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一千二百一卷目录

 长沙府部汇考一
  长沙府建置沿革考
  长沙府疆域考〈有图 形胜附〉
  长沙府星野考

职方典第一千二百一卷

长沙府部汇考一

长沙府建置沿革考

      《府志》本府
商高宗南伐荆楚,《易·既济》:高宗伐鬼方。朱子以鬼方即荆楚。《商·本纪》:西伯伐犬戎,注云:今长沙、武陵,大半是也。周鬻熊为文王师,武王既有天下,封鬻熊之子熊绎于湘,号熊湘,五传熊渠,自号曰楚王。秦伐楚,初置长沙郡,置九县。湘,今长善地。罗,今湘阴地,古罗子国。湘南,今湘潭、湘乡地。益阳居益水之阳。阴山,今攸县阴山港。零陵、衡山、耒、桂阳,今俱衡州。汉高帝五年,置长沙国。《汉书》:波汉之阳,亘于九疑,为长沙王,以吴芮置十三县。茶陵居茶山之阴,史曰:炎帝葬茶酃。改湘曰临湘,复置下隽,今阮陵。昭陵,今邵阳、容陵。安成,今安福地。连道,今湘乡地。攸、酃,省衡山,置承阳,今衡山。益阳、罗、湘南,旋以桂阳为郡,析阴山,改耒为耒阳隶焉。武帝元封五年,属荆州刺史部。六年,以零陵为郡。新莽改茶陵曰声乡,临湘曰抚睦,安成曰用成,桂阳曰南平。《水经》:湘水滨临川侧,故名临湘。东汉置长沙郡,属荆州刺史部,置十县:临湘、攸、茶陵、安成、连道、昭陵、益阳、下隽、罗、容陵。寻以湘南置侯国,析其地,置醴陵地出醴泉,并隶长沙。又析置湘乡隶零陵郡。《寰宇记》云:乡以芗泉名,今作乡。中平,长沙区星反,孙坚为太守,讨平之,此孙吴入长沙之始。建安五年,刘表攻长沙,下之。十三年,刘备徇长沙,太守韩元以郡降。二十年,刘备征长沙、零陵,吴孙权遣吕蒙取长沙,备遣关羽争之。时操攻汉中,备和于权,遂分荆州,以湘水为界,长沙东属权,西属备。吴太平二年,兼并,分长沙东部为湘东郡,以茶陵隶之。西部为衡阳郡,析湘南,置衡阳,并益阳、湘乡隶之。又析置建宁,今湘乡地。析罗,置吴昌,今湘阴地。析益阳,置新阳,今宁乡地。析临湘,置浏阳,并隶长沙。以安成置郡,治平都。晋太康元年,破吴,沅湘降,置长沙郡,属荆州,置十县:临湘、下隽、醴陵、攸、浏阳、建宁、吴昌、罗、蒲圻、巴陵。以湘南隶衡阳郡,省连道,入湘乡,改新阳曰新康。大安二年,寇张昌据长沙。永嘉初,置湘州。五年,醴陵令杜韬陷长沙。建兴二年,陶侃击韬,湘州平。永昌元年,王敦陷长沙、湘州。咸和,罢湘州,复隶荆州。义熙六年,卢循寇长沙,陷之。十二年,刘裕自加都督湘州军事。南宋置长沙国,兼置湘州。元徽二年,割益阳、罗、湘西三县,析吴昌,置湘阴,隶湘东郡。按张九韶曰:东晋以来,南北分争,州郡不常。宋受晋禅,州二百二十,湘州治临湘。南齐改国为郡,以攸隶湘东郡。梁为湘州,改湘南曰湘潭,以潭名。以湘阴置岳阳郡,及罗州。《隋志》:梁天监十年,州二十三,郡三百五十,县千二十二。庚午,梁王僧辩克湘州,梁子弟自相攻伐。壬申,梁湘州刺史王琳、长史陆纳,袭据湘州。庚辰,陈太尉侯顼攻湘州。辛巳,湘州降。《史》:江陵之陷,湘已皆入周矣。不书周湘州,何故梁土也。罢罗州,改攸曰攸水。丁亥,陈湘州刺史华皎叛,附于周。隋开皇九年,陈湘州刺史陈叔慎起兵长沙,败,死,湘州平,置潭州。大业三年,改长沙郡,并邵陵夫彝都,梁今武冈州新宁地,来属,领长沙,并衡山、益阳、卲阳四县,省宁乡,入益阳,省浏阳、醴陵,入长沙。废岳阳郡,并入岳阳县。于罗州玉笥山,置玉山县,寻改岳阳为湘阴。废玉山,入巴陵郡。十一年,废玉州,省连、宁、阴山、茶陵、攸水,入湘潭,隶衡山郡。唐改长沙郡为潭州,属江南道,置县六。省罗,入湘阴,隶岳州。复以茶陵、攸,隶南云州,寻省茶陵,入攸。贞观,废南云,以攸隶衡州。圣历,复置茶陵,隶衡州。复置湘乡,移治龙城新康,即宁乡也。醴陵、浏阳隶潭州,寻省新康。天宝,改长沙郡,寻复为潭州。乾符六年,黄巢陷潭州。中和,置钦化军节度使、衡州刺史。周岳攻潭州,拔之。诏更其军号。光启二年,改武安军节度使。乾宁元年,马殷入潭州。后梁开平元年,封殷为楚王。四年,拜天策上将军。后唐明宗天成六年,封楚王殷,自以潭州为长沙府,建国,承制,
