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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家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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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傳部類
禪宗部類
洞真部
正一部
清代道教文獻
市井官府道路山林川泽与夫硗
角不毛之地定其可耕与为民居者三千四百井实为
三万六百顷一顷之田二夫耕之夫 田五 十亩馀夫亦
如之总二夫之田则为百亩百亩之收平岁为米五十
石上熟之岁为米百石二夫以之养数口之家盖裕如 …… (第 6a 页)
学场圃一井之人
共之使之朝夕群居以教其子弟然贫富不等未易均
齐夺有馀以补不足则贫骇矣今宜立法使一夫占 田
五 十亩以上者为良农不足五十亩者为次农其无田
而为閒民与非工商在官而为游惰末作者皆驱之使
𨽻农良农一夫 …… (第 6b 页)
氏言井田废七百年至后
魏孝文始纳李安世之言行均田之法然晋武帝时男
子一人止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丁男课 田五 十亩
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则亦非始于后魏
也但史不书其还授之法无由考其详耳或谓井田之
废已久 (第 19b 页)
角不毛之地定其可耕与为民居者三千四百井实为
三万六百顷一顷之田二夫耕之夫 田五 十亩馀夫亦
如之总二夫之田则为百亩百亩之收平岁为米五十
石上熟之岁为米百石二夫以之养数口之家盖裕如 …… (第 6a 页)
学场圃一井之人
共之使之朝夕群居以教其子弟然贫富不等未易均
齐夺有馀以补不足则贫骇矣今宜立法使一夫占 田
五 十亩以上者为良农不足五十亩者为次农其无田
而为閒民与非工商在官而为游惰末作者皆驱之使
𨽻农良农一夫 …… (第 6b 页)
氏言井田废七百年至后
魏孝文始纳李安世之言行均田之法然晋武帝时男
子一人止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丁男课 田五 十亩
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则亦非始于后魏
也但史不书其还授之法无由考其详耳或谓井田之
废已久 (第 19b 页)
今溉田几何秉中曰水旧名古秦渠盖魏末司马
孚创脩至隋卢贲复开治唐太和间河阳节度使
大加疏导溉河内河阳温济武陟五县民 田五 千
馀顷宋天圣初枋堰始坏至是秉中复为起废又
云初兴役时掘地丈馀得柏枋数十段称曰枋口
岂因 (第 22a 页)
孚创脩至隋卢贲复开治唐太和间河阳节度使
大加疏导溉河内河阳温济武陟五县民 田五 千
馀顷宋天圣初枋堰始坏至是秉中复为起废又
云初兴役时掘地丈馀得柏枋数十段称曰枋口
岂因 (第 22a 页)
闻内宝钞司原有钞匠五百似宜照旧造使俟推
行有绪以渐议之至桑穰一事则犹有可商者国
初令农家凡有 田五 亩栽桑麻各半亩又令凤滁
等处每户种桑二百株又令天下多栽桑枣每里
初年二百株三年六百株违者罚有 (第 34a 页)
行有绪以渐议之至桑穰一事则犹有可商者国
初令农家凡有 田五 亩栽桑麻各半亩又令凤滁
等处每户种桑二百株又令天下多栽桑枣每里
初年二百株三年六百株违者罚有 (第 34a 页)
可动也且景定之君臣其买此田者不过予以告牒
会子虚名不售之物逼而夺之以至彗出民愁而自亡
