文可称,温裕有素,特改秘书郎司市征于淝上。
真宗即位,就迁太常丞
时大统初集,急于用人,诏近臣举转运使副、三司判官给事中乔公维岳首以公应诏
召赴阙,主判三司凭由理欠司,赐五品服。
公抗疏请尽蠲宿逋,用广宽惠,辞甚详切,上嘉纳之。
未几,命宰府召试《孝为德本颂》,授右正言知制诰,历判大理寺审刑院,赐服金紫。
三年,权知贡举,召入翰林学士
寇始剪,反仄未安,朝廷切于绥集,以公充西川安抚使
宽宥枝党,蠲去逋租,驿奏便宜,大惬上旨。
趣遣使召还,授左谏议大夫参知政事
明年郊祀,加给事中
景德中契丹寇北鄙,驾将幸澶渊,特加工部侍郎、判天雄军,兼兵马都总管,并参豫如故。
敌骑引退,王师凯旋,公以台席不协,恳退时柄。
刑部侍郎,上特置资政殿学士员以处之。
有司定议,班在翰林学士之下。
寻充南郊卤簿使,礼讫,撰《卤簿记》上之。
兵部侍郎,充资政殿大学士,位在翰林承旨之上。
寻知承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駮。
三年,迁尚书左丞知枢密院事修国史
明年,瑞命集于东阙,改元大中祥符泰山父老请纪云岱,公首建大议,将明上志。
遂以公充封禅制置礼仪使,兼判兖州
礼毕,加礼部尚书,受诏撰《社首坛颂》,加户部尚书
从祀脽丘,加吏部尚书,并掌机密
明年,加检校太傅,充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有诏,仍带天官之秩。
九皇降格,加检校太尉
七年,罢枢要,以吏部尚书奉朝请,再典银台之务。
未几,复拜枢密使如故。
九年,典校道书毕,加检校太师,寻兼群牧制置使
明年改元天禧,上《玉皇宝册》。
礼毕,加右仆射
寻兼判礼仪院,充会灵观使
亟迁左仆射,兼中书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
明年,充景灵宫使都总管、判源观事。
三年,授太子太保、判杭州
岁馀召还,复为资政殿大学士,加司空,寻制授山南道节度使检校太师中书门下平章事判河南府
舆疾还第,除司农卿分司南都
今上即位,改秘书监分司如故。
旋起授太常卿、知濠州,迁刑部尚书、知江宁府
天圣元年九月诏还,制授司空门下侍郎、平章事,充玉清昭应宫使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真宗实录》毕,加司徒
二年郊祀,封冀国公
三年,冬十月,兼译经使
赴上于传法院,归第感疾,请告踰月,诏使国医相望于道。
十一月丙午,圣驾临问,赐白金五千两。
戊申,薨于东京永定坊第之正寝。
遗命归葬濠梁,从祖茔也。
翌日皇太后车驾临哭出涕,制赠太师中书令,辍朝三日。
起居郎直史馆修起居注李仲容摄鸿胪卿护丧,内侍省都知雅州防禦使韩守英副之,官给经费。
十二月乙卯,上内殿成服。
哀荣之礼,近世无比。
公五子,并先公而亡。
次子从益,仕至赞善大夫
第三子庆之,终于卫尉寺丞,追赐进士及第
女二人:长早亡;
次适大理评事张瑰,故参知政事洎之嫡孙也。
孙女一人,适太子中舍执礼,故尚书左丞恕之子也。
外孙女一人,男一人,并幼。
遗奏之上,嗣男将作监丞寅亮,诏授大理寺丞
诸父,比部员外郎判尚书刑部司农寺仲微,素负吏干,累更事任,特授司勋员外郎
馀戚属授官者九,亲信录用者十五人。
夫人李氏,世本名宗,允怀淑德,累封崇国夫人
公尝言:往岁曾行圃田,宿村舍,夜起视天中,有赤文成紫微二大字,光耀夺目。
使蜀还褒城,路中遇异人。
视刺字,乃唐相裴度晋公
告公以默定之语,而隐公之贵也。
遂留心羽化之事,凝神云汉之表。
多用道家科仪,建坛场以礼神,朱篆「紫微」二字陈于醮所,以馀俸脩晋公圃田,自撰文书石以纪其事。
永定在御,真荫方隆,谒欸神灵,对越天地,尊尚道德,布宣符瑞,创图访对,多自于公。
注意沃心,无与为比。
若乃颂祗脽壤,奠璧濑乡,扢恭谢之坛,增耀魄之号,公皆为礼仪使
法驾之展盛容也,奉宝文以先道,公继为天书礼仪副使,同天书仪卫使
路寝之尊景命也,披帝箓以肇宣,公为读天书礼仪使
良金之范真仪也,公为迎奉圣像礼仪使
温玉之勒乾文也,公为天书同刻玉使。
前后所赐手诏玺书无虑二百函,奉和御制及御和赐所进歌诗仅三百馀首。
初罢参庶务,备问内殿,特赐宸章,辞极褒贲。
西镇洛师,南抚浙水,皆有睿作宠行。
荣冠一时,事超千古,逢辰之盛,理绝名言。
尤善笔劄,势甚峭劲,自成一家,老而益壮。
好奕棋以自娱。
尝奉诏撰集《翊圣保德真君传》三卷,《先天纪》三十卷,《五岳广闻》一百卷。
与诸贤同撰集《册府元龟》一千卷,《彤管懿范》二百卷。
又奉诏撰僖祖太祖太宗谧册,今上徽号册文,汾阴朝觐坛颂,西京应天禅院、太原资圣禅院碑铭,《天书祥符赞》,《彤管仪范序》,《广孝泉崇真桥记》,《冉耕东平公赞》,皆为大笔,或藏秘馆,或行于世。
公出入两府,时将二纪。
敏于见事,详于敷奏。
智术过人,慎勤无及。
朝廷大议,帷幄潜虑,或造膝以言,或密封先达,诡词焚藁,世莫得闻。
其茂功懿绩,藏在盟府;
景行嘉猷,播诸物听。
谨次官阀,敢告良史。
谨状。
朝散大夫秘书丞上骑都尉杜陵韦府君墓志铭(并序 庆历八年七月1048年6月 北宋 · 张方平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七、《乐全集》卷三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韦氏世序远矣,汉丞相扶阳侯自邹徙杜陵,名德历朝,著为世家。
扶阳十六代至周逍遥公夐,始别其族为十三房。
唐吏部肇宗会之约,则知韦氏之礼义与他族异矣。
第八房平齐公瑱之云孙万年县象生台州刺史方宪,台州福建观察判官钧,钧生襄州录事参军允之,府君之王考也。
唐昭宗末,解襄阳掾,将集吏部,会梁氏革运,感朝代之变,不复北归,潜遁汉南谷城县青石川之峎下。
后唐庄宗入汴,诏访前朝衣冠不事朱氏者,命方镇优礼,传诣公车,郡劝君驾,叹曰:「吾耻梁而逸,奚为乎沙陀之廷」?
