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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铨衡典

 第二十八卷目录

 官制部汇考六
  后汉二〈总〉

铨衡典第二十八卷

官制部汇考六

后汉二

《后汉书·百官志》:执金吾一人,中二千石。
〈注〉《汉官秩》云:比二千石。

本注曰:掌宫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
胡广曰:卫尉巡行宫中,则金吾徼于外,相为表里,以擒奸讨猾。

月三绕行宫外,及主兵器。吾犹禦也。
应劭曰:执金革以禦非常。《汉官》曰:员吏二十九人,其十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学三人百石,二人斗食,十三人佐,学事注缇骑。

丞一人,比千石。
《汉官秩》云:六百石。

缇骑二百人。本注曰:无秩,比吏食奉。
《汉官》曰:执金吾缇骑二百人,五百二十人舆服导从,充满道路,群僚之中,斯最壮矣。世祖叹曰:仕宦当作执金吾。

武库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兵器。丞一人。
右属执金吾。本注曰:本有式道、左右中候三人,六百石。车驾出,掌在前清道,还持麾至宫门,宫门乃开。中兴但一人,又不常置,每出,以郎兼式道候,事已罢,不复属执金吾。又省中垒、寺互、都船令、丞、尉及左右京辅都尉。

太子太傅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职掌辅导太子。礼如师,不领官属。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唐虞官。

大长秋一人,二千石。本注曰:承秦将行,宦者。景帝更为大长秋,或用士人。中兴常用宦者,职掌奉宣中宫命。凡给赐宗亲,及宗亲当谒见者关通之,中宫出则从。
张晏曰:皇后卿。

丞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
中宫仆一人,千石。本注曰:宦者。主驭。本注曰:太仆,秩二千石,中兴省太,减秩二千石,以属长秋。
中宫谒者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中宫谒者三人,四百石。本注曰:宦者。主报中章。
中宫尚书五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文书。中宫私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藏币帛诸物,裁衣被补浣者皆主之。
丁孚《汉仪》曰:中宫藏府令,秩千石,仪比御府令。

丞一人。本注曰:宦者。中宫永巷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宫人。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中宫黄门冗从仆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黄门冗从。
丁孚《汉仪》曰:给事中宫侍郎六人,比尚书郎,宦者为之。给事黄门四人,比黄门侍郎,给事羽林郎一人,比羽林将虎贲官骑下。

中宫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宫请署天子数。女骑六人,丞、复道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复道丞主中阁道。
中宫药长一人,四百石。本注曰:宦者。
右属大长秋。本注曰:承秦,有詹事一人,位在长秋上,亦宦者,主中诸官。成帝省之,以其职并长秋。是后皇后当法驾出,则中谒、中宦者职吏权兼詹事奉引,讫罢。宦者诛后,尚书选兼职吏一人奉引云。其中长信、长乐宫者,署少府一人,职如长秋,及馀吏皆以宫名为号,员数秩次如中宫。〈长乐五官吏,朱瑀之类是也。〉本注曰:帝祖母称长信宫,故有长信少府,长乐少府,位在长秋上,及职吏皆宦者,秩次如中宫。长乐又有卫尉,仆为太仆,皆二千石,在少府上。〈丁孚《汉仪》曰:丞六百石。〉其崩则省,不常置。

太子少傅,二千石。本注曰:亦以辅导为职,悉主太子官属。
《汉官》曰:员吏十三人。

太子率更令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庶子、舍人更直,职似光禄。
太子庶子,四百石。本注曰:无员,如三署中郎。
太子舍人,二百石。本注曰:无员,更直宿卫,如三署郎中。
《汉官》曰:十三人,选良家子孙。

太子家令一人,千石。本注曰:主仓谷饮食,职似司农、少府。
太子仓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仓谷。
太子食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饮食。
太子仆一人,千石。本注曰:主车马,职如太仆。
太子厩长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车马。太子门大夫,六百石。
《汉官》曰:门大夫二人,选四府掾属。

本注曰:《旧注》云职比郎将。旧有左右户将,别主左右户直郎,建武以来省之。
太子中庶子,六百石。本注曰:员五人,职如侍中。太子洗马,比六百石。本注曰:《旧注》云员十六人,职如谒者。太子出,则当直者在前导威仪。
《汉官》曰:选郎中补也。

太子中盾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周卫徼循。
太子卫率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门卫士。
右属太子少傅。本注曰:凡初即位,未有太子,官属皆罢,唯舍人不省,领属少府。

将作大匠一人,二千石。
蔡质《汉仪》曰:位次河南尹。光武中元二年,省。谒者领之。章帝建初元年,复置。

本注曰:承秦,曰将作少府,景帝改为将作大匠。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土木之功,并树桐梓之类列于道侧。
《汉官篇》曰:树栗、椅、桐、梓。胡广曰:古者,列树以表道,并以为林囿,四者皆木,名治宫室并主之。《毛诗传》曰:椅,梓属也。陆玑《草木疏》曰:梓,实桐皮,曰椅。今民云:梧桐是也。梓,今人所谓梓楸者是也。