置官属。长兴元年,希声立。三年,希范立。天福十二年,希广立。五代、后梁,以攸隶潭州。后晋,以茶陵隶潭州。后汉,析长沙,置新喜,今长沙宁乡地。以攸隶衡州。乾祐三年,马希萼陷潭州,据之,复引蛮獠为援,据今安化为彝峒。周广顺元年,后唐边镐入长沙,马氏绝。二年,刘言据潭州。三年,王进逵据潭州。显德三年,周行逢据潭州。宋建隆三年,张文表袭潭州,据之。乾德元年,宋克潭州,置防禦使,罢新喜,置常丰。开宝间,废常丰,入长沙,以茶陵隶衡州,以益阳隶鼎州,今常德府。寻复隶潭州。又析长沙六乡,置宁乡于新康之玉潭镇,即今县南门外。端拱元年,仍置武安军节度使。淳化四年,以衡州之衡山、岳州之湘阴来属。至道三年,以潭州属荆湖南路,领十县:长沙、攸县、醴陵、益阳、浏阳、衡山、湘阴、湘乡、湘潭、宁乡。先是汉阳人扶氏,匿益阳梅山,依甲首顿氏为酋长。太平兴国六年,命翟守素发兵击之,筑五寨。雍熙二年,招蛮人隶于益阳,名密庄。至熙宁五年,章惇经制梅山,用湖南转运使叶灿议,招谕猺獠,东析宁乡、南湘乡、西邵陵、北益阳四县地,置安化县。元符元年,析长沙五乡,湘潭二乡,置善化县。据《省志》《皇明清类书》皆云:元符元年。《府旧志》载:开宝。杨孝廉补遗又云:宋以前,属长沙。朱张讲学岳麓,郡人为善向化。元符九年,建考元符止三年,朱子生建炎,张子生绍兴,去元符八十年,合以元符元年为是。建炎四年,金人屠潭州而去。绍兴,改茶陵为军。嘉定,析茶陵,置酃,罢军为县。开庆元年,义古兀良哈台围潭州。德祐元年,阿里海牙围潭州。二年,元兵破潭州,守将吴继明、刘孝忠,以城降元,置潭州路,领县十二:长沙、善化、益阳、浏阳、茶陵、攸县、醴陵、宁乡、安化、湘潭、湘乡、湘阴。元贞元年,以民至万户,改益、浏、醴、茶、攸、湘潭、湘乡、湘阴八县为州。天历,改隶天临路。至正,伪汉将陈友才据潭州,又欧祥据浏阳、攸县、茶陵,刘贵清据益阳,易华据湘乡,民入山寨,立长,比众,自保。明太祖以甲辰三月,伐汉,陈理降,陈友才以长沙、益阳,寨长王忠信以善化,黄宁以浏阳,易华以醴陵,王崇德以攸,谭悦道以茶陵,刘玉以湘潭,吴仁宗以湘阴,贺兴隆以安化,李祥以宁乡,咸来归附。洪武二年,改路为潭州府,改前益阳等八州为县。五年,仍改长沙府,隶湖广布政使司,下湖南道,领县十二:长沙、善化、湘阴、湘潭、湘乡、浏阳、醴陵、宁乡、益阳、茶陵、攸县、安化。十年,省善化,入长沙。十三年,复为善化。成化十九年,复改茶陵为州。崇祯六年三月,流寇劫浏阳,转醴陵、攸县。八年,寇劫湘潭下摄司,转入湘乡。十年,湘乡天王寺寇劫安化,至宁乡界,破湘潭。十一月十二日,寇船六十馀,拥众四五千人,至府,围城,焚劫一空。官民登城,用矢石击之,城保不陷。转劫醴陵,以入袁州。十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张献忠陷长沙,据府署,称西府,设官分属,招兵命将,凡四阅月。其在城者,一概被戮,或斫去右手,或割截耳鼻。冬十二月,闻左兵将至,拔营而去,官兵杀戮,惨倍于寇。皇清顺治四年春,
大师临长沙,飞檄各属,薙发,设官,不烦一兵,不动
一矢,民快
鼎新焉。初仍明制,隶湖广布政使司。康熙三年,以
沅抚移镇长沙,分藩于郡,隶湖南布政使司,领州一,县十一。
《通志》《禹贡》:荆州之域,天文翼轸分野,轸旁有小星,曰长沙,故以是名。其地商为荆楚。周名长沙。春秋楚黔中地,熊绎封此,曰熊湘。秦置长沙郡。汉复为长沙国,治临湘。东汉复为长沙郡。三国初属蜀汉,后属吴。晋隶荆州。永嘉初,于此置湘州。咸和初,罢湘州,复隶荆州。刘宋复为长沙国,兼置湘州。南齐又改国为郡。隋废长沙郡,置潭州。大业初,复为长沙郡。唐改置潭州。天宝初,复为长沙郡。中和初,置钦化军。五代,唐为长沙府。宋置武安军,隶荆湖南路。元至元中,改为潭州。天历初,改天临路。明初,改为潭州府。洪武五年,复改长沙府,隶湖广承宣布政使司。皇清因之。
长沙县〈附郭〉
秦湘县,属长沙郡。西汉临湘县,属长沙国。东汉县因之,属长沙郡。三国因之。晋改县为州,属长沙郡。南北朝、宋改为湘州临湘县。齐、梁、陈俱因之。隋炀帝改为长沙县,属长沙郡。唐、五代、元、明,俱因之,属长沙府。皇清因之,编户十二里。
善化县〈附郭〉
宋以前,俱长沙县地。哲宗元符元年,始割长沙五乡、湘潭二乡,立县。元因之。明洪武初,因之。十年,省入长沙。十三年,复为善化,属长沙府。皇清因之,编户十里五厢。