卧不起,时孔勍襄阳,本儒者,重君高节,善为之辞,而以疾闻。
庄宗嘉之,不夺其志,录其子仁济试秘书省校书郎
没,因葬汉滨。
校书以父隐居,躬耕钧以养,终丧。
久之,卫王符彦卿总兵上党,领太原行府,始应其召,终于陈州录事参军
司空氏,实生府君于峎下。
府君讳襄字逾中
幼刻励好学,早有名誉,雅为冬官卿朱洞所知,从洞光州庐州幕。
国初,州郡辟署宾佐,犹袭唐五代旧事。
太皇纂极,诏悉罢之,一命黄绶以上皆遣王官,而益广科第之选。
府君更就宾兴于太平兴国八年进士第,释褐临淮盱眙
廷尉平,知虔州赣县。
邑多讼事,号难理府君待以诚恕,狱市以清。
吏民悦之,因上官以请诸朝,遂留六年。
就改光禄寺丞
南方卑溽,风淫于末,因以搆疠,宦意寖薄。
代还,求榷酤聊城
朝中知君者惜其才,或荐之上,因召赴都,授著作佐郎,复求监征宜春,盖禄仕也。
还自宜春,迁秘书丞
至道三年正月二十六日,卒于京师,春秋六十有三。
君天性和易,识致冲远,从之游者皆一时高流名士。
善与人交,淮阳孙茂万适南顿乔维岳江南李虚己睢阳戚同文宗度泰山张茂直,咸以趣尚相得。
同文子纶,西蜀李建中雒阳崔遵度钜野王禹偁,合淝姚铉,并以同年生定交,淡乎相欢,久而弥笃。
每官下,士友自远方至,辄如归,为食饮具。
俸入随尽,口不言利,未尝问家有无。
手不度货币,对客清谈,不及世务。
在官若私,未尝斯须见忧愠之色,古所谓隤然其处顺,渊乎其似道者耶?
君之捐馆,四子皆未成立,无田产可归。
夫人吴氏,教抚之慈且严,母道称于宗姻。
长子国祥,举明经不第,卒。
仲曰不伐,字次德,通经术,有节义,士君子推重之,今为卫尉寺丞
次国华,次为道士
一女,归程氏琬,今宣徽北院使武昌军节度琳之兄也。
某羁旅在睢上,次德忘年见友。
庆历甲申,某领审官次德赍阀阅公谒曰:「不伐应受大县,愿掌山阴之征,以其去峎下四十里,便襄事也」。
既得请,崎岖陈、蔡、颍、亳,凡缌以上丧悉负归汉上。
戊子孟秋十日,徙君、夫人,以葬于隐君之茔侧,盖治命也。
且来丐铭。
惟隐君之义,秘省之德,乃史官所宜录。
余,史官也,撰著宜矣。
铭曰:
猗嗟韦公,沛乎其中。
虽不公卿,道德则充。
如彼金石,《咸》、《韶》具然,不击不考,至音自全。
如彼杞梓,栋杗之分,不朴不斲,良材固存。
灏灏汪汪,浑浑粹醇,顺命悬解,以还氤氲。
君子哉若人!
尚德哉若人!
奚糟粕之足留,而功名之异云!
观文殿大学士苏公行状1102年6月 北宋 · 邹浩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四三、《道乡集》卷三九、《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二七、《群书考索》后集卷七 创作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苏氏出己姓,颛帝之后。
裔孙吴回重黎,生陆终,陆终生昆吾
昆吾之子封于苏,今邺郡之西苏城是也。
三代时,苏忿生周司寇,世居河内,后徙武功
汉平陵侯建平陵
七世孙章为并州刺史,又五世生魏刚侯则,又八世生绰,为周度支尚书封邳公
邳公生威,相隋,封房公
曾孙瑰相唐中宗睿宗封许公
许公生诜,为徐州刺史
徐州孙奕元和中光州刺史,家固始
光州孙益固始王潮入闽,为王氏领军使,国初赠隰州刺史
隰州生光诲,石晋初与留从效泉南叛将黄绍颇从效表为漳州刺史
泉帅陈洪进畏其英杰,不为己下,以计召之至同安,为大第留不遣,而密使人之漳州夺其位,遂为泉州同安人
开宝末盗起,劫漳州为盟主,馀党环城下。
监郡何承矩州将乔维岳欲屠城,遁去。
漳州一夕殪盗魁十馀人,送首级于州,馀众皆溃,城门始开。
归朝赏功,迁左屯卫将军,官其子十人,即公之高祖也。
子某仕江南,为漳州行军司马检校国子祭酒
初,漳州既夷群盗,祭酒急索帐中,得贼所募人名籍千馀纸,火之,皆得不诛。
漳州闻之,语人曰:「吾儿有阴德,其后必大」。
以公贵赠司空大夫张氏赠代国太夫人
生福公,讳某,少魁杰,有文武术略,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被召,会罢六科。
后与魏公同登进士第,既而覆落,改三班官,非其志也。
提点荆湖南北路刑狱公事,知宜、邵、复三州,所至有风绩。
左屯卫将军,赠太师、福国公
初娶刘氏,陈留郡,赠随国太夫人
再娶翁氏,长安郡太君,赠徐国太夫人
刘夫人生魏公,讳某仁宗时贤良方正决科,登侍从,入翰林学士
数纳忠论事,特被知遇,赫然为天下伟人。
不幸早世,终侍读学士河阳府,赠太师魏国公
娶陈氏,河南郡太君,赠魏国太夫人生公
公机警夙成,性知礼义。
三岁时,魏公为宜州推官,公犹未离怀抱,与人语,出则从官府之称,入则如家人礼。
州将日召至其家与语,谓人曰「儿异人也」。
既就外傅,则与老生大儒讲论六经指义,无不通贯。
建安黄晞福唐王皓南城李觏临川蔡元导元翰建阳陈洪辈皆与为忘年友
十八预进士高荐,大为吴公育所重。
魏公任子恩当得京秩,公力辞不受。
再举,为别试第一,考官欧阳公修张公方平谓人曰:「吾所试题,非通天人之奥、穷制作之原者不在首选也」。
遂中庆历二年乙科,调汉阳军判官
以魏公奉诏北京,改宿州观察推官
魏公持福公丧,又改知江宁府江宁县事。
建业承李氏后,版籍赋舆皆无法制,每有发敛,府移追扰,吏系缧于道。
公至则曰:「此令职也,府何与焉」。
每因治诉,旁问邻里丁产多寡,悉得其详。
一日,召乡老更定户籍。
民有自占不实者,必曰:「汝家尚有某丁某产,何不自言」?
相顾而惊,无敢隐者,一县以为神明。
又为刬革蠹弊,更设条教,简而易行,诸县取以为法。
他日,诸令长造门,领县长拜廷下,谢曰:「此曹获免追逮,皆公之赐也」。
民有忿争者,至诚喻以乡党宜相亲善意,若以小忿而失欢心,一旦缓急,将何赖焉,往往谢去,或至半道思公言而归,县以大治。
监司王鼎王绰杨纮皆以部吏少许可,及观公施设,则曰:「非吾所及也」。
寻以魏公忧去职,用治命葬京口,故今为润州人
服除,为南京留守推官
留守欧阳公一以府政委之曰:「子容处事精审,一经阅览,则某不复省矣」。
杜岐公老居睢阳,一见公,深器之,每间数日,必折简召,常曰:「如君,真所谓不可得而亲疏者」。
且自谓平生人罕见其用心处。
遂自小官以至为侍从宰相,所以施设出处、先后本末,悉以语公,曰:「以子相知,且知子异日必为此官,老夫非以自矜也」。
其后公出入中外,荐历清要,至为宰辅,还政退居,名德终始略相似焉。
皇祐四年翰林学士赵槩与诸禁从列荐公文学才行宜在朝廷,召试学士院
明年,改大理寺丞
时公与冯公京同试,入最优等,除馆阁校勘
至和初同知太常礼院
嘉祐二年,改集贤校理,编定集贤院书集,再迁太常博士
前后在馆九年,官冷俸薄,而奉翁夫人、陈夫人,养诸姑姊妹与外族之无归者凡数十人,躬自刻厉,甘旨无阙,婚嫁以时,妻子衣食之用常不足,而公处之晏如也。
时富郑公、韩魏公为相,务推尚廉退有德之士,以劝励风俗,知公久次儒馆,不干荣利,屡问所欲,惟力求外,以便亲养,遂除知颍州
后富公遗公书曰:「若吾子出处,可谓真古之君子矣」。
考课,进祠部员外郎
英宗即位度支员外郎
仁宗山陵,有司不知故事,调发严急,吏挟事势,多以不时难得之物赋诸郡,旁郡皆取于民,至胁以军法。
公谕吏曰:「遗诏山陵务从俭约,岂有土不产可强赋以害民乎」?
