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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茂良南宋 1121 — 1178
灵源庵 南宋 · 龚茂良
五言律诗 押尤韵
迟回不忍去,复作抱衾留。
断续云间雨,萧骚木末秋。
劳生那有此,渐老欲相投。
最爱千山暮,钟鸣处处幽明郑岳莆阳文献》卷四)
幽化院 南宋 · 龚茂良
七言律诗 押尤韵
昼寝招提最上头,饥禽亡赖故喧啾。
岭云西去欲成暮,山雨北来浑似秋。
婉娩如今真是梦,经从似旧绝堪愁。
昔年陈迹鸡窗下,日落钟鸣山更幽(同上书卷五)
题惠来驿 其一 南宋 · 龚茂良
七言绝句 押删韵
十里平畴际远山,土膏未动觉牛闲。
行人多谢晴相送,只恐妨农雨大悭。
其二
七言绝句 押先韵
晴云当午争挥扇,晓雾生寒又着绵。
此是岭南春气候,日中长有四时天(《永乐大典》卷五三四五)
木兰陂(旁有郑耕老书堂。耕老时分教四明 南宋 · 龚茂良
七言绝句 押东韵
木兰春涨与江通,日日江潮送晓风。
此水还应接鄞水,为谁流下海门东(同上书卷六)
诗一首 南宋 · 龚茂良
七言绝句 押东韵
千章古木转头空,去与人间作栋隆。
未必真能庇寒士,不如留此贮清风宋刘克庄后村诗话》前集卷二 《后村诗话》:故参与龚公行役过一山,有老木参天,再过其山,童矣。居人云:巨室以此造屋。公纪以绝句云云。晦翁后见此诗,叹曰:“此龚公一生诗谶。”意谓公初为谏官负重名,晚不必为执政也。)
严特奏名进士选授奏隆兴二年九月十四日 南宋 · 龚茂良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四、《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三之四(第五册第四四六九页)
特奏名进士自得解免解以至该恩赴殿试,大约皆尝五试于礼部,每次必有缴到本贯公据与夫家保状可照也。
今有初未尝预荐到省,止凭保官状作开封府及西北隔绝州军得解人,直乞赴特奏名试,及乞用覃恩径行补授,无片纸可以考验,一切用贿得之,此不可以不痛革者也。
欲望明诏有司立赏许告。
重赏之法,仍乞先立宽限,听其首原。
应今后特奏名人本部差,无元得解及逐次到省可照文据,并不得召保放行。
乞去左右近习隆兴二年 南宋 · 龚茂良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四、《宋史》卷三八五《龚茂良传》、《宋元通鉴》卷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三○六
匡衡言:天人之际,精祲有以相荡,善恶有以相推,事作于下者象动于上,水旱之灾随类而至,不可诬也。
夫水,至阴也,其占为女宠,为嬖佞,为小人专制,为夷狄乱华,而其间因权倖以致者盖十七八焉。
崇、观、政和之间,小人道长,内则憸腐窃弄威柄,外则奸回充斥朝廷。
至其末年,浊乱极矣,于是有京城大水之异。
惟其恬不知变,驯至夷狄乱华,海内横溃,可不念哉!
可不畏哉!
今左右近习不过数人,众所指目,形于谣诵,以陛下英明果断,固不至容其为惛为怓。
第一二年来,进退一人材,施行一政事,命由中出,人言哗然,指为此辈。
甚者亲狎之语流闻中外,赓酬之作传播迩遐,陛下深居九重,何由知此?
