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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一百四十七卷目录

 天地祀典部汇考一
  上古〈太昊伏羲氏一则 炎帝神农氏一则 黄帝有熊氏一则 帝喾高辛氏一则〉
  陶唐氏〈帝尧一则〉
  有虞氏〈舜一则〉
  夏〈总一则〉
  殷〈总一则〉
  周一〈总一则〉

礼仪典第一百四十七卷

天地祀典部汇考一

上古

太昊伏羲氏始制郊禅
《史记·补三皇本纪》不载。 按《路史·太昊伏羲氏》:爰兴神鼎制郊禅。
炎帝神农氏,崇郊祀,以大报天地。
《史记·补三皇本纪》不载。 按《路史·炎帝神农氏》:爰崇郊祀封岱禅云以大报而天下治
〈注〉封禅之典,郊丘之制也。其兴亦已久矣。故曰羲农之郊,曰禅,后代之所守也。或以为起于黄帝,失之。
黄帝有熊氏,作合宫以祀上帝。
《史记·五帝本纪》不载。 按《通鉴外纪》:帝广宫室之制,遂作合宫以祀上帝。接万灵,布政教焉。
帝颛顼高阳氏,作五基六之乐,以调阴阳。享上帝,命曰承云。
《史记·五帝本纪》不载。 按《路史》云云。
帝喾高辛氏,以日至设兆南郊,备礼乐,以事上帝。
《史记·五帝本纪》不载。 按《路史·帝喾高辛氏》:以日至设丘兆于南郊,以祀上帝、日月、星辰,絜其祭服,备其帷帐,陈之圭币,荐之黑缯。命咸黑典乐为声歌,作九招,制六列五罃,享上帝以中

陶唐氏

帝尧,制咸池之舞,经首之诗。作庙立府,以享上帝、先祖、五帝。
《史记·五帝本纪》不载。 按《路史·帝尧陶唐氏》:制咸池之舞,而为经首之诗,以享上帝,命之曰《大咸》
〈注〉《乐动声仪》云:黄帝乐曰咸池,而大司乐以咸池祀地示。又夏日至于方泽奏之。尧盖用黄帝之乐,《大咸乐章》,有经首之类。庄子所谓中于经首之会者,教国子舞大咸。注云:尧乐也。

作七庙,立五府,以享先祖而祀五帝。
〈注〉杜佑云:唐虞祀五帝于五府。牛弘云:黄帝合宫,尧五府,皆明堂也。《书》:帝命验。云帝者,承天立五府,以尊天象。仓曰灵府,赤曰文祖,黄曰神计,白曰显纪,黑曰元矩。注:唐虞之天府,夏世室同矣。

有虞氏

舜摄位,类于上帝,始行禘郊。
《书经·舜典》:肆类于上帝。
〈传〉肆,遂也。类谓摄位事类,遂以摄告天及五帝。王云上帝天也。马云上帝太一神,在紫微宫天之最尊者。〈疏〉《正义》曰:肆是纵缓之言,此因前事而行后事,故以肆为遂也。类谓摄位事类,既知摄当天心,遂以摄位事类告天帝也。此类与下禋望相次,当为祭名。《诗》云:是类是祃。《周礼·肆师》云:类造上帝。《礼·王制》云:天子将出类乎上帝。所言类者,皆是祭天之事。言以事类而祭也。《周礼·小宗伯》云:天地之大灾类社稷。则为位是类之,为祭所及者,广而传之。类谓摄位事类者,以摄位而告祭,故类为祭名。《周礼·司服》云: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是昊天外,更有五帝,上帝可以兼之,故以告天及五帝也。郑元笃信谶纬,以为昊天上帝谓天皇大帝,北辰之星也。五帝谓灵威仰等,太微宫中有五帝座星是也。如郑之言,天神有六也。《家语》云:季康子问:五帝之名。孔子曰:天有五行,金木水火土。分时化育,以成万物。其神谓之五帝。王肃云:五行之神,助天理物者也。孔意亦当然矣。〈蔡传〉《周礼·肆师》类造于上帝。注云:郊祀者,昊天之常祭,非常祀而祭告于天,其礼依郊祀为之,故曰类。如《泰誓》:武王伐商。《王制》言:天子将出。皆云类于上帝是也。

