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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侯玄曹魏 209 — 254
皇胤赋 曹魏 · 夏侯玄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一
览二仪之上体,本人伦之大纪。
道莫崇于后辟,统莫大于承祀。
伊皇衢之光赫,享乾坤之元祉,在太和之五载,肇皇胤之盛始。
时惟孟秋,和气淑清。
良辰既启,皇子诞生,尔乃发恺悌之明诏,振湛恩之丰沛。
殊惠洽乎黎民,崇施畅于无外。
爵群兆以布德,赦殊死以示仁。
黔首咏而齐乐,愿皇祚之日新(《艺文类聚》四十五、《初学记》十)
时事议 曹魏 · 夏侯玄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一
夫官才用人,国之柄也,故铨衡专于台阁,上之分也;
孝行存乎闾巷,优劣任之乡人,下之叙也。
夫欲清教审选,在明其分叙,不使相涉而已。
何者?
上过其分,则恐所由之不本,而干势驰惊之路开;
下逾其叙,则恐天爵之外通,而机权之门多矣。
夫天爵下通,是庶人议柄也;
机权多门,是纷乱之原也。
自州郡中正品度官才之来,有年载矣。
缅缅纷纷,未闻整齐。
岂非分叙参错,各失其要之所由哉?
若令中正但考行伦辈伦辈当行均,斯可官矣。
何者?
夫孝行著于家门,岂不忠恪于在官乎?
仁恕称于九族,岂不达于为政乎?
义断行于乡党,岂不堪于事任乎?
三者之类,取于中正,虽不处其官名,斯任官可知矣。
行有大小,比有高下,则所任之流,亦焕然明别矣。
奚必使中正铨衡之机于下,而执机柄者有所委仗于上?
上下交侵,以生纷错哉。
台阁临下,考功校否
众职之属,各有官长。
旦夕相考,莫究于此。
闾阎之议,以意裁处,而使匠宰失位,众人驱骇
欲风俗清静,其可得乎?
天台县远,众所绝意。
所得至者,更在侧近。
孰不修饰以要所求?
所求有路,则修己家门者,已不如自达于乡党矣。
自达乡党者,已不如自求之于州邦矣。
苟开之有路,而患其饰真离本,虽复严责中正,督以刑罚,犹无益也。
岂若使各帅其分,官长则各以其属能否献之台阁
台阁则据官长能否之第,参以乡闾德行之次,拟其伦比,勿使偏颇。
中正则唯考其行迹,别其高下,审定辈类,勿使升降。
台阁总之,如其所简,或有参错,则其责负自在有司。
官长所第,中正辈拟,比随次率而用之。
如其不称,责负在外。
然则内外相参,得失有所,互相形检,孰能相饰?
斯则人心定而事理得,庶可以静风俗而审官才矣。
古之建官,所以济育群生,统理民物也。
故为之君长以司牧之。
司牧之主,欲一而专。
一则官任定而上下安,专则职业修而事不烦。
夫事简业修,上下相安,而不治者,未之有也。
王建万国,虽其详未可得而究,然分疆画界,各守土境,则非重累羁绊之体也。
下考殷周五等之叙,徒有小大贵贱之差,亦无君官臣民而有二统互相牵制者也。
夫官统不一,则职业不修;
职业不修,则事何得而简?
事之不简,则民何得而静?
