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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启 东晋 · 孔安国
 出处:全晋文
范泰云:“今既祔,遂祭于庙,故四时蒸尝”。
此言,殷与蒸尝,其本不同,既祔之后可亲蒸尝不得亲殷也。
太常刘瑾云:“章后丧未一周不应祭”。
臣寻升平五年五月穆皇帝崩,其年七月山陵十月,殷。
兴宁三年二月哀皇帝崩,太和元年五月海西夫人庾氏薨,时为皇后七月,葬,十月,殷。
此在哀皇再周之内,庾夫人既葬之后,二殷策文见在庙。
文皇太后隆安四年七月崩,陛下追述先旨,躬服重制,五年十月,殷。
再周之内,不以废事
今以小君之哀,而更谓不得大礼
臣寻永和十年至今五十馀载,用三十月辄殷,皆见于注记是依礼,五年再殷。
所言,非真难臣,乃以圣朝所用迟速失中
宪司自应明审是非,若臣所启不允,即当责失奏弹,而愆惰稽停遂非忘旧
请免(《宋书·礼志》三)”。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