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黄朴南宋
经制述作如何论 南宋 · 黄朴
 出处:全宋文卷七八七八、《论学绳尺》卷五
事至于极而难乎其继者,是殆圣人处世变之穷,而非其心之所乐也。
夫道散而法始立,质丧而文始兴,曾谓圣人求详于法、求工于文哉?
法足以尽物之变,文足以穷理之奥,后有作者,固无复加于此矣。
然太朴日散,至德日离,圣人之心未始不逆料异日之难乎其继也。
圣人虽知异日之难继,犹将汲汲而为之者,其殆忧世变之愈穷,不得已焉,曲为之制,详为之说,则来者尚有稽焉耳。
经制述作至周公、仲尼而极盛,亦至周公、仲尼而始穷,世变亦可睹矣。
吾是以悲二圣人居道之穷,不得如古先圣人之为开端于先,而使继之者犹有所增益也。
然则经制大备、述作大明,非二圣人之心明矣。
经制述作如何?
申王通之说。
夫法所以防情也,文所以宣意也。
吾欲诏天下、示来世,自非经制之详,述作之备,则其传也不久。
虽然,斯二者非圣人意也,势也。
人情未漓,何以法为?
真意相与,何以文为?
自穴居结绳易而为宫室书契,君子知黄帝尧舜之通变,已不能无异于伏羲神农之旧,则法固不必详也。
自八卦之画重而为六十四,君子病文王之费辞,已不逮伏羲氏之省文,则文固不必多也。
是故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原于大道之既隐;
博而寡要,劳而无功,咎在文籍之太繁。
吾固以为周公经制之备,非求备也,世运至成而已极,虽欲不备焉不可也。
仲尼述作之详,非过详也,斯文至春秋而将坠,虽欲不详焉不可也。
二圣人处时之不幸,是以极意而为之,非其所欲也。
何者?
君臣名分、朝廷礼节、车舆服御之制,冠昏丧祭之仪,周公处之尽矣;
后世有周公焉,莫能加毫末于此矣。
天地之所以位,日月之所以行,鬼神人物之变,仁义礼乐之实,孔门讲之熟矣;
后世有夫子焉,亦莫能加毫末于此矣。
周公、仲尼曾以是为誇乎?
盖自三皇至于周,如一阳之生于《复》,而将变于《姤》也。
子丑寅之建正,忠质文之迭尚,至是周矣,此周公所以详其法,吾夫子所以备其文欤。
然自六典致太平之后,世之言治者卒莫能绍六典之遗则
自六经垂世之后,世之为文者卒莫继孔氏之馀音。
则以二圣人先为之极,而后世难乎其继耳。
嗟夫!
法备于成周,由成周而下,法无取焉;
文盛于洙泗,由洙泗而下,文无观焉。
二圣人之心,非不知异日事势之必至此也,亦念夫世降而周,三光五岳之气将散,人事备矣,风气漓矣,吾恐后世因之,不知太平之盛典,圣学之大全,非吾之责而谁责?
是用事制而曲防,博学而详说,立为成宪,以俟后圣,千载而下,尚庶几如吾意之所期。
而卒不果也,岂不悲哉!
生于周孔之前者,率五百年而一遇圣人;
生于周孔之后者,千有馀年而未遇焉。
事极乎盛者,其终必衰。
故君子欲观圣道,常愿如大道为公之世,停蓄不露,不愿如周公孔子之事,极盛而无馀也。
此非吾之臆说也。
周公、仲尼复起,无以易吾言也。
太公报政,周公曰:「平易近民,民必归之」。
则欲简而不欲繁,周公之心也。
仲尼尝谓:「予欲无言,天何言哉」!
则著书立言又岂仲尼之得已乎?
不得已而犹为之,圣人之志益可悲矣。
然则经制至于大备,述作至于大明,其殆救时之弊,济道之穷,开天下后世之惑,虽欲效黄帝尧舜氏之为,而不可得也。
世之惑者不谅圣人之心,不知世变之不可骤返也,学清虚者病法制之繁,于是乎有剖斗折衡之说;
尚惨刻者病文字之多,于是乎有坑焚绝灭之说。
愈变愈下,道术益为天下裂矣。
独不思返天下于太朴,示学者以无言,斯说也而果可用于周,则周公、孔子已为之矣。
周孔之所不能为,而后世欲强为之,非愚则狂也。
虽然,周公之事不得而见之矣,宣尼之业谁实绍之?
