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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烈女传827年 唐 · 杜牧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五十六 创作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
烈女姓窦氏。小字桂娘
父良。建中初汴州户曹掾。
娘美颜色。读书甚有文。
李希烈汴州。使甲士至良门。
娘以去。将出门。
顾其父曰。慎无戚。
必能灭贼。使大人取富贵于天子。
娘既以才色在希烈侧。复能巧曲取信。
希烈之密。虽妻子不知者。
悉皆得闻。希烈蔡州
娘谓希烈曰忠而勇。一军莫如陈先奇。
其妻窦氏。先奇宠且信之。
愿得相往来。以姊妹叙齿。
因徐说之。使坚先奇之心。
希烈然之。娘因以姊事先奇妻。
尝间曰。为贼凶残不道。
迟晚必败。姊宜早图遗种之地。
先奇妻然之。兴元元年四月
希烈暴死。其子不发丧
欲尽诛老将校。以卑少者代之。
计未决。有献含桃者。
娘白希烈子。请分遗先奇妻。
且以示无事于外。因为蜡帛书曰。
前日已死。殡在后堂。
欲诛大臣。须自为计。
以朱染帛。丸如含桃。
先奇发丸见之。言于薛育。
育曰。两日希烈称疾。
但怪乐曲杂发。昼夜不绝。
此乃有谋未定。示暇于外。
事不疑矣。明日。
先奇薛育各以所部兵噪于牙门。请见希烈
希烈子迫出拜曰。愿去伪号。
一如李纳。先奇曰。
尔父悖逆。天子有命。
因斩希烈及妻子。函匕首以献。
暴其尸于市。后两月。
吴少诚杀先奇。知娘谋。
因亦杀之。请试论之。
希烈娘者。但劫之耳。
希烈僭而娘妃。复宠信之。
于女子心。始终希烈可也。
此诚知所去所就。逆顺轻重之理明也。
能得希烈。权也。
姊先奇妻。智也。
终能灭贼。不顾其私。
烈也。六尺男子有禄位者。
希烈叛。与之上下者众矣。
岂才力不足耶。盖义理苟至。
虽一女子。可以有成。
大和元年。予客游涔阳
路出荆州松滋县。摄令王淇为某言娘事。
淇年十一岁能念五经。举童子及第。
时年七十五。尚可日记千言。
建中乱。希烈李纳田悦朱泚朱滔等僭诏书檄。
争战胜败。地名人名。
悉能记之。听说如一日前。
言窦良出于王氏。实淇之堂姑子也。
复京德宗建中四年朱泚叛,上如奉天兴元元年李晟收复京城。) 唐 · 李商隐
七言绝句 押灰韵
引用典故:昭陵石马
虏骑胡兵一战摧,万灵回首贺轩台
天教李令如日,可要昭陵石马来。
李学士昭玘 北宋 · 李复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二五、《潏水集》卷三
某承谕颜鲁公墓碑。
某昔阅旧史,唐德宗兴元元年八月三日李希烈使阉奴与贼将辛景臻缢鲁公
其年五月李晟已收复京师
六月幽州军士韩旻斩朱泚彭原
兴元二年改贞元。
贞元二年李希烈为牙将陈仙奇所酖,并诛其妻子,以淮南归顺,乃护送鲁公丧归葬京师
其忠烈如此,当时丧葬必不草草,但旧史不书,不知其为立碑也。
长安洛阳图志,昨赴官不曾带行,未得讨阅。
向有小说,言鲁公葬后,其家仆遇之于洛水北,状貌如平生,付白金令济其家。
记之不详,俟再寻阅也。
贬降官具元犯以闻诏天圣二年二月十五日 北宋 · 宋仁宗
 出处:全宋文卷九四三
朕嗣膺先搆,勤恤庶邦,眷言负谴之流,弥轸纳隍之念。
顷覃庆泽,未副予衷。
矧久历于岁年,俾特加于甄叙。
应乾兴元二月十九日以前,诸路行军司马节度、防团副使别驾长史司士文学参军、散衙前编管人,除已与叙用授官外,馀并具犯由及贬降后来有无过犯、及因公事降移度数以闻。
内虽改转依旧安置者,亦依此分析,当议等第量与叙用迁改。
按:《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六之九。第五册第四一○○页又见《宋大诏令集》卷二一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
特授颜惟孜等司士参军皇祐二年 北宋 · 宋仁宗
 出处:全宋文卷九七四、《古今图书集成》官常典卷一二八、《陋巷志》卷五
朕每览唐史,至天宝兴元间杲卿真卿兄弟陷死,慨然想见其人。
今其裔孙流落江表,朕甚悯焉。
俾掾州藩,且赋以禄。
夫忠义之后,有以褒禄者,其将以风天下守节之士也。
可特授惟孜将仕郎处州司士参军,授似贤守台州司士参军
韦刺史 宋 · 沈作哲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八○
韦应物京兆长安人也。
