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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玢
王徽之问废疾兄女服 晋 · 刘玢
 出处:全晋文
王徽之刘玢废疾兄女服:“《记》云‘其夫有废疾又无子传重者,舅为之服小功’。
又云‘长子有废疾,降传重也’。
此二条,皆以其废疾降嫡从庶。
谓如此,虽非嫡长,而有废疾,既无求婚许嫁理,且庆吊蒸尝皆不得同之于人,不知当制服不”?
刘玢答:“若嫡子有废疾,不得受祖之重,则服与众子同在齐衰。
盖以不堪传重,故不加服,非以废疾而降也。
子妇之服,例皆小功,以夫当受重,则加大功。
若夫有废疾,则居然小功,亦非降也。
《丧服经·齐衰章》,为君之祖父,《传》曰:‘从服也’。
郑注曰:‘为君有祖之丧者,祖有废疾不立也’。
从服例降本亲一等,君服斩,故从服周。
唯孙不敢降祖,此亦是废疾不降之一隅也(《通典》一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