《县志》:善化之设,始于宋。其地自帝喾置九州,属于荆。唐、虞、夏、商、周仍之。春秋战国属楚。秦置郡邑,是为湘县湘南县,地属长沙郡,则称县之始也。汉高帝五年,置长沙国,王以吴芮。改湘县为临湘,及湘南隶焉。景帝封其子定王发都临湘。武帝元封五年,属荆州刺史部。迄新莽,则又改临湘曰抚睦。东汉仍属长沙郡,寻以湘南地分析醴陵、临湘。三国时,先主征长沙。二十年,吴遣吕蒙取之,以湘水东属吴,西属蜀,吴随兼并。太平二年,乃分东部为湘东郡,西部为衡阳郡。晋破吴,仍属长沙郡,惟湘南仍属衡阳。永嘉初,总属湘州。咸和,罢湘州,复隶于荆。南北朝,宋改郡为国,兼置湘州,治临湘。齐改国为郡。梁专属湘州,改湘南为湘潭。隋自开皇平陈淑慎,置潭州,改临湘为长沙县。大业三年,仍属长沙郡。其地则分附长沙、湘潭,寻以湘潭隶衡郡云。唐天宝初,仍属长沙郡,旋复改潭州。中和间,属钦化军节度使。光启间,属武安军节度使。后唐天成二年,封马殷为王,入潭州,自为长沙府,则称府之始也。历后晋天福,终其地,犹然长沙、湘潭。后汉改长沙为新喜县。宋乾德元年,置防禦使,罢新喜为常丰。开宝后,废常丰,入长沙,属潭州。端拱元年,仍属武安军节度使。至道三年,属潭州,隶荆湖南路。哲宗元符元年,分长沙五乡,湘潭三乡,始置善化县,属潭州焉。建炎四年,为金人所屠。德祐二年,降元,元置潭州路。天历中,改属天临路。至正间,伪汉陈友才据之。明甲辰,寨长王忠信以善化归附。洪武二年,改路为潭州府。五年,仍改属长沙府,隶湖广布政司,下湖南道。十年,省,入长沙县。十三年,复为善化。迄今县治相仍,而其别名曰:蕲江。
湘潭县
秦湘南县,属长沙郡。西汉因之。东汉改建湘南侯国。三国,吴复为县,属衡阳郡。又析湘南,置建宁县。晋因之。南北朝,梁改湘潭县。隋因之,属衡州郡。唐属潭州。五代因之。宋元符中,割乡,置善化县,以湘潭隶防禦使。元升县为湘潭州。明复改州为湘潭县,属长沙府。皇清因之,编户十八里。
《县志》《禹贡》:湘潭为荆州之域,春秋时,属楚。秦始置湘南县,隶长沙郡。东汉以湘南建侯国,而析其地,置醴陵、湘乡二县,以醴陵隶长沙郡,湘乡隶零陵郡。吴复为湘南,以隶衡阳郡。寻又析湘南,置建宁县,隶长沙郡。晋因之。梁改湘南曰湘潭,因昭潭以名也。隋省建宁、阴山、攸水、茶陵四县,并入湘潭,隶衡州郡。唐复还茶、攸地,置南云州,而以湘潭隶潭州。唐初,更长沙郡为潭州。宋元符中,割湘潭二乡,置善化县,而以湘潭隶防禦使。宋乾德初,降长沙为防禦。元元贞间,升县为州,隶潭州路。元初,以长沙郡为潭州路。至正间,伪汉将陈友才据天临路。天历初,更长沙为天临路,而湘潭州属焉。明初,友才以天临路降,而寨长刘玉亦以州来附。洪武二年,改州为湘潭县,隶长沙府。皇清仍明旧制。
湘阴县
周楚熊绎之后,文王徙罗为国。秦改罗为湘。两汉、三国、晋俱因之。南北朝,宋改湘阴,隶湘东郡。齐改长沙郡。梁置岳阳郡。陈因之。隋置玉州,寻改岳阳郡为湘阴,废玉州。唐隶岳州。五代,梁隶潭州,唐隶长沙府,晋复隶潭州,汉、周因之。宋因之。元升为州,属潭州路。明改为县,属长沙府。皇清因之,编户二十八里四厢。
《县志》:本邑,上古皆三苗地。虞、夏、商皆荆州地。周成王分封,地属楚。至文王,自南郡、枝江徙罗,为国。春秋战国,皆属楚。秦伐楚,置长沙,改罗为湘西。汉高帝徙吴芮为长沙王,长沙为国,隶十三县,罗亦与焉。芮无子,国除。景帝复以封其子定王发。新莽仍名罗。东汉置长沙郡,罗仍隶于长沙。三国孙刘分荆州,以湘水为界,长沙以属东吴。晋县仍名罗。五代宋元徽二年,始割益阳、罗、湘西三县为湘阴,隶湘东郡。齐属长沙郡。梁以湘阴置岳阳郡,及罗州。陈仍之。隋文帝初,置潭州。炀帝置长沙郡,于玉笥山置玉州,寻改岳阳郡为湘阴,废玉山县,后又废玉州。唐改长沙郡为潭州,属江南道,省罗入湘阴,隶岳州。后梁为潭州湘阴。后唐长沙府马殷改称湘阴县。晋、汉、周、宋俱仍梁旧。元属潭州路。元贞升县为州。明改潭州路为潭州府,后仍改长沙府。明初,寨长吴仁琮以湘阴降徐达。至洪武二年,始改为县,属长沙府。皇清顺治四年三月,开湖南,仍名长沙府湘阴县。
宁乡县
唐始析益阳地,置宁乡。五代因之。后省入龙喜县。宋隶潭州路。元因之。明属长沙府。皇清因之,编户十里。
