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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行己南宋
重修增它山堰绍兴十六年四月 南宋 · 魏行己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九五、《敬止录》卷八、同治《鄞县志》卷七
汉宣帝尝曰:「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无愁恨者,政平讼理也。
与我共此者,其惟良二千石乎」!
噫!
汉宣帝者,可谓知治之本,所以能中兴汉室,功光祖宗也。
今天子挺上圣之资,造中兴之业,凡以得为邦之本,加惠于元元者,至优至渥。
方且辍近班之法从,殿方面之侯藩,躬行阜俗之化,专意牧字之仁,千里之民何其幸也!
绍兴丙寅,农事举趾,而它山之堰,缘风飓忽起,潮汐冲突,川淤堤垫,堰埭隳圮,七乡民田,将就枯涸,海波江卤,骎骎瀰漫。
太守待制秦公忧见颜色,乃默祷神祠,使息风涛,委督官吏,经营强堰。
然后增葺它山,补土石之罅漏,塞梁坍之溃穴,易土以石,冶铁而固之。
旬日之间,厥功告成,非独使今秋丰稔,千里足食,且俾斯民永赖其利于无穷。
古之良二千石,虽龚、黄不能过也,诚可以仰宽东顾之忧,上副明天子委任之意,猗与休哉!
堰成之日,泛舟者歌咏其德,力农者怀感其恩,咸谓异时入秉钧衡,登庸华要,必能霖雨四海,舟航巨川,盖权舆见于此也。
四明泽国,负三江,捍两湖,潮汐上下,冲接山下,其来则沟浍皆盈,其去则田畴皆涸,所恃以分甘泉咸卤者,堤防坚固而已。
方其坚全则均被其利,毁决则悉罹其厄。
惟它山一堰,所系尤重。
七乡之间,膏腴无虑千数百顷,潴为平湖,疏为长河,以待旱乾水溢之患,皆它山一堰之利。
是以今偶经垫决,环境之民惶怖忧恐,所谓九工积累,公帑私财,不扰不费,若有神助,成以不日,皆太守待制秦公至诚之所感也。
邦人德之,形于歌颂。
行己偶奉府檄,实董其事,不敢嘿而不书。
大宋绍兴十六年馀月望日,知明州鄞县丞魏行己谨志。
按:《四明它山水利备览》卷下,守山阁丛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