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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熙
皇子庙议 晋 · 江熙
 出处:全晋文
《谷梁传》云“公子之重,视大夫”,则王子一例也。
皇子庙祭,用大夫礼,三庙。
牲用少牢。
若继嗣之身未准大夫,祭用士礼,宜权立行庙,告嗣,而后迎继嗣之身(《通典》四十七,太元八年。)
又议 晋 · 江熙
 出处:全晋文
皇子虽有庙,然无子不立庙,故诏使立后,烝尝之祀,称“皇帝有命,命某继嗣(《通典》四十七)”。
范宁 晋 · 江熙
 出处:全晋文
往因礼亲,反因礼疏,何嫌顿尽乎?
未若相遗于江湖,既还宜各反服也(《通典》九十六,范宁云,甲无子,取乙为后,甲晚自生子,乙归本家,后甲终,必当有服,江熙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