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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宰武陵王为所生母服议 东晋 · 谢奉
 出处:全晋文
案《礼》,为人后者三年,必以尊服服之。
庶子为后,为其母服缌。
《传》曰:“何以缌?
尊者为体,不敢服其私亲”。
《礼》唯大宗无继支属之制。
太宰出后武陵,受命元皇,则纂承宗庙,策名有在,礼制既明,岂容二哉?
夫礼有仰引而违情者,故有君服而废私丧。
屈伸明义,非唯一条,所谓以义断恩。
况贵贱之礼既正,岂得不率礼而矫心。
当依庶子为后之例,服缌而已(《通典》八十二,升平中太宰武陵王所生母丧,表乞齐衰三年,诏听依昔乐安王故事,制大功九月尚书谢奉议。)
琅邪王 东晋 · 谢奉
 出处:全晋文
夫帝位自以君道相承,至于昭穆之统。
《礼》“兄弟不相为后”,明义也。
今应上继康帝,意谓不疑。
此国之大事,将垂之来代(《通典》八十)
又议 东晋 · 谢奉
 出处:全晋文
五帝之道,以天下为公,唯德与贤,不私其亲。
逮殷周,则继代承业。
虽百王迭建,而典谟不易,所以镇系人心,闲邪息乱。
今大晋宗祀配天,成帝疾痛,皇嗣幼冲,深惟社稷,迁于康皇,轨同唐虞,高义大行。
天祚不永,迁嗣本位。
考之先典,求之人情,咸谓主上应继成帝(《通典》八十)
居重丧遭轻丧议 东晋 · 谢奉
 出处:全晋文
夫孝子之处丧,服勤三年,不懈不怠,情思所主无不在。
曾子问:“三年之丧可以吊乎?
孔子曰:“三年之丧练,不群立,不旅行
君子礼以饰情,三年之丧而吊哭,不亦虚乎”!
盖以为彼兴哀,则不专于所重也。
而《礼》云“卒哭既练,遭周大功之丧,皆随所服而变”。
代行丧者,咸从此制,窃有所恨。
夫人子之道,天属之恩,可谓重矣。
终身之忧,非一朝可消,故有祥练而为其极。
夫以资于事父之道,在公,尚有夺私服之制,况兼爱敬之重而更屈于支属乎!
奔丧之礼,赴哭辄备其绖带,归于本宫,即反正服。
于权宜兼通,庶可知无大过矣(《通典》九十七)
郗愔 东晋 · 谢奉
 出处:全晋文
魏骘后来之良,足以日新其美,近闻邑有异议。
从弟异,亦当拜时,妇家遭丧,即是其例。
夫拜时之礼,诚非旧典,盖由季代多难,男女宜各及时,故为此制,以固婚姻之义也。
虽未入婿门,今年吉辰拜后,岁俗无忌,便得以成妇迎之,正以策名委质,有定故也(《通典》五十九,太和中平北将军上言,功曹魏骘周丧内迎妇拜时,奉与郤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