《县志》:唐、虞、夏,为荆州之域。商为荆楚地。周属荆楚。春秋战国为楚黔中地。秦为长沙郡地。始皇二十六年,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楚郡曰:南郡、黔中郡,长沙郡,又增为四郡。汉高祖五年,改长沙为国,宁乡为益阳地。东汉建武六年,复置长沙郡,宁乡仍为益阳地。建安二十年,刘孙分荆州地。三国吴太平二年,析益阳县地,置新阳,隶长沙。晋太康元年,改新阳曰新康,隶衡阳郡。隋大业三年,省新康,入益阳。唐武德四年,析益阳,置新康,仍隶潭州。七年,复省入。贞观元年,复置改曰宁乡。五代唐明宗天成二年,马殷改潭州为长沙府,宁乡仍隶焉。寻复省,入龙喜县。宋建隆四年,取潭州宁乡隶焉。《郡志》云:宋开宝,析长沙、湘潭二县地,置善化。又析长沙地,置宁乡治故新康之玉潭镇。元仍宋制。明洪武五年,设宁乡,仍为长沙属县。皇清顺治四年,开长沙,宁乡隶如旧。
浏阳县
三国吴析临湘地为浏阳县。晋隶湘州。南北朝因之。隋省入长沙县。唐五代,俱因之。宋割长沙县五里,仍置浏阳县。元改为州。明复为县,属长沙府。皇清因之,编户四十四里六厢。
《县志》:秦王剪伐楚,以其地置楚郡,而长沙立焉。置属县凡九,湘居一,浏在湘中也。蜀汉时,长沙东属权,西属备。吴太平二年,兼并,分长沙东部为湘东郡,以茶陵隶之。西部为衡阳郡。后复改长沙郡。析临湘北境为一县,名曰:浏阳。浏阳之名始此。并隶长沙。晋置湘州,以浏阳属之。宋、齐、梁、陈并因之。隋大业三年,省浏阳、醴陵,入长沙县,而浏阳复罢矣。唐景龙初,改湘州为潭州,浏阳仍隶长沙县。后五代仍之。宋割长沙五乡,复为浏阳,属潭州路。元初,仍置潭州路,领县十二,浏阳居一。元贞元年,以民至万户,改益、浏、醴、茶、攸、三湘八县为州,浏阳自是称州。元至正末,为伪汉将欧祥所据。甲辰三月,明太祖将兵伐汉,欧祥死,邑人黄宁等保障乡闾,率众于总兵徐达处归附。洪武元年,仍为州。二年,改为县,仍隶长沙府。今皇清王师开湖南,时长沙镇兵内溃,遂入长沙,仍为长沙府,隶湖广布政使司,下湖南道,领一州十一县,浏阳亦县之一。盖悉如明制云。
醴陵县
东汉析湘南地,置醴陵。晋、南北朝俱因之。隋省入长沙县。唐复置醴陵,隶潭州。五代因之。宋属荆南路。元改为州。明改为县,属长沙府。皇清因之,编户二十四里一厢。
《县志》:醴在上世为三苗国属。《禹贡·职方》作荆。殷沿夏纪。周封熊楚。春秋战国因之。秦置长沙郡。汉为长沙国。东汉复置长沙郡,以湘南置侯国,析其地,置醴陵。三国属吴。晋太康元年,破吴,仍置长沙郡,领醴陵。永嘉初,置湘州。五年,醴陵令杜韬陷长沙。建兴三年,陶侃破之,湘州平。六朝,宋置长沙国,兼置湘州。梁为湘州,以附从功,封江淹为醴陵侯。隋大业三年,改置长沙郡,省醴陵,入长沙。唐改长沙郡为潭州。圣历中,复置醴陵,隶潭州。天宝,改长沙郡,寻复为潭州。梁开平,封马殷为楚王,入潭州。殷以潭州为长沙府,建国,承制,置官属。而晋而汉而周,类仍梁制。宋至道三年,以潭州属荆南路,领醴陵。元置潭州路,领醴陵。元贞元年,以户增至四万,升为州。天历,改潭州为天临路,仍领醴陵。至正间,伪汉将陈友才据潭州,明太祖将兵伐汉,土酋易华以醴陵附统兵官徐达,复叛。甲辰三年,大军再举,华就擒,境内平定,仍为州。明洪武二年,改路为潭州府,醴陵为县。五年,改长沙府醴陵县。皇清制如明旧。
益阳县
秦置益阳县。汉因之。东汉因之。三国,析其地,置新阳。晋改新康。南北朝,宋析置湘阴县。梁、陈因之。隋省入益阳。唐析益阳,置新康。五代因之。宋析其北地,置安化县。元改为州。明复为县,属长沙府。皇清因之,编户二十三里。
湘乡县
秦置连道县,属长沙郡。汉因之。东汉析连道地,置湘乡县,属零陵郡。三国吴因之。晋仍二县,属衡阳郡。南北朝宋并连入湘,为男国,属衡阳郡。齐、梁、陈废国为县,属因之。隋省入衡山县,属长沙郡。唐析衡地,复置湘乡,属长沙郡。五代,县为马殷所据。宋县因之,属武安军。元升县为州,属天临路。明复改为县,属长沙府。皇清因之,编户四十六里三厢。
攸县
秦置阴山县,隶长沙郡。汉析阴山地为攸,隶长沙国。东汉隶长沙郡。三国隶湘东郡。晋隶长沙郡。南北朝,宋隶长沙国,齐隶湘东郡,梁隶潭州,陈隶湘州。隋隶衡山郡。大业中,省攸,入湘潭。唐置攸,隶南云州。贞观,废南云州,隶衡州。五代,汉隶衡州。宋属潭州,隶荆湖南路。元改为州,属天临路。明改为县,属长沙府。皇清因之,编户三十里。
安化县
