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宋文·卷四○四七
李与权,宣和四年为提举两浙路盐香茶矾事,六年提举京西北路常平等事。建炎四年以直秘阁除江南都转运使。绍兴二年,为尚书右司员外郎,三年为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试兵部侍郎、大理卿、权刑部侍郎。为言者弹劾,提举江州太平观。见《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五之一七、食货五三之二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四、六一、六三、六五、六八。
主要活动
- 1125年,燕山府路待考(待考),燕山府路转运副使
- 1129年-1130年,江南西路昪州(待考),江南西路转运副使
- 1132年-1133年,两浙路临安(杭州),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1133年5月试大理卿
- 1132年-1133年,两浙路临安(杭州),尚书右司郎中
- 1133年,两浙路临安(杭州),刑部侍郎
- 1133年,两浙路临安(杭州),大理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