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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安国东晋 ? — 408
东晋 · 孔安国
 出处:文选卷四十五
古者伏牺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
伏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
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
至于夏商周之书,虽设教不伦,雅诰奥义,其归一揆。
是故历代宝之,以为大训。
八卦之说,谓之八索,求其义也。
九州之志,谓之九丘。
丘,聚也。
言九州所有,土地所生,风气所宜,皆聚此书也。
春秋左氏传曰:左史倚相,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
即谓上世帝王遗书也。
先君孔子,生于周末,睹史籍之烦文,惧览之者不一,遂乃定礼乐,明旧章,删诗为三百篇,约史记而修春秋,赞易道以黜八索,述职方以除九丘。
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下讫于周,芟夷烦乱,剪截浮辞,举其宏纲,撮其机要,足以垂世立教。
典谟训诰誓命之文,凡百篇,所以恢弘至道,示人主以轨范也。
帝王之制,坦然明白,可举而行。
三千之徒,并受其义。
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
我先人用藏其家书屋壁
汉室龙兴,开设学校,旁求儒雅,以阐大猷。
济南伏生,年过九十,失其本经,口以传授,裁二十馀篇,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
百篇之义,世莫得闻。
鲁共王好治宫室,坏孔子旧宅,以广其居,于壁中得先人所藏古文虞夏商周之书,及传论语孝经,皆科斗文字。
王又升孔子堂,闻金石丝竹之音,乃不坏宅,悉以书还孔氏。
科斗书废已久,时人无能知者,以所闻伏生之书,考论文义,定其可知者,为隶古定;
更以简写之,增多伏生二十五篇。
伏生又以舜典合于尧典,益稷合于皋陶谟,盘庚三篇合为一,康王之诰合于顾命。
复出此篇并序,凡五十九篇,为四十六卷。
错乱摩灭,不可复知,悉上送官,藏之书府,以待能者。
承诏为五十九篇作传,于是遂研精覃思,博考经籍,采摭君言,以立训传,约文申义敷畅厥旨,庶几有补于将来。
书序,序所以为作者之意,昭然义见,宜相附近,故引之各冠其篇首。
定五十八篇既毕,会国有巫蛊事,经籍道息,用不复以闻,传之子孙,以贻后世。
若好古博雅君子,与我同志,亦所不隐也。
殷祠启 东晋 · 孔安国
 出处:全晋文
元兴三年夏,应殷祠。
昔年三月,皇舆旋轸。
其年四月,便应殷,而太常博士徐乾等议云:“应用孟秋”。
台寻校自太和四年相承皆用冬夏,乾等既伏应孟冬,回复追明孟秋非失。
御史中丞范泰议:“今虽既祔之后,得以蒸尝,而无殷荐之比。
太元二十一年十月应殷,烈宗以其年九月崩。
至隆安三年,国家大吉,乃修殷事。
又礼有丧则废吉祭,祭新主于寝。
今不设别寝,既祔,祭于庙。
故四时蒸尝,以寄追远之思,三年一禘,以习昭穆之序,义本各异。
三年丧毕,则合食太祖,遇时则殷,无取于限三十月也。
当是内台常以限月成旧”。
就如所言,有丧可殷。
隆安之初,果以丧而废矣。
月数少多,复迟速失中。
至于应寝而修,意所未譬(《宋书·礼志》三,义熙二年六月,白衣领尚书左仆射孔安国启云云。)
又启 东晋 · 孔安国
 出处:全晋文
范泰云:“今既祔,遂祭于庙,故四时蒸尝”。
此言,殷与蒸尝,其本不同,既祔之后,可亲蒸尝而不得亲殷也。
太常刘瑾云:“章后丧未一周,不应祭”。
臣寻升平五年五月穆皇帝崩,其年七月,山陵,十月,殷。
兴宁三年二月哀皇帝崩,太和元年五月海西夫人庾氏薨,时为皇后七月,葬,十月,殷。
此在哀皇再周之内,庾夫人既葬之后,二殷策文见在庙。
文皇太后隆安四年七月崩,陛下追述先旨,躬服重制,五年十月,殷。
再周之内,不以废事。
今以小君之哀,而更谓不得行大礼。
臣寻永和十年至今五十馀载,用三十月辄殷,皆见于注记,是依礼,五年再殷。
所言,非真难臣,乃以圣朝所用,迟速失中。
宪司,自应明审是非,若臣所启不允,即当责失奏弹,而愆惰稽停,遂非忘旧。
请免、瑾官(《宋书·礼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