至纤至悉,躬自区处,民既便之,而事以集。
召为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公事,陛对称旨,赐绯衣银鱼。
岁大旱疫,公请转邻路以补匮乏,且委本司与诸县审蠲租税,免自朝廷差官以重劳扰,民赖以济甚众。
又言周制六军盖出六乡之众,在王畿四郊之地。
唐设十二卫将军,亦散布辅畿郡县,又以关内诸府分隶之,皆所以临制四方,为上国蕃卫也。
国朝禁兵多屯京城及畿内东南诸县,虽于运粮供馈为便,而西北两面武备或阙。
中牟长垣直都门要冲之路,二鄙驿置皆由此出,而旧不屯兵,至于城守防传,居常乏人。
请置营益兵,以备非常。
明年,杜文等乘饥啸聚长垣,贼杀官吏,人莫不服公之先见。
公即请以获盗多寡立县令殿最法,以为巡检县尉但能捕盗,而不能使民不为盗,能使民不为盗者,县令也。
且州县物务岁课稍亏,则官佐有罚。
今良民罹剽劫之害,而亲民官独不任其责,可乎!
三司度支判官,为治平四年寿圣节接送伴使。
虏使还至恩州驿舍,夜火,左右白请与虏使出避。
州兵叩门,欲入救,公闭门不纳,令曰「妄动者寘之法」,徐使防卒扑灭之。
郡人恟恟以为虏反,州兵亦欲因缘生事,飞语至京师
公还入对,神宗首以问公,闻奏本末,喜曰:「朕始亦疑之,使人密诇,皆如卿言。
闻卿措置甚得宜,其所镇遏多矣」。
覃恩改工部郎中淮南转运使
神宗收揽万机,厉精政事,尤留意人物,自在藩邸闻公名。
及使事还,被知遇。
至陛辞日,咨访治道,因问入馆之年,曰:「何濡滞久耶」?
公曰:「臣自选调被召,才改官即入馆,历计资级,未为濡滞」。
于是有用公意。
未几,光禄卿史炤淮南转运使
因对,上曰:「苏某有学识,与卿同事甚善」。
后数月,召修《起居注》。
先是,记注久阙员,资望无踰公者。
丞相韩魏公数荐公,会执政以亲嫌为言,故有使淮之命。
至是上自擢焉。
公与秘阁校理李大临并命,官同而除同,以公职集贤,在大临上,公以年齿推先大临而居其下。
同判礼部、祠部,又判三司磨勘司,改同判太常寺兼礼仪事。
熙宁元年,召试知制诰
故事,外制不过六员,时阙其一。
上不欲独试大临,命公同试,员遂溢数,乃特恩也。
入谢,赐金紫。
俄充北朝皇太后生辰国信使
是岁郊恩,加朝散大夫封南阳县男食邑三百户
二年,兼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同详定命官使臣过犯。
又为北朝贺生辰馆伴使,同知审官院权审刑院事。
时知金州比部郎中张仲宣坐枉法赃罪至死,法官李希辅例,贷死杖脊,黥隶海岛。
公奏曰:「希辅仲宣均为枉法,而情有轻有重者」。
上愕然曰:「枉法岂复有轻者」?
公曰:「希辅台州,受赇数百千,额外度僧。
仲宣则以所部金坑发檄巡检体究无甚利,土人惮兴作,遂以金八两求仲宣不差官比较,止系违令,可比恐喝条耳,故枉法为轻」。
上曰:「免决黥之,如何」?
公曰:「士大夫有罪,可杀则杀之。
古者刑不上大夫,仲宣官五品,有罪得乘车,令贷其死而黥之,使与徒隶为伍,所重者污辱衣冠,顾其人无足矜也」。
上曰:「免决与黥,流岭外」。
公再拜奉诏。
自是命官犯赃抵罪者遂以为例。
又兼提举兵吏司封官诰院,详定天下印文,判司农寺
三年,权知贡举
四月,朝廷特除前秀州军事判官李定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知制诰宋敏求以为弗循旧制,封还词头。
翌日辞职,罢之,词头复下。
公适当制,即奏:「去岁诏旨专令中丞举官,虽不限资品,犹以京秩荐授。
自支郡幕职官入居纠绳之地,近岁未有。
议者或谓唐世自诸侯幕府入登台省者多矣,定之此除不为过,臣以谓不然。
在唐方镇盛时,有奏辟郎官御史以充幕府者,由此幕府增重。
祖宗深鉴此弊,一切釐改,州郡僚佐皆从朝廷补受,大臣出镇或许辟官,亦皆随资注拟,满岁迁秩,并循铨格,非复唐世之比。
而今之三院又重于昔时,况不由铨考擢授朝列,不缘御史之荐直寘宪台,虽朝廷急于用才,度越常格,然隳紊法制,必致人言,所者小,所损者大,未敢具草」。
复送李大临大临如公议。
又送公,公又言:「祖宗朝天下初定,士或弃草莱而不用,故有起孤远而登显要者。
真宗后,每有除授,虽幽人异行,亦不至超越资品。
今朝廷清明俊乂,并用进士台阁动有成规。
远州幕官,非有积累之资,明白之效,偶因召对,一言称旨,便授台官,它日或有非常之人又过于此,则复以何官处之?
浸渐不已,诚恐高官要秩或可以岐路致也。
臣切谓威福之柄,人主得以自专;
官守有责,臣下得以固执。
若朝廷以定才实非常,则当特与改官,别授职任,随资超用,无所不可,不必遂弃近例,处之宪纲」。
疏奏,手诏曰:「二十八日上殿来,有事指挥」。
公入对,上曰:「卿所谓李定事虽善,然熙宁二年诏书,奏举台官,不拘官职高下令兼权,则定之除命正诏意,不为越法。
宜以举官条赴院商量,速为草制,久格诏命,恐将得罪。
卿宜思之」。
公曰:「臣闻治道在察臣下之邪正,邪正之分,惟所操守。
若臣前以为不可,今蒙陛下召谕,遂变前言,乃奸邪固位之臣所为也,陛下亦将察而罪之矣。
熙宁二年诏书臣亦讲论,若于臣心无疑,岂敢久格诏命」?
退而复论曰:「从前台官须于太常博士以上、中行员外郎以下奏举,难得资序相当之人,故朝廷又令不拘官职高下令兼权,盖谓不限博士中行员外郎耳,非谓选人亦许奏举也。
所谓兼权者,如三丞已行,未可为监察,故令上权;
前行员外郎,不可为侍御,故令下兼。
皆不为选人设。
若不拘官职高下选人在其间,则是秀州判官亦可以兼权里行,不必更改中允也。
臣所以喋喋有言者,但为爱惜朝廷之法,遵守有司之职耳」。
缴而复下,至于七八。
后虽大临当日,而堂劄批「圣旨与除李定系特旨,不碍近降条制」,促公撰词。
公又奏:「初等职官,超授朝列,兼权御史,不应近制。
若果出圣意,则须非常之才,然后可以厌伏群议。
马周为条陈当世切务,唐太宗拔于布衣。
近世张知白上书言事,论议卓越,真宗拔于河阳职官。
此二臣者,可谓有显状矣。
犹召直门下省明年方用为御史
知白召还,奏对称旨,亦命试舍人院,然后授以正言
果足副特旨之擢,别授一官,寘之京师,俟见实状,进用未晚」。
遂与大临俱落知制诰归班。
凡岁馀,虽大寒暑、甚风雨,未尝一日移告。
执政或喻公请外官闲局,公曰:「方以罪谪,敢求自便乎」?