宋熙宁中,开梅山,割湘乡东地,卲阳西地,益阳北地,置安化。元、明俱因之,属长沙府。皇清因之,编户九里。
《县志》《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战国皆楚地。秦益阳地。汉梅山,隶长沙、益阳地。长沙王吴芮将梅鋗之家。林是为下梅山,故荆湖之间,有两梅山焉。安化为下梅山,其上梅山,系新化,属宝庆。隋、唐皆属潭州,列为郡县,其名不可考。《资治通鉴》:后周显德元年,王虔往谕群苗,说其长符彦通曰:溪洞之地,隋唐之世,皆为郡县。五代为獠苗所据。旧序马希萼兄弟,自相鱼肉,诱獠为援。故五代不得而郡县之。宋熙宁五年十一月,章惇开梅山,置安化县。神宗遣章惇经制梅山,传檄招谕獠人,建为邑,隶潭州。明年,敕名安化,东割宁乡地为归化乡,南割湘乡地为丰乐乡,邵阳地为常安乡,西割邵阳地为常丰乡,北割益阳地、武陵地,为十一都,十二都,十三都,十四都,十五都。元至正,兵乱,为陈友谅所据。其将贺兴隆率兵归明,明以其地仍为县,属长沙府,辖十一乡,编十九里,后并为九里。皇清顺治四年,开长沙,安化仍隶长沙府,悉如明制。
茶陵州
周熊湘地。秦属长沙郡。汉属长沙国。东汉为县,属长沙国。三国吴,属湘东郡。晋因之。南北朝属湘州。隋属衡山郡。唐属南云州。圣历,置县,属衡州。五代,晋属潭州。宋建隆三年,复属衡州。嘉定四年,析康乐、霞阳、常平三乡,置酃县,属衡州。元改县为州。明初改为县,后复为州,属长沙府。皇清因之,编户二十四里。

长沙府疆域考

       《府志》长沙府疆域图

本府
东三百五十里,至江西,袁州府之宜春县。西六百五十里,至常德府,之沅江县。
南二百三十里,至衡州府之衡山县。
北三百六十里,至岳州府,之巴陵县。
东南二百九十里,至萍乡。
西南二百七十里,至邵陵。
东北二百九十里,至宁州。
西北二百三十里,至龙阳。
广九百里而遥,袤五百里而近。
长沙县
东至浏阳峡石岭一百里。
西至宁乡格塘六十里。
南至善化县和丰坊即城内。
北至湘阴青山八十里。
东南至浏阳潦浒市八十里。
西南至上关河口即对江。
东北至平江水桐岭一百五十里。
西北至桥口獐狐岭一百里。
东西广一百四十五里,南北袤八十里。
善化县
东至浏阳峡西界七十里。
东南至醴陵河塘铺界八十里。
南至湘潭昭峡铺界六十里。
西南至宁乡陂头市界五十里。
西至宁乡油草铺界六十里。
西北至长沙尖,山界十五里。
北至长沙在城和,丰坊界五里。
东西广一百四十里,南北袤六十里。
湘潭县
东至渌口镇醴陵县界,陆路九十里。
西至马屯铺湘乡县界,陆路七十里。
南至濠头铺衡山县界,陆路一百三十里。北至石嘴头善化县界,陆路四十五里。
东至浏阳县陆路,一百八十里。
西至湘乡县,一百里。
南至衡山县,一百八十里。
北至善化县,一百里。
东南至醴陵县,一百七十里。
西南至攸县,一百七十里。
东北至长沙县,一百一十里。
西北至宁乡县,一百八十里。
东西广一百六十里,南北袤一百七十里。由本县至本府,水陆俱一百里。至省城,水路二千七百里,陆路二千五百二十里。至
京师,水路五千二百里,陆路四千九百九十里。
湘阴县
东至平江县鹅笼江六十里。
南至长沙县青山界八十里。
西至沅江县下堤塘一百一十里。
北至岳州岐山界一百四十里。
自县至本府一百二十里,至省七百二十里,至
京师四千七百八十里,
东西广二百二十里,南北袤一百二十五里。
宁乡县
东至善化县,界四十里。
西至湘乡县,界九十里。
南至湘潭县,界六十里。
西至安化县,界一百七十里。
北至益阳县,界二十里。
东西广二百五里,南北袤六十五里。
浏阳县
东抵江西宁州界,一百七十里。距江西宁州治,三百九十里。
南抵醴陵县明兰界七十里,距醴陵县治一百四十里。
西抵善化县岐山界七十里,距善化县治一百四十五里。
北抵岳州府平江县黄泥界一百三十里,距平江县治一百九十里。
东南抵江西宜春县渠城界七十里,距宜春县治二百五十里。
东北抵江西萍乡县界七十里,距萍乡县治一百四十里。
西南距湘潭县治二百里。
西北距湘阴县治四百里。
自县至本府,水路二百里,陆路一百三十里。至省城,水路一千里,陆路七百里。至
京师,四千九百五十里。
东西广二百三十四里,南北袤一百九十里。
醴陵县
东至萍乡县插岭铺三十里。
西至湘潭县双牌铺六十里。
南至攸县界六十里。