《礼记·祭法》: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

夏郊以鲧配。
《礼记·祭法》: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

殷郊以冥配。
《礼记·祭法》: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
〈注〉禘郊祖宗,谓祭祀以配食也。此禘谓祭昊天于圜丘也。祭上帝于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宗。祖宗通言耳。有虞氏以上尚德禘,郊祖宗,
配用有德者而已。自夏以下,稍用其姓,代先后之次,有虞氏,夏后氏宜郊。颛顼,殷人宜郊。契,郊祭一帝而明堂祭五帝,小德配寡,大德配众,亦礼之杀也。〈陈注〉石梁王氏曰:此四代禘郊祖宗,诸经无所见,多有可疑,杂以纬书,愈纷错矣。 刘氏曰:虞、夏、殷、周,皆出黄帝。黄帝之曾孙曰帝喾,尧则帝喾之子也。黄帝至舜九世,至禹五世,以世次言,尧,禹兄弟也。按《诗传》:姜嫄生弃为后稷,简狄生契为司徒,稷契皆尧之弟。契至冥六世,至汤十四世,后稷至公刘四世,至太王十三世,四代禘郊祖宗之说,郑氏谓经文差互。今以成周之礼例而推之,有天下者,立始祖之庙,百世不迁。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祭于始祖之庙,而以始祖配之。则虞、夏皆当以颛顼为始祖,而禘黄帝于颛顼之庙。祭天于郊,则皆当以颛顼配也。殷当以契为始祖,而禘帝喾于契庙,郊则当以契配也。至于祖有功而宗有德,则舜之曾祖句芒尝有功,可以为祖。今既不祖之矣,瞽瞍顽而无德,非所得而宗者,故当祖喾而宗尧也。盖舜受天下于尧,尧受之于喾,故尧授舜,而舜受终于文祖。苏氏谓,即喾庙也。舜授禹,禹受命于神宗,即尧庙也。即是可以知虞不祖句芒而祖喾,不宗瞽瞍而宗尧也,明矣。先儒谓,配天必以始祖,配帝必以父,以此宗字,即为宗祀明堂之宗,故疑舜当宗瞽瞍,不当宗尧。窃意五帝官天下,自虞以上,祖功宗德,当如郑注尚德之说。三王家天下,则自当祖宗所亲。然鲧尝治水而殛死,有以死勤事之功,非瞽瞍比也。故当为祖,但亦不当郊耳。冥亦然。由是论之,则经文当云有虞氏禘黄帝,而郊顼,祖喾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顼,祖鲧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契,祖冥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如此,则庶乎其无疑矣。大抵祖功宗德之宗,与宗祀明堂之宗不同。祖其有功者,宗其有德者,百世不迁之庙也。宗祀父于明堂,以配上帝者,一世而一易,不计其功德之有无也。有虞氏宗祀之礼,未闻。借使有之,则宗祀瞽瞍以配帝,自与宗尧之庙不相妨。但虞不传子,亦无百世不迁之义耳。

周一

周制,王有事于天地,六官各帅其属,以供祀事。按《周礼·天官·大宰之职》:祀五帝,则掌百官之誓戒,与其具修。
〈订义〉王氏曰:五帝,五精之君,昊天之佐也。 刘迎曰:誓戒者,誓其所当戒者也。如所谓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遂戒。戒百官,以所当奉祭之事。恐其不敬也。具修者,特具之所当修,使无阙事也。如所谓视涤濯,赞牲事,赞玉币爵之事,皆百官所当修具。
郑康成曰:誓戒,要之以刑重失礼也。《明堂位》
谓各扬其职,百官废职,服大刑,是其辞之略也。郑锷曰:欲奉祀之人致诚而勿慢,必有戒誓焉。欲奉祀之物应礼而不阙,必有具修焉。 王昭禹曰:誓者,折以言而使信。戒者,敬其事而使谨。

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遂戒。
王氏曰:《记》云:七日戒,三日宿。又曰:散斋,七日以定之。致斋,三日以齐之。齐之之谓齐,定之之谓戒。散斋七日,致斋三日,凡十日也。 王昭禹曰:祭祀之礼,致其诚而已。先王之至诚,幽有以达乎鬼神。用卜者,所以达鬼神之意也。古者卜上辛,不吉则卜中辛。中辛不吉,则卜下辛。下辛不吉,则不卜,可也。鲁四卜郊,此春秋所以讥之也。卜日既定,遂戒。戒者,所以敕其事,而使之不敢怠忽也。

及执事,视涤濯。
贾氏曰:及,至也。《仪礼·特牲》云:前祭日之夕,视壶濯及豆笾。 王昭禹曰:执事之别有二,凡预祭祀之人,谓之执事。向祭之辰,执事之节,亦谓之执事。此谓执事,盖及执事之节也。 郑康成曰:涤濯,谓溉祭器及甑甗之属。

及纳亨,赞王牲事。
郑康成曰:纳亨,纳牲,将告杀。谓向祭之晨。既杀,以授亨人。 贾氏曰:《礼器》云:纳牲,诏于庭,杀讫,毛以告纯,血以告杀,腥其俎豚,解以腥之。以此讫,乃纳与亨人,爓祭。此言纳亨者,以牵牲也。《明堂位》:君肉袒,迎牲于门。卿大夫赞君,赞王牲事者,即卿大夫赞币一人也。

及祀之日,赞玉币爵之事。
郑康成曰:日,旦明也。玉币,所以礼神。玉与币,各如其方之色。爵所以献齐酒,不用玉爵,尚质也。三者,执以从王,至而授之。 贾氏曰:大宗伯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青圭礼东方,赤璋礼南方,白琥礼西方,元璜礼北方。又曰:皆有牲币,各放其器之色。彼牲币不是礼神之币,亦云各放其器之色,是其礼神币与玉,亦各如其方之色。幂人疏布幂八
尊。八尊者,五齐三酒之尊也。谓至此祀圜丘、方泽祭所而授之,王亲自执玉币奠于神座,亲酌以献尸也。 王氏详说曰:考之《大宗伯》,非惟文之先后与此不同,而其事之轻重亦不同。《大宗伯》曰: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帅执事而卜日,此则曰祀五帝,而继之以卜日,岂非五帝之祀为重乎。《大宗伯》曰:宿视涤濯,此则曰视涤濯。盖涤濯之事,宗伯先期而视之,太宰至期而视之,岂非以涤濯之事为微乎。《大宗伯》曰:省牲镬。此则曰纳亨,赞王牲事者。盖君肉袒迎牲于门,卿大夫赞君,是赞其杀牲之事也。宗伯则省其镬而已。岂非以赞牲之事为大乎。《大宗伯》曰:涖玉鬯,此则曰赞玉币爵,是赞爵而不赞鬯也。盖玉鬯用之于宗庙,此则曰祀五帝。则是祭天无祼也。岂不以赞爵之重于涖鬯乎。《大宗伯》曰:奉玉齍,此则止于赞牲,是赞牲而不赞齍也。盖祭祀以牲为大,而齍盛次之。故小宗伯之职,以毛六牲,使五官共奉之,辨六齍,使六宫之人共奉之。则牲之大于齍也,明矣。太宰虽不预于奉牲,而特预于赞牲。岂不以赞牲之重于奉齍乎。《大宗伯》曰: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此则曰祀大神示亦如之。享先王亦如之。盖宗伯,礼官也。掌建天地神示人鬼之礼,故正而名之。太宰特严重其事而已。初无预于正名之事,岂非以太宰之职为尊。

