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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贤明至南明 1571 —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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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贤(1571年—1646年)字又希号禹钦浙江严州府建德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宋贤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浙江乡试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进士,获授常熟知县,得人民爱戴,有「前杨涟,后宋贤」的称誉;六年调任魏县
崇祯四年考选,授广东道御史管皇城四门,弹劾附和魏忠贤而未正法的官员,又上陈人民缴纳绢布的困苦,改由官府负责解送。
西安同知宦官梁永上疏诋毁,他出言解救;巡抚丘禾嘉请求监视宦官而设置标兵,他弹劾对方谄附宦官,遭崇祯帝贬降三级。
崇祯五年,他巡按湖广,释放死囚九十九人,并选拔能惩治贪污,上疏请求增兵、留饷、防寇;又巡视十库,八年管理章奏,九年河南道印后,力主利用大计黜免擢升,拒绝一切馈赠。
十年改任太仆寺少卿,管西路。
适逢山西巡抚出缺,崇祯帝召对他说:「你岂不是掌河南道而不受馈赠的那位!
」于是擢官佥都御史任命;他在任内增建城墙、设立兵厂、储备粮食,犒劳十万士兵而不费度支钱费,并擒拿流寇首领过山龙等人,让他们完全投降。
十三年右副都御史十四年宋贤请求辞官归乡,加兵部右侍郎予告。
崇祯十六年(1643年)冬天金华土寇作乱,他和知府胡崇德协力遏止,斩杀许都同党王麒生,地方得以安稳;隆武帝即位,召用他为兵部左侍郎,福京失守后去世,虚岁七十六。
县正东街有“祖孙科甲坊”为明举人宋显宋澄贡生宋应奎、宋邦机、进士宋贤建。
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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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都字子京号石平南直隶镇江府金坛县人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应天乡试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进士
刑部观政,授福建建宁县知县七年本省同考崇祯元年(1628年)考选,擢工科给事中,所论列皆封疆大计,力陈袁崇焕不可督师,而荐丘禾嘉有将略,后卒如其言。
崇祯二年(1629年)正月陕西道御史高赉明巡视节慎库,闰四月工部尚书张凤翔条上厂库诸弊,有发银一千两,人止得三四百两等语,崇祯帝大怒,召集百官,又召王都高赉明文华殿召对,被当场逮入锦衣卫诏狱,并亲批:王都高赉明刘麟长都着革了职,法司严刑追赃,拟罪具奏。
大学士韩爌等揭救,后释归。
墓在南庄。
张元始明至南明 ? —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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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始(?
—1645年),字贞起松江府上海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天启四年(1624年)张元始中式甲子科应天乡试举人崇祯元年(1628年)进士,获授行人,转为工科给事中,上疏免除五年欠租,贪官透支,豪强顽劣,查解后优免负民,转任户科都给事中
山东寇盗急迫,他请求命令丘禾嘉专任招抚,使流寇大多解散;又上疏言封疆处事失误,保举不够称职,得崇祯帝嘉奖。
东南方徭役繁重,送北粮、押送布后十家有九家耗尽家产,他因而疏请北粮为官德者,送布附在漕船,令民力复苏。
崇祯十四年(1641年)发生旱灾,一斗米售价千钱,使得人心惶惶;他上疏建议建议以代米,得准许用价折色,先在河南推行,再扩展到整个江南,公私都获利;又指出中州督抚及督师丁启睿宦官卢九德、刘元斌观望不前令致藩封失陷。
很快朝廷命他负责催督漕运及积年欠饷,收得欠赋九十万,充盈国库;他在都察院八年间忠正而熟练,在获重用前却因母亲去世辞官归乡。
弘光帝即位,起用张元始太仆少卿,升任太常卿,商议弘光帝父亲朱常洵谥号时,只有他提出「恭」是逊位君主的谥号,请求改谥「共」,未得准许;不久又建议在各先帝忌辰时只备牲醴,改祭奉先殿,只有在五节才在孝陵设总坛附祭各先帝后,获许可。
弘光元年(1645年)二月,他请求祭祀社稷;到寒食节张星则请求遥祭先帝陵墓,他再上疏应该在崇祯帝后忌日停止音乐、屠宰、嫁娶,以感叹离别故宫、激发国家忧愤,直到消灭闯贼,能再次谒见先帝陵墓为止,因此擢任礼部右侍郎
南京失守,他回到家乡直至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