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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伯才北宋
乞删改已降指挥政和三年七月 北宋 · 魏伯才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二之四(第六册第五三五九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六九六页
近降朝旨,客人贩茶货,据计定斤重新引出卖外,馀剩茶货但及一千五百斤,更合买新引一道。
若有不及一引数,亦合更买新引一道。
据数批凿不尽斤重,令贴贩新茶
或只愿贩新带卖者,亦听从便外,或有只愿贩新茶带卖一节,累据客人将到文引,见得有剩不及一引,多称只愿带卖,不肯别请文引。
窃恐上件茶货存留多日,难以关防,别致隐匿作弊。
今欲乞于已得指挥内,除去「或只愿贩新茶带卖者,亦听从便」一节。
乞贩铺户依客人例奏政和三年十二月 北宋 · 魏伯才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二之六(第六册第五三六○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六九七页
乞应铺户买到客人限定斤重成笼篰,并依客例,令逐处所差官专一秤制。
如无剩数,许先次出卖外,若有剩数,并行籍记,许请买引出卖。
每纳钱一百贯文,许卖一千五百斤。
不及,据数纽算给引。
如敢辄将成笼篰旋行开折,许人告,罪赏并依客人避免秤制已得指挥
捕获私茶乞依公子细勘问奏政和八年三月 北宋 · 魏伯才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二之九(第六册第五三六二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六九七页
访闻得多有不顾条法浮浪之辈,专于私贩,才至败获禁勘,便妄攀园户,雠报私恨;
或创造事端,故作私茶,却令徒中人告捉赴官,规图赏钱。
或虽有官引,却不画时书写所买之家斤重姓名,称一面自觅人书填。
既得入手,更不书填所买茶斤重、园户姓名,又将其引就他园户再买,往来影带,重叠私贩。
洎至败获,便虚指园户姓名。
其承勘官司略不子细详察本案,利于追人,不以远近,便行勾追,园户无处伸诉。
本司已行下两路诸州,今后承勘犯公事,仰依公子细根勘。
如通出园户姓名委是诣实,系属别州县,即取责买日时、交付钱茶将券,或牙人等处,逐一点證实情,关报所属,就近依公子细勘问的实。
如不曾卖与无引之人,即取责当时照證诣实结罪文状,回报本处,照会施行。
无容更似日前,纵令人吏信凭犯茶人雠报私恨,虚攀园户。