士大夫推重之。
四年,大享明堂恩,始知婺州
桐庐,江水暴迅,挽舟卒力不胜,樯折,舟横覆。
魏国太夫人在舟中几溺矣,公哀号赴水救之,舟忽自正。
太夫人甫出及岸,舟反覆,溺公一子与妹与甥。
皆不救,独太夫人脱危难,水不入口。
众以谓公诚孝所感,阴相之所致也。
婺学逼双溪,每秋潦溪涨,浸殿堂水数尺。
公乃迁于近南爽恺之地,多士四集,导以礼义。
自此士向学,登第者相继,文物之盛,前数十年无有也。
移知亳州,七年,召还,勾当三班院
是岁用郊祀恩复集贤院学士,加护军
八年,出知应天府,兼南京留守司事。
十月,彗星出,赦天下。
始,公与李大临同得罪,而当涂者特不喜公,至是三更赦,大临待制,独于公以久不磨勘为言,止除秘书监
岁终,复召勾当三班院
因对奏言:「本朝自庆历中因营妇逃亡,指赦而出,始有不用赦原之法。
臣在南都,见有犯罪在数十年前,虽屡经赦宥,不得沾恩者,则无知之民一犯禁令,无自新之路矣,甚可矜恻」。
上以为然,其后遂诏法官议而改焉
寻兼知通银台司
九年,以吴越荐饥,选知杭州
一日出,遇百馀人遮道泣诉曰:「某等以转运司责所逋市易缗钱,昼系公庭,夜禁厢院,虽死无可偿者」。
公曰:「吾今释汝,使汝得营生事。
衣食之馀,悉以偿官,期以岁月而足,可乎」?
皆曰不敢负,于是纵之。
转运使大怒,欲奏公沮坏法令,而民偿责者乃先期而至,遂不复言。
一日,燕有美堂,闻将兵结集,谋害官吏,郡人喧传,恐惧不安。
公谈笑自如,密谕兵官多捕首领十数辈,械送狱中。
逮暮夜会散,而坐客不知也。
十年,召修仁宗英宗正史,俄兼提举中太一宫、兼集禧观
是岁,再充北朝生辰国信使
郊礼成,进右谏议大夫,封开国子,加食邑三百户
在虏中,遇冬至,本朝历先北朝一日,北人问公孰是。
公曰:「历家算术小异,迟速不同。
谓如亥时节气当交,则犹是今夕;
若踰数刻,即属子时,为明日矣。
或先或后,各从本朝之历可也」。
虏人深以为然,遂各以其日为节庆贺。
使还奏之,上喜曰:「朕思之,此最难处。
卿之所对,极中事理」。
因问虏中山川形势、人情向背,公曰:「虏讲和之日久,颇窃中国典章礼义以维持其政令,上下相安,未有离贰之意。
昔人以谓匈奴直百年之运,言其盛衰有数也」。
上曰:「虏比自耶律德光至今,何止百年」?
公曰:「汉武帝自谓高皇帝遗朕平城之忧,虽久动征讨,而匈奴终不服。
宣帝呼韩单于稽首称藩。
唐自中叶以后,河湟陷于吐蕃宪宗每读《贞观政要》,慨然有收复意。
至宣宗时,乃以三关七州归于有司。
由此观之,夷狄之叛服不常,不系中国之盛衰也」。
上深然之。
京尹缺,上欲用公,吴丞相充以史院才难得人为言。
上宣曰「苏某久历藩府,详练政事」,遂擢权知开封府
未半岁,都邑称治。
上谕宰臣等曰:「苏某到府,决遣无滞」。
祥符孙纯罢官,欲之新任,贷其所部门僧钱百千。
它日,同院僧告门僧还往倡家,且持钱百千出,疑有奸。
公判曰:「告非干己事,不当治。
钱隶常住,非官给,无贷贷法,然闻事作,已偿之矣」。
乃杖僧。
言者谓公纵出罪,有诏鞫治,而公止坐失出杖罪。
案成,御史舒亶驳奏,以谓乃苏某女婿堂姊之子,实为近亲,不可以失论。
是时公女新嫁李徽之子,李大族,公固不知其为亲也,不复自辨。
降授秘书监、知濠州
公在府日,尝治国子博士陈世儒狱。
世儒妻李氏恶世儒所生母,欲其死,谕群婢曰:「博士一日持丧,则汝辈欲留者多与金,欲去者厚遣之」。
语多类此,终不明言使之杀也。
狱成,而法吏以李氏无杀姑语,情虽切害,而法不至死,案屡驳而情不移。
一日,因奏事,上谓公曰:「人言卿与所司欲宽世儒狱,此人伦大恶,当穷竟,不可纵」。
公曰:「臣备员京尹,有罪者皆付之有司,一有轻重意,则有司观望,遂致刑名出入。
此事臣固不敢言宽,亦不敢喻之使重」。
公既出,而狱久不决,移治大理寺
大理即以李氏之母吕乃枢密副使公著之妹,公著与苏某厚,必尝请求,请遣官即讯,而已移劾御史台
公自濠赴台置对,御史曰:「公素长者,必以交旧之情不能违,速自言,毋重困辱」。
公曰:「使某诬人,虽死不可为。
若自诬以得罪,虽甚重不敢避」。
遂手书数百言付狱吏。
上览奏牍,以为疑,诏御史求实状。
御史反覆究治,无所得,乃诘大理狱吏所以得吕某请求之说。
吏穷,吐实曰:「此乃大理丞贾种民增减其文而为之也,今其稿尚在家」。
取而视之,信然。
于是公得辨明,止坐尝闻同列语世儒帷箔事,应曰诚有之,为泄狱情,罢濠州
未几,除知河阳,以魏公捐馆河阳辞不行,改知沧州
入辞,曰:「如卿宜在朝廷,朕知卿久矣,每欲用卿,辄为事所夺,岂非命也。
卿直道久而自明」。
公顿首谢,因言:「臣母畏寒,俟春和可行」。
上曰:「卿母谁氏」?
公曰:「龙图阁直学士陈从易女」。
上曰:「天圣间侍从耶」?
公曰:「臣外祖天圣间以直昭文馆广州还,不市南物,辇见俸过岭。
仁宗闻之,即日擢知制诰」。
上曰:「清节过于马援矣」。
到沧数月,复大中大夫,召还,判尚书吏部
中书舍人舒亶言公复官未应叙法,中批以旧官判吏部,又兼详定官制。
先是,唐制文选掌于吏部武选兵部主之。
神宗谓自三代至汉未尝有文武之别,议者不知所处。
公言:「唐制,吏部三铨之法,分品秩而掌选事。
今欲文武一归吏部,则莫若分左右曹以掌两选,又以品秩课格分治之,无所不可」。
上从之,于是吏部有四选之法焉。
后因进对,上曰:「朝廷与契丹通好岁久,故事仪式遗散者多,每使人生事无以折正。
朕欲集国朝以来至昨代州地界文案,以类编次为书,后来得以稽据,非卿不可成。
然此书浩繁,卿自度几岁可毕」?