祀大神示,亦如之。享先王亦如之。赞玉几玉爵。
郑康成曰:大神示,天地也。 王昭禹曰:凡在天者,五帝、星辰皆神也。故昊天为大神。凡在地者,社稷、山川皆示也。故泽中之所祭为大示。 贾氏曰:谓冬至祭天于圜丘,夏至祭地于方泽,亦如之者,自百官誓戒已下,至赞币,皆如祀五帝之礼。 贾氏曰:别言赞玉几、玉爵,则天地不用玉几、玉爵也。

酒正,凡祭祀,以法共五齐三酒,以实八尊,大祭三贰,中祭再贰,小祭壹贰,皆有酌数,唯齐酒不贰,皆有器量。
贾氏曰:五齐,五尊。三酒,三尊。故云八尊。此除明水元酒,若五齐加明水,三酒加元酒,此八尊为十六尊。不言者,举正尊也。先郑谓:大祭天地,中祭宗庙,下祭五祀。其实天地自有大祭、小祭,宗庙亦有次小。后郑之说,皆据司服六冕,差之也。

掌次,王大旅上帝,则张毡案,设皇邸。
王氏详说曰:天神曰祀,祀之者又非一而足,以所告之事言之,则为类,类于上帝是也。以所达之气言之,则为禋克,禋克祀是也。以非常之礼言之,则为旅大,旅上帝是也。以备物之礼言之,则为飨,享帝于郊是也。旅之名又不一,而献旅,上帝谓之旅。旅五帝,亦谓之旅。旅泰山,亦谓之旅。旅四望,亦谓之旅。 王昭禹曰:有故而祭祀,谓之旅。《大宗伯》:国有故,则旅上帝及四望。则大旅以有大,故会众神而祭也。旅之为言众也,陈也,会众神而陈其所遭之故焉。前辈疑此祀帝而不及地,何也。盖天地当合祭,初无圜丘、方泽之异。如《诗》: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 陈氏曰:《礼器》曰:一献之礼,不足以大旅,大旅具矣。不足以飨帝,是则大旅之礼,又不若祀天。 郑锷曰:张毡为案,设皇于邸。毡之为物,无经无纬,则不尚乎文。非织非纴,则无事于功。皇之为物,五色具备,则其体有文。中律吕音,则其声有度。案者,王所托,用毡以张之,见其内之所凭依者,皆本纯质以为体。邸用皇羽以覆之,见其外之所表见者,又用文彩以为仪。内质而外文,格上帝之道,莫过乎是。

司裘掌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
郑司农曰:大裘,黑羔裘服,以祀天,示质也。 郑锷曰:冬至,祭天于圆丘,王服大裘,以黑羔为之。说者谓:黑者,北方之色,以象道也。羔之为物,群而有礼,以象礼也。格天当以道,事天当以礼,此所以服黑羔之裘。不曰羔裘,而曰大裘,唯天为大也。尝考司服之职曰: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郊特牲》曰:郊之日,王被衮,以象天。戴冕,璪十有二旒。自司服观之,则祀天之时服裘,而戴冕。自特牲观之,则被衮而戴冕。今考是官掌为大裘以祀天,与特牲之文不协。然记礼之言,衣裘皆为有衣以为之裼。裼,覆也,为其亵,故必覆之。其说以为表裘不入公门,入公门尚不敢,况敢表裘以祀天乎。冬至之祀,以寒,故服裘。于裘之上,则被衮衣,裘被衮,则同一冕,故司服王之服六,而冕有五。然则《特牲》言被衮,《周礼》言大裘,虽若不协,其实一也。记礼者,有不敢服裘而被冕之义,则大裘不裼之文,又有大裘冕无旒之论,皆不足据也。

《地官》:大司徒之职,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
郑康成曰:牛能任载,地类也。奉,犹进也。 郑锷曰:或谓祭祀之时,大宗伯毛六牲而颁之,五官使共奉之,牛则奉以司徒,何也。余以为六牲之奉,非惟
以尽事神之礼,盖使居其官者,知其所职之义也。牛于五行为土,其性顺而易制。观千钧之牛,三尺之童,持尺箠而驱之,弭而行,略不敢违者,以其顺也。司徒掌教,所以成天下之大顺,惟因天下自然之性而教之,则大顺成而天下治矣。祀享之时,使奉牛牲始也。奉之而进,终焉解体而羞之。因其事以明其义,使知设教之本意也。 史氏曰:大司徒为奉牲之长,至是不得不奉牛牲也。肆者,解其牲体,而陈之于俎。

乡师之职,大祭祀,羞牛牲,共茅蒩。
贾氏曰:大司徒奉牛牲,此羞牛牲,佐大司徒也。王昭禹曰:言羞不言奉,赞其羞,不赞其奉也。 郑锷曰:茅可用以缩酒,亦可用以藉。 郑康成曰:蒩,《士虞礼》所谓苴刌茅长五寸,束之者是也。祝设于几东席上,命佐食取黍稷,祭于苴,三取肤祭,祭如初。此所以承祭,既祭,盖束而去之。《守祧职》云:既祭,藏其隋,是欤。

