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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渊东晋
王式事议 东晋 · 江渊
 出处:全晋文
继父尝同居而后别者,继子犹制齐衰三月
王式母之事父,存则崇敬,妻道无愆;
殁则制服,毕葬乃归。
伉俪之义,大较为举,但不能遂居哀次,以此为失。
方之继父,恩义为崇。
为人子,慎终志笃,岂忍以母节小阙而不行服哉!
是以俯仰,宁从其重,今报以周,推心乃安。
观过知仁,近有也。
季路服姊周而不除,仲尼抑而不贬,将君子以情恕物,谓式之所行,免于戾矣(《通典》九十四作江泉,即江渊,唐避讳改。)
遭乱父母乖离议 东晋 · 江渊
 出处:全晋文
流迸离隔,便令行丧,案旧事睹其例。
昔宰咺致赗,《春秋》讥其豫凶事。
子路赴卫,仲尼虽知必死,须使者至而哭之。
然则吉凶事大,存亡应审。
方今王道始通,各令寻求之理尽,乃后行丧,于礼未失(《通典》九十八作江泉)
墓毁服议 东晋 · 江渊
 出处:全晋文
凡所以改葬者,必由丘墓崩坏露殡,其痛一也。
愚以为发墓依改葬,服缌三月
汉时有盗高庙宝器者,达理之士以为其罪轻于盗长陵之土,虽同至于敬,事实有异。
愚以为墓毁更复不应比庙灾而不行服也(《通典》一百二)
招魂葬议 东晋 · 江渊
 出处:全晋文
凡葬之言藏,所以闭藏尸柩,非为魂也。
今招魂而葬,无尸而殡,或无殡而窆,各任近情以长虚事,非礼所许。
宜如司徒所上,以明永制(《通典》一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