丞一人,六百石。
左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左工徒。丞一人。
安帝复也。

右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右工徒。丞一人。
安帝复也。
右属将作大匠。《前书》曰:属官又有左右中候,右库东园王章,左、右、前、后、中校、士令丞。成帝省。〉

城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雒阳城门十二所。
《周礼》:司门。干宝注曰:如今校尉。

司马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兵。城门每门候一人。
《周礼》:每门下士二人。干宝曰:如今门候。

六百石。
蔡质《汉仪》曰:门候,见校尉,执板不拜。

本注曰:雒阳城十二门,其正南一门曰平城门。
《汉官秩》曰:平城门为宫门,不置候,置屯司马,秩二千石。李尤铭曰:平城,司午厥,位处中。《古今注》曰:建武十四年九月,开平城门。

北宫门,属卫尉。其馀上西门。
应劭《汉官》曰:上西所以不纯白者,汉家初成,故丹镂之。李尤铭曰:上西,在季位,月惟戌。

雍门。
铭曰:雍门,处中位,月在酉。

广阳门。
铭曰:广阳,位孟厥,月在申。

津门。
铭曰:津名自定,位季,月未。

小苑门,开阳门。
应劭《汉官》曰:开阳门始成,未有名宿,昔有一柱来,在楼上,琅邪开阳县上言:县南城门一柱飞去。光武皇帝使来识视,怅然遂坚縳之,刻记其年月,因以名焉。铭曰:开阳在孟位,月惟已。

耗门。
铭曰:耗门值季,月位在辰。

中东门。
铭曰:中东处仲,月位当卯。

上东门。
铭曰:上东少阳厥,位在寅。

谷门。
铭曰:谷门北中位,当于子。

夏门。
铭曰:夏门值孟位,月在亥。

凡十二门。
蔡质《汉仪》曰:雒阳二十四街,街一亭,十二城门,门一亭。
右属城门校尉。

北军中候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监五营。
《汉官》曰:员吏七人,候自得辟,召通大鸿胪一人,斗食。

屯骑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
《汉官》曰:员吏百二十八人,领士七百人。

司马一人,千石。
蔡质《汉仪》曰:五营司马,见校尉,执板不拜。

越骑校尉一人,比二千石。
如淳曰:越人内附,以为骑也。晋灼曰:取其才力超越也。案《纪》,光武改青巾右校尉为越骑校尉。臣昭曰:越人非善骑,所出晋灼为允。

本注曰:掌宿卫兵。
蔡质《汉仪》亦曰:掌越骑。《汉官》曰:员吏百二十七人。领士七百人。

司马一人,千石。
步兵校尉一人,比二千石。
初置掌上林苑门屯兵,见《前书》

本注曰:掌宿卫兵。
《汉官》曰:员吏七十三人,领士七百人。

司马一人,千石。
长水校尉一人,比二千石。
韦昭曰:长水校尉,典边骑厩,近长水,故以为名,长水,盖中小水名。

本注曰:掌宿卫兵。
蔡质《汉仪》曰:主长水,宣典边骑。《汉官》曰:员吏百五十七人,乌桓边骑,七百三十六人。

司马、边骑司马各一人,千石。本注曰:掌宿卫,主乌桓骑。
射声校尉一人,比二千石。
服虔曰:工射也。冥寞中闻声,则射中之。故以为名。

本注曰:掌宿卫兵。
蔡质《汉仪》曰:掌待诏射声事。《汉官》曰:员吏百二十九人,领士七百人。

司马一人,千石。
右属北军中候。本注曰:旧有中垒校尉,领北军营垒之事。有边骑、虎贲校尉,皆武帝置。中兴省中垒,但置中候,以监五营。边骑并长水。虎贲主轻车,并射声。〈案大驾卤部五校在前,各有鼓吹一部。〉凡中二千石,丞比千石。真二千石,丞、长史六百石。比二千石,丞比六百石。令、相千石,丞、尉四百石;其六百石,丞、尉三百石。长、相四百石及三百石,丞、尉皆二百石。诸侯、公主家丞,秩皆比百石。诸边鄣塞尉、诸陵校尉长,皆二百石。有常例者不署秩。

司隶校尉一人,比二千石。
蔡质《汉仪》曰:职在典京师,外部诸郡无所不纠封,侯、外戚、三公以下,无尊卑,入宫,开中道,称使者,每会后到先去。

本注曰:孝武帝初置。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司隶校尉,周官也。征和中,阳石公主巫蛊之狱起,乃依周置司隶。臣昭曰:周无司隶,岂即司寇乎。

持节,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
前书曰:置从中都官,徒千二百人,捕巫蛊,督大奸猾,后罢其兵。

元帝去节,成帝省,建武中复置,并领一州。
蔡质《汉仪》曰:司隶诣台廷议处,九卿上朝贺处,公卿下,陪卿上,初除,谒大将军,三公通谒,持板揖。公议朝贺,无敬台,召入宫对,见尚书,持板朝贺揖。