公曰:「臣愿尽力二年」。
因令置局于枢密后厅,仍辟官检阅文字
如期书成,凡十有八门,二百五十卷,为事目总叙奏之。
上览之嘉叹,赐名《华戎鲁卫录》。
元丰五年,为北虏贺正馆伴使。
虏使郑颛明辩有才智,上命副使张山甫谕以「近命苏颂修《录》,欲以重两朝盟好之固」,颛感激称谢,见公益恭逊,私觌礼物,皆异常时。
遣使喻旨曰:「闻虏使以卿儒学酝藉,赠遗特殊,今以小龙琉璃器赐卿,可予之以答其意」。
颛复遗公异锦一端,即日进之。
后因奏事语及,上曰:「禁中所无也」。
大中大夫
官制行,改通议大夫吏部侍郎,以尝领详定,特迁正议大夫
六年,上幸尚书省光禄大夫
是岁,增上列圣徽号,为礼仪使,乘辂奉册入庙。
郊礼成,加上护军,进开国侯食邑千三百户。
七年,魏国太夫人寝疾在告,同曹侍郎权引选人。
上顾左右,问苏颂安在,左右以实对,令枢密承旨张诚一喻旨曰:「太夫人疾幸有间,宜亟出视事」。
会太夫人薨,遣中使就第抚问曰:「早闻太夫人之丧,想卿情极哀慕。
方暑,宜少抑摧踊」。
明日,又遣使赐白金千两,诏有司假官舍以居,州郡应副葬事。
元祐初服除,进刑部尚书,俄兼详定重修敕令。
二年,吏部
八月,兼侍读
奏言:「国朝典章,大抵沿袭唐旧,史官所记,善恶咸备。
乞诏史官学士采录新、旧《唐书》中臣主所行,日进数事,以备圣览」。
遂诏经筵官遇非讲读日进汉、唐故事二条。
公每有所进,可为规戒、有补时事者,必述以己意,反复言之。
公前后掌天官四选五年,是时新法行,吏无所觊。
每选人改官,京朝官、使臣关升磨勘,或以功过当升降者,吏洗垢求瑕,故为稽滞,且引失自首,以沮格之。
远方寒选待次辇下,动经岁时,不见得否。
公至则敕吏曰,某官缘某事当会某处,仍引合用条格,具委无漏落状同上,自是吏不得逞。
每诉者至,必取案牍使自省阅,诉者服乃退。
其不服者,公必往复诘难,度可行行之。
苟有疑,则为之奏请,或白都堂
故士大夫受赐多,不得者亦以为无可憾。
四年,翰林学士承旨,兼掌皇弟五王笺表。
明年三月尚书左丞
公自至和入中,馆居京久,闾巷之人皆闻公名。
至是登用,莫不相庆。
明日,语执政曰:「苏颂甚慰人望」。
七年,纳皇后,讲修六礼,为册礼使
六月,进右仆射中书侍郎开国公,加食邑七百户、实封三百户
是岁郊礼恩,加千户、实封四百户
公自与闻国政,务在奉行故事,使有司奉法遵职,执事量能授任,杜绝侥倖僭差之原。
深戒疆埸之臣邀功生事。
每庙堂论议,古證今,出入经史,所未安者必力争之,毅然不可,与同列浸不合。
会牵复前侍御史贾易苏州,争不决,至论于上前。
公曰:「易与臣本无雅故,以其为御史不避权要,号为敢言,又法应牵复。
既已为监司矣,乃徙知苏州,则是虽更赦,反下迁。
兼其馀当牵复者甚众,使人人如,则赦令为虚文矣」。
众欲加直馆阁职,公亦以为不可。
有旨再议,而御史杨畏来之邵公稽留诏命。
公闻之,即舆归私第待罪。
三上章乞致仕,不许,又再以老病辞。
八年三月,拜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
九月,出知扬州
宣仁太后上仙,哲宗始亲政,因公陛辞,尤加眷礼,问为政大略与人才能否。
公对甚久。
明年西京留守阙,首命除公。
公以老再辞,不听。
既行而卫国夫人薨,恳请南归,时绍圣初年也。
复知扬州明年,再请还政。
章累上,遂拜中太一宫使,居京口
后二年复请老,乃以太子少师致仕。
今上即位,拜太子太保,增邑四百户,实封一百户
建中靖国元年五月戊寅日北至,公起居膳犹如常,三接宾客,甚款至。
已而草遗表数百言。
逮暮,与诸子语如平时,无一及家事。
明日稍就枕,即屏左右、却药饵,召所用医工亲谢遣之。
夜半,犹起就坐,达寅而薨,实二十日也。
讣闻,上辍视朝二日,制赠司空,遣中使赙恤其家,恩意甚至。
公天资仁厚,宇量闳博,喜愠不形于色。
事亲孝,睦九族以慈,处朋友以义。
幼自偪束,尤谨礼法,虽燕居,必正衣冠危坐,家人莫见堕容。
平生未尝问家人有无,晚际会,所得俸赐,随即散用。
其自奉养至俭薄,每食不过一肉。
始薨之日,吊哭者造其寝堂,见其居处服用,无不叹愕咨嗟,以为寒素不若也。
自少所交,皆当世贤杰。
及居近,务推挽正人吉士,不问识与不识。
性酷嗜学,晚岁弥甚。
自书契以来,坟史所载九流百家之说,至于图纬、阴阳五行、律吕、星官、算法、山经、本草、训故、文字,无所不通,不独见于论议文章,必欲验之实事,以扶助世教。
其于名理,所造尤精诣,所至为政,务大体,深戒虚名,因时乘理而实利及下,莫见其迹。
既去,则人莫不思之。
在相位时,避远权势,门无杂宾。
其进退士大夫无纤毫私意,以故人不归恩,而怨讟亦不切至焉。
馆职时,尝被命补注《神农本草图经》、《千金方书》,而医家赖以活人甚众。
元祐中请别制浑仪,因命公提举
公既邃于律历,又以吏部令史韩公廉晓算术、有巧思,奏用之。
且授以古法,为台三层,上设浑仪,仪中设浑象,下设司辰
贯以一机,激水转轮,不假人力,时至刻临,则司辰出谷,星辰躔度,所次占候,测验不差晷刻,昼夜晦明,皆可推见,前此未有也。
至和中文潞公为相,尝请家庙。
事下太常,公议以为《礼》:大夫、士有田则祭,无田则荐,是有土者乃为庙祭也。
有田则有爵,无土与爵则子孙无以继承宗祀。
是有庙者止于其躬,子孙无爵,祭乃废也。
参合古今之制,依约封爵之令,为之差等,锡以土田,然后庙制可议。
若犹未也,即请考案唐贤寝堂祠享仪,止用燕器常食而已。
嘉祐中,诏礼院议立故郭皇后神御殿景灵宫
公以谓敕书云「向因忿郁,偶失谦恭」,此则无可废之事。
又云「朕念其自历长秋,仅一纪;
逮事先后,秪奉寝园」,此则有不当废之悔。
又云「可追复皇后,其祔庙谥册并停」,此则有合祔庙及谥册之义
请祔郭皇后于后庙,以成追复之义,备荐享之礼。
众论未定。
一日,白事至都堂丞相曾公问曰:「学士郭后事甚善。
郭后是上元妃,若祔庙则事体重矣」。
公曰:「国朝祖宗三圣贺、尹、潘皆元妃,事体正相类。
今止祔后庙,则岂得有同异之言」?
