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黎錞北宋 1015 — 1093
举人补监生纳钱事奏治平三年四月 北宋 · 黎錞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三、《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八之五(第三册第二九七四页)
本监有元年所馀监牒一百六十道,无人请领。
举人多有占籍开封府,而无意求补,聊随众就试,或复夹带无艺之人同在场屋,故奏名之后,却不请领虚名人额。
检会祥符三年本监奏称:「《六典》,学生初入学,行束脩之礼于其师。
国初以来,但补为生者,即纳束脩二千,属监司公用」。
又言:「监生及第后纳钱谓之光监」。
然实是初入学见师之礼,本非光监。
乞令举人补监生并各先纳钱二千,方许就试。
如此,则非实愿补试,必不肯至。
若补中,更不纳光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