鼓人,以雷鼓鼓神祀。
郑康成曰:雷鼓,八面鼓也。神祀,祀天神也。 刘执中曰:按《大司乐》:雷鼓,礼天神,是鼓神祀也。 郑锷曰:天神变化无方,雷者,天之声,故名雷者以鼓,神祀则宜。

牧人,凡阳祀,用骍牲毛之,阴,祀,用黝牲毛之。
史氏曰:凡祀,分阴阳者,以天地则天阳而地阴,以日月则日阳而月阴,以宗庙则昭阳而穆阴。 易氏曰:骍者,赤色之盛。黝者,黑色之微。 郑锷曰:用骍,岂徒色之赤哉,必其毛纯乎赤。用黝,岂徒色之黑哉,必欲其毛纯乎黑。牧人毛之,然后五官奉之,是礼官之事,亦牧人之事。 刘氏曰:周人尚赤,故以骍为尊。 陈氏曰:《大宗伯》牲币各放其器之色,则天以苍不以骍,地以黄不以黝。盖阳祀以骍为主,不必皆骍。阴祀以黝为主,不必皆黝。牧人所言,亦大率而已。《诗》曰:来方骍祀,以其骍黑。则四方有用骍黑者。孔子曰:犁牛之子,骍且角。山川,其舍诸。则山川有用骍者。

牛人掌系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则系于牢刍之三月。
郑康成曰:牢,闲也。必有闲者,防禽兽触齧。养牛羊曰刍,三月,一时节气成。 王昭禹曰:记曰:三月系。又曰:帝牲必在涤三月。传曰:刍豢,远不过三月,近不过旬浃。在三月系于牢之时也。

廪人,大祭祀则共其接盛。
郑康成曰:接读为壹。扱,再祭之扱,扱以授舂人舂之。大祭祀之谷,藉田之收,藏于神仓者也。不以给小用。 易氏曰:接犹承也。天子亲耕藉田,以共粢盛,非有司亲承之,与常谷同,何以致敬于鬼神。故甸师以时入之于廪人,廪人接之以藏于神仓。及大祭祀之时,廪人则共其所接之盛,是以舂人接之,则舂谷而为米。𩟄人接之,则炊米而为食。然后王者得以亲承祭祀,其为敬至矣。

《春官》: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示,以禋祀祀昊天上帝。
张氏曰:郑注禋祀,则变禋为烟,取其尚臭。据《洛诰》曰:明禋。又《国语》曰:精意以享曰禋。遍观书传,皆言禋是清洁致祭之名。凡祀天、日月、星辰、风师、雨师,皆取烟燎,不言可知。今祀天言禋,祀日月言实柴,祭天礼重,故取禋敬之名以别之。郑不明此意,改禋为烟,谬哉。 程氏曰:《孝经》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天与帝一也,天言其体也,帝言其主也。在郊则言天,以其冬至物生之始,故祭于圜丘,而配以祖陶,匏槁秸扫地而祭。宗祀,言上帝以季秋物成之时,故祭于明堂,而配以父,以宗庙之礼享之。 郑锷曰:《周礼》有言天,有言昊天上帝,有言上帝,有言五帝。言天则百神皆预,大司乐所为,天神皆降之类是也。言五帝,则无预乎昊天上帝,司服所谓祀昊天上帝、祀五帝亦如之之类是也。言上帝,则无预乎五帝,掌次所谓旅上帝,张毡案,祀五帝,则张大次之类是也。言天言帝,神各不同。至于昊天上帝,则兼举其统天言之。以其气之浩浩,故曰昊天,以主位乎上,故曰上帝。位为最尊,物无以称其德,惟致其精意可以享之。故以禋祀祀昊天上帝。《国语》所谓:精意以享谓之禋,是也。

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
郑锷曰:能通三灵交之者,莫如阳精之纯。故礼神有玉,祀神又有玉。以玉作六器者,所以礼神也。或象其体,或象其用,或象其形,或象其义,皆以礼之而已。礼者,荐于告神之始也。 郑康成曰:礼谓始告神时,荐于神座。 崔氏曰:若礼神之玉,置之神坐。事讫,收藏于玉府。所谓植璧秉圭,是礼神之玉。祀神之玉,烧之理之,不复收藏。 李嘉会曰:六器
列于六挚之后,见得人道尽,则天道可求。

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元璜礼北方。
郑锷曰:天圆而运乎上,故璧圆以象其体。天之苍苍,其正色也。故璧苍以象其色。色用苍,以壮阳发散之色,求之地方而奠乎下,故琮方以象其体。黄者,地之中色,故琮黄以象其色。用黄者,以极阴之盛色求之,说者又谓天地之玉,用苍与黄。《典瑞》又有四圭两圭之异,何也。余以为,大宗伯之用苍黄者,礼神之玉,所谓植璧也。《典瑞》所云祀神之玉,所谓秉圭也。 林氏曰:天以始事为功,故以苍。地以终功为事,故以黄。

皆有牲币,各放其器之色。
郑锷曰:六器之色,有苍、黄、赤、青、白、元之异。牲之与币,各从其类。盖求神之道,贵乎纯一也。

国有大故,则旅上帝及四望。
郑锷曰:旅,非常祭也。如《禹贡》言:荆岐既旅,蔡蒙旅,平九山川旅之类,皆因水灾之后而合祭也。五帝因变故而有祷焉。则合五帝与四望之山川,旅而祭之,不如常时之祭,以事出于一时之变,故不能如礼也。 郑康成曰:上帝,五帝也。