民之不静,则邪恶并兴,而奸伪滋长矣。
先王达其如此,故专其职司,而一其统业。
始自秦世,不师圣道,私以御职,奸以待下,惧宰官之不修,立监牧以董之;
畏督监之容曲,设司察以纠之。
宰牧相累,监察相司。
人怀异心,上下殊务。
汉承其绪,莫能匡改。
魏室之隆,日不暇及。
五等之典,虽难卒复,可粗立仪准,以一治制。
今之长吏,皆君吏民。
横重以郡守,累以刺史
若郡所摄,唯在大较,则与州同,无为再重,宜省郡守,但任刺史
史职存,则监察不废。
郡吏万数,还亲农业,以省烦费,丰财殖谷,一也。
大县之才,皆堪郡守,是非之讼,每生意异,顺从则安,直己则争。
夫和羹之美,在于合异,上下之益,在能相济。
顺从乃安,此琴瑟一声也,荡而除之,则官省事简,二也。
又干郡之吏,职监诸县营护党亲,乡邑旧故,如有不副,而因公掣顿,民之困弊,咎生于此。
若皆并合,则乱原自塞,三也。
今承衰弊,民人凋落,贤才鲜少,任事者寡,郡县良吏,往往非一。
郡受县成,其剧在下。
而吏之上选,郡当先足。
此为亲民之吏,专得底下,吏者民命,而常顽鄙
今如并之,吏多选清良者造职,大化宣流,民物获宁,四也。
制使万户之县,名之郡守
五千以上,名之都尉
千户以下,令长如故。
自长以上,考课迁用,转以能升,所牧亦增,此进才效功之叙也。
经制一定,则官才有次,治功齐明,五也。
若省郡守,县皆径达,事不拥隔,官无留滞。
三代之风,虽未可必,简一之化,庶几可致便民省费,在于此矣。
文质之更用,犹四时之迭兴也。
王者体天理物,必因弊而济通之。
时弥质则文之以礼,时泰侈则救之以质。
今承百王之末,秦汉余流,世俗弥文,宜大改之,以易民望。
今科制自公列侯以下,位从大将军以上,皆得服绫锦、罗绮、纨素、金银、饰镂之物,自是以下,杂彩之服,通于贱人。
虽上下等级,各示有差,然朝臣之制,已得侔至尊矣;
玄黄之采,已得通于下矣。
欲使市不鬻华丽之色,商不通难得之货,工不作雕刻之物,不可得也。
是故宜大理其本,准度古法文质之宜,取其中则,以为礼度,车舆服章,皆从质朴,禁除末俗华丽之事,使干朝之家,有位之室,不复有锦绮之饰,无兼采之服、纤巧之物。
自上以下,至于朴素之差,示有等级而已,勿使过一二之觉。
若夫功德之赐,上恩所特加,皆表之有司,然后服用之。
夫上之化下,犹风之靡草。
朴素之教,兴于本朝。
则弥侈之心自消于下矣(《魏志·夏侯玄传》,太傅司马宣王问以时事,议以为。)
司马宣王 曹魏 · 夏侯玄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一
汉文虽身衣弋绨,而不革正法度,内外有僭拟之服,宠臣受无限之赐。
由是观之,似指立在身之名,非笃齐治制之意也。
今公侯命世作宰,追踪上古,将隆至治,抑末正本。
若制定于上,则化行于众矣。
夫当宜改之时,留殷勤之心,令发之日,下之应也犹响寻声耳,犹垂谦谦,曰「待贤能」,此伊周不正殷姬之典也。
窃未喻焉(《魏志·夏侯玄传》)
肉刑论 曹魏 · 夏侯玄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一
夫天地之性,人物之道,岂自然当有犯何!
荀、班论曰:「治则刑重,乱则刑轻」。
又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
是百王之所同也。
夫死刑者,杀妖逆也。
伤人者不改,斯亦妖逆之类也。
如其可改,此则无取于肉刑也。
如云死刑过制,生刑易犯,罪次于古当生今独死者,皆可募行肉刑。
及伤与盗,吏受赇枉法,男女淫乱,死者皆复古刑,斯罔之于死,则陷之肉刑矣。
舍死折骸,又何辜也?
犹称以满堂而聚饮,有一人向隅而泣者,则一堂为之不乐。
此亦愿理其平,而必以肉刑施之,是仁于当杀,而忍于断割;
惧于易犯,而安于为虐。
哀泣奚由而息?
堂上焉得泰邪?
仲尼曰:「既富且教」。
又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
何用断截乎下愚不移,以恶自终?
所谓剪妖也,若饥寒流沟壑,虽大辟不能制也,而况肉刑哉!
赭衣满道,有鼻者丑,终无益矣(《通典》一百六十八)
李胜难肉刑论 其一 曹魏 · 夏侯玄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一
圣贤之治也。
能使民迁善而自新。
故《易》曰:「小惩而大戒」。
陷夫死者,不戒者也。
能惩戒则无刻截,刻截则不得反善矣(《通典》一百六十八)
其二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一
暴之取死,此自然也。
伤人不改,纵暴滋多,杀之可也。
伤人而能改悔,则岂须肉刑而后止哉!
