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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雄威庙记绍熙四年 宋 · 黄铎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四四、嘉庆《四川通志》卷三五、《民国新修合川县志》卷四四、《宋代蜀文辑存》卷七三
合阳州城之西有汉车骑将军司隶校尉西乡亭侯张公庙,不记兴创之岁月,或云自晋始。
规模简古,宇俭素,其所从来远矣。
绍兴改元枢相张公禦寇保蜀,阴阳神助,承制安国公旧称,进封忠显王
祀典既崇,事体益重。
郡治带江,数罹大水,神灵所宅,亦委巨浸。
庙祝喻明照惧无以称,乃谋改作。
累土为基,增崇四尺。
上建大殿,庙貌从新。
庖厨有屋,进拜有庑。
费缗钱百千,自竭其力,凡率于人者十之七。
既成,陆车水舟,远郊近市,群目改观,奔走祠下,牲酒致告,形神愈肃。
铎所居密迩,间往观见砻片石庑下,问之,则曰将记,是盖心许之。
明照继以请。
按《志》:建安十九年,王领巴西太守
明年,魏将张合乘胜深入,王禦之于宕渠瓦口之间,遂奔北,有功于巴人甚大。
于是时,壤地相错,生聚保持,均拜大赐。
又按《赵云传》,方先主攻刘璋,王与诸葛丞相溯江西上,分定郡县。
江州,分遣云从外水上江阳,而王与先主会于成都
江州,古渝州也;
江阳,今泸州也。
吾乡据内水之冲,盖昔日元戎经行之地。
斯民事神,厥有夙敬,宜其祠宇愈久而愈新也。
殿之重建,以乾道癸巳二月十四日,后二十年,铎始为之记。
庙额旧号「叶圣」,朝廷改赐曰「雄威」,并以告明照,使更焉。
王名飞,字翌德涿州范阳郡人
绍熙癸丑中秋日,郡人黄铎记。
按:乾隆《合州志》卷一二,乾隆五十四年刻本。
重修普泽庙记 宋 · 黄铎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四四、乾隆《合州志》卷一二、嘉庆《四川通志》卷三五、《宋代蜀文辑存》卷七三
普泽庙在州城之西,唐威烈侯、合州刺史兼渝合资泸等州经略巡抚使赵侯之祠,今封威济显佑。
军事推官朱炎旧记,庙创于唐,至本朝庆历三年太守职方员外郎王君昌符从邦人之请,始增大之。
绍兴之初,几及百年,宇颓剥,丹青晦昧。
庙吏喻俊文窃议,以为侯之威灵横被千馀里间,祀典尊崇,若远若近,奔走奉祀,无或少懈。
人至不敢斥称,举指相示,则惶恐变色,其敬畏之如此。
况吾州乃侯为令为守建功之地,斯人严奉,殊绝恳至。
今居处不足以妥灵,责其可辞耶?
乃一意劝导乡之有力者,庀材鸠工。
肇自乙卯岁,为寝庙。
又四年己未,跨门为楼,为左右两庑,为两官厅。
弊者新之,倾者扶之,严严翼翼,而庙之体复具。
中更癸酉涪江之决,州遭巨浸,益撤正庙而高广之。
兴修于丙子之岁,越明年落成。
庙貌邃严,绘事从新。
盖自绍兴乙卯实始增修,而断乎于丁丑,凡二十有三年乃克就绪,亦艰乎为力哉!
俊文死既久,其子起一日谓曰:「吾乡事神,盖饮食必祀,而庙之兴建则未有知之者。
重修之岁月,旧未有记。
自是以成,重罹水,凡一再增葺,起亦力焉。
盍为我书之」?
呜呼!
是固所尝欲论究而未详者也。
图经载大历中,侯为巴川,资泸夷寇掠县境,侯领兵袭之,以功授合州刺史
不云某甲子。
史载大历十四年异牟寻吐蕃合众二十万入寇,一移茂州,一移文,一侵黎雅。
不云有夷出资泸,欲考其详而不可得。
间闻长者言,州之瑞应山佛祠有钟在焉,侯之所为也。
亟往辨其款识,则侯为将仕郎、守合州巴川县令、兼南界兵马使,尝紫金鱼袋。
时大历十三年岁戊午七月十二日也。
因释然而悟曰:信矣,十三年之秋,侯方在邑,则十四年禦寇成功无疑。
当是时,南诏之患烈矣。
异牟寻啸其丑类,三道为寇,天子至为之发禁卫及幽州军以援东川
夷人乘间窃发,深入以撼内郡之邑。
非侯之忠义勇略,遏其奔突,心腹之患可胜讳耶!
侯既有功于是邦,没而庙食于此。
日增月葺,祠宇与威德同盛,亦其理宜也。
既以语起,俾刻石庙中为记,因摹仿前作,为迎享送神诗,系之于末。
其辞曰:「旅芳荐兮湛清酤,吟参差兮坎击鼓。
云旗兮逶蛇,摇翠旌兮容与。
巴山壁立兮玉树青葱,侯之来兮瞬可通。
灵连蜷兮致告,祝晏娱兮朱宫。
侯眷此方兮既降既享,抚灵舆兮顾而欲上。
愿侯兮留止,副我民兮瞻望。
护回禄以越境兮使江水其无波,下田宜稻兮原有嘉禾
约束兮不祥,降福兮孔多。
精爽兮不逮,云施兮荐至。
椒浆兮丹荔,欲报兮无有穷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