曾公曰:「议者以谓阴逼母后,是恐伤万岁后配祔之意」。
公曰:「若加一怀哀悯之谥,则不为逼矣」。
曾公叹重久之。
群牧判官宋公敏求谓公曰:「闻议郭后事引敕语,此是先人宣献参政时自撰,甚有微意。
云『后有知礼者当行之』,盖当时有沮此议者,非公莫能见也」。
然竟不行。
熙宁初经筵官请坐讲,下礼官考议。
公以谓:「天禧旧制,侍臣皆赐坐,讲官别设本于前列坐而听。
乾兴后,侍臣皆先就坐,赐茶讫,彻席立讲,讲毕复坐赐汤而从容焉。
其尊德重道,固已重于三公矣。
然事出上恩,虽微贱赐坐,于义无害。
若人主不命而自请之,则为非礼矣。
侍从之官见于天子,若赐之坐,有所顾问,犹当避席立对,况执经人主之前,本欲便于指陈,则立讲为宜。
若谓其传道近于为师,则今侍讲但解诂旧儒章句之学耳,非有为师之实也。
乾兴以来,侍臣立讲仅五十年,足为定法,岂可一旦以为有司之失而轻议变更乎」?
神宗竟从旧制。
尝议学校,欲博士分经课试,诸生以行义为升俊之路。
议贡举,欲先士行而后文艺;
去封弥誊录之法,先行州县,使有司得专参详考察,庶几存乡举里选之遗范。
又请每岁考进士量留人数,以广制科遗逸之选。
又谓尚书,古之天台,朝廷万事之本皆由此出。
仁宗朝大臣尝请移审官院吏部三班院兵部审刑院刑部,庶稍近古制。
当时议者不深惟其本,苟惮兴作,遂不果行。
请先制朝臣两员,振举纲维,俟其葺有绪,然后议移审官三院还省,则南宫故事可举而行,一代典章,于斯为盛矣。
其后诏博士分经,以三舍取士,兼考行义。
又十馀年而官制行,皆略如此言。
又请重加役流法以代配隶。
又尝因对,神宗从容问宗子主祭承重之义。
公言,礼典久废,服属亲疏有所未明。
古者贵贱不同礼,诸侯、大夫世有爵禄,故有大宗小宗主祭专重之义,则丧服从而异制,匹夫庶人亦何预焉。
传曰:「父为长子,何以三年?
正体于上,又乃将所传重也」。
近代不世爵,宗庙因而不立,尊卑亦无所统,其长子孙与众子孙无以异也。
今《五服敕》嫡孙为祖、父为长子犹斩衰三年,生而情礼则一,死而丧服独异,恐非先王制礼之本意也。
而世俗之论乃以三年之丧为承重,而不知为承大宗之重也。
尝闻庆历中朝廷议臣僚任子者,长子与长孙差优与官,馀皆降杀,亦近古立宗之法也。
乞诏礼官博士参议礼律,承重者,酌古今收族主祭之礼,立为宗子继祖者,以异于众子孙之法。
及士、庶人不当同用一律,使人知尊祖,不违礼教。
左丞时,尝权枢密院,边帅遣种朴入奏,得谍言,阿里骨已死,国人未知所立。
蕃官赵纯忠者信谨可任,愿乘其未定,以劲兵数千拥纯忠入其国立之。
众议欲如其请,公独曰:「不可。
晋赵鞅以师纳蒯聩于卫,其子辄犹拒之而弗受,以尊王父之命也。
今越境而入其国,事未可知,使拒而不受,得无损朝廷威重乎?
徐观其变,俟其而抚辑之未晚也」。
已而边奏至,阿里骨故无恙。
公学问渊博,无施不宜,其大者固已发于朝廷,垂之典册;
其小者亦足以警动一时,诱掖后进。
元丰五年,神宗御集英殿进士,有暨陶者,主司误呼为「暨」(去声,)三呼不应。
上顾公,公对曰:「当呼为『暨』」(居乙切。)
上曰:「卿何以知?
出何书乎」?
公曰:「臣尝记三国时吴有暨艳造营府之论,恐其后也」。
问陶乡里,乃建人。
上喜曰:「果吴人」!
褒谕再三。
又问曰:「字书中训何义」?
公曰:「字书不出何义,止云人姓氏,当从旦。
今旦字缺下一画者,盖俗书避唐代宗名耳」。
又尝接伴至雄州,虏使问:「适过市,其榜有『仉』家,此何姓也」?
公曰:「音与掌同,出《姓氏谱」》。
虏人叹服。
每公卿会集,有僻书疑事,必以问公,公随为言之,常倾一坐。
诸公好事者时时造前,听语经史微旨,前代典故,至近世名臣阅阀,无不厌服。
公亦喜为讲道,或终日清谈,亹亹忘倦,客有退而记录其言至盈编秩者。
平生于人无纤芥仇怨,在杭州日,有要人以事属公,公不从。
后其人当言路,怀忿抵巇,或谓其事迹书札具存可辩。
公笑曰:「吾岂为是者」!
颍州日,通判赵至忠本归明人,所至辄与守竞。
公待之以礼,具尽诚意。
他日,至忠泣曰:「某虏人也,然见义则服。
平生诚服者,唯今韩魏公与公耳」。
累官太子太保,职观文殿大学士,爵赵郡食邑四千七百户,实封一千三百户
所著文集若干卷。
初娶凌氏,屯田郎中景阳之女,追封吴国夫人
继室辛氏,驾部员外郎某之女,封魏国夫人追封徙韩国
男六人,熹、嘉皆朝奉郎
駉,朝散郎
诒,承议郎
京,奉议郎
携,通直郎
女三人,长适婿朝议大夫李孝鼎
次二前卒,婿朝散郎刘琯襄州录事参军贾收
孙男十九人,象先奉议郎
处厚承事郎
德舆、行冲、季辅,皆承奉郎
长庆、馀庆公绰、彦伯、道孙、简求、陶孙、伯孙、朝孙、叔孙、文孙、镇孙、季孙、公孙、孙,皆未仕。
孙女十二人,婿宣德郎德严、知相州录事王琮天平军节度推官邦彦湖州武康王騠、明州定海主簿吕无忌、郊社斋郎曾怘,馀皆幼。
曾孙男八人,直孙、赵孙、朱孙、磻孙、房孙、迎孙、瀛孙、信孙。
曾孙女四人。
卜,将以某年某月某日葬公于某所,某孙属某编次历官行事而为之状。
谨状。
水利说 宋 · 郏侨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九五、《吴郡志》卷一九、《吴都文粹》卷六、《姑苏志》卷一一、乾隆《江南通志》卷六三、《吴中水利全书》卷一三、《三吴水考》卷八、雍正《昭文县志》卷三、光绪《苏州府志》卷九
浙西有营田司,自唐至钱氏时,其来源去委,悉有堤防堰闸之制,旁分其支派之流,不使溢聚,以为腹内畎亩之患。