杀人以除暴,自然理也。
断截之政,末俗之所云耳。
孔少府曰:「杀人无所,斫人有小疮」。
故刖趾不可以报尸,而髡不足以偿伤。
伤人一寸而断其支体,为罚已重,不厌众心也(《通典》一百六十八)
乐毅论 曹魏 · 夏侯玄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一
世人多以乐毅不时拔莒即墨为劣,是以叙而论之。
夫求古贤之意,宜以大者远者先之,必迂回而难通,然后已焉可也。
今乐氏之趣,或者其未尽乎?
而多劣之,是使前贤失指于将来,不亦惜乎!
观乐生遗燕惠王书,其殆庶乎机、合乎道以终始者与?
其喻昭王曰:「伊尹太甲而不疑,太甲受放而不怨,是存大业于至公,而以天下为心者也」。
夫欲极道之量,务以天下为心者,必致其主于盛隆,合其趣于先王。
苟君臣同符,斯大业定矣。
于斯时也,乐生之志千载一遇也,亦将行千载一隆之道,岂其局迹当时,止于兼并而已哉?
夫兼并者,非乐生之所屑;
强燕而废道,又非乐生之所求也。
不屑苟得,则心无近事;
不求小成,斯意兼天下者也。
则举齐之事,所以运其机而动四海也。
夫讨齐以明燕主之义,此兵不兴于为利矣;
围城而害不加于百姓,此仁心著于遐迩矣;
举国不谍其功,除暴不以威力,此至德全于天下矣;
迈全德以率列国,则几于汤武之事矣。
乐生方恢大纲,以纵二城;
牧民明信,以待其弊。
使即墨人顾仇其上,愿释干戈,赖我犹亲,善守之智,无所之施。
然则求仁得仁,即墨大夫之义也;
仕穷则从,微子适周之道也。
开弥广之路,以待田单之徒;
长容善之风,以申齐士之志。
使夫忠者遂节,通者义著。
昭之东海,属之华裔。
我泽如春,下应如草。
道光宇宙,贤者托心。
邻国倾慕,四海延颈。
思戴燕主,仰望风声。
二城必从,则王业隆矣。
虽淹留于两邑,乃致速于天下。
不幸之变,世所不图。
败于垂成,时运固然。
若乃逼之以威,劫之以兵,则攻取之事,求欲速之功。
使燕齐之士,流血于二城之间。
侈杀伤之残,示四国之人。
是纵暴易乱,贪以成私。
邻国望之,其犹豺虎。
既大堕称兵之义,而丧济弱之仁。
亏齐士之节,废廉善之风。
掩宏通之度,弃王德之隆。
虽二城几于可拔,霸王之事,逝其远矣。
然则燕虽兼齐,其与世主何以殊哉?
其邻敌何以相倾?
乐生岂不知拔二城之速了哉?
顾城拔而业乖。
岂不知不速之致变?
顾业乖而与变同。
繇是言之,乐生不屠二城,其亦未可量也右军书帖本《艺文类聚》二十三)
辨乐论 其一 曹魏 · 夏侯玄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一
伏羲氏因时兴利,教民田渔,天下归之,时则有网罟之歌;
神农继之,教民食谷,时则有丰年之咏;
黄帝备物,始垂衣裳,则有龙衮之颂(《御览》五百七十一)
其二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一
阮生云,律吕协则阴阳和,音声适则万物类。
天下无乐,而欲阴阳和调,灾害不生,亦以难矣。
此言律吕音声,非徒化治人物,可以调和阴阳,荡除灾害也。
夫天地定位,刚柔相摩,盈虚有时。
尧遭九年之水,忧民阻饥;
汤遭七年之旱,欲迁其社。
岂律吕不和音声不通哉?
此乃天然之数,非人道所协也(《御览》十六)
夏侯子 其一 曹魏 · 夏侯玄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一
一舟之覆,无一毫不湿;
一马之走,无一毫不动。
故大同万物不一也(《御览》八百九十七)
其二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一
鲁人有善相马者,与予俱游。
夜方寐,闻马有行者。
鲁人惊曰:「七百里也」。
此暗中耳(同上)
其三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一
一蚁之行,一蚊之飞,圣人皆知之(《御览》九百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