王大封,则先告后土。
贾氏曰:大封若典命,公八命,卿六命,大夫四命。其出封皆加一等,是其大封之事,对封公卿。大夫为采邑者,为小封。封是土地之事,故先以礼告后土也。 刘氏曰:王封诸侯,取大社之土,苞之以白茅而授之。为其将取是土,故大宗伯先告焉,敬其事也。 易氏曰:以大封之意,告大示也。

小宗伯之职,兆五帝于四郊。
郑康成曰:兆为坛之营域。 郑锷曰:兆,始也。求神之道,始于此地也。求神,各从其类,故苍帝东,赤帝南,白帝西,黑帝北。各于其郊。四郊为四帝之兆,黄帝之位,学者之论不一。余以《月令》考之,中央土位,于季夏之后。夏,火也。火生土,其相生也,乃所以相继也。然则黄帝之兆,其同位于南郊乎。说者谓玉用黄琮,不用赤璋,其位乃同南郊。何耶。余以为祭之玉当放其色,求之之方,各因其位。 王昭禹曰:昊天之有上帝,犹国之有君。五精之君,犹四方之诸侯。诸侯有君道,故皆谓之君。五精之君有帝道,故皆谓之帝。又大宰解曰:别而言之,谓之五帝。合而言之,亦谓之上帝。

鸡人,大祭祀,夜呼旦以嘂百官
郑康成曰:夜,夜漏未尽。鸡鸣时,呼旦以警起百官,使夙兴。

典瑞,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
郑锷曰:邸,本也。朝宿之邑,谓之邸。旅者所宿,亦谓之邸。邸有托宿之义。四圭有邸者,以璧为邸。四面合瑑出一圭,托于是也。璧以为邸,以象天之体。四圭邸于璧,以象天由体以致用。必用四圭者,象天道运行,周遍四方,神无不在之意。 易氏曰:璧之色苍,琮之色黄,圭之色不应一,玉可以俱成也。邸以托宿为义,则是四青圭而托于苍璧,两青圭而托于黄琮。以此求之,方合玉人之制。 刘氏曰:天以一气为四时,生万物。五帝,四时之宰也。《易》曰:帝出乎震,是也。四圭有邸,象四时本出于一气,五帝而本自于一天也。 王昭禹曰:祀天,谓圜丘之祀大神也。旅上帝,则五帝在焉。以其及众神,故谓之旅。 孙氏曰:国有故则旅。旅者,合昊天与五帝并祀也。

两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
郑锷曰:以琮为邸,两面各瑑出一圭,托于是也。邸于琮,以象地之体圭之两也,言地道之利用,不足于天,亦以见地数二之义。 刘氏曰:圣人作易,二画为坤,以象地之形象,所以两圭有邸,法坤之义也。 王昭禹曰:祀地,谓方泽之祭大示也。旅四望,则五岳、四渎皆在焉。 陈及之曰:《宗伯》所谓苍璧、黄琮,《典瑞》所谓四圭、两圭也。苍璧、黄琮言其色,四圭、两圭言其形。以此推之,凡夏正祈谷,孟夏大雩,季秋大享。若祀天则冬至圜丘,用四圭之苍璧。祭地则夏至方泽,用两圭之黄琮。祭天地之处,则止于圜丘、方泽,安有天帝之别昆崙神州之异哉。郑氏以《宗伯》苍璧所礼为圜丘,郊天皇、天帝。《典瑞》四圭所礼为祭感生之帝,其说则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建寅之月。凡王者受命,必感五行之气以生,则祭其所生之帝。若周以木德而三,则祭青帝灵威仰。于火德而王,则祭赤帝赤熛怒。其学盖自后汉光武好谶,当时士大夫相承传之,康成最为精于纬书,其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是《月令》:孟春,天子以元日祈谷于上帝者,非郊天也。 易氏曰:大宗伯之六器,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大司乐之职,冬日至,则礼天于圜丘。夏日至,则礼地于方泽。
谓之礼,则礼之常。若夫四圭有邸,两圭有邸,用之于祀,亦用以旅。然国有大故,则旅上帝及四望,有故而后称旅,乃与祀天地同其五祀,岂礼之常者乎。是不然璧圆象天,而四圭以象天道之全。琮方象地,而两圭以象地道之偶。托之于邸,用以祀天地,则亦礼之常者,旅特通用之而已。盖以上帝四望为主,而谓之大旅。则天神地示以下,皆与于祭,此所以兼用礼天地之玉。

