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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绍
上疏陈时 晋 · 申绍
 出处:全晋文
臣闻汉宣有言:“与朕共治天下者,其唯良二千石乎”!
是以特重此选,必妙尽英才,莫不拔自贡士,历资内外,用能仁感猛兽,惠致群祥。
今者守宰,或擢自匹夫兵将之间,或因宠戚,藉缘时会,非但无闻于州闾,亦不经于朝廷。
又无考绩,黜陟幽明。
贪惰为恶,无刑戮之惧;
清勤奉法,无爵赏之劝。
百姓穷弊,侵赇无已,兵士逋逃,乃相招为盗贼。
风颓化替,莫相纠摄。
且吏多则政烦,由来常患。
今之见户,不过汉之一大郡,而备置百官,加之新立军号,兼重有过往时。
虚假名位,废弃农业,公私驱扰,人无聊生。
宜并官省职,务劝农桑。
秦吴二虏,僻僭一时,尚能任道捐情,肃谐伪部,况大燕累圣重光,君临四海,而可美政或亏,取陵奸寇哉!
邻之有善,众之所望,我之不脩,彼之愿也。
秦吴狡猾,地居形胜,非唯守境而已,乃有吞噬之心。
中州丰实,户兼二寇,弓马之劝,秦晋所惮,云骑风驰,国之常也,而比赴敌后机,兵不速济者何也?
皆由赋法靡恒,役之非道。
郡县守宰,每于差调之际,无不舍越殷强,首先贫弱,行留俱窘,资赡无所,人怀嗟怨,遂致奔亡,进阙共国之饶,退离蚕农之要。
兵岂在多,贵于用命。
宜严制军科,务先饶复,习兵教战,使偏伍有常,从戎之外,足营私业,父兄有陟岵之观,子弟怀孔尔之愿,虽赴水火,何所不从。
节俭约费,先王格谟,去华敦朴,哲后恒宪
周公成王,以啬财为本,汉文以皂帏变俗,孝景宫人,弗过千馀,魏武宠赐,不盈十万,薄葬不坟,俭以率下,所以割肌肤之惠,全百姓之力。
谨案后宫,四千有馀,僮侍厮养,通兼十倍,日费之重,价盈万金,绮縠罗纨,岁增常调,戎器弗营,奢玩是务。
令帑藏虚竭,军士无袒褕之赉,宰相侯王,迭以侈丽相尚,风靡之化,积习成俗,卧薪之谕,未足甚焉。
宜罢浮华非要之役,峻明婚姻丧葬之条,禁绝奢靡浮烦之事,出倾宫之女,均商农之赋。
公卿以下,以四海为家,信赏必罚,纲维肃举者,温猛之首,可悬之白旗,秦吴二主,可以礼之归命,岂唯不复侵寇而已哉!
陛下若不远追汉宗弋绨之模,近崇先帝补衣之美,臣恐颓风弊俗,亦革变靡途,中兴之歌,无以轸之弦咏。
又拓守兼并,不在一城之地;
控制戎夷者,怀之以德。
鲁阳上郡,重山之外,云阴之北,四百有馀,而未可以羁服塞表,为平寇之基,徒孤危托落,令善附内骇。
宜摄就并豫,以临二河,通接漕毂,拟之丘陵,重晋阳之戍,增南藩之兵,战守之备,闑以千金之饵,蓄力待时,可一举而灭。
如其虔刘送死,俟入境而断之,可令匹马不反,非唯绝二贼窥窬,乃是戡殄之要,惟陛下览焉(《晋书·载纪·慕容炜传》,又见《十六国春秋》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