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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霄
谏为琅邪王焕营起陵园疏 晋 · 孙霄
 出处:全晋文
臣闻法度典制,先王所重,吉凶之礼,事贵不过。
是以世丰不使奢放,凶荒必务约杀。
朝聘嘉会,足以展庠序之仪;
殡葬送终,务以称哀荣之情。
上无奢泰之谬,下无匮竭之困。
华元厚葬,君子谓之不臣;
嬴博至俭,仲尼称其合礼。
明伤财害时,古人之所讥;
节省简约,圣贤之所嘉也。
语曰,上之化下,如风靡草。
京邑翼翼,四方所则,明教化法制,不可不慎也。
陛下龙飞践阼,兴微济弊,圣怀劳谦,务从简俭,宪章旧制,犹欲节省,礼典所无,而反尚饰,此臣愚情窃所不安也。
棺椁舆服旒翣之属,礼典旧制,不可废阙。
凶门柏历,礼典所无,天晴可不用,遇雨则无益,此至宜节省者也。
琅邪一国一时所用,不为大费,臣在机近,义所不言。
今天台所居,王公百僚聚在都辇,凡有丧事,皆当供给材木百数,竹薄千计,凶门两表,衣以细及材,价直既贵,又非表凶哀之宜,如此过饰,宜从粗简。
又案《礼记》,国君之葬,棺椁之间容柷,大夫容壶,士容甒。
以壶甒为差,则柷财大于壶明矣,椁周于棺,椁不甚大也。
语曰,葬者藏也。
藏欲其深而固也。
椁大则难为坚固,无益于送终,而有损于财力。
凶荒杀礼,经国常典,既减杀而犹过旧,此为国之所厚惜也。
又《礼》,将葬,迁柩于庙祖而行,及墓即窆,葬之日即反哭而虞。
如此,则柩不宿于墓上也。
圣人非不哀亲之在土而无情于丘墓,盖以墓非安神之所,故修虞于殡宫。
始则营草宫于山陵,迁神柩于墓侧,又非典也。
非礼之事,不可以训万国。
臣至愚至贱,忽求革前之非,可谓狂瞽不知忌讳。
然今天下至弊,自古所希,宗庙社稷,远托江表半州之地,凋残以甚。
加之荒旱,百姓困瘁,非但不足,死亡是惧。
此乃陛下至仁之所矜悯,可忧之至重也。
正是匡矫末俗,改张易调之时,而犹当竭已罢之人,营无益之事,殚已困之财,修无用之费,此固臣之所不敢安也。
琅邪之于天下,国之最大,若割损非礼之事,务遵古典,上以彰圣朝简易之至化,下以表万世无穷之规则,此刍荛之言有补万一,尘露之微有增山(《晋书·琅邪悼王焕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