从事史十二人。本注曰:都官从事,主察举百官犯法者。
蔡质《汉仪》曰:都官,主雒阳百官朝会与三府掾同。《博物记》曰:中兴来,都官从事,多出河内,掊击贵戚。

功曹从事,主州选署及众事。别驾从事,校尉行部则奉引,录众事。簿曹从事,主财谷簿书。其有军事,则置兵曹从事,主兵事。其馀部郡国从事,每郡国各一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皆州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假佐二十五人。本注曰:主簿录阁下事,省文书。门亭长主州正。门功曹书佐主选用。《孝经》师主监试经。《月令》师主时节祠祀。律令师主平法律。簿曹书佐主簿书。其馀都官书佐及每郡国,各有典郡书佐一人,各主一郡文书,以郡吏补,岁满一更。司隶所部郡七。河南尹一人,主京都,特奉朝请。其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人,汉初都长安,皆秩中二千石,谓之三辅。中兴都雒阳,更以河南郡为尹,以三辅陵庙所在,不改其号,但减其秩。其馀弘农、河内、河东三郡。其置尹,冯翊、扶风及太守丞奉之本位,在《地理志》
外十有二州,每州刺史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秦有监御史,监诸郡,汉兴省之,但遣丞相史分刺诸州,无常官。孝武帝初置刺史十三人,秩六百石。
《古今注》曰:常以春分行,部郡国各遣一吏迎界上,诸书不同也。

成帝更为牧,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复为刺史,十二人各主一州,其一州属司隶校尉。
蔡质《汉仪》曰:诏书旧典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政,黜陟能否,断理冤狱,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一条,强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强陵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任赏,烦扰苛暴,剥
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怙恃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诸州刺史,初除比诸持板揖,不拜。《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十八年三月庚寅,省州并郡,复《禹贡》之九州。冀州得魏郡、安平、钜鹿、河间、清河、博陵、常山、赵国、勃海、甘陵、平原、太原、上党、西河、定襄、雁门、云中、五原、朔方、河东、河内、涿郡、渔阳、广阳、右北平、上谷、代郡、辽东、辽东属国、辽西元菟、乐浪,凡三十二郡。省司隶校尉,以司隶部分属豫州、冀州、雍州。省凉州刺史,以并雍州,部郡得弘农、京兆、左冯翊、右扶风、上郡、安定、陇西、汉阳、北地、武都、武威、金城、西平、西郡、张掖、张掖属国、酒泉、敦煌、西海汉兴、永阳、东安南,凡二十二郡。省交州,以其郡属荆州,荆州得交州之苍梧、南海、九真、交趾、日南,与其旧所部南阳、章陵、南郡、江夏、武陵、长沙、零陵、桂阳,凡十三郡。益州本部郡,有广汉、汉中,巴郡犍为蜀郡,牂牁、越巂、益州,永昌犍为属国,蜀郡属国,广汉属国,今并得交州之郁林、合浦凡十四郡。豫州部郡,本有颍川、陈国、汝南、沛国、梁国、鲁国,今并得河南、荥阳、都尉,凡八郡。徐州部郡,得下邳、广陵、彭城、东海、琅邪、利城、城阳、东莞凡八郡。青州得齐国、北海、东莱、济南、乐安,凡五郡。《献帝春秋》曰:孙权以步骘行交州刺史。《东观书》曰:交趾刺史,持节。

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
胡广注曰:巡,谓驿马也。县次传驾之以走疾,犹言古附遂。

录囚徒。
胡广曰:县邑囚徒,皆阅录,视参考辞状,实其真伪,有侵冤者,即时平理也。

考殿最。
胡广曰:课第长吏不称职者,为殿,举免之,其有治能者,为最,察上尤异州,又状州中吏民茂才异等,岁举一人。

初岁尽诣京都奏事。
胡广曰:所察有条,应绳异者,辄覆问之,不茹柔吐刚也。岁尽,赍所状,纳京师名奏事,差其远近,各有常会。

中兴但因计吏。
胡广曰:不复自诣京师,其所道,皆如旧典。《东观书》曰:和帝初,张酺上言:臣闻王者,法天荧惑,奏事太微,故州牧刺史入奏事,所以通下问,知外事也。数十年以来,重其道,归烦扰,故时止勿奏事。今因以为故事,臣愚以为刺史视事,满岁可令奏事。如旧典问州中风俗,恐好恶过所道事,所闻见考课众职、下章所告,及所自举有异者,赏异之,其尤无状。逆诏书行罪法,冀敕戒其馀令,各敬慎所职,于以衰灭贪邪便佞。《韩诗外传》曰:王者,必立牧方三人,所以使窥远牧众也。远方之民,有饥寒而不得衣食,狱讼而冤失,职贤而不举者,入告天子,天子于其君之朝也。揖而进之曰:意朕之政教,有不得尔者邪,如何乃有饥寒而不得衣食,狱讼而冤失,职贤而不举。然后,其君退而与其卿大夫谋之,远方之民,闻皆曰:诚天子也。夫我居之辟,见我之近也。我居之幽,见我之明也。可欺乎哉。故牧者所以开四目,通四聪。

