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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禅东晋
上恭皇后大禅忌日临哭事 东晋 · 徐禅
 出处:全晋文
太学礼官谓至尊行先后之丧,亦同齐衰,今再周及忌日,无复祥变之事,谓不可躬行。
臣案无经传明文,则不应出。
若晦日东堂举哀,由朝处参议,而事无指条(《通典》八十一,博士徐禅恭皇后大祥忌日临哭事。)
康帝改元告庙议 东晋 · 徐禅
 出处:全晋文
鲁文公之书即位也,僖公未葬。
盖改元之道,宜其亲告,不以丧阙。
昔代祖受终,亦在谅闇,既正其位于天郊,必告成命于父祖。
事莫大于正位,礼莫盛于改元。
传曰,元,始也,首也,善之长也。
故君道重焉。
谓应告(《通典》五十五)
康帝讳议 东晋 · 徐禅
 出处:全晋文
谨案,辄关博士王质、胡纳、许翰议。
案《尔雅》无旧训,非可造立。
五山之名,取其大而高也。
其《诗》曰,于皇时周,陟其高山。
高山则岱、衡、华、恒也。
《周礼》谓之五岳,诗人谓之高下,字无诂训,而有二名。
今若举名之别,宜曰高;
取义为训,宜如前曰嵩(《通典》一百四康帝讳岳,是五山之大名。)
四府君迁主议 东晋 · 徐禅
 出处:全晋文
礼去祧为坛,去坛为墠,岁祫则祭之。
今四祖迁主,可藏之石室,有祷则祭于坛墠(《晋书·礼志》上,《宋书·礼志》三,《通典》四十八,永和二年。)
褚太后敬父议 东晋 · 徐禅
 出处:全晋文
臣闻成均之法,导以忠孝,历代同之。
郑玄意,王庭正君臣之礼,私觌全父子之亲,是大顺之道也。
案先朝羊玄之,羊后之父也。
公朝之敬,躬秉臣节;
后之归宁,亦执子礼,虽无记注,今朝士备职。
而先蚕仪,乃太康中事,至惠帝之代,玄之便自不可同汉代
四说之异,历代垂疑,此论不成,由来尚矣(《通典》六十七,永和九年。)
殷祭议元兴三年 东晋 · 徐禅
 出处:全晋文
《春秋左氏传》曰:“岁祫及坛墠,终禘及郊宗石室”。
许慎称旧说曰:“终者,谓孝子三年丧终则禘于太庙,以致新死者也(《通典》四十九)”。
非荀是虞议中山王睦立祢庙 东晋 · 徐禅
 出处:全晋文
愚等谓尊祖敬宗,礼之所同。
若列国秩同,则祭归嫡子,所以明宗也;
嫡轻庶重,礼有兼享,所以致孝也。
谯王为长,既享用重禄,中山之祀,无以加焉,二国两祭,礼无所取,诏书禁之是也。
诏称安平献王诸子并封,不可各全立庙,是荀畅之义美矣。
然愚谓中山父非诸侯,而祭更阙疑如礼意也。
虞徵士卫将军虞喜以嫡为大夫,庶为诸侯,诸侯礼重,应各立庙,禅谓为允矣。
曰尊同体敌,恩情两伸,诸兄弟俱始为诸侯,命数无降。
今士庶始封之君,尚得上祭四代,不拘于嫡,以贵异之。
况已尊同五等,更嫌不得其均用丰礼,并祭四代,所以宠之,理非替宗。
此盖先王以孝理天下,肃恭明祀之达义也。
昔周公有王功,鲁立文王之庙,郑有平王东迁之勋,特令祖厉,是为荣之,非计享之祭在于周室,鲁郑岂得过之哉(《通典》五十一,中山王睦乞立祢庙,荀顗议以为中山谯宜各得立庙,虞喜以为得兼祭,徐禅非荀是虞。)
康帝改元告庙文 东晋 · 徐禅
 出处:全晋文
维建元元年正月日,子孝曾孙嗣皇讳,谨遣使持节兼大尉某官某甲,敢昭告于皇祖高祖宣皇帝,讳以眇身,属膺明命,为兆人主。
惟神器之重,夙夜祗厉。
夫首元正位,改物承天,先王之典刑,建国之大礼,今改咸康八年,为建元元年,享祖宗之保佑,膺乾坤之休灵。
敢荐告事,一元大武,芗合芗萁,嘉荐庶羞,清涤清酌,明告于皇祖高祖宣皇帝、穆皇后张氏,尚飨(《通典》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