元帝信任,汉业始衰。
京房固尝燕见开陈,谓灾异之致皆由于此,元帝不能用而京房由是以死,臣每读其书而深悲之。
涌水之变由显而致,卒当之,可哀也已。
彼优柔不断之君,溺于所爱,不能自克,诚不足怪。
若刚健有为之主,但患不闻尔,未有闻而不去者也。
腹心之疾既去,然后政事阙失可以次第言矣。
按:《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一四,清影抄本。
请去龙大渊曾觌隆兴二年 南宋 · 龚茂良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四、《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一四、《宋史》卷三八五《龚茂良传》
积阴弗解,淫雨益甚,荧惑入斗,正当吴分,天意若有所愠怒而未释者。
二人害政甚珂百倍,陛下罢行一政事,进退一人才,必掠美自归,谓为己力;
或时有小过,昌言于外,谓尝争之而不见听。
群臣章疏留中未出,间或窥见,出以语人。
有司条陈利害,至预遣腹心之人示以副封,公然可否之。
若夫交通货赂,干求差遣,大臣畏忌,依阿听从,此又其小小者。
再请去龙大渊曾觌隆兴二年 南宋 · 龚茂良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四、《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一四、《宋史》卷三八五《龚茂良传》、《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二四
德宗谓李泌「人言卢杞奸邪,朕独不知」,此其所以为奸邪也。
大渊所为,行道之人类能言之,而陛下尚未之觉,更颂其贤,此臣所以深忧屡叹百倍于未言之前也。
乞早定大计奏隆兴二年 南宋 · 龚茂良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四、《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一四
臣尝妄议本朝禦戎得失之原,景德之胜本于能断,而靖康之祸由夫致疑。
寇准之欲战,陈尧叟王钦若之欲避,惟真宗皇帝断然决策,不惑于同异,所以成功,若是其烈也。
至于靖康则不然,规模屡变而无素定之谋,议论徒多而无可行之实。
吴敏李纲耿南仲与夫李桷郑望之之流,议论冰炭,迭为胜负。
欲和者类无远虑,甘于受欺;
欲战者大率寡谋,动则败事。
以至今日遣将追袭虏骑,明日趣令班师,已而复遣无益也;
今日召兵入卫,明日遽止其行,比及再召,缓不及事矣。
甚者如弃三镇,割两河,发言盈庭,互相诋訾。
元年三月虏人退师,至十一月再犯京阙,纷纷之议犹未决也。
愿陛下深思熟虑,早定大计,毋摇于浮议,毋狃于暂宁,深防未然,常若弗及,仰法景德之断而勿为靖康之疑,则宗社幸甚。
呈报本路诸州军土兵人数奏乾道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南宋 · 龚茂良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四、《宋会要辑稿》兵三之二九(第七册第六八一六页)
本路诸州军土兵五十五寨,见管五千四百人,除彊壮外,老弱疾病一千四十四人,差出及缘公事三十一人,弓手六十一。
尉见管四千四百九十三人,除彊壮外,老弱疾病七百五十二人,差出及缘公事六十人。
措置本路灾伤奏乾道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南宋 · 龚茂良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四
本路州军被灾轻重不等。
赣州、南安建昌早禾小损,晚稻无伤。
次则吉、抚、袁州时有雨泽,所损亦有分数。
惟是隆兴、江、筠州兴国临江军荒旱尤甚,早禾皆死,晚稻不曾栽插,自来未尝似此饥歉。
已分委官前去,同守令讲究利害。
相度欲将江浙籴到米就近径赴建康镇江总领交纳,却就截本处上供米赈济,理充所籴之数。
大姓巨商势必闭粜,本府已立下价直,每硕止一贯五百四十文足,比之市价折钱七百六十文足,以一名若认粜二万硕,共折钱二万五千二百馀贯足,若不优异推赏,恐无人愿就。
今进纳迪功郎系八千文省,比之以二万硕米中籴入官折阅之数,不啻过倍,欲乞补充迪功郎,有官人许转一官资,及见系理选限将仕郎,并许参部注受,合入家便差遣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五八之一○(第六册第五八二六页)。又见同书食货五九之四九(第六册第五八六三页)、食货六八之七○(第七册第六二八八页)。
乞取将来户口登耗以为守令殿最奏乾道七年九月十六日 南宋 · 龚茂良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四
已降指挥,本路帅臣监司将旱伤州县令精加审量,窃谓朝廷既下审量之令以谨其始,宜有殿最之法以覈其中,然后为官吏者不敢徒事文具。