皆有从事史、假佐。本注曰:员职略与司隶同,无都官从事,其功曹从事为治中从事。豫州部郡国六,冀州部九,兖州部八,徐州部五,青州部六,荆州部七,扬州部六,益州部十二,凉州部十二,并州部九,幽州部十一,交州部七,凡九十八。其二十七王国相,其七十一郡太守。其属国都尉。属国,分郡离远县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世祖并省郡县四百馀所,后世稍复增之。
臣昭曰:昔在先代,列爵殊等,九服不同,畿荒制异,虽连帅相司牧伯,分长而封疆置限,兼庸有数,如身之使臂,手之使指。故能高卑相固,远近维缉,群后克穆,共康兆庶爰。及周衰,稍竞吞广邦国,侵争递,怀贪略,犹历数百年,乃能成其并一,岂非树之有本,使其然乎。秦兼天下,开设郡县孤立,独王即以颠亡。汉祖因循,虽不顿革分置子弟,终龛诸吕之难,渐剖列郡,以减大都之权,后严安之徒,犹慷慨发愤,谓千里之威,即古之强国虑,非安本无穷之计也。孝武之末,始置刺史,监纠非法,不过六条。传车周流匪,有定镇秩裁数百,威望轻寡,得有举察之勤。未生陵犯之衅。成帝改牧,其萌始大,既非识治之主,故无取焉。尔世祖中兴监乎。政本复约其职,还遵旧制,断亲奏事,省入惜烦,渐得自重之路,因兹以降弥于岁年。母后当朝,多以弱守,六合危动,四海溃弊,财尽力竭,纲维挠毁,而八方不能
内侵,诸侯莫敢入伐,岂非干强枝弱,控制素重之所致乎。至孝灵在位,横流既及,刘焉徼伪,自为身谋,非有忧国之心,专怀狼据之策。抗论昏世,荐议愚主,盛称宜重牧伯,谓足镇压万里,挟奸树算,苟罔一时。岂可永为国本,长期胜术哉。夫圣主御世,莫不大庇生民,承其休谋,传其典制。犹云:事久弊生,无或通贯。故变改正服,革异质文,分爵三五,参差不一,况在竖騃之君,挟奸诈之臣。共所创置哉。焉可仍因大建尊州之规,竟无一日之治,故焉牧益,土造帝服于岷峨。袁绍取冀,下制书于燕朔。刘表制南,郊天祀地。魏祖据兖,遂构皇业,汉之殄灭,祸原乎此。及臻后代,任寄弥广委之邦宰之命,授之斧钺之重,假之都督之威,开之征讨之略。晋太康之初,武帝亦疑其然。乃诏曰:上古及中代,或置州牧,或置刺史,置监御史,皆总纲纪而不赋政治,民之事任之诸侯郡守,昔汉末四海分崩,因以吴蜀自擅,自是刺史内亲民事,外领兵马,此一时之宜,尔今赖宗庙之灵,士大夫之力,江表平定天下,合之为一。当韬戢干戈,与天下休息,诸州无事者,罢其兵,刺史分职,皆如汉氏故事,出颁诏条,入奏事京城,二千石,专治民之重,监司清峻于上,此经久之体也。其便省州牧,晋武帝又见其弊矣。虽有其言,不卒其事。后嗣缵继,牧镇愈重,据地分争,竟覆天下。昔王畿之大,不过千里,州之所司,广袤兼远,争强虎视之辰,迁鼎革终之日。未尝不藉蕃兵之权,挟董司之力。逼迫伺隙,陵夺冲幼,其甚者,臣主扬兵,骨肉战野。昆弟枭悬,伯叔屠裂。末壮披,心尾大不掉。既用此始,亦病以终。倾辀愈袭莫或途,改致雒京,有衔璧之痛秦台,有不守之酷边羌。递兴氐鲜更起,摩灭群黎,流祸百世,坚冰所渐,兼缘兹蠹。呜呼,后之圣王必不久滞,斯迹灵长之终,当有神算。不然,则雄捍反拒之事,惧甚于此心。凭强作害之谋,方盛于后意。

凡州所监督为京都,置尹一人,二千石,丞一人。每郡置太守一人,二千石,丞一人。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
《古今注》曰:建武六年三月,令郡太守诸侯相病,丞长史行事,十四年,罢,边郡太守,丞长史领丞职。

王国之相亦如之。每属国置都尉一人,比二千石,丞一人。本注曰:凡郡国皆掌治民,进贤劝功,决讼检奸。常以春行所主县,劝民农桑,振救乏绝。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平其罪法,论课殿最。
案律有无害都吏,如今言公平吏。《汉书·音义》曰:文无所枉害,萧何以文无害,为沛主吏掾。

