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李弼孺北宋
全宋文·卷三八一七
李弼孺宣和六年提举两浙路盐香矾事。
建炎三年江西转运判官绍兴元年朝请大夫直徽猷阁主管江州太平观,以媚事朱勔,勒停。
三年湖南转运使,以同罪罢。
十年右朝请大夫主管台州崇道观复直秘阁、充三京招抚处置使参谋官
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二、四四、六八、三三六,《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一之四七。
主要活动
  • 1123年-1124年,两浙路苏州(江苏省苏州市),两浙路提举常平等事
  • 1133年-1134年,江南西路昪州(待考),江南西路转运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