其家世自宇文周时,孝宽以功名为将相,而其兄夐高尚不仕,号为逍遥公
夐之孙待价,仕左仆射封扶阳公
待价生令仪,为唐司门郎中
令仪生銮,銮生应物
少游太学,当开元天宝间宿卫仗内,亲近帷幄,行幸毕从,颇任侠负气。
渔阳兵乱后,流落失职,乃更折节读书。
屏居武功之上,乃复返沣上,园庐芜没,贫无以自业。
客游江淮间,所与交结皆一时名士。
从事河阳,去为京兆功曹,摄高陵令
永泰中,迁洛阳丞。
两军骑士倚中贵人势,骄横为民害,应物疾之,痛绳以法。
被讼,弗为屈,弃官,养疾同德精舍。
起为
大历十四年,除栎阳
复以疾谢去,归寓西郊,择胜隐于善福祠,从诸生学问,澹如也。
建中二年,拜尚书比部员外郎
明年出为滁州刺史
滁山川清远,山中多隐君子应物风流岂弟,与其人览观赋诗,郡以无事,人安乐之。
四年十月,德宗幸奉天应物自郡遣使间道奔问行在所
明年兴元甲子,使还,诏嘉其忠。
终更贫,不能归,留居郡之南岩
俄擢江州刺史
居二岁,召至京师
贞元二年,由左司郎中补外,得苏州刺史
在郡延礼其秀民,抚其茕嫠甚恩。
久之,白居易中书舍人出守吴门
应物罢郡,寓于郡之永定佛寺
大和中,以太仆少卿御史中丞,为诸道盐铁转运、江淮留后,年九十馀矣。
不知其所终。
有子曰庆复,为监察御史河东节度掌书记
应物性高洁,善为诗,气质閒妙,浑然天成,初若不用工,而近世诗人莫及也。
白居易尝语元稹曰:「韦苏州歌行,才丽之外,深得讽谏之意,而五言尤为高远雅淡,自成一家」。
其为时人推重如此。
浮屠皎然者,颇工近体诗,尝拟应物体格,得数解为贽,应物弗善也。
明日,录旧贽以见,始被领略,曰:「人各有能,有不能,盖自天分学力有限。
子而为我,且失其故步矣,但以所诣自名可也」。
皎然心服焉。
应物鲜食寡欲,所居焚香扫地而坐。
吴门时,年已老矣,而诗益造微,世亦莫能知之也。
子沈子曰:余读韦苏州诗,超然简远,有正始之风,所谓朱丝疏弦,一唱三叹者。
应物开元天宝宿卫仗内,为郎、刺史建中,以迄贞元。
文宗大和中刘禹锡乃以故官举之,计其年九十馀,而犹领转输剧职,应物何寿而康也!
然自吴郡以后,不复有诗文见于录者,岂亡之邪?
使应物而无死,其所为当不止此;
应物为终于吴郡之后,则禹锡之所举,老犹无恙也,盖不可得而考也。
《新唐书·文艺传》称应物有文在人间,史逸其传,故不录。
予既爱其诗,因考次其平生行义官代,皆有凭藉,始终可概见如此,恨史官编摩疏陋耳。
嗟夫!
应物崎岖,身阅盛衰之变,晚乃折节学问,今其诗往往及治道,而造理精深。
士固有悔而能复,厄而后奇者,如应物有以自表见于后世,岂偶然哉!
按:《韦江州集》附录,四部丛刊初编本。又见《宾退录》卷九,《南宋文录录》卷二二。
白居易新乐府成五十章并效其体 其十二 捕蝗(刺长吏也)乾隆丁酉 清 · 弘历
 出处:御制诗四集卷四十四
毫末弗扎寻斧柯,涓涓弗绝成江河。
由来去害在始萌,尾大不掉将如何。
一蝗能生九十九物类,繁衍惟此为最多。
其甫出也去之犹觉易,及其长翅飞如骤雨,捕之难尽必致伤黍禾。
所以每岁春夏之间,设遇缺雨先慎此,五申三令不厌为谯诃(捕蝗法今綦严或当春夏缺雨恐蝻孽潜滋必屡饬督抚董属搜捕毋使窃发有司皆畏法预除数年来幸无蝗患)
幸而年来未致害,岂非绸缪以豫,有司畏法因此勤搜罗。
兴元年间蝗为灾,夺民之食诚哀哉。
捕蝗独有河南吏,以钱买蝗出无计。
想其受价仍利民,何乃为之重劳费(二语反居易诗意)
较之坐视终为差,异哉白傅乃为刺。
若然将终不捕乎,是非殊觉斯倒置。
况乎秉畀炎火小雅云,姚崇遣使曾殷勤。
若云善政能驱蝗,吾惟半信半谓其荒唐,及至吞蝗感以诚。
吾惟尽力除害于其始,一之为甚而不能,再为矫情之沽名。
陆宣公祠堂1129年4月 宋 · 程俱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四○、《北山小集》卷一六、《新安文献志》卷四七、嘉庆《嘉兴县志》卷三二、《南宋文录》卷九、光绪《嘉兴府志》卷一○ 创作地点:浙江省嘉兴市
唐相陆宣公贽,嘉兴人
建炎三年夏四月信安程俱假守秀州,始访公之像,图之资圣佛寺,率僚吏祠而拜之。
谨为之赞曰:
天下无事,湛于宴安。
视此神器,隐如太山
是以其臣,唯得是嗜。
以谀为恭,以憸为智。
世方纷乱,上下岌岌。
忍于其间,觊得患失。
伟哉宣公兴元之初
夷崄一致,为君矢谟。
如彼大厦,载支载扶。
如彼赤子,以调以虞。
格君之非,砭国之肓。
卒以一旅,还之异方。
西平之功,宣公之画。
外戡内筹,心膂惟一。
槜李之郊,吴越所虔。
公生其间,种蠡汗颜。
顾视故国,乔木苍然。
岂无若人,奠九㙻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