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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凭东晋
府君毁主议 东晋 · 张凭
 出处:全晋文
或疑陈于太祖者,皆其后毁主。
凭案古义,无别前后之文也。
禹不先鲧,则迁主居太祖之上,亦可无疑矣(《宋书·礼志》三)
不拜颜子议 东晋 · 张凭
 出处:全晋文
不拜颜子者,案学堂旧有圣贤之象,既备礼尽敬,奉尼父以为师,而未详颜子拜揖之仪。
臣以圣者,君道也。
师者,贤臣道也。
若乃推舜禹于君位,则稷契与我并为臣矣。
师玄风于洙泗,则颜子吾同门也。
夫大贤恭己,既揖让于君德;
回也如愚,岂越分于人师哉?
是以王圣佐贤,而君臣之义著;
拜孔揖颜,而师资之分同矣(《通典》五十三,案,此议通典附注于北齐事下,当是采晋张凭议耳,北齐未见有张凭也,今姑编入晋文,俟再考。)
妻已没为妻父母服议 东晋 · 张凭
 出处:全晋文
“徒从者,所从亡则已”,案郑玄曰“谓君母之党”。
又云“有从重而轻者”,郑玄曰“妻之父母也”。
然则从重而轻,与徒从者本别。
礼,天子诸侯服妻之父母,明其义重也。
若谓徒从服必同者,则妻从夫,明与夫从妻其正对,宁可复夫没则已乎?
所据君母为异者。
且外祖之服,本是亲假而恩疏。
妻之父母,本由义合(《通典》九十五,司徒符问国子博士博士张凭议。)
新蔡王招魂葬议 东晋 · 张凭
 出处:全晋文
新蔡王所继先王,昔永嘉之难,覆殁寇虏,灵柩未返,今求招魂灵安厝。
谨案礼典,无招灵之文,若藏虚棺以奉终,则非原形之实,埋灵爽于九泉,则失事神之道,惧非古人之情,礼所未安也(《通典》一百三)
答徐灵期问久丧未葬出适女除服 东晋 · 张凭
 出处:全晋文
徐灵期问张凭云:“亲丧未葬,出适女应除否”?
答曰:“《礼》云‘久丧不葬,主丧者不除’。
又云‘主人不除’。
此无缘独施男子正嫡一人,故当总谓男女众子耳。
又无明文别言已出之女犹应除也。
今论者据已服周,故谓宜从除例,然缘情处意,独有所疑。
女随外出,降从周制。
至于居丧之例,同于重者,诚以天性难可尽夺,本重不得顿轻,何必既降尽与周同。
礼者人情而已,疑则从重。
若当释衰绖以处殡宫,袭吉服以对棺柩,非孝子之所安也(《通典》一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