岁尽遣吏上计。
卢植《礼注》曰:计断九月,因秦以十月为正,故也。

并举孝廉,郡口二十万举一人,典兵禁,备盗贼,景帝更名都尉。武帝又置三辅都尉各一人,讥出入,边郡置农都尉,主屯田殖谷。又置属国都尉,主蛮裔降者。中兴建武六年,省诸郡都尉,并职太守,无都试之役。
《古今注》曰:六年八月,省都尉官。应劭曰:每有剧职郡,临时置都尉,事讫罢之。

省关都尉,唯边郡往往置都尉及属国都尉,稍有分县,治民比郡。安帝以羌犯法,三辅有陵园之守,乃复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
应劭《汉官》曰:盖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尚矣。《易》称: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春秋》:三时务农,一时讲武。《诗》:美公刘,匪居匪康,入耕出战,乃裹糇粮,干戈载扬,四方莫当。自郡国罢材官骑士之后,官无警备,实启寇心,一方有难,三面救之。发兴雷震,烟蒸电激,一切取办,黔首嚣然,不及讲其射御,用其戒警,一旦驱之,以即强敌,犹鸠鹊捕鹰鹯,豚羊弋豺虎,是以每战常负。王旅不振。张角怀挟,妖伪遐迩,摇荡八州。并发烟炎绛天,牧守枭裂,流血成川,尔乃远徵三边,殊俗之兵,非我族类。忿鸷纵横,多僵良善,以为己功。财货粪土,哀夫民氓迁流之咎,见出在兹,不教而战。是谓弃之,迹其祸败,岂虚也哉。《春秋》:家不藏甲。所以一国威抑私力也。今虽四海残坏,王命未洽,可折冲压难,若指于掌,故置右扶风。

皆置诸曹掾史。
《新论》曰:王莽时置西海郡令,其吏皆百石亲事。一曰:为四百石,二岁而迁补。

本注曰:诸曹略如公府曹,无东西曹。
蔡质《汉仪》曰:河南尹,掾出考案,与从事同。

有功曹史,主选署功劳。有五官掾,署功曹及诸曹事。其监属县,有五部督邮,曹掾一人。正门有亭长一人。主记室史,主录事书,催期会。无令史。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
《汉官》曰: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十二人百石,诸县有秩三十五人,官属掾史五人,四部督邮吏部掾二十六人。案狱仁恕三人。监津渠漕水掾二
十五人,百石卒吏二百五十人,文学守助掾六十人书佐五十人,循行二百三十人,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属官,每县、邑、道,大者置令一人,千石;其次置长,四百石;小者置长,三百石;侯国之相,秩次亦如之。
应劭《汉官》曰:《前书·百官表》云:万户以上为令,万户以下为长。三边始孝武皇帝所开,县户数百而或为令。荆、扬、江南七郡,惟有临湘、南昌、吴三令。尔及南阳,欀中土沃民稠。四五万户而为长。桓帝时,以江南阳安为女公主邑,改号为令。主梦,复复其故。若此为系其本,俗说令长以水土为之,及秩高下,皆无明文。班固《通儒述》,一代之书,斯近其真。

本注曰:皆掌治民,显善劝义,禁奸罚恶,理讼平贼,恤民时务,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
胡广曰: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上其集簿。丞尉以下,岁诣郡,课校其功,功多尤为最者,于廷尉劳勉之。以劝其后,负多尤为殿者,于后曹别,责以纠怠慢也。诸对辞穷,尤困收主者,掾史关白太守,使取法丞尉,缚责以明下,转相督敕,为民除害也。明帝诏书,不得僇辱黄绶,以别小人吏也。

凡县主蛮裔曰道。公主所食汤沐曰国。县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为长。侯国为相。皆秦制也。
《史记》:秦并天下。夷郡县,销兵刃,示不复用。

丞各一人。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本注曰:丞署文书,典和仓狱。尉主盗贼。凡有贼发,主名不立,则推索行寻,案察奸宄,以起端绪。
应劭《汉官》曰:大县丞、左右尉,所谓命卿三人,小县一尉一丞,命卿二人。

各署诸曹掾史。本注曰:诸曹略如郡员,五官为廷掾,监乡五部,春夏为劝农掾,秋冬为制度掾。
《汉官》曰:雒阳令,秩千石。丞三人,四百石。孝廉左尉,四百石。孝廉右尉,四百石。员吏七百九十六人,十三人四百石。乡有秩狱史五十六人,佐史乡佐七十七人,斗食令史啬夫假五十人。官掾史干小史二百五十人,书佐九十人,循行二百六十人。

乡置有秩、三老、游徼。本注曰:有秩,郡所置,秩百石。
《汉官》曰:乡户五千,则置有秩。

掌一乡人。
《风俗通》曰:秩则田间大夫,言其官,裁有秩耳。

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
《风俗通》曰:啬者,省也。夫,赋也。言:消息百姓,均其赋役。

