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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玚东晋
陈诜后妻子为前妻服议 东晋 · 诸葛玚
 出处:全晋文
诜既不能庇其伉俪,又未审李之吉凶,无感离之惨,便欢会纳妻,悖礼伤教,皆此之由。
又诜协严迎,籍注二妻,李亡之日,乃复疑服。
若小人无知,不应有疑,及其有疑,明知妻不可二。
生乱其名,没疑其服,丧乱以来,有多此比,宜齐之以法(《通典》八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