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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国曾北宋
朱公桥记嘉祐三年十月 北宋 · 鲁国曾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八
县西四十里有白岩溪,西距古田,达于建州,北际罗源长溪,抵于温州
凡官吏邮传、行商通货,罔不由此以济。
先是,编木为梁,属五里之民逮时修治,每暴雨溪涨,力不能任,则漂坏,岁常三四,民以数劳为憾。
朱公视事二年,悯民之惫而图厥利,乃度基而通于山,即山而取其石,虽风雨溽暑,躬董役事。
民感其勤,乐趋无懈。
桥作于四月甲申,讫于十月丁未
袤二十一丈,广一丈六尺,高三丈八尺,列为七门
由是往来无病涉之艰,数劳有永逸之乐。
公勤民之心其至矣乎!
今之为令者,簿书不责,谓之不急,欲利之兴,唯谤之恤,欲事之行,惟咎之逭。
公忘己之私,兴民之利,故其政之行也,宿弊革,灾害除,赋役均,田野辟。
兹桥之成,尤恤民之大者,财虽縻,不以为费,力虽竭,不以为劳。
推而践之,利民之惠安有遗哉。
邑僧绍真、德琼及耆老林丛等二十馀人录其事,索予文以志,因以「朱公」名之。
按:民国连江县志》卷五,二十二年铅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