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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山河堰记 南宋 · 阎苍舒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一
山河堰在兴元褒城县北山下,图志载:「水出太白山,山在凤州梁泉
南流斜谷下,入褒中,又南入汉江
父老相传,此堰曹相国作」。
考之史:「元年四月汉王就国,留萧丞相收租给军。
五月,王引兵出梁、雍,建成侯将军从,还定三秦。
三年,王与诸侯酂侯关中」。
则此堰疑非萧、曹所亲临。
诏云:「蜀、汉民给,军事劳苦,复勿租税二岁」。
三年,关中大饥,令民就食蜀、汉,则汉中馈饷亦夥矣。
平土上腴,必资水利,三堰之兴,安知不出于二公乎?
由汉迄今,维梁为巨镇,世宿重兵,取足南亩,税事宜力。
国朝有山河军,嘉祐三年提举常平史照谓游手扰人,罢之。
岁用食水,民计亩出工,官为董齐其役,疏利害,釐蠹弊,新簿书,严赏罚,条而上之。
是时富公、韩公、曾公当国,奏下都承植碑褒城,至今遵用。
绍兴三年汉中被兵,民多惊扰,而堰事荒矣。
既而复业,稍寻旧役,则户版凋稀,功绪卤莽,堰既疏漏,渠亦洿浅,每秋潦猥盛,即败堰堙渠,下民告病,田收十六七,旱岁尤甚。
乾道五年,上命参知政事相台王公宣抚四川明年,移府汉中
一日行堰上,顾视慨然,乃命知兴元府、利州路安抚使御前诸军都统制吴侯供商度之,图以献曰:「谨酌民言,堰败当自外增二垠,渠堙当竞力通之。
异时野水冲激,当浚以新港,出飞槽,俾不为渠病。
顾规模宏深,非常岁比,乞用绍兴累降旨,发工徒,出官币修之」。
冬十月,公命大出后府钱币,募兵市财,积岸跻山。
明年春正月丁酉,厥役告成。
合六堰,袤一千二里五十步,外增修二垠,皆精坚,可永勿坏。
二渠若新港,一万一千九百四十步,悉力浚之
因得桐板若角石状,而渠遂复,视比岁所修,深广倍之。
使伐石十板,复置渠下,以为识。
用长岁水夫四千四百六十八人,发官军民兵合九千六百八十一人;
用堰渠料工,凡材木若干,人夫总五十三万五千八百七十八工。
行府出钱鸠材飨犒,及帅司赏给有差,合计用钱三万一千二百六十缗。
其渠港分流,为筒跋者九十有九,凡溉南郑、褒二十三万三千亩。
是役也,公尝一再临视,谓宾客曰:「汉河防之役,将军以负薪竟塞之。
天下事功,苟以身先,无不济者,不特水事也」。
于是守帅、郡使者宾僚吏属、将骑熊罴之士皆在,而工徒人卒云兴,椎凿雷动,欢讴之声响撼一川,耋老孺童遮迎马首,舞跃歌呼,再拜投谢曰:「父兄子弟闻之先民,未尝睹斯役也,公之功德远矣,其敢忘赐」?
吴侯苍舒记之,不得辞。
维秦、汉以来,言水利者日益众,其最暴著,则郑、白二渠,郑国起前,白公继后,相距才百五十二年,民得其饶而歌之。
今我褒渠,自汉丞相开迹,迨今千三百七十有三年,公始以副丞相临之而后兴其工,斯民之咏歌,宜哉!
苍舒以诸从事辱公命,是役皆所经见,于是书之无愧辞。
按:康熙南郡志》卷一八,康熙二十八年刻本。又见雍正陕西通志》卷四○,道光《褒城县志》卷二。
武汉张公堤 当代 · 王引
七言绝句 押先韵
野旷平莎接汉川,秋深无复吹绵。
朱轮碾陌痕纷在,独忆公辕为护田。
南归 其一 庚辰 清 · 陈沆
五言律诗 押庚韵 出处:简学斋诗存卷之四
云边湘水县,梦里武昌城
久累双亲望,能辞六月行。
全家依薄禄,几载徇微名。
有弟能供养,难堪送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