北至浏阳县明兰界七十里。
东南至美田桥萍乡界五十里。
东北至百节桥七十里。
西南至湘潭县九岭塘一百里。
西北至双牌铺湘潭县界六十里。
自县至本府一百八十里,至省城八百里有奇。至
京师,四千九百里。
东西广一百三十里,南北袤一百三十里。
益阳县
东至湘阴县三十六湾。
西至安化县界。
南至宁乡河斗。
北至龙阳军山。
东西广一百七十里,南北袤一百四十里。
湘乡县
东抵湘潭县马铺界三十里。西抵邵阳县临湘铺界,一百七十里。
南抵衡阳县永伏界,一百四十里。
北抵宁乡县夏阴桥界,一百四十里。
东南抵衡山县松板桥界,一百里。
西南抵邵阳县太平界,一百六十里。
西北抵安化县关王桥界,一百八十里。
自县至本府陆路二百里,水路二百三十里。至省城,水陆路俱一千一百里。至
京师,陆路四千九百里,水路五千一百四十里。
东西广二百里,南北袤一百九十里。
攸县
东至江西安福县治,陆路三百七十里。
西至衡山县治,陆路一百八十里。
南至茶陵州治,陆路九十里。
北至醴陵县治,陆路一百七十里。
东南至永新县治,陆路二百一十里。
东北至萍乡县治,陆路二百七十里。
西南至安仁县治,陆路八十里。
西北至湘潭县治,陆路二百一十里,水路二百四十里。
自县至本府,陆路三百六十里,水路五百五十里。至省城,陆路一千三百八十里,水路一千四百五十里。至
京师,陆路四千一百五十里,水路六千二百二十
五里。
东西广一百八十里,南北袤一百四十里。
安化县
东至宁乡县司徒岭界八十里,自界至宁乡县治一百八十里。
南至邵阳县扶柯界,一百二十里,自界至邵阳县治一百五十里。
西至溆浦县白荆界,三百里,自界至溆浦县治,一百四十里。
北至益阳县敷溪界一百里,自界至益阳县治,一百二十里。
东南至湘乡县白石界,一百里,自界至湘乡县治,一百二十里。
西南至新化县丰乐岭三十里,自岭至新化县治九十里。
东北至益阳县四里河界七十五里,自界至益阳县治一百五十五里。
西北至武陵县燕子岩界二百二十里,自界至武陵县治一百二十里。
自县至本府三百六十里,至省,水路一千一百二十里,陆路一千一百八十里。至
京师,水路五千四百里,陆路三千七百四十里。
东西广四百里,南北袤三百九十里。
茶陵州
东至棠市八十里。
东南至弄心八十里。
南至桥梁七十里。
西至黄茅铺界六十里。
西南至文章桥六十里。
西北至株溪七十里。
北至英田六十里。
自州至本府四百八十里,至省一千二百里,至
京师六千五百四十里。
东西广一百四十里,南北袤一百五十里。
形胜附本府〈长沙善化二县附郭〉
《晋书》:控上流之势,据三江之会。
《旧志》:依负乔岳,襟带重湖。
《元和志》:南五岭,北洞庭,控湖湘上游。
《唐书》:右纳夏汭,左抗荆门。
《通典》:南通岭峤,唇齿荆雍,亦重镇也。
《宋传》:重湖通川陕之气脉,九郡扼蛮猺之襟喉。《吕和叔集》:左扼牂蛮,右驰瓯越,控交广之户,牖扼吴蜀之咽喉。翼张四隅,襟束万里。
长沙之脉,自蜀岷山,历南粤梅岭,始析为二:其一东历赣吉枝,西入云阳,为茶陵,入司空山,为攸县,历袁州枝,西入,为浏阳之黄冈,北传宝盖分枝,转入长沙青山,为湘阴,西入醴陵之章仙、石笋、玉仙、凤凰、丁仙、吉仙,至善化龙头铺、白石冈,起祖为婆仙岭,高耸中出,以老关山为右障,昭山为左障,从洪塘、歇马岭、桃花洞,迢递至城南回龙庵前,两分入三塘坪,上为双龙,合气,仍自白沙井跌断,穿田起峰,至醴陵坡塔,上结咽,过脉,循双楼城边,趋北,随抽一枝,转西,入城内青龙坊,腰结,作善化治。尽脉向岳麓,作学宫,自县左循城而下,历定王台,至浏阳门,出脉,逆上融,结长沙府治,右去为府学察院守巡道,脉尽于西湖桥,自浏阳门,循城,下小吴门。又西转一枝,作长沙卫治,上行,作长沙新县治,从醴陵坡右白马庙,走一枝,向报国寺、鸳鸯井,为长沙县学,并长沙旧县。逆上清、太盐仓街止,西去脉尽于开福寺后流水界焉。以山自南来,逶迤耸拔,势分复合,气会双龙,突起旋伏,脉含独巧,水自下流,龙从上逆,岳麓列屏,橘洲环带,清贵秀丽,最称佳景。其一西历九嶷、衡山枝,北入邵阳、龙山,分脉至西南,为梅龙山,转西北为钧山,落脉为湘乡,又转北为黄龙山,为湘潭,至岳麓而止。又分枝西入罘罳寨,逆南司徒崙、浮青山,为安化,至西北大沩山,为宁乡,转北青溪河斗,为益阳,迄常武而尽。此郡邑地脉之大概也。至湘江源出西粤海阳山,历分水岭,分为二,其流北曰湘,言与诸水相合也。历永州,合潇水,衡阳合蒸水,至北流七十里,至衡山,茶陵洣水、攸县攸水,又一百八十里,醴陵渌水又九十里,湘乡涟水侧水又十里,湘潭涓水又九十里,善化靳水又十五里,长沙浏水,浏阳清渭水又五十里,宁乡玉水又二十里,益阳澬水,安化邵水又九十里,至清泥湾,分而为二,一出菱子口,一出三十六湾,合流至沅水,过湘阴,会汨罗,入洞庭府,以鹅羊山、谷山为华表,近建石塔于山沙矶,远以三峰磊石重湖收纳焉。