司服,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郑锷曰:祭祀以致福。福者,事之至。吉六冕之服,谓之吉,盖专服以祭也。羔裘,无经纬之文,而有纯一之质。无绣绘之巧,而有自然之体。其色纯乎黑,则以象道。其物能制恭,则以象礼。不谓之羔裘,而谓之大者,惟天体为甚大,故以名祀天之裘,所以象其体也。惟大裘之上袭之以衮,故记衮谓之被,言被之于其上。且祀天宜尚质,反被以衮,盖陶匏槁秸圆丘扫地,虽主乎质,镇圭之缫,以籍龙旗之日月,四圭有邸。六变之乐,又主乎文,内尽质,外尽文,以尽事天之道。凡冕之制,版广八寸,长倍之,前圆后方,后仰前俯,饰之以布,上元下朱,圆其前而俛之,向明与物交之义。方其后而仰之,向晦与物藏之义。上元以象天道之升,下纁以象地道之降。名之曰冕,言当俛以致恭之意。五帝虽天之佐,而与天同体,故祀之服亦可得而同。四圭有邸,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其玉其乐,皆同其服,何疑之有。陆氏曰:先王祀天,以冬至之日为正,而裘又服之本也,故取大裘以名之。然裘之上,未尝无衣,而衣之下,未有不用裘。 易氏曰:王之吉服六,自衮冕而下皆有章,数惟大裘无章,以黑羔皮为之。冕即元冠无旒之冕,是冕与裘之尚乎质也。然司裘以大裘为祀天之服,此则言祀昊天上帝,而兼及五帝者,天道尚质,其用一而已。若衮冕以下之五冕,则人道以文为贵。

大司乐,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
薛平仲曰:祭之尊卑,凡有六等,故以六代之乐分用之。以六代之乐,配十二调而作之一代之乐,则用二调者,还取一阴一阳相对为之。合奏者,堂上四县钟声之调。歌者,堂上琴瑟之音。但一祭之中,皆自为二调,庭奏者,常以阳律为调,升歌者,常以阴吕为声,欲其相配。 郑锷曰:黄钟者,建子之律,一阳所起,六律之根本。大吕虽非六吕之首,然其位在丑,子与丑,相合之辰也。故奏黄钟,必歌大吕之调,取其合也。 易氏曰:云以象天之施,黄帝之乐,黄帝德与天合,故云门之乐,起于黄钟之子。应以大吕之丑,是黄钟为六吕之首,大吕为六同之首,云门为六舞之首。以祀天神类也。 陈蕴之曰:此天神,当用三阳爻生之月,万物出地之时。 刘迎曰:天神,即乐六变而皆降之神。郑既以祀天神为五帝,及日月星辰。又谓:王者各以夏正月,祀其所受命之帝于南郊。不知受命之帝,何所据。

乃奏大蔟,歌应钟,舞咸池,以祭地示。
郑锷曰:大蔟者,建寅之律,阳声之第二。应钟虽非阴声之第二,然其位在亥,寅与亥,相合之辰,故奏大蔟,必歌应钟之调,取其合也。 易氏曰:池以象地之泽,唐尧氏之乐,唐尧氏德与地合,故咸池之乐起于大蔟之寅,应以应钟之亥,是大蔟为六律之次,应钟为六同之次,咸池为六舞之次。以祭地示类也。 陈蕴之曰:此地示,当用三阴爻生之月,万物秀实之时。 刘迎曰:地示即乐八变而出者。郑既谓地示,则主昆崙,又谓祭神州之神,及社稷。不知神州昆崙何所据。

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大蔟为徵,姑洗为羽,雷鼓雷说A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
郑锷曰:不曰夹钟,曰圜钟者,以天体言也。十二律旋相为宫,先王用乐各以其义,数取声而用之,天功始于子,故用黄钟为角,角言功之始。天功成于寅,故用大蔟为徵,徵言功之成。天功终于辰,故用姑洗为羽,羽言功之终也。管用特生之竹,取阳数之奇。云和,先儒以为山名,于此取材为琴瑟,将以召乎至和,故有取也。六代之乐,云门为首,天神最尊,故用之。乐用圜钟,鼓取天声,管取阳声,琴瑟取云和,舞取云门。而丘之体,又象天之圜。祭之日,用冬至一阳始生之日,以类求类,所谓天神之属乎阳者,安得而不降。此所以可得而礼。 王氏曰:圜钟,正东方之律,帝与万物相见于是出焉。天无不覆求天神而礼之,则其乐之宫,宜以帝所出之方。故以圜钟。 陈旸《乐书》曰:天圜覆为体,不曰夹而曰圜,与《易·乾》为圜同。 薛氏曰:大道著乎东,而本统起乎北。《易》曰:帝出乎震,震,东方也。故祭天神用
寅。卯辰之律曰大蔟,圜钟姑洗是也。然不可违其本统也。黄钟为天统,故兼取北方之律,而以黄钟为角。五声有商,而祭与佩玉无商者。郑康成曰:祭尚柔,商坚刚。杨收曰:周祭天地不用商者,以商声刚而木声下,所以取其正,裁其繁也。赵填曰:商声金,周家木德,金能剋木,作者去之。或曰:五音相生,宫徵居前角,羽居后商,实在中人位也。祭祀而去人声,示尽心于鬼神。又曰:声不用商,恶杀声也。以数说考之,则不用人声者,为当商中声也。降与上下之神,则虚其中声。中声,人声也。遗乎人声,所以致一于鬼神。尝以十二律旋相为宫之法求之,一律合五音,则十二律皆有商声。若黄钟为宫正也,以无射为旋宫,则黄钟为无射之商。若大蔟为旋宫,则姑洗为大蔟之商。此旋相之法。

