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李范
全宋文·卷七九
李范太平兴国八年监察御史权同知贡举。
九年殿中侍御史江南两浙四川等地审决刑狱。
雍熙四年权判大理寺,为殿中侍御史
淳化元年侍御史安州
二年,诏与许骧等删定《淳化敕编》,五年书成。
至道元年职方员外郎往诸路与长史共决刑狱。
见《宋史》卷一九九、四八七,《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一之五六。
主要活动
  • 982年-983年,京畿路汴京(开封),监察御史
  • 983年-987年,京畿路汴京(开封),殿中侍御史
  • 987年,京畿路汴京(开封),判大理寺
  • 989年-991年,荆湖北路安州(安陆市),安州知州,990年11月言事
  • 996年-997年,京畿路汴京(开封),判尚书刑部
  • 999年-1002年,两浙路湖州(吴兴),湖州知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