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长卿(?——一一六○),
字文伯,
号审斋居士,
湖州归安(今浙江湖州)人。
靖康初为
太学生,上书言陈东事,劾
李邦彦误国。
建炎二年第
进士,累官
临安府观察推官、
婺州州学教授。
绍兴五年,除
秘书省正字。
十八年,
通判常州,移
严州。
二十五年,以赋诗讥和议,编管
化州。后复用,官至
左朝奉郎、
主管台州崇道观。
绍兴三十年,
叶义问使金,辟为
书状官,至燕而病,比还,卒于
保州。著有《
西汉总类》二十六卷、《
春秋比事》二十卷。见《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一之五○、职官七○之九、职官七八之四五,《
宋史》卷四七三《
秦桧传》,《
宋史翼》卷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