凡乐,函钟为宫,大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灵鼓,灵鼗,孙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若乐八变,则地示皆出,可得而礼矣。
王氏曰:函钟,西南方之律,万物于是致养乎地,求地示而礼之,则其乐之宫,宜以物致养之方。故以函钟。 陈旸《乐书》曰:地以含洪为德,不曰林而曰函,以见含洪之意。 薛氏曰:林钟,丑之冲为地统,与其他之律,皆相生之次而用。地静而不变,以生为本,故以相生为用。不与圜丘宗庙同。 王氏详说曰:林钟上生大蔟,大蔟下生南吕,南吕上生姑洗,然先姑洗而后南吕,以姑洗数多而南吕数少耳。相生者,地之功,故于地言之。 郑锷曰:地功始于寅,故用大蔟为角,角言功之始。地功成于辰,故用姑洗为徵,徵言功之成。地功终于酉,故用南吕为羽,羽言功之终。天神而地灵,故以灵名其鼓,与鼗乐用林钟,言地为万物之君,终于南吕,象其作成万物之效。鼓鼗言其德之灵,管象其生之众,空桑言其道无所不容,咸池言其泽无所不遍。而丘之体,又象地之方。祭之日,用夏至一阴始生之日,以类求类,如此安有神之不出乎。 刘执中曰:阴生而祭地,以助乎坤元资生之德。 薛图曰:阴以方为体,性静。地阴而静,故为方丘。在国北之泽以祀之,亦各从其类。 陆氏曰:祭地于北郊,而泽中之方丘,此谓为下必因川泽。

凡乐事,大祭祀,宿县,遂以声展之。
王昭禹曰:宿县,祭前之夕,列之于笋簴。 郑锷曰:作乐之时,乐县之位正于小胥,既掌辨其声矣,大司乐又宿县,遂以声展之。盖钟磬之属,县于笋簴,固可以作乐。前期之夕,乐官之长视之,又扣击其声而展省之者,欲知其宫商不爽,金石谐和,庶其奏可以格神祇也。

大祝,凡大禋祀肆享,祭示,则执明水火而号祝。
刘氏曰:大禋祀祭天圜丘,肆享宗庙,大禘祭示祭地方泽,三者礼最大,故特言。 郑康成曰:明水火,司烜所共日月之气,以给烝享。 郑锷曰:大祝执之以号祝,既为之美名,又从而告之。盖言主人之明洁,若此水火者也。 王昭禹曰:神鬼示之号,则尊神而致之。牲齍币之号,则敬神而致之。禋祀、肆享、祭示,皆礼之大者,其事特严。先期于致鬼神示,后以祝通其意,故先号后祝。若夫小祝、甸祝、诅祝类,皆言祝号者,盖小祝掌侯禳祷祠之祝号,甸祝掌表貉之祝号,诅祝掌盟诅、类造、攻说、禬禜之祝号,皆事小者。故先祝后号。小祝,大师掌衅祈之号祝,亦先号后祝者,盖大师亦国之大事故也。

巾车,王之五路,一曰玉路,钖樊缨,十有再就,建大常,十有二斿,以祀。
郑锷曰:玉者,阳精之纯,可以交三灵。故以玉饰路,则乘以祀天所驾之马。钖以昭其声,樊缨,十有再就,以昭其文。所建者,太常,象天之明。斿十有二,合天之大数。祀天,则乘,所以极其尊也。

典路,若有大祭祀,则出路,赞驾说。
贾氏曰:《巾车》云:玉路以祀,此大祭祀则出路。郑云:王当乘之,惟出玉路。 王氏曰:出路者,或乘之,或陈之。

神士,以冬日至,致天神人鬼,以夏日至,致地示物魅。
郑康成曰:天,人阳也。地,物阴也。阳气升而祭鬼神,阴气升而祭地示。物魅,所以顺其人与物也。百物之神曰魅。《春秋传》曰:螭魅魍魉。 贾氏曰:《左传》宣三年,服氏注曰:螭,山神,兽形。魅,怪物。魍魉,木石之怪。文公十八年注:螭,山神,兽形。或曰如虎而啖虎,或曰魅,人面兽身,而四足好惑人。山林异气所生,为人害。贾服义与郑异。郑以螭魅为一物,故云百物之神。 薛氏曰:致天神而人主与之,荀卿所谓郊,则并百王于上而祭之是已。郊天合百王,则郊地合物魅,宜矣。郑氏谓用祭天地之明日,于经无据。 黄氏曰:是必有推候之法,可睹之实。至汉郊祀,犹候神先下,天子望拜,则司乐六变,天神降。八
变,地示出。九变,人鬼格。非无其事。

《夏官》:节服氏,郊祀,裘冕二人,执戈,送逆尸从车。
郑锷曰:祀必有尸。虽郊祀,亦有尸。《士师》言:祀五帝,则沃尸。《春秋传》曰:晋祀夏郊,董伯为尸。此言郊祀送逆尸,则是郊亦有尸也。郊祀,王服大裘而冕。王服大裘,则尸亦服大裘。尸服大裘,故节服氏送逆尸亦服大裘。事至尊之神,以类求类,欲其纯一而不杂。如此节服氏八人,六人维大常,故二人送逆尸也。然亦惟郊祀则有裘冕执戈之礼,他祀则不用也。始焉逆之,终焉送之,皆从尸所乘之车。事尊神者,其礼当致其谨也。或谓王服衮冕,节服氏亦衮冕,近于无差等。先王制礼,必有毫釐之辨。何为至尊之衮冕,与臣下同耶。盖祀天之礼,内服大裘,则外被冕,故曰衮冕,又曰裘冕。司裘言: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而不言衮。司服言:祀天则衮冕而不言裘。王服衮,则曰衮冕。王服裘,故云裘冕。郊祀以维大常,而送逆尸之故,乃分而二之,使节服氏八人各服其一,大常以文为主,故服以衮。送逆尸以质为主,故服以裘。服衮者无裘,服裘者无衮,岂不有毫釐之辨哉。王之奉祀也,以内则尽质,以外则尽文,故兼论乎裘衮。又以见名官曰节服氏之意。