是以钱氏百年间,岁多丰稔,惟长兴中一遭水耳。
暨纳土之后至于今日,其患方剧。
盖由端拱中转运使乔维岳不究堤岸堰闸之制与夫沟洫畎浍之利,姑务便于转漕舟楫,一切毁之。
初则故道犹存,尚可寻绎,今则去古既久,莫知其利。
营田之局又谓閒司冗职,既已罢废,则堤防之法,疏决之理,无以考据,水害无已。
乾兴天禧之间,朝廷遣使者兴修水利,远来之人不识三吴地势高下,与夫水源来历,及前人营田之利,皆失旧闻。
承命而来,耻于空还,不过采愚农道路之言,以为得计。
但以目前之见,为长久之策,指常熟昆山枕江之地,为可导诸江港而决之江,开福山、茜泾等十馀浦。
殊不知古人建立堤堰,所以防太湖泛溢,淹没腹内良田。
今若就东北诸浦决水入江,是导湖水经由腹内之田,瀰漫盈溢,然后入海。
所以浩渺之势,常逆行而潴于苏之长洲常熟昆山,常之宜兴武进,湖之乌程归安,秀之华亭嘉禾,民田悉已被害,然后方及北江东海之港浦。
又以水势之方出于港浦,复为潮势抑回,所以皆聚于太湖四郡之境。
当潦岁积水而上源不绝,瀰漫不可治也,此足以验开东北诸浦为谬论矣。
又况太湖盖积十县之水,一水自江南诸郡而下,出岭陂重复间,当其霖潦积贮,溪涧奔湍,迤逦而至长塘湖。
润州金坛延陵丹阳丹徒诸邑,皆有山源,并会于宜兴以入太湖
一水自杭、睦、宣、歙山源与天目等山众流而下临安馀杭,及湖之安吉武康长兴以入太湖,即古所谓震泽也。
昔禹治水,凡以三江决此一湖之水,今二江已绝,惟吴淞一江存焉。
疏泄之道既隘于昔,又为权豪侵占,植以菰蒲芦苇,又于吴江之南筑为石塘,以障太湖东流之势,又于江之中流多置罾簖以遏水势,是致吴江不能吞来源之瀚漫,日淤月淀,下流浅狭。
元符初遽涨潮沙,半为平地,积雨滋久,十县山源并溢太湖
当苏、湖、常、秀四郡之间,陂淹浦港悉皆瀰漫,四郡之民惴惴然,有为鱼之患。
凝望旷野,千里一白,少有风势驾浪,动辄数尺。
虽有中高不易之地,种已成实,顷刻荡尽,此吴民畏风甚于畏雨也。
吴淞古江故道,深广可敌千浦。
向之积潦,尚或壅滞,议者但以开数十浦为策,而不知临江滨海地势高仰,徒劳无益。
愚今者所究治水之利,必先于江宁治九阳江与银林江等五堰,体究故迹,决于西江
润州丹阳练湖,相视大山冈,寻究函管水道,决于北海
常州宜兴隔湖沙子淹及江阴港浦,入北海
望亭堰分属苏州,以绝常州倾废之患。
如此,则西北之水不入太湖为害矣。
又于苏州诸邑限水之制,辟吴江南石塘,多置桥梁,以决太湖,会于青龙、华亭而入海。
仍开浚吴淞江,官司以邻郡上户熟田例敷钱粮,于农事之隙和雇工役,以渐辟之。
其诸江湖风涛为害之处,并筑石塘,及于彭堰与诸湖瀼等处,寻究昔有江港,自南径北以渐筑为堤岸,所在陂淹筑为水堰。
秀州华亭海盐港浦,仍体究柘湖淀山湖等处,向因民户有田高壤障遏水势而疏决不行者,并与开通,达诸港浦。
杭州迁长河堰,以宣、歙、杭、睦等山源决于浙江
如此,则东南之水不入太湖为害矣。
前所谓旁分其支派之流,不为腹内畎亩之患者,此也。
水为东南患,其来久矣。
献其端者,大抵二说:一则以导青龙江开三十浦为说,一则以使植利户浚泾浜作圩垾为说。
是二者,各得其一偏,未容俱是。
何以言之?
若止于导江开浦,则必无近效;
若止于浚泾作垾,则难以禦暴流。
要当合二者之说相为首尾,乃尽其善,但施行先后自有次第耳。
必不得已,欲两者兼行,以规近效,亦有其说。
若欲决苏州湖州之水,莫若先开昆山之茜泾浦,使水东入于大海;
昆山之新安浦、顾浦,使水南入于松江
常熟许浦李浦,使水北入于扬子江
复浚常州无锡县界之望亭堰,俾苏州管辖,谨其开闭,以遏常、润之水,则苏州等水患可渐息,而民田可渐治矣。
若欲决常州润州之水,则莫若决无锡之五卸堰,使水趋于扬子江,则常州等水患可渐息,而民田可治矣。
世之言水利者非不知此,然开未久而污泥寻塞,决堰未久而良田被患,何也?
盖虽知置堰闸以防江潮,而不知浚流以泄涨沙,故有堙塞之患。
虽知决五卸堰水,而不筑堤以障民田,故有飘溺之虞。
且复一于开决堰,而不知劝民作圩垾、浚泾浜以治田,是以不问有水无水之年,苏湖常秀之田不治十常五六。
愚故曰要当合二者之说,相为首尾,则可尽善。
某所乞开昆山常熟之茜泾等,必置堰闸者,以茜泾苏州之东南,去海二十里,泄水甚径,其地浸高,比之苏州昆山地形,不啻丈馀。
而往年开者,但为具文,所开不过三四尺一二尺而已。
又止于以地面为丈尺,而不知以水面为丈尺,不问高下而匀其浅深,欲水之东注不可得也。
水既不东注,兼又浦口不置堰闸,赚入潮沙,无上流水势可冲,遂致湮塞。
愚故乞开茜泾等须置堰闸,所以外防潮之涨沙也。
或闻范参政仲淹叶内翰清臣年开茜泾等亦皆有闸,但无官司管辖,而豪强耆保利于所得,不时启闭,遂致废坏,乡人往往能道其事。
若推究而行之,则所开之可久而无弊。
某所乞复常州无锡县界之望亭堰闸,俾苏州管辖者,盖以常润之地比苏州为差高,而苏州之东,势接海畔,其地亦高,苏州介于两高之间,故每遇大水,西则为常润之水所注,东则为大海岸道所障,其水潴蓄无缘通泄。
若不令苏州管辖望亭堰闸,则无复有防遏之理。
故愚先乞开茜泾等,以决水有东流之便,次乞谨守望亭闸,俾水无西冲之忧。
望亭之西,自有五卸堰可以决水径入于北江,若使常润之水,决下此堰,则不惟少舒苏州之水势,而常润之水亦自可以就近而入于江矣。
某所乞决常州无锡县界之五卸堰,使水北入扬子江者,此堰决水,其势甚径。
往者官吏非不施行,然决堰未多,而民田已没,何也?