皆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三老掌教化。凡有孝子顺孙,贞女义妇,让财救患,及学士为民法式者,皆扁表其门,以兴善行。游徼掌徼循,禁司奸盗。又有乡佐,属乡,主民收赋税。
《风俗通》曰:国家制度,大率十里一乡。

亭有亭长,以禁盗贼。本注曰:亭长,主求捕盗贼,承望都尉。
《汉官仪》曰: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以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阵八月。太守、都尉、令长、相、丞尉,会都试课殿最。水家为楼船,亦习战射、行船,过郡太守,各将万骑行鄣塞,烽火追掳,置长史一人,丞一人。治兵民,当兵行,长领置部尉千人,司马、候农、都尉皆不治民,不给卫士材官楼船,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为民就田,应合选为亭长,亭长课徼,巡尉游徼,亭长皆习设备五兵,五兵弓、弩、戟、楯、刀、剑、甲、铠、鼓,吏赤帻行縢,带剑佩刀,持楯被甲,设矛、戟习射。设十里一亭,亭长、亭候,五里一邮。邮间相去二里半。司奸盗亭长,持二尺板以劾贼,索绳以收执贼。《风俗通》曰:汉家因秦,大率十里一亭,亭留也。盖行旅宿会之所。馆亭吏,旧名负弩。改为长,或谓亭父。

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
《风俗通》曰:《周礼》五家为邻,四邻为里,里者,止也。里有司,司五十家共居,止同事。

边县有障塞尉。本注曰:掌禁备羌裔犯塞。
《太公阴符》曰:武王问太公愿闻治乱之要。太公曰:其本在吏。武王曰:吏者,治也。所以为治其乱者,何。太公曰:故吏重罪有十。武王问:吏之重罪。太公曰:一吏苛刻。二:吏不平。三:吏贪污。四:吏以威力迫胁于民。五:吏与史合奸。六:吏与人亡惜。七:吏作盗贼,使人为耳目。八:吏贱买贵卖于民。九:吏增易于民。十:吏振惧于民。夫治者有三罪,则国乱而民愁。尽有之,则民流亡,而君失其国。武王曰:民亦有罪乎。太公曰:民有十大,于此除者,则国治而民安。武王曰:十大,如何。太公曰:民胜吏厚大臣,一大也。民宗强侵陵群下,二大也。民甚富倾国家,三大也。民尊
亲其君天下归慕,四大也。众暴寡,五大也。民有百里之誉,千里之交,六大也。民以吏威为权,七大也。恩行于吏,八大也。民服信,以少为多,夺人田宅,赘人妻子,九大也。民之基业畜产为人所苦,十大也。所谓一家害一里,一里害诸侯,诸侯害天下。武王曰:绝吏之罪,塞民之大,奈何。太公曰:察民之暴吏,明其赏,审其诛,则吏不敢犯罪,民不敢大也。武王曰:是民吏相伺,上下不和,而结其雠。太公曰:为君守成,为吏守职,为民守事,如此各居其道,则国治。国治,则都治。都治,则里治。里治,则家治。家治,则善恶分明。善恶分明,则国无事。国无事,则吏民外不怀怨,内不徼事。

其郡有盐官、铁官、工官、都水官者,随事广狭置令、长及丞,秩次皆如县、道,无分士,给均本吏。本注曰:凡郡县出盐多者置盐官,主盐税。出铁多者置铁官,主鼓铸。
胡广曰:盐官掊坑,而得盐,或有凿井煮海水。而以得之者铸铜,为器械当铸冶之时扇炽。其火谓之鼓铸。

有工多者置工官,主工税物。有水池及鱼利多者置水官,主平水收渔税。在所诸县均差吏更给之,置吏随事,不具县员。
使匈奴中郎将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护南单于。置从事二人,有事随事增之,掾随事为员。护羌、乌桓校尉所置亦然。
应劭《汉官》曰:拥节屯中,步南设官府掾史,单于岁遣侍子来朝谒者,当送迎焉。得赂弓马毡罽,他物百馀万谒者,事讫,还,具表付帑藏,诏书敕自受。

护乌桓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乌桓。
应劭《汉官》曰:拥节长史一人,司马二人,皆六百石。并领鲜卑客赐质子岁时,市马。《晋书》曰:汉置东裔校尉,以抚鲜卑。

护羌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西羌。
应劭《汉官》曰:拥节长史司马二人,皆六百石。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每置傅一人,相一人,皆二千石。本注曰:傅主导王以善。礼如师,不臣也。相如太守。有长史,如郡丞。汉初立诸王,因项羽所立诸王之制,地既广大,且至千里。又其官职傅为太傅,相为丞相,又有御史大夫及诸卿,皆秩二千石,百官皆如朝廷。国家唯为置丞相,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之。
胡广曰:后汉妾数无限,别乃制设正适,曰:妃。取小夫人,不得过四十人。

至景帝时,吴、楚七国恃其国大,遂以作乱,几危汉室。及其诛灭,景帝惩之,遂令诸王不得治民,令内史主治民,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武帝改汉内史、中尉、郎中令之名。
《前书》曰:改汉内史为京兆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

