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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祖钟
追驳步熊议不为前妻父母服 晋 · 季祖钟
 出处:全晋文
步熊曰:“妻死更娶,为前妻父母服不?
答:此皆徒从服耳,所从亡则已,不服也”。
季祖钟驳曰:“夫妇应属从也。
又夫妇合葬皆为妻,妻之父母不得不服也(《通典》九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