盖止知筑堰,而不知预筑堰下民田之堤岸以防水势故也。
五卸地势与民田相去几及丈馀,平居微雨,水即溢堰而过,已有浸溺之忧。
今直欲决去其堰,使诸路之水,举自此而出,又不增高其民田圩岸以为堤防,则决堰未多而民田已没。
某尝论天下之水,以十分率之,自淮而北五分,由九河入海,《书》所谓「同为逆河,入于海」是也;
自淮而南五分,由三江入海,《书》所谓「三江既入,震泽底定」是也。
三江所决之水,其源甚大,由宣、歙而来至于浙界,合常、润诸州之水,钟于震泽
震泽之大几四万顷,导其水而入海,止三江尔。
二江已不得见,今止松江,又复浅淤不能通泄。
且复百姓便于己私,于松江古河之外,多开沟港,故上流百出之水,不能径入于海,支分派别,自三十馀北入吴郡界内,即先父比部《水利奏》中所谓向欲导诸江者复南而北矣。
虽于昆山常熟两县间开导河,修筑圩垾,然上流不息,诸水辐辏,或风涛间作,或洪雨继至,所开河必皆壅滞,所筑圩垾必有冲荡。
盖沿江北岸三十馀,惟盐铁一塘可直泻水入扬子江,其馀皆连接下江湖瀼,合而为一,非徒无益,为害大矣。
今乞措置,一面开导河,即便相度松江,除盐铁塘及大浦开导置闸外,其馀小河一切并为大堰,或设水窦以防江水,则吴淞江水径入东海,而吴之湖浦不为贼水所壅,诸县圩垾亦免风波所破。
某闻钱氏循汉唐法,自吴江县沿江而东至于海,又沿海而北至扬子江,又沿江而西至于常州江阴界,一河一浦,皆有堰闸,所以贼水不入,久无患害。
尝考汉、晋、隋、唐以来地理志,今之平江,乃古吴郡,至隋平陈始置苏州汉时封境甚阔,隋开皇中始移于横山下,唐贞观中复徙于阖闾旧城。
而又湖州,乃隋时仁寿中于苏之乌程县分置。
秀州五代晋时吴越王以苏之嘉兴县分置。
所谓钱塘毗陵在古皆吴之属县,以地势卑下,沿江边海,有为堤岸以防遏水势。
如唐志所载,秀州海盐李锷开古泾三百有一,而又称去县西北六十里有汉塘,大和中再开,疑即侨今所谓开盐铁塘以泄吴淞江水者也。
又载杭州之馀杭归珧筑甬道,高广径直百馀里,以禦水患。
又载杭州盐官县亦有捍海塘堤二百十四里。
则知古人治平江之水,不专于河,而筑堤以遏水势亦兼行之矣。
故为今之策,莫若先究上源水势而筑吴淞两岸塘堤,不惟水不北入于苏,而南亦不入于秀,两州之间乃可垦治。
今之言治水者不知根源,始谓欲去水患须开吴淞江,殊不知开吴淞江而不筑两岸堤塘,则所导上源之水辐辏而来,适为两州之患。
盖江水溢入南北沟,而不能径趋于海故也。
傥效汉唐以来堤塘之法,修筑吴淞江岸,则去水之患已十九矣。
震泽之大才三万六千馀顷,而平江五县积水几四万顷,然非若太湖之深广瀰漫一区也,分在五县,远接民田,亦有高下之异、浅深之殊,非皆积水不可治也。
但与田相通,极目无际,所以风涛一作,回环四合,无非水者。
既非全积之水,亦有可治之田,潴泻之馀,其浅淤者皆可修治,永为良田。
况五县积水中所谓湖瀼陂淹。
若湖则有淀山湖、练湖、阳城湖、巴湖、昆湖、承湖、尚湖石湖沙湖,瀼则有大泗瀼、斜塘瀼、江家瀼、百家瀼、鳗鲤瀼,荡则有龙墩荡、任周荡、傀儡荡、白坊荡、黄天荡、雁长荡,淹则有光福淹、尹山淹、施墟淹、赭墩淹、金泾淹、明社淹,仅二十馀所,虽水势相接,略无限隔,然其间深者不过三四尺,浅者一二尺而已。
今乞措置深者如练湖,大作堤防,以匮其水,复于堤防四旁设为斗门水濑。
即大水之年,足以潴蓄湖瀼之水,使不与外水相通,而水田之圩堰无冲激之患。
大旱之年可以决斗门水濑,以灌民田,而旱田之沟洫有车畎之利。
其馀若斜塘瀼、大泗瀼、百家瀼之类,本是民田,皆可相视,分劝人户借贷钱粮,修筑圩岸,开导泾浜,即前所谓湖瀼二十馀处,往往可治者过半矣。
某闻江南有万春圩,吴有陈满塘,皆积水之地。
今悉治为良田,坐收苗赋,以助国用,此治湖为田之验也。
按:《娄水文徵》卷一,清道光刻本。
进两朝圣范劄子 其十 圣范十 南宋 · 刘光祖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一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七○、民国《简阳县志·诗文存》续下、《宋代蜀文辑存》卷六九
臣尝谓自古祸乱之萌有三,而宗社之本有一。
强臣擅兵,外戚预政,中常侍用事,三者皆前古祸乱之萌也。
付托神器,厚重而深固,一者宗社之本也。
祖宗时窒其萌而培其本,臣请得历言之。
太祖皇帝既诛李筠等,一日召赵普问曰:「天下自唐李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八姓,战斗不息,生民涂地,其故何也?
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长久计,其道何如」?
曰:「陛下之言及此,天地人神之福也。
此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
今所以治之,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
石守信王审琦等皆太祖故人,各典禁卫,乘间数言之,请授以它职。
太祖曰:「彼等必不吾叛,卿何忧」?
曰:「臣亦不忧其叛也,然熟观数人者皆非统御才,恐不能制服其下。
苟不能制服其下,则军伍间万一有作乱者,彼临时亦不得自由耳」。
太祖悟,于是召守信等饮,酒酣,喻以安危祸福之理,明日皆称疾请罢。
于是乃渐消藩方之权,收其精兵,聚之京师
国家二百馀年无强臣擅兵之祸者,由制之得其道故也。
杜太后聪明有智度,每与太祖参决大政。
杜审琼太后之兄也,与其弟审肇、审进家于常山
太后无恙时,审琼尝入见,置酒万岁殿上。
太祖太宗以元舅故,皆捧觞列拜称寿,其尊礼不过如此而已。
昭宪升祔且一年,始悉召赴阙,皆命为大将军,然并致仕,赐第京师
其后特命审琼代王继勋军职耳,未尝及以政也。
国家二百馀年无外戚预政之祸者,亦由制之得其道故也。
太祖时右内臣不过五十馀员,止令掌宫掖中事,或不得已,衔命而去,止令干一事,不得妄采听他事奏陈。
又诏年三十以上听养一子,所以裁之者至矣。
至太宗时王继恩以平贼之功,中书议欲以为宣徽使太宗曰:「朕读前代史书多矣,不欲令宦官干预政事。
宣徽使执政之渐也,止可授以它官」。
宰相恳言:「继恩功大,非此不足以赏」。
太宗怒,深责宰相,因别建宣政使名以授之。
先是通进、银台司枢密院,凡内外覆奏文字必关二司,然后奏御。
外则内官枢密吏掌之,内则尚书内省籍其数以下有司,或行或否,莫得而纠察也。
太宗始召宣徽北院厅事为通进、银台司,命向敏中张咏同知二司公事。
然则祖宗之良法美意,所以杜中常侍用事之渐又如此也。
三者皆自古祸乱之萌,而太祖太宗深思远虑,逆塞其原。
至于付托神器厚重而深固,又足为万世之法。
太祖藏誓书于金匮之事,非汉唐之君所能及也。
至于太宗,初置皇子侍读,其后又为诸王及皇子府初置咨议翊善侍讲等官,以王适姚坦邢炳等十人为之。
尝谓宰相曰:「近有人上章言储贰者国家宗祀,岂不在心。
朕于诸子常加训励,今寮属悉择良善之士,至于舆台皂隶之辈,并朕亲选,不欲奸憸佞人在左右。
更待三五年后,各渐成长,朕于处驭必使得宜也」。
其后以寿王为皇太子乔维岳杨砺谕德杨徽之毕士安庶子李至李沆宾客
宾客太子如师傅之仪,太子见,必先拜,动皆咨询焉。
京师之人见太子者,皆喜跃曰:「真社稷之主也」。
夫祖宗知天下之本在此,察天下之祸在彼,是以防微杜渐,深计而极虑之也。
按:《历代名臣奏议》载此劄子,称:「宋光宗时军器少监权左侍郎刘光祖上《圣范》劄子曰」云云,《宋代蜀文辑存》据以定于「绍熙时」。然考此劄本文曰:「臣仰惟陛下临御已二十年」,又云「臣待罪册府」,则应是孝宗淳熙九年光祖校书郎时所上,而非光宗朝事,《历代名臣奏议》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