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库 明朝
维基
张清 (1409年—1468年),字子澄,四川重庆府巴县人,民籍,治《春秋》。四月初六日生,行一,由县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二十一名举人,会试中式第八十六名。年二十二岁中式宣德五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二十三名进士。
维基
刘定昌(1447年—1506年),字邦泰,四川重庆府綦江县人,军籍,治《诗经》,年二十九岁中式成化十一年乙未科第二甲第八十二名进士。四月初六日生,行四,曾祖刘干辰,知事;祖刘仲端;父刘哲;母淩氏。具庆下,妻吴氏,兄复昌;德昌;景昌,弟守昌;原昌。由县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十八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二百三十六名。
维基
傅鹗(1494年4月6日—16世纪),字文瑞,号石山,江西临江府新喻县人。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江西乡试举人,嘉靖二年(1523年)成进士,获授行人,七年(1528年)选授为试御史,不久实授广东道监察御史,巡按湖广时有风骨名声,其后与权臣严嵩不和而请求辞官终养,身后入祀乡贤祠。
维基
王德(1517年—1558年),字汝修,号东华,浙江永嘉县场二都英桥里(今温州市龙湾区永昌堡)人。明朝官员。官至广东按察司佥事,乡居抗击倭寇殉难。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浙江乡试第八十名,嘉靖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进士第三甲第一百四十三名。十九年授山东东昌府推官,二十年以临清外城修成,升俸一级,六月丁父忧。二十六年起补大名府推官,摄滑县知县事。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十一月行取户科给事中,巡视光禄寺。嘉靖二十九年,出京赴山东募兵,外放担任广东按察司佥事,在岭南带兵,因与抚台议事不合,称病辞归。嘉靖三十一年,温州沿海有倭寇掠夺黄岩,王德与伯祖散官王沛招募义兵,抗击倭寇。嘉靖三十七年倭寇再掠永嘉、龙湾,四月初六,王沛在梅头阵亡。王德率部驰援郡城,四月二十日傍晚至龙湾金岙时遭伏,不得脱,“手射杀数人,骂贼死”。追赠太仆寺少卿。
维基
陈王道(1530年—?年),字敬甫,号春野,直隶苏州府昆山县人,民籍,治《易经》。四月初六日生,行一。由国子生中式应天府乡试第六十七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三百二十五名。年三十三岁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二甲第三十六名进士。礼部观政,本年八月授郑州知州,丁忧。隆庆四年(1570年)五月复除光州,万历二年(1568年)二月升工部员外郎,六月差杭州抽分,三年十月丁忧。六年十一月复除工部,九年二月致仕。
维基
罗良祯(1533年—?年),字应泰,四川成都府内江县人,民籍。四月初六日生,行一,治《书经》,由县学附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十七名举人,年三十六岁中式隆庆二年戊辰科会试第三十二名,第三甲第七十一名进士。历官户部福建司署郎中事主事,万历七年(1579年)二月升云南按察司佥事,十年正月升湖广右参议。
维基
陈应春(1584年—?),字载阳,号海庚,福建泉州府晋江县人,民籍。甲申四月初六日生,行二,治《易经》,由学生中式癸卯乡试二十九名举人,年二十六岁中式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会试八十七名,第二甲第五十五名进士。兵部观政,授户部河南司主事,四十年丁忧,四十四年起复原职,四十六年升陕西司郎中,延绥管粮。天启三年(1623年)二月升云南按察司副使。
维基
龚彝(?—1662年),字和梅,云南顺宁府(今凤庆)人。年轻时在鲁史蜢璞岩读书,天启四年(1624年),中举人,天启五年(1625年)中进士。崇祯年间,官南京兵部员外郎,官至兵部郎中。南明时,随永历帝奔滇,加封为兵部侍郎,永历帝入缅甸之后,龚彝返回顺宁。后与詹事雷跃龙、春坊闪仲俨一起加入孙可望的大西军。顺治六年(1649年)二月,孙可望派遣杨畏知、龚彝赴广东肇庆,四月初六日到达肇庆,献上黄金三十两、琥珀四只、马四匹,并请封秦王,由于金堡、袁彭年反对,永历帝不允。永历帝被清兵俘押回昆明,吴三桂同意龚彝宴请永历帝。龚彝见永历帝时伏地痛哭,以头触地三日而死。
维基
刘中藻(1605年—1649年),字荐叔,号泂山,福建福安人。南明时期人物,官至南明时期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著有《泂山集》、《泂山九潭志》和《葛衣集》,今仅存《葛衣集》。明崇祯六年(1633年)癸酉科中举,闽清教谕,崇祯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进士,授行人司行人。崇祯十七年(1644年),奉旨出山海关慰劳守边三军,回京复命恰逢李自成破北京,中藻被执。李军胁其归降,中藻不降。后吴三桂带清兵入关击败李自成,中藻趁乱逃归福安故里。隆武元年(1645年),唐王立于福京,中藻被擢拔为兵科给事中,因得罪郑芝龙罢职。隆武二年(1646年),隆武帝败殁于福建汀州,中藻组织义军万余人(多为畲族子弟兵),以孤军转战闽浙俩省之间,攻下泰顺、福安、古田等七县。鲁王入闽监国,中藻被封为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永历二年(1648年)四月初六攻克福宁州城,杀死清首任福宁州知州宋若苏。永历二年(1648年)十一月中藻亲率士卒五千名守浙江庆元,清总兵刘世昌、马得功等进攻,十一月初二日攻破庆元,中藻移驻福安。永历三年(1649年)正月清福建总督陈锦率兵十万,城外挖沟、树栅,把福安城团团围住。永历三年(1649年)四月十二日,城中粮尽弹绝,中藻知道已经回天无力,悬挂明高祖的画像于中堂上,穿上明朝衣冠,施朝礼说道:“臣力竭矣!此一块残疆,终非我有。唯有一死报列后在天之灵耳!”在他决死时,开列府库钱粮数额清单,致信陈锦,表示决死,并请清军不要屠杀无辜百姓。据清朝版《福安县志》记载,中藻是吞金屑自杀。在刘氏族谱中有载,中藻两次服毒,都没有死,割开动脉敷服毒药还是没有死成,最后自缢身亡。当时,刘中藻的儿子刘思沛身在福建浦城,清兵也一直想招他为官。但他一直不愿意,当他听说父亲为守节而自杀的消息后说:“父为国尽忠,子为父尽孝。”此后,也自杀身亡。清顺治追认刘中藻为“忠臣”,其故居为“刘中藻室”。另有明末在福安传教的天主教相关文献显示,当时中藻攻福安曾屠杀并焚城三分之一。清兵破城,又是进行报复性的大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