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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聚景园。辛卯,诏疏襄阳水渠,以渠傍地为屯田,寻诏民间侵耕者就给之。废舒州宿松监。

  六月戊戌 ,监察御史陈
贾请禁伪学。乙巳,罢昭州岁贡金。己未,诏诸路监司、帅臣岁举廉吏。庚申,严赃吏禁。

  秋七月乙丑, ……新江西提点刑狱朱熹为兵部郎官,熹以疾未就职。侍郎林栗劾熹慢命,熹乞奉祠。太常博士叶适论栗袭王淮、郑丙 、陈
贾之说,为「道学」之目,妄废正人。诏熹仍赴江西,熹力辞不赴。庚寅,荧惑犯太微。

  秋七月戊戌,上
此念存于心,于以来天下之才,作天下之气,倡天下之义。此义既明,则事之条目可得而言,治功可得而成矣。」 陈贾
以静江守臣入奏,大中极论其「庸回亡识,尝表里王淮,创为道学之目,阴废正人。傥许入奏,必再留中,善类闻
。盖自昔小人残害良善,率有指名,或以为好名,或以为立异,或以为植党。近忽创为『道学』之目,郑丙唱之, 陈贾
和之。居要路者密相付授,见士大夫有稍务洁修,粗能操守,辄以道学之名归之,殆如吃菜事魔、影迹犯败之类。往日王淮表里台谏,阴废正人,盖用此术。栗为侍从,无以达陛下之德意志虑,而更袭郑丙、 陈贾
密相传授之说,以道学为大罪。文致言语,逐去一熹,固未甚害,第恐自此游辞无实,谗言横生,善良受害,无所 ……。奉祠以卒,谥「简肃」。

栗为人强介有才,而性狷急,欲快其私忿,遂至攻诋名儒,废绝师教,殆与郑丙、 陈贾
、何澹、刘德秀、刘三杰、胡纮辈党邪害正者同科。虽畴昔论事,雄辩可观,不足以盖晚节之谬也。

高文虎 ……上。丙雅厚仲友,且迎合宰相意,奏:「近世士大夫有所谓『道学』者,欺世盗名,不宜信用。」盖指熹也。于是 监察御史陈贾
奏:「道学之徒,假名以济其伪,乞摈斥勿用。」道学之目,丙倡贾和,其后为庆元学禁,善类被厄,丙罪为多。
上哀悼,辍视朝,赠少师,谥「文定」。

初,朱熹为浙东提举,劾知台州唐仲友。淮素善仲友,不喜熹,乃擢 陈贾
为监察御史,俾上疏言:「近日道学假名济伪之弊,请诏痛革之。」郑丙为吏部尚书,相与叶力攻道学,熹由此得
熹。盖自昔小人残害忠良,率有指名,或以为好名,或以为立异,或以为植党。近创为『道学』之目,郑丙倡之, 陈贾
和之,居要津者密相付授,见士大夫有稍慕洁修者,辄以道学之名归之,以为善为玷阙,以好学为己愆,相与指目 ……于是贤士惴慄,中材解体,销声灭影,秽德垢行,以避此名。栗为侍从,无以达陛下之德意志虑,而更袭用郑丙、 陈贾
密相付授之说,以道学为大罪,文致语言,逐去一熹,自此善良受祸,何所不有!伏望摧折暴横,以扶善类。」疏
政而免思官。侂胄加开府仪同三司。时台谏迎合侂胄意,以攻伪学为言,然惮清议,不欲显斥熹。侂胄意未快,以 陈贾
尝攻熹,召除贾兵部侍郎。未至,亟除沈继祖台察。继祖诬熹十罪,落职罢祠。三年,刘三杰入对,言前日伪党,
    后起知南康军,条三事以教民.每五日,一诣学讲说;复建白鹿洞书院.会亢旱,修举荒政,民无流殍.明年,大旱,应诏上疏,极陈近习蒙蔽之状.以病请祠.不报.陈俊卿等荐除江西常平使,改浙东;乞颁行建安社仓之法.复值旱蝗,其措置一如南康;条奏灾异之由与修德任人之说,凡七事.
    至部,访民隐,举荒政,劾台守唐仲友污滥;章凡十上.仲友与宰相王淮同里,且家;尚书郑丙、 御史陈贾
希淮意,上疏毁程氏学,以阴沮.熹入奏,拳拳以谨察天理人欲为说.有要之于路者曰:「正心诚意之论,上所厌 (第 16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