大驭掌驭玉路以祀,及犯軷,王自左驭,驭下祝,登受辔,犯軷遂驱之。
郑锷曰:乘玉路以祀天,则行犯軷之礼,以其出郊故也。当犯軷之时,王于车右,自执其驭。大驭下车,祀祷乎神。既祀矣,乃登车而受王所自执之辔而执之,乃犯所祭之軷,遂驱车而行也。 郑康成曰:行山曰軷,犯之者,封土为山象,以菩刍棘柏为神主。既祭之以车轹之而去,喻无险难也。《春秋传》曰:跋涉山川。 易氏曰:軷为祭道,以南郊之祀在国门八里之外,王非所以为驭,而自驭者,以敬已之道敬神也。大驭非所以为祝,而使之祝者,以事人之道事神也。王者行郊祀之礼,其动静出处,与天为一。然出户而巫觋有事,出门而宗祝有事,出郊而仆驭有事,非必于神也。致谨于礼而已。 李嘉会曰:犯軷惟玉路、戎路则有之,其他则无。盖玉路则出郊而祭,戎路则踰国境。二者不可不先厌胜,以安君心。不曰仆而曰驭者,祀重事也,非馀可比。

《秋官》:大司寇,若禋祀五帝,则戒之日,涖誓百官,戒于百族。
项氏曰:禋者,精意以享祀五帝。 王氏曰:于天地二官,未尝言禋,则所以佐王事,上帝有在于此。郑锷曰:大宰祀五帝,前期十日而卜日。此谓戒之日,则既得吉卜而戒以斋戒。不钦,将待以刑。 王氏详说曰:《郊特牲》曰:卜之日,王立于泽,亲听誓命,受教谏之义,献命库门之内,戒百官也。太庙之内,戒百姓也。百官云者,百执事也。百族云者,王之族姓也。族姓之与于祭,为重于百官矣。故戒百官于库门之内,而戒百姓于太庙之内。正所以辨亲疏之义。祭之前期十日,而有誓有戒。誓则重于戒也。《大宰》云:祀五帝,则掌百官之誓戒,与其具修。《小宰》云:以法掌祭祀之戒具。小宰言戒而不及誓,言具而不及修,则誓为重于戒明矣。夫祭莫重于斋,斋又莫重于誓戒。誓百官者,大宰也,涖其誓者,大司寇也。大司寇涖百官之听誓于大宰云尔。贾氏以大司寇不得涖大宰,遂以为大宰掌其誓而誓者。馀小官,是有见于大宰,而无见于大祭祀也。百官言誓,百族言戒,又知百族无预于执事,有预于从祭。此所以听戒而不听誓也。王氏谓互文见义,又失之。 王昭禹曰:百官,凡官府之执事者。百族,凡百官之族姓与祭者。 陈氏曰:库门之内,象法之所示,戒百官于此,所以谨之也。太庙,先祖之所在,戒百姓于此,所以亲之也。

小司寇,凡禋祀五帝,实镬水,纳亨亦如之。
刘执中曰:实镬以涤牲,纳亨以煮牲。 郑锷曰:禋祀五帝,令实镬水,纳牲于镬以亨,则亦如之者,盖惟清与洁,然后可以事上帝。而用刑之官,克明清于狱讼之辞,故足以合上帝之心。镬之实水,卑者之职,而使司寇主之此镬也,此水也,必清洁,斯可以祀上帝。为刑官者,讵可以污秽而不清洁乎。

士师之职,祀五帝,则沃尸,及王盥洎镬水。
郑锷曰:祀五帝必有尸,尸之尊如天帝,然固无就洗之理。其入门也,以盘匜盥水,则士师沃之。王有献尸之事,必就洗以致洁,士师亦沃之。镬水,本小司寇所实,士师则洎而增之。凡此,皆取其明,清于用刑,使之沃,使之洎也。洎犹暨,暨,及也。故有增之之义。 王昭禹曰:小司寇实镬水,士师续司寇之事而终之也。 贾氏曰:此直言祀五帝,沃尸,及王盥,其馀冬至夏至及祭先王、先公,所沃盥,小祝则沃尸盥,小臣沃王盥也。《郁人》:凡祼事沃盥,惟在宗
庙为祼时。 李嘉会曰:五帝,五人帝也。五帝亦有尸者,尸神主也。周公祭泰山,以太公为尸。祭天,亦有尸。此说当审。 郑康成曰:洎谓增其沃汁。 王氏曰:沃尸及王盥,所以致洁除污秽。

职金,旅于上帝,则共其金版,飨诸侯亦如之。
项氏曰:金版,盖皇邸之饰,为后版屏风者,金以示依于义,飨诸侯亦如之,承宾如承祭。

蜡氏,凡国之太祭祀,令州里除不蠲,禁刑者,任人及凶服者,以及郊野大师大宾客亦如之。
王昭禹曰:大祭祀,先王所以致精神之至,而交乎神明之隐。不蠲刑者,任人则在所恶,凶服则在所可哀。故蜡氏令州里除而禁之。《郊特牲》言:祭之日,丧者不哭,不敢凶服,汜扫反道,亦谓此也。 郑康成曰:蠲读如,吉圭惟饎之圭洁也。刑者,黥劓之属。任人,司圜所收,教罢民也。凶服,服衰绖也。此所禁除者,皆为不欲见人所秽恶也。

《汲冢周书》:周公及将致政,乃作大邑。成周于土中,乃设丘兆,于南郊以祀上帝,配以后稷、日月、星辰,先王皆与食。
《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通鉴》:成王七年,设南郊,建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