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邴原曹魏
郑玄皇后敬父母议 曹魏 · 邴原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四
《孝经》云:「父子之道,天性也。
明王之章,先陈事父之孝,女子子出降其父母。
妇人外成,不能二统耳」。
《春秋左氏传》曰:「纪裂繻来逆女,列国尊同,逆者谦不敢自成,故以在父母之辞言之」。
《礼》「敌必三让」之义也。
祭公逆王后于纪者,至尊以无外,辞无所屈,成言曰王后。
纪季姜归于京师,尊已成,称季姜,从《礼》「子尊不加于父母」之明文也。
皇后于公庭官僚之中令父独拜,违古之道,斯义何施?
汉高五日一朝太上皇家令讥子道不尽,欲微感之,令太上皇拥彗却行称臣。
虽去圣久远,礼文阙然,父子之义,五品之常,不易之道,宁为公私易节?
公庭则为臣,在家则为父,是违礼而无常也。
言子事父无贵贱,又云子不爵父(《通典》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