而王国如故,员职皆朝廷为署,不得自置。至汉成帝省内史治民,更令相治民。
《汉旧仪》曰:大司空何武奏罢内史、相如、太守、中尉如都尉参职。是后,中尉争权,与王相奏,常不和也。

太傅但曰傅。
臣昭曰:观夫高祖之创业也。岂直鸿勋硕德,大庇群生,荡其毒虐,厝之和泰而已哉。至于谋深虑久,封建子弟,蕃维盘固,规谋弘远,及于三赵不终,燕灵夭绝,齐代淮楚,皆为外重,故宋昌曰:外畏齐楚淮南,斯非效与事过则弊孰,或通之全国之难,诚固财物之富,作卫之益,亦既得之于前矣。故赐以几杖,用息奸谋嗣陨,局下怨生,有以逮连师构乱,兵交梁阙,禦侮摧寇,肇自密戚,景帝遂削蕃国之权,刻骨肉之援,封为君而不听,治其民置为主,而稍贱其臣,矫枉过甚,遂臻于此。吕霍之危,朝后族愈贵于来宠。吴楚之叛,奔侯王恒借以受诮。故贾谊欲众建以少其力,列虚以候其生。此乃达观深识,监于亲陪之要者也。冢嗣必传万里之地,分支欲使动摇,不得于经维远算,且已碍矣。复哀平之际,刘氏遍于四海。宗正著录,遂以万数。及乎后汉,弥循前迹。光武十子,并列畿外近郡孝明八国,不能开庇远民。国近则不可以大,不大则不足为强。此所以本枝之援,终以少固。若使汉分两越,置二三亲国,剖吴楚树数四列蕃,割辽海而分皇枝,开陇蜀而王子弟。使主尊显,依汉初之贵,民无定限。许滋养之富,若有昏虐之嗣,可得废而不得削。必传刘氏民信,所奉发其侵伐兼并之衅,峻其他族篡杀之科。制其入贡轻重之法,疏其来朝往复之数。君君臣臣,永许再世之期,一国之民,长无迁动之志。四方得志,听离官列封,怀贤抱智,随所适乐土。强弱相侔,远近相维,举其大归,略其小滞。与其画一班之海,内天子之朝。自非异姓僭夺,不得兴勤王之师。诸蕃国自非杂互篡主,不降讨伐之诏。
犬牙相经,共为严国。虽王莽善盗,将何因而敢窃,曹操雄勇,亦安能以得士。斯无俟极圣,然克行明贤,粗识亦足立。故父子,首足也。昆弟,四肢也。当使筋骨髓血动静,足以相胜,长短大小干用,足以相卫。岂有割胫致腹,取骨肉以增头,划背露骨,剥膏腴以裨颔。而谓颅颡魁岸,可得比寿松,晋喉咽拥肿,必能长生久视哉。汉氏得之微,犹能四百载。魏人失之甚,不满数十年。爰自晋世矫枉太过,入列皇朝,非简贤之授。唯亲是贵,无愚智之辨,不能胜衣冠早,据公相之尊,童蒙幼子,遄登槐岳之位,职应论道,而未离保母之养。续侯赋政,而服二三尺衣。英贤大度,禀彼昏雅。高才硕儒,恭承藐识。公餗覆而不忧,美锦碎而愈截。兼授若流回,迁竞路才驽,任重功鲜衅多,晓比名于公旦,夕同罪于盗蹠。褒称无位,可以充德,贬退刑轘,不足以塞咎。威力强济,声实隆重,嫌猜畏逼,身受其弊,覆灭分体,若枭仇寇。齑粉同气,有过他逆。忠贞之士,横罹其凶。志节之人,狼狈其祸。阏伯实沈,继踵史笔。显思显甫,比有国书。赵伦以惷愚排天,齐攸以贤明谢世。枉郁殄夷,冤孙就尽,不可胜载矣。岂周汉之君,多孝悌之姓。晋宋之主,禀豺狼之情。盖事势使之然也。朝行斯术,夕穷崩乱。未能革悛,来事愈甚,苍生为此将尽矣。四海为此构蹙矣。圣帝英君欲反,斯败,必当更开同姓之国,置不增之约。罢皇嗣入宫之祸,守盟牲砺河之笃。乃可还险坠之路,反乎全安之辙也。

中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职如郡都尉,主盗贼。
《东观书》曰:其绍封削绌者,中尉、内史、官属,亦以率灭。

郎中令一人,仆一人,皆千石。本注曰:郎中令掌王大夫、郎中宿卫,官如光禄勋。自省少府,职皆并焉。仆主车及驭,如太仆。本注曰太仆,比二千石,武帝改,但曰仆,又皆减其秩。治书,比六百石。本注曰:治书本尚书更名。大夫,比六百石。本注曰:无员。掌奉王使至京都,奉璧贺正月,及使诸国。本皆持节,后去节。谒者,比四百石。本注曰:掌冠长冠。本员十六人,后减。礼乐长。本注曰:主乐人。卫士长。本注曰:主卫士。医工长。本注曰:主医药。永巷长。本注曰:宦者,主宫中婢使。祠祀长。本注曰:主祠祀。皆比四百石。
自礼乐长至此,皆四百石。

