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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彦谦
张衡 隋 · 房彦谦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二
窃闻赏者所以劝善,刑者所以惩恶,故疏贱之人,有善必赏,尊贵之戚,犯恶必刑。
未有罚则避亲,赏则遗贱者也。
今诸州刺史,受委宰牧,善恶之间,上达本朝,慑惮宪章,不敢怠慢。
国家祗承灵命,作民父母,刑赏曲直,升闻于天,夤畏照临,亦宜谨肃。
文王云:「我其夙夜,畏天之威」。
以此而论,虽州国有殊,高下悬邈,然忧民慎法,其理一也。
至如并州衅逆,须有甄明。
杨谅实以诏命不通,虑宗社危逼,徵兵聚众,非为干纪,则当原其本情,议其刑罚,上副圣主友于之意,下晓愚民疑惑之心;
若审知内外无虞,嗣后纂统,而好乱乐祸,妄有觊觎,则管、蔡之诛,当在于,同恶相济,无所逃罪,枭悬孥戮,国有常刑。
其间乃有情非协同,力不自固,或被拥逼,沦陷凶威,遂使籍没流移,恐为冤滥。
恢恢天网,岂其然乎?
罪疑从轻,斯义安在?
叔向置鬻狱之死,晋国所嘉,释之断犯跸之刑,汉文称善。
羊舌宁不爱弟,廷尉非苟违君,但以执法无私,不容轻重。
且圣人大宝,是曰神器,苟非天命,不可妄得。
蚩尤、项籍之骁勇,伊尹、霍光之权势,李老、孔丘之才智,吕望、孙武之兵术,吴、楚连磐石之据,产、禄承母后之基,不应历运之兆,终无帝王之位。
况乎蕞尔一隅,蜂扇蚁聚杨谅愚鄙,群小之凶慝,而欲凭陵畿甸,觊幸非望者哉!
开辟以降,书契云及,帝王之迹,可得而详。
自非积德累仁,丰功厚利,孰能道洽幽显,义感灵祇。
是以古之哲王,昧旦丕显,履冰在念,御朽兢怀。
逮叔世骄荒,曾无戒惧,肆于民上,骋嗜奔欲,不可具载,清略陈之。
曩者齐、陈二国,并居大位,自谓与天地合德,日月齐明,罔念忧虞,不恤刑政。
近臣怀宠,称善而隐恶,史官曲笔,掩瑕而录美。
是以民庶呼嗟,终闭塞于视听,公卿虚誉,日敷陈于左右。
法网严密,刑辟日多,徭役烦兴,老幼疲苦。
昔郑有子产,齐有晏婴,楚有叔敖,晋有士会
凡此小国,足名臣,齐、陈之疆,岂无良佐
但以执政壅蔽,怀私徇躯,忘国忧家,外同内忌。
设有正直之士,才堪干持,于己非宜,即加摈压;
倘遇谄佞之辈,行多秽匿,于我有益,遽蒙荐举。
以此求贤,何从而至!
夫贤材者,非膂力,岂系文华,唯须正身负戴,确乎不动。
譬栋之处屋,如骨之在身,所谓栋梁骨鲠之材也。
齐、陈不任骨鲠,信近谗谀,天高听卑,监其淫僻,故总收神器,归我大隋。
向使二国祗敬上玄,惠恤鳏寡,委任方直,斥远浮华,卑菲为心,恻隐为务,河朔疆富,江湖险隔,各保其业,民不思乱,泰山之固,弗可动也。
然而寝卧积薪,宴安鸩毒,遂使禾黍生庙,雾露沾衣,吊影抚心,何嗟及矣!
故诗云:「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
宜鉴于殷,骏命不易」。
万机之事,何者不须孰虑哉!
伏惟皇帝望云就日,仁孝夙彰,锡社分圭,大成规矩。
总统淮海,盛德日新,当璧之符,遐迩佥属。
赞历甫尔,宽仁已布,率土苍生,翘足而喜。
并州之乱,变起仓卒,职由杨谅诡惑,诖误吏民,非有构怨本朝,弃德从贼者也。
而有司将帅,称其愿反,非止诬陷良善,亦恐大点皇猷。
足下宿当重寄,早预心膂,粤自藩邸,柱石见知。
方当书名竹帛,传芳万古,稷、契、伊、吕,彼独何人?
既属明时,须存謇谔,立当世之大诫,作将来之宪范
岂容曲顺人主,以爱亏刑,又使胁从之徒,横贻罪谴?
忝蒙眷遇,辄写微诚,野人愚瞽,不知忌讳(《隋书·房彦谦传》,《北史》三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