湘潭县
濒临湘水,仰接衡云。昭山峙其东,金紫耸其南。乌台西抱,黄龙北拱。山水溁环,湖南名胜。
湘阴县
襟山带湖,当越广之冲。人杰地灵,挹潇湘之胜。东抱者神鼎白鹤,西映者荻洲鹤湖。女洲浮水面之印,碧湾环邑左之龙。
水湾四九,近抱宫庠山,据三湘,远森棨戟,而文笔卓玉,汨罗涵耀,黄陵白鹤,神鼎玉笥,诸峰峦洞庭之波涛,又皆争奇竞秀,掩映出没于云霄之间。
泰山龟蒙,鲁邦颂之,则形胜之系于邦国,非细故也。今观之湘邑,岳麓之层峦叠岫,盘踞乎东南。洞庭之巨浸洪涛,旋绕乎西北。殆三湘之奇观也。故历代迄今,多文章节义之士,其殆钟于是也夫。
宁乡县
天马雄峙于东,艮大沩芙蓉壁立乎南。离西则玉几香林端拱位,处北则灵峰狮顾环抱坚。完沩水玉潭,凝清漾碧,云溪沣井,涵翠拖蓝。又况衡岳天齐,为地脉之鼻祖。洞庭天际,乃风气之回澜。仰观天文,正值长沙次舍。俯察地理,适当文物要区。诚全楚之钜观,江南之丽景也。
浏阳县
王侍郎焦溪题:五岭擅峻,三山让青。
杜子美双枫题:浮纱截锦。
陈学士升冲铭:迩于南岳,钟灵储精。
相台景诗:栏槛丹青,湖山锦绣。
中洲景诗:箭威北至,银浪西流。
大湖景诗:危巅高峙,斜锁岚光。
道吾景诗:画屏千仞,碧峰六出。
夏尚宝诗:百折羊肠,双飞燕尾。
东障孙隐,西抱大湖,南亘猿啼,北镇道吾。襟中余二洲,面带流水,其形如屏,绕列四围。浏水环带于前,至忠臣易雄祠而出,逶迤不见,呼为水口,此县治山水胜概也。
醴陵县
《旧志》:东纳萍水,西带湘流,北距星沙,南面衡岳。为吴楚之会,湖岭之冲。
太平盘拥东岫,建安扼抗西流。〈注〉太平、建安,山名。
《渌水池记》:列巘排青,三洲浮渌,后映凤冈梧岭之秀,前挹丁仙萍实之祥。
玉仙障其东,章仙镇其北,丁仙亘峙西,南邑居其中。谚曰:势若仙人卧地之状。
湘乡县
其山磅礡以相互,其水萦洄以相注。峰岫簇青,溪流竞澈。杜陵云:湖南清绝地,此其选也。
攸县
《淳祐志》:潭之门户,衡之径庭。
北奠紫盖金屏,南峙云阳文笔。纳衡阳而抗洣江渌江,襟龙湖而带文清文浦。银坑扬波于金水,凤岭接武于鸾山。紫麟峰峻拔列屏,黄甲洲平圹垂黼。但界连八邑之疆,居无四塞之固,所谓地利之可控扼者,寡焉。
安化县
司徒东障,熊耳西屏,大风之石门峡其北,梅岭之崒嵂峙其南。油溪保堑,伊水涨流,澬江巨河,环带左右。金城汤池,险莫能喻。
茶陵州
四山蟠据。〈注〉云阳、泰和、邓阜、青台也,
八水襟带。〈注〉青、露、高、平、脂、洒、滴、洮也。
《旧志》:东距瓯吴,西接交广,南控蛮粤,北通潇湘。山水之胜,亚于衡岳。
刘用行修城记:介三路之间,岸谷深峭,列联诸洞。
虞集万寿宫碑:扬清抱和,郁为望州。
李祁山水歌:云阳峰高七十一,欲与南岳争为雄。

长沙府星野考

府总
黄帝分星,自张十八度,至轸十一度,为楚分。《周礼·保章氏》:郑康成注云:翼、轸,荆也。
《史记》:翼、轸,荆州。
《天官书》:轸,主冢宰辅臣。又曰:轸为车,主风。其旁一小星,曰长沙。主其地。又曰:长沙星不欲明;明与四星等,若五星入轸,主兵。又曰:二十八舍主十二州,斗兼之。吴、楚之疆,占于鸟衡。又曰:候在荧惑。
《石氏星经》:南宫赤帝,其精朱鸟,井首,鬼自柳喙,星颈,张嗉,翼翮,轸尾,司夏司火司南岳。又曰:翼轸楚之分野,荆州也。又曰:玉衡第四星,主荆州,以五卯日候之,乙卯为南阳,丁卯为武陵,巳卯为零陵,辛卯为桂阳,癸卯为长沙。又曰:荧惑主楚吴越。又曰:荧惑主荆州。
《天文志》:轸四星,中一星名长沙,亦曰玉衡。又曰长沙。星在太微宫端门左下。
张衡曰长沙,一星在轸中,主寿命,亮则国家长寿,子孙有庆。亦曰寿星之次。
费直《周易》:起张十三度,至轸七度,为鹑尾,荆州分。
蔡邕《月令》:起张十二度,至轸六度,谓之鹑尾。《地里志》:潭为鹑尾分。