乞取将来户口登耗以为守令殿最而升黜之。
诸县户口各有版簿,欲并老幼丁壮无问男女根括记籍,帅臣监司总其实数,明谕州县,自今以始至于来岁赈济毕事之日,按籍比较户口登耗。
若某县措置有方,户口仍旧,即审实保奏,优加迁擢;
若某县所行乖戾,户口减少,则按劾以闻,重行黜责。
推而广之,以稽一郡之登耗,议守臣之赏罚,则殿最分明,官吏耸动。
自此立为成法,举而措之天下,亦可以为异时荒政之备。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二之八(第六册第五○一一页)。又见同书职官五九之二七(第四册第三七三○页)、食货六九之八一(第七册第六三七○页)。
议赈粜推赏奏乾道七年十月十日 南宋 · 龚茂良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四
窃详所立赏格,除出米纳官不请价钱即合推赏,所有赈粜系减半推赏,然不可一概。
若依市价以收厚利,商贾之流贩贱卖贵,较其硕数则尽合补授,如此赏典皆可滥及,饥民不蒙其利。
法官为立中价,不得过有亏损。
今欲将赈粜之家并令官司差人监视,给历记粜过之数,究实保明申朝廷,依格补转。
其客贩米数或兑便上供米前来中粜入官,如愿依立定价例赈粜推赏之人,并一体施行。
兼上户若在丰熟处,合指阙食州县接济,合随本处时价减三分之一,官司给据照證,般载往灾伤地分赈粜,行理赏。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五八之一一(第六册第五八二六页)。又见同书食货五九之五○(第六册第五八六三页)、食货六八之七一(第七册第六二八九页)。
乞下江州都统司官兵弹压茶客奏乾道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南宋 · 龚茂良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四、《宋会要辑稿》兵五之二九(第七册第六八五四页)
江州兴国军接连淮甸江东湖北,每岁常有茶客百十为群前来。
今岁大旱,茶芽不发,皆积压在园户等处人家住泊。
窃虑此曹乘时荒歉,聚集作过,乞下江州都统司轮差官兵一二百人前去屯驻弹压,候来年秋熟日依旧归军。
乞差陈寅同共措置赈济奏乾道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南宋 · 龚茂良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四
乞差新知兴国军右朝请郎陈寅往来被旱州县,同共措置检察。
乞量差兵级,破本官驿券行移,作本司措置赈济官。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五八之一一(第六册第五八二六页)。又见同书食货五九之五一(第六册第五八六四页)、食货六八之七二(第七册第六二八九页)。
乞更劝谕上户赈济给散奏乾道八年二月八日 南宋 · 龚茂良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四
本路去岁荒旱异常,如隆兴府、江、筠州临江兴国军五郡各系灾伤及七八分以上,虽已依条将老幼疾病之人先行赈给,缘人口几及百万,委是赈给不周。
乞将已得旨取拨到米一十万硕,并更劝谕上户赈济给散,庶几稍宣德意。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五八之一一(第六册第五八二六页)。又见同书食货五九之五一(第六册第五八六四页)、食货六八之七二(第七册第六二八九页)。
乞明降指挥出米赈给者依格补官本路差遣一次奏乾道八年四月一日 南宋 · 龚茂良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四
本路旱荒,细民艰食,若不广行赈给,无力可救。
窃睹张翚昨缘献米赈济除阁职,又得添差本贯兵官富民歆慕。
欲乞明降指掸,出米赈给者,除依格补官外,特与添差本路合入差遣一次,仍依离军人例减半支给。
富民本非急禄,止欲以此为荣夸其闾里,如依所乞,必翕然听从,速得米斛,济此目前,非小补也。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五八之一二(第六册第五八二七页)。又见同书食货五九之五一(第六册第五八六四页)、食货六八之七二(第七册第六二八九页)。
乞补陈龙藻男官资奏乾道八年四月十六日 南宋 · 龚茂良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四、《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五之五二(第四册第三六二四页)
吉州太和县税户陈龙藻献米一万石赈济,乞于内将五千石赏补长男德元武官,并将五千石赏补第三男恪文资。
其陈德元本是士人,虽曾陷刑辟,审量其人器资丰伟,可以置之武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