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黄英复南宋
莲社记淳祐十二年三月 南宋 · 黄英复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五七、康熙《松江府志》卷二六、嘉庆《松江府志》卷七六、光绪《金山县志》卷八
云间夙壮县,崇尚梵教。
虽地里广袤,风俗淳庞,管下十有三乡,寺院大小凡四十六所。
有如井邑阛阓之地,檀那辐辏,殿宇鳞差,金碧交辉,固不费经营抄注之力;
若夫僻壤荒郊,古刹孤立,自非贤厚长者与之外护,则栋瓦倾颓,粥饭废缺,僧徒不能自给,飘然涣散。
虽有灵踪异迹,亦将沉没于榛荆之域,岂不惜哉!
考之纪载,兴塔院乃我朝治平初海慧月禅师重修祈祷道场,屡有感应。
绍兴间奉敕立额,僧师展主之。
续当里淡轩居士盛熙举于开禧丙寅创建忏堂等屋,效庐阜作莲社会。
宝庆丁亥忽遭震淡,扫荡几尽。
免解进士直学盛熙朝慨成规之遽废,悯先志之湮微,遂率里之信士褚友璿究心经画,改建法华经会。
同邑李塔汇、进士钱相印施《莲经》六十部供检,杨萃装彩普贤菩萨圣像及宝塔一所。
淳祐九年四月内启建。
自是远近翕然归向,旧观复兴。
乡进士朱浃又虑经会每月旋注了日,必难悠久,约同志各助钱置租,命寺僧清了、道芳主之,经官给据,镌石以垂不朽,并求余记其实。
予少游庠序,已知盛君贤而有文,勤于教子,今其子时以童科敕免文解。
观其游心内典,仰承先志之传,刻志义方,俯垂家庭之训,作善之报,固宜有此。
继是入社者,盍相与勉之。
淳祐十二年岁次壬子,三月日,奉议郎、特差通判平江军府兼劝农事黄英复撰。
按:正德《松江府志》卷一八,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