王通氏讲道河汾,窃有志焉,属之王通氏可乎?
曰:王氏支离,支离者不得其雅也。
孟轲氏,醇乎醇者也,井田经界本之周公,仁义性善传之孔子孔子而下,孟轲氏一人而已,死而后,不得其传。
故曰:「周公殁,天下无善治;
孟轲死,百世无真儒」。
非知道者,孰能识之?
广州仙湖题刻嘉熙四年七月 南宋 · 黄朴
 出处:全宋文卷七八七八、《金石续编》卷一五、嘉庆《羊城古钞》卷七、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一三、道光《南海县志》卷二八、《九曜石刻录》第八页
嘉熙庚子孟秋长乐黄朴成父约同郡唐璘伯玉莆田刘克庄潜夫泛舟仙湖。
湖多怪石,其二峰尤壮伟,乃宅厥中而作亭焉。
左盘右踞,势若相向,而岩岩挺立,又类乎守道不屈者,遂磨崖以识之。
漳州虎渡桥记淳祐元年 南宋 · 黄朴
 出处:全宋文卷七八七八、嘉靖《龙溪县志》卷二、万历《漳州府志》卷一八、《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一一○六、乾隆《龙溪县志》卷二四、道光《福建通志》卷二九
漳之北溪,源发临汀,循两山而东,众流赴之,汇于虎渡,南入于海。
渡当溪海之交,飘风时至,篙师难之。
旧有飞桥,联艘以济,摇荡掀簸,过者失容,腐黑挠摧,疲于数易。
嘉定甲戌郡侯宗正少卿庄公夏更治之,累石为址,舆梁其上而亭焉。
后二十四年嘉熙改元,桥圮于燬。
礼部侍郎侍讲李公韶以集英修撰来守是邦,闻之蹙然曰:「是南北往来一都会,其议所以经理之」。
有建议者曰:「梁用木而屋之,非计也。
今易以石,毋屋焉则善矣」。
时郡无盖藏,几寝。
公乃辍私帑,又蠲南山招提非时科歛,俾出万缗以相斯役,闻者胥劝。
郡人陈君正义、佛者廷浚与其徒净音、德垕、师照、法耸奉命惟谨,南走交广,北适兴泉,露宿风餐,求诸施者。
乡大夫颜公颐仲持节八桂,庄公嗣子梦说贰郡五羊,捐赀佑之
更造如前计,其长二千尺,趾高百尺,酾水一十五道。
梁之跨于趾者五十有八,长八十尺,广博皆六尺有奇。
东西结亭,以憩往来者。
靡钱楮三十万缗。
经始于戊戌二月,其告成则辛丑三月也。
是岁,予被命守漳,获踵后尘。
别公里第,公念桥事不置,俾余记之,曰:「余将指南越,桥方庀工,轻舸绝江,进寸退尺,眩目怵心,大类扶胥黄木间。
今兹入境,乐其有成,屏车从桥,凭高眺远,樵歌牧吹,相属于道,风景之夷旷,波涛之激壮,鸟兽之鸣号,鼋鱼之出没,献奇骋怪,如在几席之侧,诚一方之伟观也」。
嗟夫!
临不测之渊,兴未必可成之役,工夥费广,财殚廪绝,世之能臣才吏猝未易集。
就使能之,其骇民听岂少哉!
公恳恻至诚,未尝疾言遽色,一乡善士,咸乐奔走,竟能成公志。
余乃知自用之智浅,资人之功深也。
方斯役未就,支海之桥,填渊跨壑,雄伟宏壮,孰若清源万安之石?
梅溪王公万安也,尝有山川人物两奇之叹,以此较彼,殆似过之。
余乃知立事惟人,今人未必不古若也。
公自漳归,杜门扫轨,若将终身,诏强起。
公方将当大任、决大议,推是心以往,岂特一桥之利济哉!
若夫护桥有田,主田有僧,勿以势攘,勿为计取,庄公文在,公又尝闻于朝矣,故不复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