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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子。俱可谓用志不纷者。其
能发明本有也。宜哉。世之学者。徇名象。牵训诂。知解
益多。天真日凿矣。此 阳明王先生
所为发愤而太息
也。 (第 0251b 页)
兔。虎来辄叱去。服除起职。方
司主事。顷之复告归。语僧孺曰。吾不悟道。决不复出。
当为陆法和否。亦为 王伯安
耳。遂携僧孺上天目坐
高峰死关前。与僧孺约曰。任汝登山临水。看我七日
取證去。昼夜策厉无少间。至三七 (第 0258c 页)
脉。而于明道象山阳明梁溪
四先生。尤服膺弗失。以四先生深造之旨。證之佛氏。
往往而合。然四先生中。独 阳明王氏
无显然排佛语。
而明道象山梁溪所论著。入主出奴。时或不免。岂世
出世间。其为道固不可得而同与。抑法海 (第 0704b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