魏太史令陈卓曰:长沙入轸十六度。注曰:今长沙府、茶陵州、长沙、善化、湘潭、湘阴、宁乡、浏阳、醴陵、益阳、攸县、安化、宝庆府、邵阳、新化、衡州府、衡阳、安仁、酃县、岳州府、巴陵、临湘、平江。
《晋·天文志》:自张十七度至轸十一度为鹑尾,于辰为巳,楚之分野,属荆州。注曰:翼、轸,楚,荆州:南阳入翼六度,南郡入翼十度,江夏入翼十二度,零陵入翼十一度,桂阳入翼六度,武陵入轸十度,长沙入轸十六度。
《隋志》:辖星附轸两旁,主王侯,右为同姓,左为异姓。
《唐书·天文志》:翼、轸,鹑尾也。起张十五度至轸九度。
又曰:杓以治外,故鹑尾为南方负海之国,又曰:星纪、鹑尾以负南海,其神主于衡州,荧惑候焉。注曰:鹑尾。初,张十五度,馀千七百九十五,杪二十二太。中,翼十二度。终,轸九度。自房陵、白帝而东,尽汉之南郡、江夏,东达庐江南郡,滨彭蠡之西,得长沙、武陵,又逾南纪,尽郁林、合浦之地,自三湘上流,西达黔安之左,皆全楚之分。自当、昭、象、龚、绣、容、自、廉州已酉,亦鹑尾之墟。古荆
楚、郧、鄀、罗、权、巴、夔与南方蛮貊之国。翼与咮张同象,当南河之北,轸在天阙之外,当南河之南,其中一星主长沙,逾岭徼而南,有东瓯、青丘之分。
宋两朝《天文志》:太微十星左执法去极八十六度,入轸初度半谒者一星去极八十三度,入轸一度,三卿三星,距东星去极八十四度半,入轸六度,九卿三星,距西北星去极七十五度,入轸七度,内诸侯五星距西星去极七十度,入轸一度郎将一星,去极四十七度半,入轸十一度,常陈七星,距东星去极五十一度半,入轸一度,又曰轸四星距西北星,去极一百三度半,右辖去极一百一十度半,入翼十六度半,左辖去极一百一度半,入轸五度军门二星,距西南星去,极一百一十二度半,入翼十三度,土司空四星距南星去极一百二十度,入翼十四度,青丘七星距西,北星去极一百二十四度半,入轸五度,器府三十二星,距西北星去极一百三十七度半,入轸八度半。
《中兴天文志》:长沙,一星不附轸,以属吏自为官也。
张谓曰:长沙一星,在轸四星之侧,上为辰象,下为郡县,遁甲所谓沙土之地,云阳之墟,可以长往,可以隐居者也。
范蠡、鬼谷、张良、诸葛亮、谯周、京房并《唐志》:入轸九度。
《礼书》:鹑尾楚也。
明郡人吴道行曰:按荆楚分野,总在鹑尾之巳,以今所用授时历为准,起张十四度三十分,至轸十度八分,则长沙当在轸九度内矣。乃诸说纷然淆乱。余考杨孝廉《府志补遗》及星历诸书,巳之分星,张翼轸张十四入巳,何待十七、十八也。轸十度入辰为郑,其地在京东西路兖、陕间,长沙岂能飞越至一十六度耶。况《晋书》以武陵入轸十,长沙入轸十六。考《世纪》载:一度为二千九百三十二里,武陵去长沙仅五百里,岂至差五度乎。大率新旧《唐书》俱云:起张十五,终轸九,自房陵等处,滨彭蠡之西,得长沙。费直起张十三,终轸七,以唐有袁李两太史精星历,费直精易理,其说与授时历相近,即各差一度,亦岁差之法宜然,此其说可据也。至张衡云:长沙星明,主多寿,世即谓长沙为寿星。寿星属辰,与主寿之说不同。《星经》以荧惑主荆楚,癸卯应长沙,但火为荧惑,出没不常,何以主楚。按大挠甲子癸卯,在大火之分,非应长沙。考《太乙书》,则云:长沙,丁巳城也。又长沙星,《史记》谓:是轸旁小星。《通志》云:四星中次小者。《唐书》云:其中一星。考轸宿歌曰:中央一个长沙子,谓为轸旁与其中者,俱非。
《府志补遗》又以长沙子,即轸四星中一星,然轸四星左右两辖星,长沙子实在中央,比四星差小。今其图具在,断非四星中之一星矣。《易》曰:天垂象,见吉凶。余姑辨著之若此。
郡人陶汝鼎曰:分野视分星,古不谓地也。地域不常,分野则定。故国在此,而星常在彼。郑氏所谓星土,星所主土也。《郡国志》但书分野,无辩星纬之文。杨先辈补遗谓:郡得星名,乃详论之。考
《吴氏续志》所述,皆杨氏语,而杨所引据,亦曰天文图轸宿歌,惟中间中央一字之淆,千里矣。然《史记》曰:轸为车,主风。《正义》曰:轸四星居中,长沙一星,左右二辖,合为七星。则中央与旁一星之说,具有。《索隐》曰:轸,四星居中,左右二星为辖,车之象也。而未及长沙。今绘图止五星耳。然乎,否欤。吾辈安所折衷,而敢曰前人非也。张衡、司马贞、宋均,皆古博学而精象纬者,请另为一图并存,以俟镜机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