郎中,二百石。本注曰:无员。
卫公、宋公。本注曰:建武二年,封周后姬常为周承休公;五年,封殷后孔安为殷绍嘉公。十三年,改常为卫公,安为宋公,以为汉宾,在三公上。
《五经通义》:二王之后,不考功,有诛无绝。郑元曰:王者,存二代而封,及五,郊天,用天子礼。以祭其始祖。行其正朔,此谓通三统也。三恪者,敬其先圣,封其后而已,无殊异者也。

列侯,所食县为侯国。本注曰:承秦爵二十等,为彻侯,金印紫绶,以赏有功。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得臣其所食吏民。后避武帝讳,为列侯。武帝元朔二年,令诸王得推恩分众子土,国家为封,亦为列侯。旧列侯奉朝请在长安者,位次三公。中兴以来,唯以功德赐位特进者,次车骑将军。
胡广《汉制度》曰:功德优盛,朝廷所敬异者。赐特进,在三公下,不在车骑下。

赐位朝侯,次五校尉;赐位侍祠侯,次大夫。其馀以胏附及公主子孙奉坟墓于京都者,亦随时见会,位在博士、议郎下。
胡广《制度》曰:是为猥诸侯。

诸王封者受茅土,归以立社稷,礼也。
胡广曰:诸王受封,皆受茅土,归立社稷,本朝为宫室,自有制度,至于列侯归国者,不受茅土,不立宫室。各随贫富,裁制黎庶,以守其宠。

列土、特进、朝侯贺正月执璧云。每国置相一人,其秩各如本县。本注曰:主治民,如令、长,不臣也。但纳租于侯,以户数为限。其家臣,置家丞、庶子各一人。本注曰:主侍侯,使理家事。列侯旧有行人、洗马、门大夫,凡五官。中兴以来,食邑千户以上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满千户不置家丞,又悉省行人、洗马、门大夫。
关内侯。
如淳曰:列侯出关就国,侯但爵身,其有家累者,与之关内侯之邑,食其租税也。《古今注》曰:建武六年,令关内侯食邑者,俸月二十五斛。

承秦赐爵十九等,为关内侯,无土,寄食在所县,民租多少,各有户数为限。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时六国未平,将帅皆家关中。故以为号。刘劭《爵制》曰:《春秋传》有庶长,鲍商君为政,备其法,品为十八级。合关内侯,列侯凡二十等。其制因古义,古者,天子寄军政于六卿。居则以田。警则以战。所谓入使治之,出使长之。素信者,与众
相得也。故启伐有扈,乃召六卿大夫之在军为将者也。及周之六卿,亦以居军。在国也,则以比长、闾胥、族师、党正、州长、乡大夫为称。其在军也,则以卒伍、司马、将军为号。所以异在国之名也。秦依古制,其在军,赐爵为等级。其师人皆更卒也。有功爵赏,则在军吏之例。自一爵以上至不更四等,皆士也。大夫以上至五大夫,五等,比大夫也。九等,依九命之义也。自左庶长以上至大庶长,九卿之义也。关内侯者,依古圻内,子男之义也。秦都山西以关内为王畿,故曰关内侯也。列侯者,依古列国诸侯之义也。然则卿大夫士下之品,皆放古比朝之制,而异其名。亦所以殊军国也。古者,以车战兵车一乘,步卒七十二人分翼左右,车大夫在左,御者处中,勇士居右。凡七十五人。一爵曰公士者。步卒之有爵,为公士者。二爵曰上造。造成也。古者,成士升于司徒,曰造士。虽依此名,皆步卒也。三爵曰簪袅。御驷马者,要袅古之名,马也。驾驷者,其形似簪,故名曰簪袅也。四爵曰不更。不更者,为车右,不复与凡更卒同也。五爵曰大夫。大夫者,在车左者也。六爵为官大夫。七爵为公大夫。八爵为公乘。九爵为五大夫。皆军吏也。吏民爵不得过公乘者,得贳与子若同产,然则公乘者,军吏之爵最高者也。虽非临战,得公卒车,故曰公乘也。十爵为左庶长,十一爵为右庶长。十二爵为左更。十三爵为中更。十四爵为右更。十五爵为少上造。十六爵为大上造。十七爵为驷车庶长。十八爵为大庶长。十九爵为关内侯。二十爵为列侯。自左庶长已上至大庶长,皆卿大夫,皆军将也。所将皆庶人更卒也。故以庶更为名。大庶长,即大将军也。左右庶长,即左右偏裨将军也。《古今注》曰:成帝鸿嘉二年,令吏民得买爵,级千钱。

四裔国王,率众王,归义侯,邑君,邑长。皆有丞,比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