其国(宋史买公 田五 千亩以上以银半分官告五分度/牒二分会子三分半五千亩以下以银半分官告)
(三分度牒三分会子三分半千亩以 (第 18b 页)
会子虚名不售之物逼而夺之以至彗出民愁而自亡
其国(宋史买公 田五 千亩以上以银半分官告五分度/牒二分会子三分半五千亩以下以银半分官告)
(三分度牒三分会子三分半千亩以 (第 18b 页)
以雅也陈氏云讯亦治也失其旨矣
王制夫圭田无征郑注曰夫犹治也征税也治圭田者
不税所以厚贤也
按孟子云卿以下必有圭田圭 田五 十亩馀夫二十
五亩集注谓有圭田所以厚君子又有馀夫之田所
以厚野人据周礼小司徒职凡国之大事致民大故 (第 21a 页)
王制夫圭田无征郑注曰夫犹治也征税也治圭田者
不税所以厚贤也
按孟子云卿以下必有圭田圭 田五 十亩馀夫二十
五亩集注谓有圭田所以厚君子又有馀夫之田所
以厚野人据周礼小司徒职凡国之大事致民大故 (第 21a 页)
所能何辱下访孙问其不出门之因其人笑曰以告
者过也指门外一桑曰十五年前亦曾到此桑下纳
凉问其何以为生曰昔时居邑之南有 田五 十亩与
兄同耕后兄之子娶妇度所耕不足赡乃推田与兄
携妻子至此偶乡人借此屋遂居之惟为人择日又
卖 (第 12a 页)
者过也指门外一桑曰十五年前亦曾到此桑下纳
凉问其何以为生曰昔时居邑之南有 田五 十亩与
兄同耕后兄之子娶妇度所耕不足赡乃推田与兄
携妻子至此偶乡人借此屋遂居之惟为人择日又
卖 (第 12a 页)
同姓为昏
礼娶妻不娶同姓然余观古人氏族之辨溯流寻源或
同姓而非一族或异姓而实为同族即以王氏论一曰
琅邪二曰太原三曰京兆所出不同野客丛书云曹子
建作王仲宣诔曰流裔毕万末胄称王厥姓斯氏条分
叶散世滋芳烈扬声秦汉吕向注秦有王剪王离汉有
五侯按王粲系毕万高之后毕万封于魏后十代文侯
始列为侯至孙称惠王因之王为氏而秦之剪离自周
太子晋之后汉之五侯自齐田和之后此三派元不相
干注引为一误矣故新莽以姚妫陈王 田五 姓为宗室
(玉案莽自谓虞舜后/以五姓皆舜裔耳)且禁元城王氏勿与四姓为婚而
已自取王䜣之女魏东莱王基为 (第 14a 页)
礼娶妻不娶同姓然余观古人氏族之辨溯流寻源或
同姓而非一族或异姓而实为同族即以王氏论一曰
琅邪二曰太原三曰京兆所出不同野客丛书云曹子
建作王仲宣诔曰流裔毕万末胄称王厥姓斯氏条分
叶散世滋芳烈扬声秦汉吕向注秦有王剪王离汉有
五侯按王粲系毕万高之后毕万封于魏后十代文侯
始列为侯至孙称惠王因之王为氏而秦之剪离自周
太子晋之后汉之五侯自齐田和之后此三派元不相
干注引为一误矣故新莽以姚妫陈王 田五 姓为宗室
(玉案莽自谓虞舜后/以五姓皆舜裔耳)且禁元城王氏勿与四姓为婚而
已自取王䜣之女魏东莱王基为 (第 14a 页)
之为四
百步即斛法
上田一步计米二合五勺欲知者置米六斗再上十之
以二百四十步除之见每步之数
今有次官 田五 十七亩一百五十步亩别计米五斗输
官官亦令纳谷三斛准米一斛四斗问米及谷各几何
答曰米二十八斛八斗一升二 (第 2b 页)
百步即斛法
上田一步计米二合五勺欲知者置米六斗再上十之
以二百四十步除之见每步之数
今有次官 田五 十七亩一百五十步亩别计米五斗输
官官亦令纳谷三斛准米一斛四斗问米及谷各几何
答曰米二十八斛八斗一升二 (第 2b 页)
泣祷及升遐哀毁过礼素服寝于地日歠一粥
给林庙 元史成宗时给曲阜林庙洒扫户以尚珍署
田五 十顷供岁祀焉
不似汉高 元许衡集刘秉忠定朝议奏之因言汉高
帝有言吾乃今知皇帝之贵上曰汉高眼孔小朕岂 (第 7b 页)
给林庙 元史成宗时给曲阜林庙洒扫户以尚珍署
田五 十顷供岁祀焉
不似汉高 元许衡集刘秉忠定朝议奏之因言汉高
帝有言吾乃今知皇帝之贵上曰汉高眼孔小朕岂 (第 7b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